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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苏苏看着白崇与她擦肩而过,看着他冷静面容上的目不斜视,突然冷笑了一声:“又去见那个妓、女?你要是将放在那妓、女身上的心放在我说的事情上,荣锦华根本不可能溜出湘西!”
白崇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回了一句嘴:“什么妓、女,你说话不要太难听好不好,阿兰也是生活所迫,我同她并没有关系。”
“阿兰?叫的真是亲密,白崇,我不管你的那点破事,你要是真喜欢那女人,将她抬回来好了,不要总是往那地方跑,省得让人背后嚼舌头。”苏苏的目光落在白崇身后的木门上,她的眼没有在他身上做任何的停留。
白崇的一张脸已经气成了猪肝色,他不敢张嘴,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会伤了她,沉默了半刻,面不改色的回道:“今天很累,不想跟你吵,早些睡吧。”
苏苏看着白崇强忍着怒火的脸,嘴角溢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是啊,今天已经很累了,你就早些去你的温柔乡呆着吧,荣锦华的事情和对付高文轩的事情你不要管了,这些事情,我自有分寸。”
“不可理喻。”白崇感觉到怒火被她逼到无处遁形,几日来的隐忍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他大步走到了她的面前,端正住了她的脸:“这个孩子我不管你想不想要,是我的种,我就要让你生下来!好好养胎,荣锦华和高文轩的事情,我自然会解决。”
苏苏瞪着一双眼,月光将她的脸皮照的惨白,她的目光没有半点情绪,在同他相对之时。
“这个孩子我说了跟你没有关系,我自己的孩子,我自然会好好养,不牢你费心了,白崇,我只请你不要成为我的累赘。”
白崇感觉到自己的心已经被揪作一团,对这个女人他简直无奈至极,他爱她,爱惨了她,爱到没有尊严,爱到不由自主,可他,依然不愿放开她,她的身上有他的骨血,有他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她是他一生到白头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活在他心上永不枯萎的花朵,他又怎么舍得伤害她,万事诸有忍,他忍得!
“苏苏,不要胡闹,早些睡吧。”他尽量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双手,轻轻环住了她日渐粗壮的腰身,满腹柔情的在她眉间一吻:“大宝贝儿,晚安。我们的小宝贝儿也晚安。”
苏苏看着白崇欲言又止,她平静的看着他走出房门,在他迈出房门的时候,她张了张嘴,末了终究没有说出一句话,她反身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抱着厚实的被子,低低自语道:“你们...你们又怎么能比得上他。”
此时万籁俱寂,夜渐深了。
月色沉沉,晚风吹拂轻纱的窗帘在房间内舞动,月光从窗外落进来,洒满了一地碎银。
锦华苦思冥想了半月之久,将经营战略改了改,决定将成衣店彻底的与鞋店合并,实行一条龙,从头到脚包办,不但卖衣服、卖鞋子、也卖帽子,首饰,女人的项链、手镯、但凡女人需要的,能买的她都卖。至于服装的设计,她有心自己尝试画设计图,这件事她同王玫瑰商量了,王玫瑰是个时装爱好者,跟着大卫和老师浸淫了两年,也算是有所心得,她又将这件事同军官讲了,军官有意搏美人欢喜,便热心肠的将自己的几位画家朋友介绍给了锦华。
这件事,锦华并没有告诉黑皮老三,她在屋里思量了一会儿,换上了橄榄绿的银丝礼服,头发用翡翠的蝴蝶发卡固定住了,又戴了祖母绿的项链和耳环,在镜子里照了照,见形象还算可以,便披上了高文轩为她设计的黑狐狸毛斗篷,兴致高昂的坐上了王玫瑰的车子,王玫瑰特意举办了一场聚会,目的是向锦华介绍这几个人,聚会的地点在军官的小别墅里。
上了车,看见王玫瑰一身火红,锦华有些咋舌,王玫瑰算是敢穿敢秀的风流人物,她身上的红色礼服上围缀满了玫瑰花,雪脯被这些玫瑰花托着,露了大半,红的红,白的白,好不耀眼。
王玫瑰见锦华上车,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有些不大满意:“你怎么穿的像个黑寡妇一样,你瞧瞧这么暗的颜色,我给你介绍的可是画家,你得像我这样鲜亮些。”说着,王玫瑰便拽着锦华下了车,两人又蹬蹬上了楼。
王玫瑰一进屋便拉着锦华直奔衣柜,她看着满柜的衣服,又瞧了瞧锦华,直接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嫩粉色的抹胸裙,这件衣服锦华印象不是很大,她衣柜里的衣服大部分是老三找人采购的,自从忙铺子里的事情后,她便少有逛商店了,衣服想来,也都是老三看着买的。
在王玫瑰殷切的目光下,锦华换上了那件抹胸裙,王玫瑰很满意,又在锦华的妆匣子里找了南珠的链子和耳环,递给了她:“快把首饰也换了,我们可没时间了。”
锦华从王玫瑰手上接过了东西,换上之后,只见王玫瑰溜到她的身后,将她头上的蝴蝶发夹取了下来,从自己的头上将珍珠发网取了下来,笑脸盈盈的将锦华按到了椅子上:“我帮你把头发盘一盘。”
锦华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头发被王玫瑰灵巧的揪成一缕一缕的,一缕一缕的头发一点一点的叠加,最后成了一个鼓起来的发包,王玫瑰手持珍珠发网,拿着固定碎发的发夹,将发网罩在锦华的头发上。
“真漂亮。”王玫瑰像是欣赏艺术品一般围着锦华转了一圈,而后热切的从自己的手包里取出了一管口红递到了锦华面前:“呐,擦这个颜色,你这个颜色太暗了,要亮一些才好看。”
锦华从王玫瑰手上接过了口红,用纸将嘴上的口红擦干净后涂上了王玫瑰递来的那支,看着镜子里亮闪闪的自己,锦华回头看了一眼王玫瑰将口红递了过去,她随后又将口红擦了去,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件银灰色的旗袍,对王玫瑰说道:“那样的装扮不适合我,要不换成这件吧。”
王玫瑰接过旗袍看了几眼,又瞧了瞧她,思量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锦华明白王玫瑰的意思,但她也有不能如此打扮的难言之隐。
美丽,是女人的通往乱世杀机的入场券,尤其是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未完待续。)
走。
苏苏看着白崇与她擦肩而过,看着他冷静面容上的目不斜视,突然冷笑了一声:“又去见那个妓、女?你要是将放在那妓、女身上的心放在我说的事情上,荣锦华根本不可能溜出湘西!”
白崇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回了一句嘴:“什么妓、女,你说话不要太难听好不好,阿兰也是生活所迫,我同她并没有关系。”
“阿兰?叫的真是亲密,白崇,我不管你的那点破事,你要是真喜欢那女人,将她抬回来好了,不要总是往那地方跑,省得让人背后嚼舌头。”苏苏的目光落在白崇身后的木门上,她的眼没有在他身上做任何的停留。
白崇的一张脸已经气成了猪肝色,他不敢张嘴,生怕自己一开口就会伤了她,沉默了半刻,面不改色的回道:“今天很累,不想跟你吵,早些睡吧。”
苏苏看着白崇强忍着怒火的脸,嘴角溢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是啊,今天已经很累了,你就早些去你的温柔乡呆着吧,荣锦华的事情和对付高文轩的事情你不要管了,这些事情,我自有分寸。”
“不可理喻。”白崇感觉到怒火被她逼到无处遁形,几日来的隐忍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他大步走到了她的面前,端正住了她的脸:“这个孩子我不管你想不想要,是我的种,我就要让你生下来!好好养胎,荣锦华和高文轩的事情,我自然会解决。”
苏苏瞪着一双眼,月光将她的脸皮照的惨白,她的目光没有半点情绪,在同他相对之时。
“这个孩子我说了跟你没有关系,我自己的孩子,我自然会好好养,不牢你费心了,白崇,我只请你不要成为我的累赘。”
白崇感觉到自己的心已经被揪作一团,对这个女人他简直无奈至极,他爱她,爱惨了她,爱到没有尊严,爱到不由自主,可他,依然不愿放开她,她的身上有他的骨血,有他这世上最亲最亲的人,她是他一生到白头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活在他心上永不枯萎的花朵,他又怎么舍得伤害她,万事诸有忍,他忍得!
“苏苏,不要胡闹,早些睡吧。”他尽量控制着自己颤抖的双手,轻轻环住了她日渐粗壮的腰身,满腹柔情的在她眉间一吻:“大宝贝儿,晚安。我们的小宝贝儿也晚安。”
苏苏看着白崇欲言又止,她平静的看着他走出房门,在他迈出房门的时候,她张了张嘴,末了终究没有说出一句话,她反身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抱着厚实的被子,低低自语道:“你们...你们又怎么能比得上他。”
此时万籁俱寂,夜渐深了。
月色沉沉,晚风吹拂轻纱的窗帘在房间内舞动,月光从窗外落进来,洒满了一地碎银。
锦华苦思冥想了半月之久,将经营战略改了改,决定将成衣店彻底的与鞋店合并,实行一条龙,从头到脚包办,不但卖衣服、卖鞋子、也卖帽子,首饰,女人的项链、手镯、但凡女人需要的,能买的她都卖。至于服装的设计,她有心自己尝试画设计图,这件事她同王玫瑰商量了,王玫瑰是个时装爱好者,跟着大卫和老师浸淫了两年,也算是有所心得,她又将这件事同军官讲了,军官有意搏美人欢喜,便热心肠的将自己的几位画家朋友介绍给了锦华。
这件事,锦华并没有告诉黑皮老三,她在屋里思量了一会儿,换上了橄榄绿的银丝礼服,头发用翡翠的蝴蝶发卡固定住了,又戴了祖母绿的项链和耳环,在镜子里照了照,见形象还算可以,便披上了高文轩为她设计的黑狐狸毛斗篷,兴致高昂的坐上了王玫瑰的车子,王玫瑰特意举办了一场聚会,目的是向锦华介绍这几个人,聚会的地点在军官的小别墅里。
上了车,看见王玫瑰一身火红,锦华有些咋舌,王玫瑰算是敢穿敢秀的风流人物,她身上的红色礼服上围缀满了玫瑰花,雪脯被这些玫瑰花托着,露了大半,红的红,白的白,好不耀眼。
王玫瑰见锦华上车,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有些不大满意:“你怎么穿的像个黑寡妇一样,你瞧瞧这么暗的颜色,我给你介绍的可是画家,你得像我这样鲜亮些。”说着,王玫瑰便拽着锦华下了车,两人又蹬蹬上了楼。
王玫瑰一进屋便拉着锦华直奔衣柜,她看着满柜的衣服,又瞧了瞧锦华,直接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嫩粉色的抹胸裙,这件衣服锦华印象不是很大,她衣柜里的衣服大部分是老三找人采购的,自从忙铺子里的事情后,她便少有逛商店了,衣服想来,也都是老三看着买的。
在王玫瑰殷切的目光下,锦华换上了那件抹胸裙,王玫瑰很满意,又在锦华的妆匣子里找了南珠的链子和耳环,递给了她:“快把首饰也换了,我们可没时间了。”
锦华从王玫瑰手上接过了东西,换上之后,只见王玫瑰溜到她的身后,将她头上的蝴蝶发夹取了下来,从自己的头上将珍珠发网取了下来,笑脸盈盈的将锦华按到了椅子上:“我帮你把头发盘一盘。”
锦华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头发被王玫瑰灵巧的揪成一缕一缕的,一缕一缕的头发一点一点的叠加,最后成了一个鼓起来的发包,王玫瑰手持珍珠发网,拿着固定碎发的发夹,将发网罩在锦华的头发上。
“真漂亮。”王玫瑰像是欣赏艺术品一般围着锦华转了一圈,而后热切的从自己的手包里取出了一管口红递到了锦华面前:“呐,擦这个颜色,你这个颜色太暗了,要亮一些才好看。”
锦华从王玫瑰手上接过了口红,用纸将嘴上的口红擦干净后涂上了王玫瑰递来的那支,看着镜子里亮闪闪的自己,锦华回头看了一眼王玫瑰将口红递了过去,她随后又将口红擦了去,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件银灰色的旗袍,对王玫瑰说道:“那样的装扮不适合我,要不换成这件吧。”
王玫瑰接过旗袍看了几眼,又瞧了瞧她,思量了一会儿,摇了摇头,锦华明白王玫瑰的意思,但她也有不能如此打扮的难言之隐。
美丽,是女人的通往乱世杀机的入场券,尤其是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