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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于无声在门外喊到。
只可惜于致远连让他把这一个字说完的机会都没给,将门关了个严实。
唤了许久,屋内都没人答应,于无声心中恼火甩袖而去,不论怎样,于家的钱能不能动,是他于无声说了算的。
关上门之后,于家老祖宗就将于致远招到身前,问道:“致远啊,你记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致远看着面前这一脸慈爱的奶奶,他知道于家的老祖宗肯定是相信他的,但是若是他说了实话,这老太太难保不会去找万春峰算账,一旦撕破脸皮那个时候就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
于致远心中想:“奶奶,您放心,这些交给我就好了。”于致远抬起头迎上那一双透着慈爱的眼睛,喃喃道:“孙儿,不记得了……”
谁知于家老祖宗听了于致远这番答复之后,竟然笑了起来,“不怕,不记得就不记得,人活百岁哪能什么事都记得。”说着伸出手摸了摸于致远的脑袋,宠爱道:“只要人活着,就什么都不怕。”
一边说着,老太太一边走向床头边端来一个雕花锦盒,交到于致远手上,这盒子里装的是大大小小十几件珠宝。
“这是奶奶的嫁妆,只有这么多。你叔叔人小气,他维持于家这么多年,让他给你钱简直是比登天还要难呦!奶奶只能帮你这么多,你想干什么就放手去干吧。”
于无声铁了心不会给于致远半个铜板,当然对于致远的胡话也保持冷眼旁观的状态。
不仅如此,就连于致远去当铺当这一盒子首饰的时候也都不顺心。当铺的掌柜只当他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之前只知吃喝玩乐,这从江南回来之后都沦落到变卖家底的地步了。
从当铺回来之后,于致远便一头扎进了书房。
于致远仔仔细细探索着于家少爷的记忆,在他的记忆之中,这个世界与于致远所了解的那个古代有些偏差。于致远去找了几本史书来看,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判断。
于致远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和他所熟知的宋朝非常像的一个朝代,重文轻武,周边还有一众小国虎视眈眈。不过相比之下,这个朝代的发展就没有宋朝那样先进了,说到底勉强能算的上是宋朝初期的翻版。要知道在古代做宋朝时期的人是非常幸福的。
作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大好青年来说,这个相对还比较落后的地方,正是他大展身手的好机会。
这么多年的职场打拼让于致远养成了一个习惯,不打无准备的仗。不论在什么时候,先了解大环境总是没错的。
从这众多史书中抬起头来之时,天色已经蒙蒙发亮,街上的叫卖声似是从遥远的地方飘扬过来。
于致远掂量着手中的三百两白银,这些银子是昨日从当铺当回来的。别看只有区区三百两,却也是一笔巨款。
之前的影视文学作品动辄就几亿两的花销,真正到了自己穿越的时候于致远就知道自己的幼稚了。一两银等于一千文铜,一两金等于十两银。按照当今这个时代的发展状况,货币价值也并不会很高,这就和毛爷爷值不值钱一个道理。
不论怎样说,虽然这三百两白银是笔巨款,但却想要开个酒楼还是有些困难的,在这里开家像样的酒楼至少也需要一千两白银。
不过于致远就算没有那么多钱也无所谓,他也并不想去盘什么小店,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和瑞得楼做比较,如果不在瑞得楼眼前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于致远略微想了想,心中一个念头已初具成形。
清晨的阳光烧红了半个天际,路过于家铺子的人都不免要回头多看一眼,在那已经变得陈旧的牌匾下,于致远一身便衣正盯着面前的一口大锅,这锅盖下抑制不住的白气汩汩上涌。
“这于家少爷玩什么呢?”路过的一个男人忍不住问到。
“败家子胡闹呗,你还不知这小子已经开始变卖祖产了吗?”... -->>
“娘!”于无声在门外喊到。
只可惜于致远连让他把这一个字说完的机会都没给,将门关了个严实。
唤了许久,屋内都没人答应,于无声心中恼火甩袖而去,不论怎样,于家的钱能不能动,是他于无声说了算的。
关上门之后,于家老祖宗就将于致远招到身前,问道:“致远啊,你记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致远看着面前这一脸慈爱的奶奶,他知道于家的老祖宗肯定是相信他的,但是若是他说了实话,这老太太难保不会去找万春峰算账,一旦撕破脸皮那个时候就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
于致远心中想:“奶奶,您放心,这些交给我就好了。”于致远抬起头迎上那一双透着慈爱的眼睛,喃喃道:“孙儿,不记得了……”
谁知于家老祖宗听了于致远这番答复之后,竟然笑了起来,“不怕,不记得就不记得,人活百岁哪能什么事都记得。”说着伸出手摸了摸于致远的脑袋,宠爱道:“只要人活着,就什么都不怕。”
一边说着,老太太一边走向床头边端来一个雕花锦盒,交到于致远手上,这盒子里装的是大大小小十几件珠宝。
“这是奶奶的嫁妆,只有这么多。你叔叔人小气,他维持于家这么多年,让他给你钱简直是比登天还要难呦!奶奶只能帮你这么多,你想干什么就放手去干吧。”
于无声铁了心不会给于致远半个铜板,当然对于致远的胡话也保持冷眼旁观的状态。
不仅如此,就连于致远去当铺当这一盒子首饰的时候也都不顺心。当铺的掌柜只当他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之前只知吃喝玩乐,这从江南回来之后都沦落到变卖家底的地步了。
从当铺回来之后,于致远便一头扎进了书房。
于致远仔仔细细探索着于家少爷的记忆,在他的记忆之中,这个世界与于致远所了解的那个古代有些偏差。于致远去找了几本史书来看,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判断。
于致远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和他所熟知的宋朝非常像的一个朝代,重文轻武,周边还有一众小国虎视眈眈。不过相比之下,这个朝代的发展就没有宋朝那样先进了,说到底勉强能算的上是宋朝初期的翻版。要知道在古代做宋朝时期的人是非常幸福的。
作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大好青年来说,这个相对还比较落后的地方,正是他大展身手的好机会。
这么多年的职场打拼让于致远养成了一个习惯,不打无准备的仗。不论在什么时候,先了解大环境总是没错的。
从这众多史书中抬起头来之时,天色已经蒙蒙发亮,街上的叫卖声似是从遥远的地方飘扬过来。
于致远掂量着手中的三百两白银,这些银子是昨日从当铺当回来的。别看只有区区三百两,却也是一笔巨款。
之前的影视文学作品动辄就几亿两的花销,真正到了自己穿越的时候于致远就知道自己的幼稚了。一两银等于一千文铜,一两金等于十两银。按照当今这个时代的发展状况,货币价值也并不会很高,这就和毛爷爷值不值钱一个道理。
不论怎样说,虽然这三百两白银是笔巨款,但却想要开个酒楼还是有些困难的,在这里开家像样的酒楼至少也需要一千两白银。
不过于致远就算没有那么多钱也无所谓,他也并不想去盘什么小店,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和瑞得楼做比较,如果不在瑞得楼眼前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于致远略微想了想,心中一个念头已初具成形。
清晨的阳光烧红了半个天际,路过于家铺子的人都不免要回头多看一眼,在那已经变得陈旧的牌匾下,于致远一身便衣正盯着面前的一口大锅,这锅盖下抑制不住的白气汩汩上涌。
“这于家少爷玩什么呢?”路过的一个男人忍不住问到。
“败家子胡闹呗,你还不知这小子已经开始变卖祖产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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