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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碗汤(三)
相比较起男人的狼吞虎咽,清欢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红酒。混合区属于三不管区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谁叫到了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被放弃的呢。a国的民众大多富有,唯独混合区监狱这里,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恶与污秽。这里不曾有光明出现过,慢慢地,留在这里的人也就学会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这里,那便要放弃一切希望,从此置身于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记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满足于绝望。
可清欢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阴暗潮湿的大厅,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扬起,对男人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馒头,瞄她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十九岁进来的,二十年了。”
清欢了然,又问他:“你不想出去么?”
“出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越笑越大声,甚至吸引了大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进来了这里,你竟然还想着出去?”
他又重复了一遍:“出去?!”
多么好笑,又多么令人绝望的词语啊,出去,进了混合区的人,哪个不想着出去?可最终有几个人真的出去了?他在这里整整二十年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又从青年到了中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了现在的彻底绝望。他知道,自己永远都出不去了,他现在的心愿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几十年,那么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残酷。
清欢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别人诧异也好冷漠也罢,她都盯着男人,再没看向过其他人:“不想活着吗?”
她抬头往餐厅巨大的窗户看过去,这里的窗户看似很大,其实什么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风时间,他们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凄清的。“不想晒晒太阳么?不想要自由么?”
“你疯了!”男人猛地把手里没吃完的馒头砸进餐盘里。“要是被狱警听到,你就等着被抓去电击吧!”
在混合区,你可以打架斗殴,可以杀人强|奸,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可是只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连想都不被允许。
狱警们打消犯人逃走年头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殴打就是电击,他们有无数折磨人的手段。在这里,不仅仅是犯人可以肆无忌惮,狱警也是。对他们来说,混合区的犯人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骂。在这里的犯人是没有人权的,不管你是真的恶贯满盈,还是被人陷害,只要走进混合区的大门,就永远都别想出去。
清欢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倾身,声音蛊惑十足,轻柔婉转:“承认吧,你还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轻轻抽搐,那是极力克制情绪的结果,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想要离开——谁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死在这里的话,也许连灵魂都无法解脱。
清欢一眼就将他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觉得监狱里的生活也并不全是危险的,至少在这里,她的脑子比在家里的时候好使多了。
她一个人暂时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帮助。表面上虽然说是她协助他,事实上却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于自己。所以她凭借自己对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气的许下承诺:“五年内,我会离开这里,你想要和我一起么?”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 -->>
第七十二碗汤(三)
相比较起男人的狼吞虎咽,清欢把一碗白粥喝成了红酒。混合区属于三不管区域,不管是哪一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谁叫到了这里的人全部都是被放弃的呢。a国的民众大多富有,唯独混合区监狱这里,充斥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罪恶与污秽。这里不曾有光明出现过,慢慢地,留在这里的人也就学会了不再去期待。
既然到了这里,那便要放弃一切希望,从此置身于污泥之中,放下一切,忘记一切,不要有希望,才能满足于绝望。
可清欢即使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阴暗潮湿的大厅,也仍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安静地喝完了一碗粥,嘴角微微扬起,对男人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男人咬了口馒头,瞄她一眼,瓮声瓮气地说:“十九岁进来的,二十年了。”
清欢了然,又问他:“你不想出去么?”
“出去?”男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他越笑越大声,甚至吸引了大厅内其他人的注意力。“出去?进来了这里,你竟然还想着出去?”
他又重复了一遍:“出去?!”
多么好笑,又多么令人绝望的词语啊,出去,进了混合区的人,哪个不想着出去?可最终有几个人真的出去了?他在这里整整二十年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又从青年到了中年,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到了现在的彻底绝望。他知道,自己永远都出不去了,他现在的心愿就是能活到老死,如果不能再多活几十年,那么就算死,也不要死的太残酷。
清欢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别人诧异也好冷漠也罢,她都盯着男人,再没看向过其他人:“不想活着吗?”
她抬头往餐厅巨大的窗户看过去,这里的窗户看似很大,其实什么都看不着,除了每天固定的放风时间,他们的人生一直都是黑暗而凄清的。“不想晒晒太阳么?不想要自由么?”
“你疯了!”男人猛地把手里没吃完的馒头砸进餐盘里。“要是被狱警听到,你就等着被抓去电击吧!”
在混合区,你可以打架斗殴,可以杀人强|奸,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可是只有一件事不可以,那就是出去。
连想都不被允许。
狱警们打消犯人逃走年头的方式也很简单,不是殴打就是电击,他们有无数折磨人的手段。在这里,不仅仅是犯人可以肆无忌惮,狱警也是。对他们来说,混合区的犯人连猪狗都不如,可以任意打骂。在这里的犯人是没有人权的,不管你是真的恶贯满盈,还是被人陷害,只要走进混合区的大门,就永远都别想出去。
清欢望着男人,突然笑了,她往前倾身,声音蛊惑十足,轻柔婉转:“承认吧,你还是想出去的。”
男人的眼角轻轻抽搐,那是极力克制情绪的结果,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想要离开——谁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死在这里的话,也许连灵魂都无法解脱。
清欢一眼就将他看穿,对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觉得监狱里的生活也并不全是危险的,至少在这里,她的脑子比在家里的时候好使多了。
她一个人暂时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因此需要男人的帮助。表面上虽然说是她协助他,事实上却是她要男人完全依附于自己。所以她凭借自己对男人心理的剖析,毫不客气的许下承诺:“五年内,我会离开这里,你想要和我一起么?”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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