第六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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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他们现在分开站着了,两人都立刻感到一丝尴尬。弗洛里已经把脸歪向一边,让自己长胎记的那面脸背对着她。他说:
“哎,这种见面方式真是够怪的!我还没问你怎么来这儿的呢。你从哪儿来——如果这么问不唐突的话?”
“我刚从我叔叔家的花园出来。感觉今天是个美好的早晨,所以我想出来散散步然后这些可怕的东西就跟上我了。你也知道,我对这个国家还很陌生。”
“你叔叔?喔,当然喽!原来你就是莱克斯蒂恩先生的侄女啊。我们早听说你要来了。喂,咱们先出来到操场上吧!那儿会有路的。你在凯奥克他达的第一个早晨可真够受惊的!恐怕这会让你对缅甸的印象很差吧。”
“哦,不,只是挺怪的。这片树林长得可真够密的啊!全都互相缠绕在一起,很有外国味道。在这儿呆一会儿就会迷路的。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热带丛林吗?”
“热带灌木林。缅甸几乎全是热带丛林——我觉得这里是一片绿色、讨厌的土地。假如我是你的话,我是不会穿过那片草地的。草籽会钻到你的长筒袜里,一直粘到你的皮肤上。”
他让那女孩儿走在前头,由于她看不到自己的脸,所以感觉更自在些。作为女孩儿,她个头偏高,穿着件淡紫色的棉布外衣。从她的四肢动作来看,他断定她不过二十出头。他还没有打量过她的脸,只看到她戴着一副圆框的龟纹眼镜,头发跟自己的差不多短。除了在插图报纸上,他以前还从未见过女人留短发呢。
等他们上了操场,他趋步与她并肩而行,而她也扭过头来对着他。她的脸呈椭圆形,容貌精致、五官匀称。或许谈不上十分美貌,但在缅甸却已算好看的了,因为这儿的英国女人都显得面黄肌瘦。他忽然将脸侧向一旁,尽管胎记本就远离她,他可不愿让她太靠近自己的脸。他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眼圈周围那些尽是皱纹的皮肤,就像是一道伤痕。不过他记起早晨还刮过脸,这令自己有了些许的勇气。他说道:
“我说,经过这件事,你肯定给吓坏了。到我那儿休息一会儿再回家好吗?况且在这个时间也不该不戴帽子就出门。”
“哦,谢谢,好吧,”女孩儿说道。他料想她还不懂印度的礼节规矩。“这就是你的家吗?”
“是的。我们得从前面走。我来叫佣人给你拿把遮阳伞。你头发那么短,这日头对你可是太危险了。”
他们上了花园小径。弗劳在两人身旁欢快地蹦跳,想让人注意自己。它总是冲着陌生的东方人狂叫,但很喜欢欧洲人身上的味儿。日头更毒了,一股红醋栗的气味从路边的矮牵牛花中散发出来,一只鸽子拍着翅膀落到地上,见弗劳扑了过来,又一跃而起、飞到空中。弗洛里与女孩儿都同意驻足片刻好赏花。一阵莫名的幸福感涌上两人的心头。
“你可千万别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头出门,”弗洛里再次说道,不知怎地,话语间透出一丝亲密。他总是忍不住提及她的短发,在他看来,这头发真的很漂亮,单单只是提到头发,就仿佛亲手抚摸到了一般。
“哎呀,你的膝盖在淌血,”女孩儿说道“是刚才来救我的时候伤着的吧?”
在他的卡其布长袜上,有一条细小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紫色。“无关紧要,”他说道。可是此刻,两人都并未觉得无关紧要。他们开始急切地聊起花儿来。女孩儿说自己“酷爱”鲜花,弗洛里便领着她沿小径前行,一株接一株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你瞧这草夹竹桃长得。在这个国家,草夹竹桃一年连续六个月都开花。它们不能见太多阳光。我觉得那些黄的,颜色简直像是报春花。我都十五年没见过报春花了,还有桂竹香。那些百日菊也很漂亮,对吧?——再配上那些绝妙的底色,就像画的花儿。这些是非洲金盏花。并不是什么上档次的东西,几乎就是些杂草,可你会忍不住喜欢上它们,如此鲜艳、如此茁壮。印度人对其有着很深的感情,无论哪儿有印度人,你都会看到金盏花在成长,哪怕是在丛林遮掩住一切多年后依然如此。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上阳台看看兰花。我给你看的几株很像金铃铛——真的像金的。它们闻上去也像蜂蜜,简直无法抗拒。这大概是这个该死的国家唯一的优点了,就是适合花儿生长。你应该很喜欢园艺吧?在这个国家,这可是我们最大的慰藉了。”
“噢,我非常喜爱园艺,”女孩儿答道。
他们上了阳台。柯斯拉赶紧穿上颖衣,戴上最好的粉红丝绸头巾,他托着个盘子从屋里出来,盘子上放着一瓶杜松子酒,几个玻璃杯,还有一盒香烟。他将这些东西放到桌子上,一边略有不安地打量这女孩儿,一边躬身作揖。
“恐怕在早晨这个时候,请你喝一杯也没法子吧。我始终无法让我的佣人记住,有些人是可以早饭前不必喝杜松子酒的。”
看来他把自己也算在内了,因为他挥了挥手,示意把柯斯拉端上的酒给撤下。女孩儿坐在柯斯拉在阳台头上为她摆好的柳条椅上。叶色暗黑的兰花垂在她脑后,几束金色的花朵散发出温馨的蜜香。弗洛里倚着阳台栏杆站着,半对着女孩儿,但还是掩藏着脸上的胎记。
“从这儿看到的风景可真美妙啊,”她一边往山下看一边说道。
“是啊,的确如此。在太阳还未下山的昏黄光芒中真是美丽无比。我爱操场上这种昏暗的黄色,那几株凤凰木,犹如点点绯红。还有天边的那些群山,几乎就是黑色。我的营地就在山那边,”他补充道。
那女孩有些远视眼,她摘下眼镜向远方望去。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明亮的浅蓝色,比风铃草还要浅。他还注意到她眼睛周围的皮肤很光滑,简直像是花瓣。这让他不禁再次想起自己的年龄和自己那张憔悴的脸,于是他走开了一点,但还是忍不住说:
“我说,你来到凯奥克他达该有多幸运啊!你无法想象,对于我们来说,在这种地方能看到一张新面孔有多么重要!几个月来,就是我们这个可怜的小圈子,偶尔有官员来巡视,再就是那些带着照相机的美国记者,沿着伊洛瓦底河过来。我猜想你是直接从英国过来的吧?”
“哦,不能说是从英国来的。我来这儿之前住在巴黎。你知道,我母亲是个艺术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吗?天哪,从巴黎来到凯奥克他达这种地方!你知道吗,在这样的小土沟里,很难想象还有巴黎这种地方。”
“你喜欢巴黎吗?”她问道。
“我连见都没见过。可是,上帝,我成天都在想象啊!巴黎——在我心目中就是满处绘画,什么咖啡馆啦,林荫大道啦,艺术家的工作室啦,还有维永、波德莱尔、莫泊桑,全都交汇在一块儿。你都不知道这些欧洲城市的名字对我们这儿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坐在咖啡馆里,跟外国的艺术学生一起,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讨论马塞尔•普鲁斯特?”
“哦,我想是这种生活,”女孩笑着说。
“你会发现跟这里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儿可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倒是很可能有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不过要是你什么时候想看书的话,你可能会在我这儿找到一些喜欢看的。俱乐部的阅览室里净是些垃圾。当然喽,我在藏书方面无可救药地落后于时代了。我猜想你已经读遍世上的书了吧。”
“噢,没有啊。不过我确实很喜爱读书,”女孩说道。
“能遇见喜欢读书的人有多好啊!我的意思是值得读的书,而不是俱乐部书屋里的那些垃圾。假如我喋喋不休让你烦了,真的希望你能谅解。一旦能遇见谁还知道这世上有书,我的话匣子可就关不住了。在这种国家,你得原谅这样的过错。”
“哦,可我喜欢谈论书啊。我觉得读书的确太好了。我的意思是,假如没有书,生活会成什么样啊?真是一个——一个——”
“真是一个私人的避难所。的确如此——”
他俩迫不及待地畅谈起来,起先是谈书,然后是打猎,女孩儿似乎对打猎很感兴趣,直撺掇弗洛里给她讲。当他描述起几年前自己猎杀大象的那桩事儿,她简直兴奋不已。弗洛里几乎没有察觉,或许女孩儿也没有察觉,所谓交谈,其实全是他一个人在说。他无法自持,侃侃而谈的乐趣实在是太大了,而那女孩儿也很乐意倾听。毕竟,是他把她从水牛那儿救了出来,而她尚未相信这些巨大的畜牲居然不会伤人,他此刻俨然成了她眼中的英雄。一个人能赢得别人的好感,通常是因为他并未做过的事情。也正是在这种时刻,谈话得以进行得如此轻松、如此自然,以至你尽可以没有穷尽地讲下去。然而两人的快乐突然间消失了,他们惊了一跳,陷入沉默,原来是发现旁边还有别人。
阳台的另一头,栏杆之间,一张墨黑的、留着小胡子的脸正在充满好奇地窥视。原来是“大傻”厨师老萨米,在他身后站着玛普、玛伊、柯斯拉的四个大孩子、一个无人认领的光屁股小孩儿,还有两个老妇人,她们听说有“英国女人”可看,专门从村子里跑过来的。两个老东西嘴里叼着一英尺长的烟卷,活像雕刻的柚木塑像,她俩紧盯着“英国女人”就像英国乡巴佬紧盯一名全副盛装的祖鲁武士一样。
“那些人”女孩儿望着他们,不太自在地说道。
萨米看到自己已被发现,一副心虚的样子,装作在整理所戴的头巾。其他观众也有些窘迫不安,只有那两个面无表情的老妇人除外。
“这些可恶的脸!”弗洛里说道。一股失望的冰冷疼痛之感袭上他的心头。毕竟,女孩儿不好再呆在他的阳台上了。他和她都同时想起,他们俩还完全是陌生人。她的脸有一些红,她开始戴上了眼镜。
“恐怕对这些人来说,见到一个英国女孩儿怪新鲜的,”他说。“他们没有任何恶意。走开!”他不快地补充说,冲着这些听众挥了挥手,于是他们便都没影了。
“你知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觉得我该走了,”女孩说道。她已站起身来。“我在外头已经很长时间了。他们肯定担心我跑哪儿去了。”
“你真的非得走吗?还早着呢。我可不能让你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光往家走。”
“我真的该——”她再次说道。
她打住了,往门口望去。马拉美出现在阳台上。
马拉美手捂屁股走上前去。她刚从屋里出来,一副镇定的神情,表示自己完全有权在这儿。两个女孩儿面对面站着,不足六尺远。
没有比这还要古怪的对比了:一个肤色浅白如海棠花,另一个则皮肤黝黑、媚俗不堪,圆柱形的乌黑头发和浅橙色的丝绸罗衣都闪着亮光,简直像是金属。弗洛里心中暗想,自己以前从未发现马拉美的脸有这么黑,她那又小又硬的身子有多么古怪,笔直得就像士兵的腰杆,除了水瓮般的臀部那儿,周身没有一处曲线。他倚着栏杆站立,望着两个女孩儿,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差不多一分钟的时间,两人都无法将视线从对方的身上移开,不过谁看谁更怪异,这可就说不清楚了。
马拉美把脸转向弗洛里,细如铅笔线的黑色眉毛皱在一起。“这个女人是谁?”她一脸不高兴地问道。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仿佛是在给一个仆人下达命令。
“马上给我走开。如果你敢惹什么麻烦的话,事后我会用竹条抽你,直到打得你一条完整的肋骨也不剩。”
马拉美迟疑了一下,耸了耸窄小的肩膀便离开了。而那英国女孩望着她的背影,诧异地问道:
“那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
“女的,”他答道“我想是一个仆人的妻子。她来问洗衣服的事儿,如此而已。”
“噢,缅甸女人都长这样儿吗?她们真是些小怪物!我在来这儿的火车上见到好多呢,可你知道吗,我还以为她们是男孩子呢。长得像是一种荷兰娃娃,不是吗?”
她开始向阳台的台阶挪步,不再对已经消失的马拉美感兴趣。他也没拦她,因为他估计马拉美很可能还会回来大吵大闹的。这倒无关紧要,因为无论哪个女孩儿也一点不懂对方的语言。他喊柯斯拉,柯斯拉赶紧跑过来,手拿一把带着竹制伞骨的涂油丝绸伞。他在台阶下毕恭毕敬地张开伞,等到女孩儿走下来便举到她头上。弗洛里随他们走到门口。两人驻足握了握手,他在强烈的日光下微微侧身,好掩住自己的胎记。
“我的人会送你回家的。你能来实在太好了。我说不出见到你有多高兴。你的到来,对于我们在凯奥克他达而言真的很重要。”
“再见,呃——呵呵,多有趣啊!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弗洛里,约翰•弗洛里。那你的——莱克斯蒂恩小姐,是吧?”
“没错。伊丽莎白。再见,弗洛里先生。实在太感谢你了。那头可怕的水牛。你真是救了我的命啊。”
“这没什么。希望今晚能在俱乐部见到你,估计你婶婶和叔叔会过去的。那么暂时先再见喽。”
他站在门口,望着他们离去。伊丽莎白——多可爱的名字,如今已不多见了。他希望她能用字母z来拼写自己的名字。柯斯拉跟在她身后小跑,既要把伞伸到她头上,又要尽量保持距离,所以步态显得局促而怪异。一阵凉风吹上山来,这种短暂的风,缅甸的冷天儿会时有吹起,不知从何而来,让人无比渴望与怀念清冷的海塘,被美人鱼、瀑布、冰窟所环抱。凉风飒然吹过凤凰木的树顶,将弗洛里半小时前扔在门口的匿名信碎片卷了起来。
bsp;他们现在分开站着了,两人都立刻感到一丝尴尬。弗洛里已经把脸歪向一边,让自己长胎记的那面脸背对着她。他说:
“哎,这种见面方式真是够怪的!我还没问你怎么来这儿的呢。你从哪儿来——如果这么问不唐突的话?”
“我刚从我叔叔家的花园出来。感觉今天是个美好的早晨,所以我想出来散散步然后这些可怕的东西就跟上我了。你也知道,我对这个国家还很陌生。”
“你叔叔?喔,当然喽!原来你就是莱克斯蒂恩先生的侄女啊。我们早听说你要来了。喂,咱们先出来到操场上吧!那儿会有路的。你在凯奥克他达的第一个早晨可真够受惊的!恐怕这会让你对缅甸的印象很差吧。”
“哦,不,只是挺怪的。这片树林长得可真够密的啊!全都互相缠绕在一起,很有外国味道。在这儿呆一会儿就会迷路的。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热带丛林吗?”
“热带灌木林。缅甸几乎全是热带丛林——我觉得这里是一片绿色、讨厌的土地。假如我是你的话,我是不会穿过那片草地的。草籽会钻到你的长筒袜里,一直粘到你的皮肤上。”
他让那女孩儿走在前头,由于她看不到自己的脸,所以感觉更自在些。作为女孩儿,她个头偏高,穿着件淡紫色的棉布外衣。从她的四肢动作来看,他断定她不过二十出头。他还没有打量过她的脸,只看到她戴着一副圆框的龟纹眼镜,头发跟自己的差不多短。除了在插图报纸上,他以前还从未见过女人留短发呢。
等他们上了操场,他趋步与她并肩而行,而她也扭过头来对着他。她的脸呈椭圆形,容貌精致、五官匀称。或许谈不上十分美貌,但在缅甸却已算好看的了,因为这儿的英国女人都显得面黄肌瘦。他忽然将脸侧向一旁,尽管胎记本就远离她,他可不愿让她太靠近自己的脸。他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眼圈周围那些尽是皱纹的皮肤,就像是一道伤痕。不过他记起早晨还刮过脸,这令自己有了些许的勇气。他说道:
“我说,经过这件事,你肯定给吓坏了。到我那儿休息一会儿再回家好吗?况且在这个时间也不该不戴帽子就出门。”
“哦,谢谢,好吧,”女孩儿说道。他料想她还不懂印度的礼节规矩。“这就是你的家吗?”
“是的。我们得从前面走。我来叫佣人给你拿把遮阳伞。你头发那么短,这日头对你可是太危险了。”
他们上了花园小径。弗劳在两人身旁欢快地蹦跳,想让人注意自己。它总是冲着陌生的东方人狂叫,但很喜欢欧洲人身上的味儿。日头更毒了,一股红醋栗的气味从路边的矮牵牛花中散发出来,一只鸽子拍着翅膀落到地上,见弗劳扑了过来,又一跃而起、飞到空中。弗洛里与女孩儿都同意驻足片刻好赏花。一阵莫名的幸福感涌上两人的心头。
“你可千万别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头出门,”弗洛里再次说道,不知怎地,话语间透出一丝亲密。他总是忍不住提及她的短发,在他看来,这头发真的很漂亮,单单只是提到头发,就仿佛亲手抚摸到了一般。
“哎呀,你的膝盖在淌血,”女孩儿说道“是刚才来救我的时候伤着的吧?”
在他的卡其布长袜上,有一条细小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紫色。“无关紧要,”他说道。可是此刻,两人都并未觉得无关紧要。他们开始急切地聊起花儿来。女孩儿说自己“酷爱”鲜花,弗洛里便领着她沿小径前行,一株接一株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你瞧这草夹竹桃长得。在这个国家,草夹竹桃一年连续六个月都开花。它们不能见太多阳光。我觉得那些黄的,颜色简直像是报春花。我都十五年没见过报春花了,还有桂竹香。那些百日菊也很漂亮,对吧?——再配上那些绝妙的底色,就像画的花儿。这些是非洲金盏花。并不是什么上档次的东西,几乎就是些杂草,可你会忍不住喜欢上它们,如此鲜艳、如此茁壮。印度人对其有着很深的感情,无论哪儿有印度人,你都会看到金盏花在成长,哪怕是在丛林遮掩住一切多年后依然如此。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上阳台看看兰花。我给你看的几株很像金铃铛——真的像金的。它们闻上去也像蜂蜜,简直无法抗拒。这大概是这个该死的国家唯一的优点了,就是适合花儿生长。你应该很喜欢园艺吧?在这个国家,这可是我们最大的慰藉了。”
“噢,我非常喜爱园艺,”女孩儿答道。
他们上了阳台。柯斯拉赶紧穿上颖衣,戴上最好的粉红丝绸头巾,他托着个盘子从屋里出来,盘子上放着一瓶杜松子酒,几个玻璃杯,还有一盒香烟。他将这些东西放到桌子上,一边略有不安地打量这女孩儿,一边躬身作揖。
“恐怕在早晨这个时候,请你喝一杯也没法子吧。我始终无法让我的佣人记住,有些人是可以早饭前不必喝杜松子酒的。”
看来他把自己也算在内了,因为他挥了挥手,示意把柯斯拉端上的酒给撤下。女孩儿坐在柯斯拉在阳台头上为她摆好的柳条椅上。叶色暗黑的兰花垂在她脑后,几束金色的花朵散发出温馨的蜜香。弗洛里倚着阳台栏杆站着,半对着女孩儿,但还是掩藏着脸上的胎记。
“从这儿看到的风景可真美妙啊,”她一边往山下看一边说道。
“是啊,的确如此。在太阳还未下山的昏黄光芒中真是美丽无比。我爱操场上这种昏暗的黄色,那几株凤凰木,犹如点点绯红。还有天边的那些群山,几乎就是黑色。我的营地就在山那边,”他补充道。
那女孩有些远视眼,她摘下眼镜向远方望去。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明亮的浅蓝色,比风铃草还要浅。他还注意到她眼睛周围的皮肤很光滑,简直像是花瓣。这让他不禁再次想起自己的年龄和自己那张憔悴的脸,于是他走开了一点,但还是忍不住说:
“我说,你来到凯奥克他达该有多幸运啊!你无法想象,对于我们来说,在这种地方能看到一张新面孔有多么重要!几个月来,就是我们这个可怜的小圈子,偶尔有官员来巡视,再就是那些带着照相机的美国记者,沿着伊洛瓦底河过来。我猜想你是直接从英国过来的吧?”
“哦,不能说是从英国来的。我来这儿之前住在巴黎。你知道,我母亲是个艺术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吗?天哪,从巴黎来到凯奥克他达这种地方!你知道吗,在这样的小土沟里,很难想象还有巴黎这种地方。”
“你喜欢巴黎吗?”她问道。
“我连见都没见过。可是,上帝,我成天都在想象啊!巴黎——在我心目中就是满处绘画,什么咖啡馆啦,林荫大道啦,艺术家的工作室啦,还有维永、波德莱尔、莫泊桑,全都交汇在一块儿。你都不知道这些欧洲城市的名字对我们这儿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坐在咖啡馆里,跟外国的艺术学生一起,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讨论马塞尔•普鲁斯特?”
“哦,我想是这种生活,”女孩笑着说。
“你会发现跟这里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儿可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倒是很可能有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不过要是你什么时候想看书的话,你可能会在我这儿找到一些喜欢看的。俱乐部的阅览室里净是些垃圾。当然喽,我在藏书方面无可救药地落后于时代了。我猜想你已经读遍世上的书了吧。”
“噢,没有啊。不过我确实很喜爱读书,”女孩说道。
“能遇见喜欢读书的人有多好啊!我的意思是值得读的书,而不是俱乐部书屋里的那些垃圾。假如我喋喋不休让你烦了,真的希望你能谅解。一旦能遇见谁还知道这世上有书,我的话匣子可就关不住了。在这种国家,你得原谅这样的过错。”
“哦,可我喜欢谈论书啊。我觉得读书的确太好了。我的意思是,假如没有书,生活会成什么样啊?真是一个——一个——”
“真是一个私人的避难所。的确如此——”
他俩迫不及待地畅谈起来,起先是谈书,然后是打猎,女孩儿似乎对打猎很感兴趣,直撺掇弗洛里给她讲。当他描述起几年前自己猎杀大象的那桩事儿,她简直兴奋不已。弗洛里几乎没有察觉,或许女孩儿也没有察觉,所谓交谈,其实全是他一个人在说。他无法自持,侃侃而谈的乐趣实在是太大了,而那女孩儿也很乐意倾听。毕竟,是他把她从水牛那儿救了出来,而她尚未相信这些巨大的畜牲居然不会伤人,他此刻俨然成了她眼中的英雄。一个人能赢得别人的好感,通常是因为他并未做过的事情。也正是在这种时刻,谈话得以进行得如此轻松、如此自然,以至你尽可以没有穷尽地讲下去。然而两人的快乐突然间消失了,他们惊了一跳,陷入沉默,原来是发现旁边还有别人。
阳台的另一头,栏杆之间,一张墨黑的、留着小胡子的脸正在充满好奇地窥视。原来是“大傻”厨师老萨米,在他身后站着玛普、玛伊、柯斯拉的四个大孩子、一个无人认领的光屁股小孩儿,还有两个老妇人,她们听说有“英国女人”可看,专门从村子里跑过来的。两个老东西嘴里叼着一英尺长的烟卷,活像雕刻的柚木塑像,她俩紧盯着“英国女人”就像英国乡巴佬紧盯一名全副盛装的祖鲁武士一样。
“那些人”女孩儿望着他们,不太自在地说道。
萨米看到自己已被发现,一副心虚的样子,装作在整理所戴的头巾。其他观众也有些窘迫不安,只有那两个面无表情的老妇人除外。
“这些可恶的脸!”弗洛里说道。一股失望的冰冷疼痛之感袭上他的心头。毕竟,女孩儿不好再呆在他的阳台上了。他和她都同时想起,他们俩还完全是陌生人。她的脸有一些红,她开始戴上了眼镜。
“恐怕对这些人来说,见到一个英国女孩儿怪新鲜的,”他说。“他们没有任何恶意。走开!”他不快地补充说,冲着这些听众挥了挥手,于是他们便都没影了。
“你知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觉得我该走了,”女孩说道。她已站起身来。“我在外头已经很长时间了。他们肯定担心我跑哪儿去了。”
“你真的非得走吗?还早着呢。我可不能让你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光往家走。”
“我真的该——”她再次说道。
她打住了,往门口望去。马拉美出现在阳台上。
马拉美手捂屁股走上前去。她刚从屋里出来,一副镇定的神情,表示自己完全有权在这儿。两个女孩儿面对面站着,不足六尺远。
没有比这还要古怪的对比了:一个肤色浅白如海棠花,另一个则皮肤黝黑、媚俗不堪,圆柱形的乌黑头发和浅橙色的丝绸罗衣都闪着亮光,简直像是金属。弗洛里心中暗想,自己以前从未发现马拉美的脸有这么黑,她那又小又硬的身子有多么古怪,笔直得就像士兵的腰杆,除了水瓮般的臀部那儿,周身没有一处曲线。他倚着栏杆站立,望着两个女孩儿,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差不多一分钟的时间,两人都无法将视线从对方的身上移开,不过谁看谁更怪异,这可就说不清楚了。
马拉美把脸转向弗洛里,细如铅笔线的黑色眉毛皱在一起。“这个女人是谁?”她一脸不高兴地问道。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仿佛是在给一个仆人下达命令。
“马上给我走开。如果你敢惹什么麻烦的话,事后我会用竹条抽你,直到打得你一条完整的肋骨也不剩。”
马拉美迟疑了一下,耸了耸窄小的肩膀便离开了。而那英国女孩望着她的背影,诧异地问道:
“那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
“女的,”他答道“我想是一个仆人的妻子。她来问洗衣服的事儿,如此而已。”
“噢,缅甸女人都长这样儿吗?她们真是些小怪物!我在来这儿的火车上见到好多呢,可你知道吗,我还以为她们是男孩子呢。长得像是一种荷兰娃娃,不是吗?”
她开始向阳台的台阶挪步,不再对已经消失的马拉美感兴趣。他也没拦她,因为他估计马拉美很可能还会回来大吵大闹的。这倒无关紧要,因为无论哪个女孩儿也一点不懂对方的语言。他喊柯斯拉,柯斯拉赶紧跑过来,手拿一把带着竹制伞骨的涂油丝绸伞。他在台阶下毕恭毕敬地张开伞,等到女孩儿走下来便举到她头上。弗洛里随他们走到门口。两人驻足握了握手,他在强烈的日光下微微侧身,好掩住自己的胎记。
“我的人会送你回家的。你能来实在太好了。我说不出见到你有多高兴。你的到来,对于我们在凯奥克他达而言真的很重要。”
“再见,呃——呵呵,多有趣啊!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弗洛里,约翰•弗洛里。那你的——莱克斯蒂恩小姐,是吧?”
“没错。伊丽莎白。再见,弗洛里先生。实在太感谢你了。那头可怕的水牛。你真是救了我的命啊。”
“这没什么。希望今晚能在俱乐部见到你,估计你婶婶和叔叔会过去的。那么暂时先再见喽。”
他站在门口,望着他们离去。伊丽莎白——多可爱的名字,如今已不多见了。他希望她能用字母z来拼写自己的名字。柯斯拉跟在她身后小跑,既要把伞伸到她头上,又要尽量保持距离,所以步态显得局促而怪异。一阵凉风吹上山来,这种短暂的风,缅甸的冷天儿会时有吹起,不知从何而来,让人无比渴望与怀念清冷的海塘,被美人鱼、瀑布、冰窟所环抱。凉风飒然吹过凤凰木的树顶,将弗洛里半小时前扔在门口的匿名信碎片卷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