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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的风景或是有感而发的时候,薛嫣就会留下一首李白的诗,然后留名:酒中仙李白。
后来这个世界上,没人知道李白到底是谁,却一直有了李白的传说。
直到许多年以后,李白的名字渐渐传遍了整个国家,传到了孟长川的耳朵里。此时的孟长川已经如他所愿娶到了公主,虽没有宰相的名头,却有着宰相的实权,更深得皇帝的信任。和其他人以为的李白是一个剑客、一个流浪诗人的猜想不同,孟长川却猜测,这个名为李白的、自称是“酒中仙”的人,大概就是他那个前妻。
或许这个李白确有其人,或许这个李白就是他前妻的化名,但不论如何,只要一提到李白这个名字,无人不赞叹其惊才绝艳,乃当世的大诗人。着实让他都有点嫉妒了。
而许多年后,曾经任性无比、敢爱敢恨的赵多喜,也成了一个不惑的大叔。
因为年轻时的一句口误,他这一辈子都没摆脱掉倾慕孟长川的名头,总有碎嘴的小人在他背后戳他脊梁骨,说他有龙阳之好。但他最终还是娶妻生子了,娶了一直想嫁给孟长川,但最终还是没能嫁成的郑文慧。两个人都是孟长川的真爱粉,因为同病相怜,最后却意外地相爱了。
若是说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敢自信地说赵多喜不爱孟长川,不是龙阳君、兔爷儿,那就只有她郑文慧了。因为她知道赵多喜从始至终爱的只有她一个。
赵多喜爱着郑文慧,这是郑文慧从不曾怀疑的事情。
而郑文慧最爱的人是赵多喜,赵多喜也从不曾有过半分的怀疑。
都说人能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霍衍一百一十二岁的时候,在冬季的某一天,他忽然就有了这样的预感,知道自己要寿终正寝了。那个时候他躺在床上,儿孙跪在床边,他拉住薛嫣的手,声音虚弱的问她:“你还记得我们年轻的时候,我说过要是有一天我要死了,我会做什么吗?”
此时薛嫣已经九十多岁了,不过因为从小修习上层内功,比起垂暮老人一般的霍衍,她却年轻得像一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
她握住霍衍的手说:“我当然记得,你说你要死的话,会带我一起走。”
霍衍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已经浑浊的眼睛努力的分辨着薛嫣的面孔和表情,喃喃地说:“但是我现在怎么还有点舍不得了呢?”
“你要是舍不得,那就我来吧。”薛嫣微笑的拿出一只匕首放在他的手里,自己的手也包裹着他仿佛枯柴的手,两人一同握着刀把,将刀尖对准自己的心口。
她苦涩地说:“要走我们一起走,谁也不落下谁。”
似乎在眼前看到了一阵白光,霍衍不慌不忙的说:“嫣儿,大概就是现在了吧?”
“好。”薛嫣握住他的手,将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弥留之际,她听见儿孙痛哭的声音,隐约看见她的大孙子抱着她的脚哇哇大哭。
她最后一眼看向霍衍,那人脸上全是斑驳的皱纹,闭着眼睛,好像熟睡一样安详。
这是我看你的最后一眼。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薛嫣又躺回自己熟悉的大床上,身上穿着小熊睡衣、盖着薄毛毯。想着上一辈子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却又忍不住有点寂寞的笑出来:明明已经一起一辈子了,她也早就习惯这种睁开眼睛就换人、换世界的事情,为什么这回却有点难受呢?
贾维斯。
贾维斯:“我在,love.”
给我讲一个童话故事吧。
贾维斯:“好的,mylove.在很久很久以前……”
待天明之后,薛嫣走出房间对她妈说自己不舒服,要请一天假。她妈知道自家女儿轻易不喜欢请假,说不舒服那就是真不舒服,就痛快的给她请了假,还给她熬了粥。
薛嫣说自己没精神要再去睡一下,便回房间锁死了门。
贾维斯问她:“love,您需要做心理辅导吗?”
不用了。薛嫣从书架上翻出自己的素描纸,夹在架子上开始画素描,一画就画了一天,从年轻的霍衍画到垂暮的霍衍,笑着的霍衍、生气的霍衍、难过的霍衍、坏笑的霍衍……直到晚上她妈叫她出去吃饭,她才将满地的画纸捡起来收拾好,放进文件夹锁到柜子里。
贾维斯说:“您知道的,我这里有他的录像,您可以随时播放观看。”
薛嫣的手一顿,接着笑起来说:“就到今天为止了。他已经不在了,而我总要习惯忘记他,才能继续过我的生活。”
她把锁上的钥匙拔.出来,扔进抽屉,然后抹了一把脸,大步走出房间。
“妈,我好了!天啊我要饿死了,今天晚上吃什么?”
“糖醋里脊哟~”
“哇,妈,我爱死你了!”
“快来,再不来就被你弟吃光了~”
“什么?!放着我来!别动我的肉!哇你个臭小子!”
【小番外-蜜月时候遇到贼】
霍衍和薛嫣从帝城出来之后,就一路向南,白天在所到城市里乱逛,吃吃美食、赏赏美景,晚上就留宿在客栈里。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穿的太好,白天又太招摇,晚上竟然遭了贼——
大概是二更时刻,本在熟睡中的他们忽然听见窗外走廊有细碎的声音,两个人从睡梦中醒来,霍衍用食指压着唇对薛嫣做一个“嘘”的动作,一起看向传来声音的窗户。两个人都是内功深厚,在夜里能夜视,眼看着窗口被从外面破开一个小洞,接着伸进来一个细长的木管,吹出一阵白烟。
薛嫣和霍衍相视一笑,手在床铺上一撑就要行动,却被霍衍按住肩膀。她疑惑的看霍衍,霍衍对她轻轻摇摇头,然后自己翻身出去,在半空转了一圈后无声地落在地上。
他屏住呼吸,随手从旁边拿起空的铜质脸盆,接着一把推开窗户。
窗户外面的人被忽然打开的窗户撞到头,脑袋嗡的一声。他心里大叫不好,撒腿就要逃走,却被窗户里伸出来的一只手抓住了后脖领子,接着就感觉一个硬东西一连三下砸在自己的脑袋上,咚咚咚三声,每一次都发出敲锣般的声音,敲的他的脑子更乱了。
薛嫣一边穿衣服一边问:“抓到了?”
“嗯。”霍衍提着那人的后衣领,将他从窗户扯进来,接着随手往中间一扔,那人便重重地摔在地上。这时穿好衣服的薛嫣已经走过去点起一盏油灯。
那小贼被抓后还不放弃,落地后十分灵活的又窜了起来,眼珠左右一扫,随手从旁边拎起板凳就往薛嫣身上扔过去。他心里想着:小爷我来一个声东击西,那女子被砸,男子定然要去救她,到时候从门或从窗户逃出去。
结果回头一看,霍衍一动不动的挡在门和窗前的必经之路!
他诧异的回头去看薛嫣,却发现刚才的女人竟不知何时站在了他的背后,手里拿着油灯,灯放在胸前,光照在脸上半明半灭,待一细瞅,顿时吓得他“嗷”一嗓子——竟有两条黑水从她的眼睛往下流出,脸上斑斑驳驳,竟好似掀起了皮肉!
霍衍往薛嫣脸上一看,轻笑一声说:“昨晚又没卸妆?”
“忘了。”薛嫣随手点了那小贼的穴道,将油灯往旁边一放,从这个时代的铜质暖壶里倒出水在脸盆里,将脸洗干净,又变回一个普通的二十来岁的美貌妇人。
小贼吞咽了一下口水,忽然脸一垮,带着哭腔的对薛嫣和霍衍求饶,说自己家有重病小儿,无奈医药费太贵,命在旦夕,这才想偷点银钱给小儿治病,不得不出来作案。他又说见两个人衣着光鲜气质非凡,定然是大门大户,他就想偷点小钱,救救儿子的命,他们也不至于亏多少。
只可惜薛嫣和霍衍,一个精通刑讯,一个又略懂些身体语言,谁都没相信他的谎话。
霍衍在他身上搜了搜,结果搜出一堆淫.具和春.药。
他看着冷汗直流的小贼,冷笑一声说:“竟是一个采花贼。”冷不丁的他忽然运起内力向那小贼轰出一掌,重重的力道击在他的丹田之处,一转顺的功夫就废了他的内力。
内力对于江湖人来说多重于手足,短腿断手也不能没了十几年苦练的内力。一想到自己三十多年的功力全部报废,小贼顿时叫得像杀猪一样,看着霍衍的眼神犹如看杀父仇人。但霍衍一击之后还并未停手,随手又向他身下踢了一脚,断其秽根。这回小贼更是连惨叫的力气也没有了,眼睛都失去光辉,犹如垂死的老人一般。
霍衍冷笑一声,拿出麻绳将其捆好,又为了他一颗迷药,这才带着薛嫣去睡觉。
等第二天一早,霍衍便将此等淫贼扔进官府大堂,薛嫣则将一封信放在昏迷的小贼身上,表明此人是采花贼,落款则又放上了李白的名字。
而后,那座城里就开始流传酒中仙李白不仅诗作的好,还是一位武艺高强的剑客!
丽的风景或是有感而发的时候,薛嫣就会留下一首李白的诗,然后留名:酒中仙李白。
后来这个世界上,没人知道李白到底是谁,却一直有了李白的传说。
直到许多年以后,李白的名字渐渐传遍了整个国家,传到了孟长川的耳朵里。此时的孟长川已经如他所愿娶到了公主,虽没有宰相的名头,却有着宰相的实权,更深得皇帝的信任。和其他人以为的李白是一个剑客、一个流浪诗人的猜想不同,孟长川却猜测,这个名为李白的、自称是“酒中仙”的人,大概就是他那个前妻。
或许这个李白确有其人,或许这个李白就是他前妻的化名,但不论如何,只要一提到李白这个名字,无人不赞叹其惊才绝艳,乃当世的大诗人。着实让他都有点嫉妒了。
而许多年后,曾经任性无比、敢爱敢恨的赵多喜,也成了一个不惑的大叔。
因为年轻时的一句口误,他这一辈子都没摆脱掉倾慕孟长川的名头,总有碎嘴的小人在他背后戳他脊梁骨,说他有龙阳之好。但他最终还是娶妻生子了,娶了一直想嫁给孟长川,但最终还是没能嫁成的郑文慧。两个人都是孟长川的真爱粉,因为同病相怜,最后却意外地相爱了。
若是说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敢自信地说赵多喜不爱孟长川,不是龙阳君、兔爷儿,那就只有她郑文慧了。因为她知道赵多喜从始至终爱的只有她一个。
赵多喜爱着郑文慧,这是郑文慧从不曾怀疑的事情。
而郑文慧最爱的人是赵多喜,赵多喜也从不曾有过半分的怀疑。
都说人能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霍衍一百一十二岁的时候,在冬季的某一天,他忽然就有了这样的预感,知道自己要寿终正寝了。那个时候他躺在床上,儿孙跪在床边,他拉住薛嫣的手,声音虚弱的问她:“你还记得我们年轻的时候,我说过要是有一天我要死了,我会做什么吗?”
此时薛嫣已经九十多岁了,不过因为从小修习上层内功,比起垂暮老人一般的霍衍,她却年轻得像一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
她握住霍衍的手说:“我当然记得,你说你要死的话,会带我一起走。”
霍衍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已经浑浊的眼睛努力的分辨着薛嫣的面孔和表情,喃喃地说:“但是我现在怎么还有点舍不得了呢?”
“你要是舍不得,那就我来吧。”薛嫣微笑的拿出一只匕首放在他的手里,自己的手也包裹着他仿佛枯柴的手,两人一同握着刀把,将刀尖对准自己的心口。
她苦涩地说:“要走我们一起走,谁也不落下谁。”
似乎在眼前看到了一阵白光,霍衍不慌不忙的说:“嫣儿,大概就是现在了吧?”
“好。”薛嫣握住他的手,将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弥留之际,她听见儿孙痛哭的声音,隐约看见她的大孙子抱着她的脚哇哇大哭。
她最后一眼看向霍衍,那人脸上全是斑驳的皱纹,闭着眼睛,好像熟睡一样安详。
这是我看你的最后一眼。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薛嫣又躺回自己熟悉的大床上,身上穿着小熊睡衣、盖着薄毛毯。想着上一辈子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却又忍不住有点寂寞的笑出来:明明已经一起一辈子了,她也早就习惯这种睁开眼睛就换人、换世界的事情,为什么这回却有点难受呢?
贾维斯。
贾维斯:“我在,love.”
给我讲一个童话故事吧。
贾维斯:“好的,mylove.在很久很久以前……”
待天明之后,薛嫣走出房间对她妈说自己不舒服,要请一天假。她妈知道自家女儿轻易不喜欢请假,说不舒服那就是真不舒服,就痛快的给她请了假,还给她熬了粥。
薛嫣说自己没精神要再去睡一下,便回房间锁死了门。
贾维斯问她:“love,您需要做心理辅导吗?”
不用了。薛嫣从书架上翻出自己的素描纸,夹在架子上开始画素描,一画就画了一天,从年轻的霍衍画到垂暮的霍衍,笑着的霍衍、生气的霍衍、难过的霍衍、坏笑的霍衍……直到晚上她妈叫她出去吃饭,她才将满地的画纸捡起来收拾好,放进文件夹锁到柜子里。
贾维斯说:“您知道的,我这里有他的录像,您可以随时播放观看。”
薛嫣的手一顿,接着笑起来说:“就到今天为止了。他已经不在了,而我总要习惯忘记他,才能继续过我的生活。”
她把锁上的钥匙拔.出来,扔进抽屉,然后抹了一把脸,大步走出房间。
“妈,我好了!天啊我要饿死了,今天晚上吃什么?”
“糖醋里脊哟~”
“哇,妈,我爱死你了!”
“快来,再不来就被你弟吃光了~”
“什么?!放着我来!别动我的肉!哇你个臭小子!”
【小番外-蜜月时候遇到贼】
霍衍和薛嫣从帝城出来之后,就一路向南,白天在所到城市里乱逛,吃吃美食、赏赏美景,晚上就留宿在客栈里。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穿的太好,白天又太招摇,晚上竟然遭了贼——
大概是二更时刻,本在熟睡中的他们忽然听见窗外走廊有细碎的声音,两个人从睡梦中醒来,霍衍用食指压着唇对薛嫣做一个“嘘”的动作,一起看向传来声音的窗户。两个人都是内功深厚,在夜里能夜视,眼看着窗口被从外面破开一个小洞,接着伸进来一个细长的木管,吹出一阵白烟。
薛嫣和霍衍相视一笑,手在床铺上一撑就要行动,却被霍衍按住肩膀。她疑惑的看霍衍,霍衍对她轻轻摇摇头,然后自己翻身出去,在半空转了一圈后无声地落在地上。
他屏住呼吸,随手从旁边拿起空的铜质脸盆,接着一把推开窗户。
窗户外面的人被忽然打开的窗户撞到头,脑袋嗡的一声。他心里大叫不好,撒腿就要逃走,却被窗户里伸出来的一只手抓住了后脖领子,接着就感觉一个硬东西一连三下砸在自己的脑袋上,咚咚咚三声,每一次都发出敲锣般的声音,敲的他的脑子更乱了。
薛嫣一边穿衣服一边问:“抓到了?”
“嗯。”霍衍提着那人的后衣领,将他从窗户扯进来,接着随手往中间一扔,那人便重重地摔在地上。这时穿好衣服的薛嫣已经走过去点起一盏油灯。
那小贼被抓后还不放弃,落地后十分灵活的又窜了起来,眼珠左右一扫,随手从旁边拎起板凳就往薛嫣身上扔过去。他心里想着:小爷我来一个声东击西,那女子被砸,男子定然要去救她,到时候从门或从窗户逃出去。
结果回头一看,霍衍一动不动的挡在门和窗前的必经之路!
他诧异的回头去看薛嫣,却发现刚才的女人竟不知何时站在了他的背后,手里拿着油灯,灯放在胸前,光照在脸上半明半灭,待一细瞅,顿时吓得他“嗷”一嗓子——竟有两条黑水从她的眼睛往下流出,脸上斑斑驳驳,竟好似掀起了皮肉!
霍衍往薛嫣脸上一看,轻笑一声说:“昨晚又没卸妆?”
“忘了。”薛嫣随手点了那小贼的穴道,将油灯往旁边一放,从这个时代的铜质暖壶里倒出水在脸盆里,将脸洗干净,又变回一个普通的二十来岁的美貌妇人。
小贼吞咽了一下口水,忽然脸一垮,带着哭腔的对薛嫣和霍衍求饶,说自己家有重病小儿,无奈医药费太贵,命在旦夕,这才想偷点银钱给小儿治病,不得不出来作案。他又说见两个人衣着光鲜气质非凡,定然是大门大户,他就想偷点小钱,救救儿子的命,他们也不至于亏多少。
只可惜薛嫣和霍衍,一个精通刑讯,一个又略懂些身体语言,谁都没相信他的谎话。
霍衍在他身上搜了搜,结果搜出一堆淫.具和春.药。
他看着冷汗直流的小贼,冷笑一声说:“竟是一个采花贼。”冷不丁的他忽然运起内力向那小贼轰出一掌,重重的力道击在他的丹田之处,一转顺的功夫就废了他的内力。
内力对于江湖人来说多重于手足,短腿断手也不能没了十几年苦练的内力。一想到自己三十多年的功力全部报废,小贼顿时叫得像杀猪一样,看着霍衍的眼神犹如看杀父仇人。但霍衍一击之后还并未停手,随手又向他身下踢了一脚,断其秽根。这回小贼更是连惨叫的力气也没有了,眼睛都失去光辉,犹如垂死的老人一般。
霍衍冷笑一声,拿出麻绳将其捆好,又为了他一颗迷药,这才带着薛嫣去睡觉。
等第二天一早,霍衍便将此等淫贼扔进官府大堂,薛嫣则将一封信放在昏迷的小贼身上,表明此人是采花贼,落款则又放上了李白的名字。
而后,那座城里就开始流传酒中仙李白不仅诗作的好,还是一位武艺高强的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