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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在二月,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可对他而言,二月是一个灾难。他是早产儿,母亲在怀他时情绪太过激动,他先天不足,生下来就格外孱弱。再加上母亲难产,好不容易才母子两人从鬼门关回来。他度过了这一劫,却生得比旁人孱弱,一到了二月,闻着花香,他就浑身难受,轻了,也不过是浑身长点点,重了,便是呼吸困难。
柳家人人都以为他养不大,唯有父母始终不肯放弃,细心呵护他,直到他长到了五岁,终于摆脱了整日的温床,可以出屋活动。
小时候,他最羡慕的不是旁人的锦衣玉食,而是窗户外那些孩子们的笑声……为了能常常听见,五岁后,他身子稍稍强壮了些,他便跟父母祈求,说想去外面走走。
母亲忍着眼泪,千叮呤万嘱咐,将他裹得厚厚的,才由父亲牵着出去。
这些年,他是在药罐子里泡大的,一走到医馆门口,闻着药香,便由衷感到恐惧。他紧紧握着父亲的手,小声说:“爹,我是不是要吃一辈子药?”
“我儿不会的。”父亲微笑着抚摸他的脑袋:“我儿是最坚强的孩子,那些难吃的药打不倒我儿,是不是?”
他蔫蔫的:“可是娘说,我要是不乖乖吃药,就会……死。死,就像是爷爷那样,躺在棺材里,再也看不到爹和娘了。”
“你知道就好。”父亲叹了口气:“可是孩子,咱们终究不能活在恐惧中,要学着去克服自己的恐惧。你怕吃药,可若有一天,你总是与药为伍,还会害怕它们吗?”
父亲并非说说玩,这一次上街,父亲便拉着自己走遍了大街小巷,终于寻到了一家医馆。掌柜的认得父亲,他也认得这个和蔼的小老头,从小,他吃的药都是掌柜的开的,并不陌生。父亲说,从今以后,他便在这家医馆里做学徒。
他怕药,可是喜欢出门,两相取舍,还是来了医馆。
掌柜的将他安排在前台,跟着伙计从抓药开始学起。每一种药,都有一种名字,一种属性,跟别的药全然不同。渐渐的,他就有些入迷了,喜欢上了在医馆里呆着的感觉。
后来,掌柜的想让他学医,他却只对药感兴趣了。
他在医馆的抓药铺子里呆了十五年,每一天,都很专心的看着药方,研药、抓药、包药、送药,风雨无阻,谁也扰乱不了。
直到这一天。
“小哥,劳烦你帮我照这个方子抓三副药。”他正忙碌着,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温言软语。
这嗓音并不娇柔,但格外清脆,一听就知道是大家闺秀,却少了些京中千金小姐们的蛮横无力,听在耳朵里只觉得浑身舒坦。
他不禁抬头,扫了一眼柜台前的人。
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裹了一身厚厚的裘袍,露出尖尖的下巴,鼻子冻得有些发红,眼睛却很亮、很干净。
他接过姑娘递过来的药方,只看了一眼,便照方抓药。以往他抓药总是格外利索,今日却不知怎的,一点也不想快,慢悠悠的捏了称头,将药包好,递给了她时,听见她软软的道谢,才明白自己竟莫名其妙的对人家姑娘有了好感。
父亲教过他如何对抗病魔,却没教过他,如果喜欢一个姑娘,该怎么去搭话。
他看着那娉婷袅娜远去的背影,一时间便觉得整个世界都被她点亮了。
他从不走神,但今日,自打见过了那人,便怎么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下一个来抓药的是一对年轻夫妻,女人有了身孕,缠着男人娇柔的撒娇,男人怕她累着,一个劲的催促他快些。
人生如戏,就在他正暗暗后悔没找人打听个姓名时,那姑娘又去而复返了。
见着她,他本能的一喜,看着她被人欺负,更是同仇敌忾的怒了!
原来,那来抓药的男女并非夫妻,他心仪的姑娘,才是那个男人正牌的妻子——未婚,听到未婚两个字,他心头暗喜了一下。但一想到她柔善被人欺负到如此境地,又觉得格外不忍,在心底将那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痛骂了一遍。
她强装着不伤心,可却在那一对男女离开后忍不住崩溃。
他瞧着那张苍白的小脸,没来由得,也觉得自己不舒服。递药给她时,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这是他谨守礼仪唯一能做的。
他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快速的低下了头去,刹那间的娇羞直叫他着迷。
他终于知道了她是谁,原来,她是安伯侯府的大小姐,闺名书晗二字。
书晗……这两个字光是在唇齿间流动,都仿佛带着甜蜜。... -->>
他生在二月,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可对他而言,二月是一个灾难。他是早产儿,母亲在怀他时情绪太过激动,他先天不足,生下来就格外孱弱。再加上母亲难产,好不容易才母子两人从鬼门关回来。他度过了这一劫,却生得比旁人孱弱,一到了二月,闻着花香,他就浑身难受,轻了,也不过是浑身长点点,重了,便是呼吸困难。
柳家人人都以为他养不大,唯有父母始终不肯放弃,细心呵护他,直到他长到了五岁,终于摆脱了整日的温床,可以出屋活动。
小时候,他最羡慕的不是旁人的锦衣玉食,而是窗户外那些孩子们的笑声……为了能常常听见,五岁后,他身子稍稍强壮了些,他便跟父母祈求,说想去外面走走。
母亲忍着眼泪,千叮呤万嘱咐,将他裹得厚厚的,才由父亲牵着出去。
这些年,他是在药罐子里泡大的,一走到医馆门口,闻着药香,便由衷感到恐惧。他紧紧握着父亲的手,小声说:“爹,我是不是要吃一辈子药?”
“我儿不会的。”父亲微笑着抚摸他的脑袋:“我儿是最坚强的孩子,那些难吃的药打不倒我儿,是不是?”
他蔫蔫的:“可是娘说,我要是不乖乖吃药,就会……死。死,就像是爷爷那样,躺在棺材里,再也看不到爹和娘了。”
“你知道就好。”父亲叹了口气:“可是孩子,咱们终究不能活在恐惧中,要学着去克服自己的恐惧。你怕吃药,可若有一天,你总是与药为伍,还会害怕它们吗?”
父亲并非说说玩,这一次上街,父亲便拉着自己走遍了大街小巷,终于寻到了一家医馆。掌柜的认得父亲,他也认得这个和蔼的小老头,从小,他吃的药都是掌柜的开的,并不陌生。父亲说,从今以后,他便在这家医馆里做学徒。
他怕药,可是喜欢出门,两相取舍,还是来了医馆。
掌柜的将他安排在前台,跟着伙计从抓药开始学起。每一种药,都有一种名字,一种属性,跟别的药全然不同。渐渐的,他就有些入迷了,喜欢上了在医馆里呆着的感觉。
后来,掌柜的想让他学医,他却只对药感兴趣了。
他在医馆的抓药铺子里呆了十五年,每一天,都很专心的看着药方,研药、抓药、包药、送药,风雨无阻,谁也扰乱不了。
直到这一天。
“小哥,劳烦你帮我照这个方子抓三副药。”他正忙碌着,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温言软语。
这嗓音并不娇柔,但格外清脆,一听就知道是大家闺秀,却少了些京中千金小姐们的蛮横无力,听在耳朵里只觉得浑身舒坦。
他不禁抬头,扫了一眼柜台前的人。
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裹了一身厚厚的裘袍,露出尖尖的下巴,鼻子冻得有些发红,眼睛却很亮、很干净。
他接过姑娘递过来的药方,只看了一眼,便照方抓药。以往他抓药总是格外利索,今日却不知怎的,一点也不想快,慢悠悠的捏了称头,将药包好,递给了她时,听见她软软的道谢,才明白自己竟莫名其妙的对人家姑娘有了好感。
父亲教过他如何对抗病魔,却没教过他,如果喜欢一个姑娘,该怎么去搭话。
他看着那娉婷袅娜远去的背影,一时间便觉得整个世界都被她点亮了。
他从不走神,但今日,自打见过了那人,便怎么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下一个来抓药的是一对年轻夫妻,女人有了身孕,缠着男人娇柔的撒娇,男人怕她累着,一个劲的催促他快些。
人生如戏,就在他正暗暗后悔没找人打听个姓名时,那姑娘又去而复返了。
见着她,他本能的一喜,看着她被人欺负,更是同仇敌忾的怒了!
原来,那来抓药的男女并非夫妻,他心仪的姑娘,才是那个男人正牌的妻子——未婚,听到未婚两个字,他心头暗喜了一下。但一想到她柔善被人欺负到如此境地,又觉得格外不忍,在心底将那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痛骂了一遍。
她强装着不伤心,可却在那一对男女离开后忍不住崩溃。
他瞧着那张苍白的小脸,没来由得,也觉得自己不舒服。递药给她时,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这是他谨守礼仪唯一能做的。
他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快速的低下了头去,刹那间的娇羞直叫他着迷。
他终于知道了她是谁,原来,她是安伯侯府的大小姐,闺名书晗二字。
书晗……这两个字光是在唇齿间流动,都仿佛带着甜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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