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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姑娘就这样心情很好挽着小伙伴的手走了一会儿,突然觉得不对:“等等!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说罢,她狐疑地盯着阮婉上下打量了番,“别跟我说你和你家锦年有在酒吧约会的兴趣。”
阮婉顿觉哭笑不得:“瞎想什么呢?”
她不是撒谎,无论她还是锦年,都的确没有在那种地方约会的兴趣。她之所以会这么熟悉,主要是因为上辈子吧,嗯,有一段时间喜欢跟着所谓的“朋友”们往这地界跑。跑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哪里“安全”哪里“最好不要去”。说到底,都是经验啊——虽说好像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她当然不会直接把事实说给钱钱听,于是只说——
“现在公司聚餐的时候,有人拉着我来了几次。”
“原来如此。”钱姑娘果然没怀疑,只是“鄙视”地看着阮婉说,“有这种好事居然不叫我,给我差评啊!”
阮婉:“……”
好吧,这个锅她背了!
五六分钟后,阮婉带着钱钱停在了一家店门口,然而……
“这……没开吧?”钱姑娘凑近一看,“看公告,本周末停业。”
“的确停业了。”阮婉仔细看了眼贴在门口的公告,点头,“不然我们还是……”
她一句“回去吧”还没说完,就看到钱姑娘指着左侧十来米外的一家店说:“那个看起来很漂亮哎!”
“嗯?”阮婉应声看去。
只见一家酒吧的门口满是藤蔓,它们在深绿色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幽暗,几只艳红色的蔷薇从那些藤蔓中“钻”出,隐藏在花心深处的小灯泡让它们的色泽显得格外红艳。
绿与红交织,勾勒出一种难言的诱|惑感。
“那也是酒吧吗?”钱姑娘走出了几步,读出了店名,“‘绿’?看起来很棒的样子,我们进去看看吧。”
“……喂。”阮婉一把没抓住小伙伴,只能摇摇头,快步跟上。
不知为何,阮婉总觉得这店的名字有点耳熟,不过她上辈子总泡在这里时,这里应该还没有这家店。所以她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来为啥觉得它耳熟了,又加上探索欲强烈的钱姑娘跑得飞快,所以她也只能暂且抛下思绪跟上了——反正根据她的记忆,这里的几家店都是相对安全,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东西的。
进去后才发现,这家店的总体风格就是哥特范儿,店里目前的主题就是藤蔓与蔷薇,对一些爱追求刺激的年轻人来说,它们充满了某种“暗示”。当然,这不重要。阮婉觉得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看好小伙伴,别让她丢了。
好在钱姑娘虽然心情微郁闷,却也不至于到买醉的地步,兴致勃勃地看了一圈后,她和阮婉一样点了杯……咳,无酒精饮料。
“唉!”钱姑娘叹气。
“?”
“怎么都没人来和我搭讪呢?”
阮婉看着唉声叹气的钱姑娘,无语之余,算是明白为啥她非坚持要坐在吧台边了——电视小说看多了,所以以为只要是美女往这里那么一坐,两条大长腿那么一交叠,再百无聊赖地叼着吸管,就会有人来搭讪了。
“大概是我妨碍你了,要我退散吗?”
“嗯,跪安吧。”
阮婉跳下高脚凳。
“喂,我开玩笑的。”钱姑娘连忙一把拉住她,“你真走啊?”
阮婉双手抱臂道:“我这不是给你创造艳|遇的机会?”
“别闹了,我可是有夫之妇。”钱姑娘翻了个白眼,非常有节操地说,“在正式甩了他之前,我是不会外|遇滴。”
阮婉不禁失笑。
正在这边说话的两人却是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正有一道目光投落在她们身上,准确来说,是落在阮婉的身上。
看着她的人,正坐在角落中,拿出了电话。
而这人之所以坐在角落中,也实在是因为他的画风与这间酒吧里的其余人不太搭。都说“物以类聚”,同理,什么风格的店聚集地也应该是同一风格的顾客,比如来这家店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而这人看来年纪却明显过了三十,且气质悍勇,脸孔上还有着一道明显的疤。
电话接通,他说出口的第一个称呼是——
“沈少。”
“什么事?”
“我好像看到嫂子了。”
“……”
这个脸上有疤的人正是曾与阮婉有过一面之缘的疤子,而被他称为“沈少”的男子,自然就是沈子煜。
后者接到这个电话时,内心是无语的。他当年原本就嘱托过疤子,让他在自己不在时多看顾下她,别让她陷入什么危险的境地。
就这个意义上说,疤子看到她真的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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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姑娘就这样心情很好挽着小伙伴的手走了一会儿,突然觉得不对:“等等!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说罢,她狐疑地盯着阮婉上下打量了番,“别跟我说你和你家锦年有在酒吧约会的兴趣。”
阮婉顿觉哭笑不得:“瞎想什么呢?”
她不是撒谎,无论她还是锦年,都的确没有在那种地方约会的兴趣。她之所以会这么熟悉,主要是因为上辈子吧,嗯,有一段时间喜欢跟着所谓的“朋友”们往这地界跑。跑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哪里“安全”哪里“最好不要去”。说到底,都是经验啊——虽说好像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她当然不会直接把事实说给钱钱听,于是只说——
“现在公司聚餐的时候,有人拉着我来了几次。”
“原来如此。”钱姑娘果然没怀疑,只是“鄙视”地看着阮婉说,“有这种好事居然不叫我,给我差评啊!”
阮婉:“……”
好吧,这个锅她背了!
五六分钟后,阮婉带着钱钱停在了一家店门口,然而……
“这……没开吧?”钱姑娘凑近一看,“看公告,本周末停业。”
“的确停业了。”阮婉仔细看了眼贴在门口的公告,点头,“不然我们还是……”
她一句“回去吧”还没说完,就看到钱姑娘指着左侧十来米外的一家店说:“那个看起来很漂亮哎!”
“嗯?”阮婉应声看去。
只见一家酒吧的门口满是藤蔓,它们在深绿色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幽暗,几只艳红色的蔷薇从那些藤蔓中“钻”出,隐藏在花心深处的小灯泡让它们的色泽显得格外红艳。
绿与红交织,勾勒出一种难言的诱|惑感。
“那也是酒吧吗?”钱姑娘走出了几步,读出了店名,“‘绿’?看起来很棒的样子,我们进去看看吧。”
“……喂。”阮婉一把没抓住小伙伴,只能摇摇头,快步跟上。
不知为何,阮婉总觉得这店的名字有点耳熟,不过她上辈子总泡在这里时,这里应该还没有这家店。所以她一时之间还真想不起来为啥觉得它耳熟了,又加上探索欲强烈的钱姑娘跑得飞快,所以她也只能暂且抛下思绪跟上了——反正根据她的记忆,这里的几家店都是相对安全,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东西的。
进去后才发现,这家店的总体风格就是哥特范儿,店里目前的主题就是藤蔓与蔷薇,对一些爱追求刺激的年轻人来说,它们充满了某种“暗示”。当然,这不重要。阮婉觉得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看好小伙伴,别让她丢了。
好在钱姑娘虽然心情微郁闷,却也不至于到买醉的地步,兴致勃勃地看了一圈后,她和阮婉一样点了杯……咳,无酒精饮料。
“唉!”钱姑娘叹气。
“?”
“怎么都没人来和我搭讪呢?”
阮婉看着唉声叹气的钱姑娘,无语之余,算是明白为啥她非坚持要坐在吧台边了——电视小说看多了,所以以为只要是美女往这里那么一坐,两条大长腿那么一交叠,再百无聊赖地叼着吸管,就会有人来搭讪了。
“大概是我妨碍你了,要我退散吗?”
“嗯,跪安吧。”
阮婉跳下高脚凳。
“喂,我开玩笑的。”钱姑娘连忙一把拉住她,“你真走啊?”
阮婉双手抱臂道:“我这不是给你创造艳|遇的机会?”
“别闹了,我可是有夫之妇。”钱姑娘翻了个白眼,非常有节操地说,“在正式甩了他之前,我是不会外|遇滴。”
阮婉不禁失笑。
正在这边说话的两人却是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正有一道目光投落在她们身上,准确来说,是落在阮婉的身上。
看着她的人,正坐在角落中,拿出了电话。
而这人之所以坐在角落中,也实在是因为他的画风与这间酒吧里的其余人不太搭。都说“物以类聚”,同理,什么风格的店聚集地也应该是同一风格的顾客,比如来这家店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而这人看来年纪却明显过了三十,且气质悍勇,脸孔上还有着一道明显的疤。
电话接通,他说出口的第一个称呼是——
“沈少。”
“什么事?”
“我好像看到嫂子了。”
“……”
这个脸上有疤的人正是曾与阮婉有过一面之缘的疤子,而被他称为“沈少”的男子,自然就是沈子煜。
后者接到这个电话时,内心是无语的。他当年原本就嘱托过疤子,让他在自己不在时多看顾下她,别让她陷入什么危险的境地。
就这个意义上说,疤子看到她真的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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