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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信,我去祭拜了她,奉上一捧红色的玫瑰,因为她最终留给我的不是那婉约出尘的气质,也不是那孱弱而纤尘不染的面貌,而是她对爱的执着与浓烈,那耗到生命最终点的痴傻与不悔。
她值得这生命中象征着爱情的玫瑰,因为她本身即是一朵盛开在炎炎烈日下、最为艳丽火热的红色玫瑰。
当天回去我便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用我的绝对权威宣布,耀阳与LB合二为一。
第二天召开记者会宣告了这一震撼性的消息,并将合并后的公司命名为晴空企业。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为新的企业而努力,所在的楼层越来越高,直到看不清底下的人与那穿梭着的车辆,离天空那抹蓝更近了一层。
生命像是一个巨大的轮回链条,我们无法抗争,我们哀叹,却依旧要活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好好活下去。
夜晚是最寂寞也是最惬意的时候,所有的伪装都卸去了外衣,露出赤裸裸的灵魂,它们在无拘无束的同时也倍感焦灼与荒芜。
我拉开抽屉,取出五年前的一张报纸。页面已经泛黄,由于常常触碰而留有褶皱。
报纸左上角用着黑体加粗的字标着:耀阳总裁韩陌即将入狱,所有股份赠于前妻。
这震撼的标题,当年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甚至引得整个T市都跟着一起震荡。在这座灯红酒绿、怪石林立的都市里,不论是男人、女人,名人、普通人,都习惯在茶余饭后津津有味地讨论这一事件,直到这些言论都化为尘埃中的一粒灰尘,最终止息。
伸出手,我揉了揉颈项,那里越发酸痛起来。无论手上做着什么样的动作,我的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报纸上的那张图片。
那张已然模糊、因为没有生命本就不够生动与鲜活的男性的脸。
他的嘴紧紧地抿着,俊脸紧绷,头发依然梳理得一丝不苟却又不会显得过于呆板,眼中没有一丝焦躁与惶恐,波澜不兴、仿佛天塌了都不会动容的清冷面庞,只是那有些微皱起的眉宇让我看出了那一刻他心底的不甘。
没有拍到下面,只有上半身,是他被铐上手铐时的样子。
那样窘迫的一幕,却让我觉得足够仁慈。
因为外在再多的枷锁都无损那个男人乱石崩塌岿然不动的身姿,无法遮掩他身上那无论何时都依然夺目的光彩。只是他的脚,那走起路来不再沉稳有力的左脚,变得吃力而难以平衡,那一瘸一拐的姿态,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和这个男人联系起来。
那样的人啊,仿佛生来就受着上帝的眷顾,他完美得如同天神,就连皎月的光辉也时常沐浴在他的周身,如今却变得连普通人所拥有的完整都不复存在。
每每想到这些,我心里都像是有一根针在刺,不会总是疼痛着,也不会强烈到难以忍受,只是,每一次见到那根针,它都会刺向我的伤口,那些伤处带着的不是巨大的獠牙而是细小的碎齿,每一次的痛都是绵延而长久的,总会在很多时候、很多个夜晚,一次又一次地疼痛。
最近我常常想起那天他下楼时的情景,他扶着墙、咬着牙、艰难跋涉的样子。
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变成一个瘸子?
多么冰冷的笑话,带着本身就没有丝毫温度而又苦涩异常的讽刺。
可除此之外,那些纷繁而热闹的白昼里,我竟然不会经常想起他,就算偶尔想起,也是我们年少时那段美好的回忆,那带着栀子花的芳香与纯白的颜色、那被蒙上了一层羞涩的面孔与那些个纤尘不染的黄昏、那芳华的初端的璀璨与末端温和的细润……
那些我爱他而他也爱我的日子,如今想来竟是这般美好。
五年了,整整等了五年,岁月纵使多情,却也在我脸上留下了无情的印刻。
我的心,不知不觉已被这寂寞的海洋吞没,于是便有了无穷无尽的想念。
我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张报纸,摩挲着那张坚毅得熟悉到骨子里的面庞。
我的动作缓慢,带着一种隐忍的温柔,然后在数不清第几次看完之后,发呆良久,久到我以为夜晚永远不会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将被这片漆黑吞没。然而太阳总会在下一秒升起,洒下万丈光芒,普照大地。
我行走于这片璀璨之下,习惯性地去应付形形色色的人,也被形形色色的人应付;习惯了站在那华美的闪光灯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习惯了戴着面具,笑得矜持而有威严。
我开着限量款的宾利去了公司,在众人恭敬的问好声中踏向总裁专用的电梯,然后行走于众人之前,如众星拱月。
中午回到那间越发宽阔而冰冷的办公室,大大的一片落地窗似乎衔接着天与地。
“小冉……”熟悉的声音让我高兴地坐直了身子,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
“方慕白。”好久不曾接到他的电话了。
“我在楼下,刚下飞机。有空吗?”
“你来了就是没空也得有空。等我,就来!”我的声音中有着连自己也未曾意识到的欢喜,放下电话,我连包都没有拿便冲出了办公室。
“Kent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今天下午我都不在。”说完,我急步向电梯走去。
看到那辆熟悉的法拉利,我停了下来,甩甩头,脸上是一片温暖的笑容:“还开着这招摇的红色法拉利呢?”
“习惯了。”男人嘴角微微扬起,话语依旧和煦如风,好似从未改变,一直如此,依旧如此。那些事、那些人、那一幕一幕,似乎都随着这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很久不曾有过的温情再次萦绕心间,让我无限欢喜。
“走吧。”我说着上了车,然后看着他一直在笑。
“怎么这么开心?”
我没有回话,只是在笑。很久不曾这样笑过了,那是发自心底的。
“我可以把你的笑理解成为见到我而高兴吗?”他眉宇微挑,笑容可掬,眼中带着一抹淡淡的却又那般深刻的温柔。
“方慕白,好久不见。”我突然转过身,看向他,用虔诚而略带潮湿的声音,无比郑重地说道。
他一愣,随即点头:“是啊,好久不见了……”
似乎觉得气氛有些伤感,他突然扬起眉,带着一丝轻松的语调,侧过头来看我:“今天陪我好好喝一杯吧。”
“成。别说一杯,就是百杯、千杯也陪,咱们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
“那我要全速开了,准备好了吗?”
我点头,然后看向前方,第一次觉得这条新修的道路竟是如此宽广。
那一刻,我的眼中以及他的眼中都充满了笑容。阳光打在脸上,有着最为灿烂的光泽,它们闪闪发光,夺目而耀眼。身体在急速的风中再次感受到极大的欢愉,那一晚死亡与激情的叫嚣跨越时光的沟壑,再次降临。
我甩了甩头发,虽然车子已经停下,却依然觉得有风在耳边呼啸,它们带着凌厉与温柔,以及那矛盾中透着陌生的熟悉感。
“这感觉真是酣畅,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风吹过来,我一时被呛到,大声咳嗽起来。
“可惜已经回不去了……”方慕白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淡淡地说道。他的嗓音依然温柔,却让我不知怎的生出一股苍凉感。
“这些年来我很寂寞,越是站得高,那寂寞越是入骨。”我状似不经意地开口,然后甩着一头越来越长的发,淡淡笑了笑,“不说这些有的没的,走,咱们去喝一杯吧。”
“好。”
下了... -->>
合上信,我去祭拜了她,奉上一捧红色的玫瑰,因为她最终留给我的不是那婉约出尘的气质,也不是那孱弱而纤尘不染的面貌,而是她对爱的执着与浓烈,那耗到生命最终点的痴傻与不悔。
她值得这生命中象征着爱情的玫瑰,因为她本身即是一朵盛开在炎炎烈日下、最为艳丽火热的红色玫瑰。
当天回去我便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上用我的绝对权威宣布,耀阳与LB合二为一。
第二天召开记者会宣告了这一震撼性的消息,并将合并后的公司命名为晴空企业。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为新的企业而努力,所在的楼层越来越高,直到看不清底下的人与那穿梭着的车辆,离天空那抹蓝更近了一层。
生命像是一个巨大的轮回链条,我们无法抗争,我们哀叹,却依旧要活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好好活下去。
夜晚是最寂寞也是最惬意的时候,所有的伪装都卸去了外衣,露出赤裸裸的灵魂,它们在无拘无束的同时也倍感焦灼与荒芜。
我拉开抽屉,取出五年前的一张报纸。页面已经泛黄,由于常常触碰而留有褶皱。
报纸左上角用着黑体加粗的字标着:耀阳总裁韩陌即将入狱,所有股份赠于前妻。
这震撼的标题,当年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甚至引得整个T市都跟着一起震荡。在这座灯红酒绿、怪石林立的都市里,不论是男人、女人,名人、普通人,都习惯在茶余饭后津津有味地讨论这一事件,直到这些言论都化为尘埃中的一粒灰尘,最终止息。
伸出手,我揉了揉颈项,那里越发酸痛起来。无论手上做着什么样的动作,我的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报纸上的那张图片。
那张已然模糊、因为没有生命本就不够生动与鲜活的男性的脸。
他的嘴紧紧地抿着,俊脸紧绷,头发依然梳理得一丝不苟却又不会显得过于呆板,眼中没有一丝焦躁与惶恐,波澜不兴、仿佛天塌了都不会动容的清冷面庞,只是那有些微皱起的眉宇让我看出了那一刻他心底的不甘。
没有拍到下面,只有上半身,是他被铐上手铐时的样子。
那样窘迫的一幕,却让我觉得足够仁慈。
因为外在再多的枷锁都无损那个男人乱石崩塌岿然不动的身姿,无法遮掩他身上那无论何时都依然夺目的光彩。只是他的脚,那走起路来不再沉稳有力的左脚,变得吃力而难以平衡,那一瘸一拐的姿态,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和这个男人联系起来。
那样的人啊,仿佛生来就受着上帝的眷顾,他完美得如同天神,就连皎月的光辉也时常沐浴在他的周身,如今却变得连普通人所拥有的完整都不复存在。
每每想到这些,我心里都像是有一根针在刺,不会总是疼痛着,也不会强烈到难以忍受,只是,每一次见到那根针,它都会刺向我的伤口,那些伤处带着的不是巨大的獠牙而是细小的碎齿,每一次的痛都是绵延而长久的,总会在很多时候、很多个夜晚,一次又一次地疼痛。
最近我常常想起那天他下楼时的情景,他扶着墙、咬着牙、艰难跋涉的样子。
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变成一个瘸子?
多么冰冷的笑话,带着本身就没有丝毫温度而又苦涩异常的讽刺。
可除此之外,那些纷繁而热闹的白昼里,我竟然不会经常想起他,就算偶尔想起,也是我们年少时那段美好的回忆,那带着栀子花的芳香与纯白的颜色、那被蒙上了一层羞涩的面孔与那些个纤尘不染的黄昏、那芳华的初端的璀璨与末端温和的细润……
那些我爱他而他也爱我的日子,如今想来竟是这般美好。
五年了,整整等了五年,岁月纵使多情,却也在我脸上留下了无情的印刻。
我的心,不知不觉已被这寂寞的海洋吞没,于是便有了无穷无尽的想念。
我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那张报纸,摩挲着那张坚毅得熟悉到骨子里的面庞。
我的动作缓慢,带着一种隐忍的温柔,然后在数不清第几次看完之后,发呆良久,久到我以为夜晚永远不会消失、所有的一切都将被这片漆黑吞没。然而太阳总会在下一秒升起,洒下万丈光芒,普照大地。
我行走于这片璀璨之下,习惯性地去应付形形色色的人,也被形形色色的人应付;习惯了站在那华美的闪光灯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习惯了戴着面具,笑得矜持而有威严。
我开着限量款的宾利去了公司,在众人恭敬的问好声中踏向总裁专用的电梯,然后行走于众人之前,如众星拱月。
中午回到那间越发宽阔而冰冷的办公室,大大的一片落地窗似乎衔接着天与地。
“小冉……”熟悉的声音让我高兴地坐直了身子,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
“方慕白。”好久不曾接到他的电话了。
“我在楼下,刚下飞机。有空吗?”
“你来了就是没空也得有空。等我,就来!”我的声音中有着连自己也未曾意识到的欢喜,放下电话,我连包都没有拿便冲出了办公室。
“Kent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今天下午我都不在。”说完,我急步向电梯走去。
看到那辆熟悉的法拉利,我停了下来,甩甩头,脸上是一片温暖的笑容:“还开着这招摇的红色法拉利呢?”
“习惯了。”男人嘴角微微扬起,话语依旧和煦如风,好似从未改变,一直如此,依旧如此。那些事、那些人、那一幕一幕,似乎都随着这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很久不曾有过的温情再次萦绕心间,让我无限欢喜。
“走吧。”我说着上了车,然后看着他一直在笑。
“怎么这么开心?”
我没有回话,只是在笑。很久不曾这样笑过了,那是发自心底的。
“我可以把你的笑理解成为见到我而高兴吗?”他眉宇微挑,笑容可掬,眼中带着一抹淡淡的却又那般深刻的温柔。
“方慕白,好久不见。”我突然转过身,看向他,用虔诚而略带潮湿的声音,无比郑重地说道。
他一愣,随即点头:“是啊,好久不见了……”
似乎觉得气氛有些伤感,他突然扬起眉,带着一丝轻松的语调,侧过头来看我:“今天陪我好好喝一杯吧。”
“成。别说一杯,就是百杯、千杯也陪,咱们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
“那我要全速开了,准备好了吗?”
我点头,然后看向前方,第一次觉得这条新修的道路竟是如此宽广。
那一刻,我的眼中以及他的眼中都充满了笑容。阳光打在脸上,有着最为灿烂的光泽,它们闪闪发光,夺目而耀眼。身体在急速的风中再次感受到极大的欢愉,那一晚死亡与激情的叫嚣跨越时光的沟壑,再次降临。
我甩了甩头发,虽然车子已经停下,却依然觉得有风在耳边呼啸,它们带着凌厉与温柔,以及那矛盾中透着陌生的熟悉感。
“这感觉真是酣畅,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风吹过来,我一时被呛到,大声咳嗽起来。
“可惜已经回不去了……”方慕白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淡淡地说道。他的嗓音依然温柔,却让我不知怎的生出一股苍凉感。
“这些年来我很寂寞,越是站得高,那寂寞越是入骨。”我状似不经意地开口,然后甩着一头越来越长的发,淡淡笑了笑,“不说这些有的没的,走,咱们去喝一杯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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