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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洞里的不死鸟战士,直到第二天天色微明,才派出几个情报队的士兵出洞探路,在确定安融人已经全部撤走之后,士兵们才一个接一个的从洞里爬出来。.com
每一个士兵,出洞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山崖边去眺望。虽然现在离胡忧他们跳河已经整整过了一夜,可是他们还是希望能够发现些什么。
视线不清,河水看起来流得比昨天还湍急。
驻足良久,士兵们的脸上,除了挂满失望之外,再无半点神色。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红的。他们都知道,这条命,是胡忧舍身帮他们从死神那里偷回来的。
里克尔梅擦了擦眼睛,按之前胡忧下的命令道:“各战队整队回令归城。”
“大人,我想为胡忧司令上一柱香。”一个士兵突然哭叫道。
士兵的话音还没落,另一个士兵一脚把他踢翻在地,大声的骂道:“上你奶奶个爪,胡忧大人又没死。”
被踢倒的士兵没有任何的反抗,因为他也同样希望那士兵说的是真的。只要胡忧大人真能不死,就算是多踢几脚,他也不会生气。
“说得对,胡忧大人是不死鸟,他不会死的。”有士兵应喝道。
“不死鸟不死!”更多的士兵回应。
“不死鸟万岁!”
所有的士兵,都在回应。
“咣哗!”
齐拉维脸色铁青的把酒杯给砸在了地上。他很生气,因为他有足够多生气的理由。
就在刚才,齐拉维已经做好了接管不死鸟特战队,成为新不死鸟师团的督将。可是就在苏门达尔准备当众喧布的时候,士兵却来报告,不死鸟特战队残部五百余人,摆脱了安融人追击,在里克尔梅的带领之下,出现在了离令归城一公里外。
齐拉维听到这一消息,满脸的笑容顿时就冻结了。他恨不得那几百人全部死掉,而不是像个叫花子一样,邋里邋遢的回来。他们身上那些干结的血,那满脸泥灰的脸,那衣不裹身的军服,那断刀破弓,都严重影响齐拉维的心情,让他看了都想吐,真是恨不得冲上去,把他们都砍了。
事情的发展和齐拉维猜的一样,苏门达尔没有宣布让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的决定,哪怕是胡忧并没有在这几百个士兵之中。
就算是齐拉维再蠢也知道,此时如果苏门达尔宣布改换不死鸟特战队的指挥官,不用安融人来进攻,令归城都会完蛋。寒了心的士兵,就算不兵变,也不会再用命守城。
入夜,齐拉维在女人身上发泄着怒火的时候,收到了胡忧回城的消息。那个可恨的不死鸟,居然真没死。
这一晚上,令归城欢声雷动。不死鸟的威名,响彻云霄!
峒独城,这个由暴风雪军团副军团长守卫的城市,此时已经变成了安融人的地盘。远远看去,巨大的林字旗迎风招展,向人们讲述着城头变换大王旗的事故。还好,峒独城里的百姓,早就已经跑光了,不然不知道还会发生多少惨绝人寰的事。
林正风此刻的脸色与齐拉维是一个色的。胡忧回到令归城的消息,如一个响亮的耳光,煽在林正风的脸上。调了两万多人对付人家不到两千人马,居然还让人家跑掉五百多,领头的一个都没死,林正风觉得每一个看向全的目光之中,都带着嘲笑。
那个胡忧,真是太可恶了,林正风发誓,一定要让他死!
是夜,胡忧合衣躺在床上,却并没有入睡。今天他收到了一些足以让他仔细思考的消息。他派回来送信的那个士兵,在回到令归城的时候,有士兵看到,并没有受伤。而苏门达尔确告诉他,那个士兵重伤死了。在死之前,什么也没有来得急说。
胡忧听苏门达尔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做出的表情是完全相信,但是他的心却在颤抖着。以胡忧察言观色的本事,他可以肯定,如果当时他有露出一点点怀疑,现在绝对没有命躺在这里。
躺在床上,胡忧总结了自己从入伍到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第一天入伍,就升为夫长。没多久,抓雪灵猴立功,又升为队长。天灾时因护着自己的小队全身而退,得名不死鸟。接受包括林克在内的十几人的酒誓。带三百人顶住野兽军团进攻,箭取安融野兽军团团长铁克拉右眼。断言金骨山会成为安融人的大营。成立不死鸟特战队,敌后断敌人的粮草辎重,以百人夜袭巴雷西千人行军营,救出几十名被抓女子。夜袭安融金骨山营地,获得大量粮草,派人送信为正副军团长出谋划策,在林正风两万余人进攻之下,妙计脱身。
这一脏脏,一件件,综合起来,就是四个字——锋芒毕露。
得出这个答案,胡忧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这段时间,满脑子想的都是立功,想要尽可能快的往上爬,被权力的**,蒙避了双眼,居然忘记了人性的本质,忘记了揣摩他人的心里。
你不死鸟是威风了,可是你置到现在为止,几乎没有获得一场胜仗的暴风雪各级军官于何地?还记得你回令归城的那晚吗?那么士兵们只知道狂喊不死鸟,可有一次叫过苏门达尔?
胡忧呀胡忧,你比苏门达尔还能耐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十三年的江湖经历,都他娘的活到狗身上了吗?一个嫉妒,就可以要了你的命啊!
胡忧越想,冷汗就越涌,直到整件衣服全部被汗湿透。苏门达尔和几个将军看他的眼神,特别是那个少将军齐拉维的眼神,全在胡忧的眼前浮现出来。活到现在还没有被人从背后放冷箭要了小命,真是奇迹了。
这天清晨。胡忧正窝在士兵中间,边和士兵们聊天打屁,边用着早饭。胡忧嘴里不时吐出的黄色小段,惹得士兵们哈哈大笑,几度喷饭。
突然间,整个令归城疯狂的响起了警钟,军号像催命符一样,一声响过一声。
“敌袭!”
士兵们丢下手中的饭碗,抓起刀枪登上城头,各就各位,做着战前的准备。城楼之上,没人敢说话,只有士兵粗重的呼吸和风吹军旗声音,交织在一块。
黑点一个个的跳出地平线,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直到可以用肉眼把他们看见。
胡忧还是第一次站在城头上,这样俯视着敌人的来到。那一声声战鼓,那哗哗的脚步声,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一支安融军队出现了。他们的长弓、长矛、刀剑,在温暖的阳光下,闪着异样的寒光。在别人的土地上,走得那样的耀武扬威。
不错,他们也有他们的理想,他们也有他们想要的东西。土地,粮食,女奴,甚至是温暖的阳光。这些理想,看起来并没有错,只不过,他们的理想,是要用别人的血肉和生命来实现的。
“他们在干什么?”一个士兵惊呼着,指着那些蜂拥而至的安融人。他们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来到,就迫不急待的发起进攻。今天,他们很从容。他们展开了长长的队伍,在城门前分成两队。一队沿城向西,一队沿城向东,缓慢而坚定的往前走。
“他们在包围我们。”胡忧在心里说道。峒独城失守之后,青州中部唯一剩下的曼陀罗军队,只有令归城这三万人了。
胡忧记得,在他刚回城的那会,他们还有近四万人,这十几天的工夫,他们又损失掉了一万人。三万人,只是一个数字,而不是战力。实际上,令归现在可战之人,已经不足两万。因为三万之中,有一万人是伤兵,医护兵... -->>
山洞里的不死鸟战士,直到第二天天色微明,才派出几个情报队的士兵出洞探路,在确定安融人已经全部撤走之后,士兵们才一个接一个的从洞里爬出来。.com
每一个士兵,出洞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山崖边去眺望。虽然现在离胡忧他们跳河已经整整过了一夜,可是他们还是希望能够发现些什么。
视线不清,河水看起来流得比昨天还湍急。
驻足良久,士兵们的脸上,除了挂满失望之外,再无半点神色。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红的。他们都知道,这条命,是胡忧舍身帮他们从死神那里偷回来的。
里克尔梅擦了擦眼睛,按之前胡忧下的命令道:“各战队整队回令归城。”
“大人,我想为胡忧司令上一柱香。”一个士兵突然哭叫道。
士兵的话音还没落,另一个士兵一脚把他踢翻在地,大声的骂道:“上你奶奶个爪,胡忧大人又没死。”
被踢倒的士兵没有任何的反抗,因为他也同样希望那士兵说的是真的。只要胡忧大人真能不死,就算是多踢几脚,他也不会生气。
“说得对,胡忧大人是不死鸟,他不会死的。”有士兵应喝道。
“不死鸟不死!”更多的士兵回应。
“不死鸟万岁!”
所有的士兵,都在回应。
“咣哗!”
齐拉维脸色铁青的把酒杯给砸在了地上。他很生气,因为他有足够多生气的理由。
就在刚才,齐拉维已经做好了接管不死鸟特战队,成为新不死鸟师团的督将。可是就在苏门达尔准备当众喧布的时候,士兵却来报告,不死鸟特战队残部五百余人,摆脱了安融人追击,在里克尔梅的带领之下,出现在了离令归城一公里外。
齐拉维听到这一消息,满脸的笑容顿时就冻结了。他恨不得那几百人全部死掉,而不是像个叫花子一样,邋里邋遢的回来。他们身上那些干结的血,那满脸泥灰的脸,那衣不裹身的军服,那断刀破弓,都严重影响齐拉维的心情,让他看了都想吐,真是恨不得冲上去,把他们都砍了。
事情的发展和齐拉维猜的一样,苏门达尔没有宣布让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的决定,哪怕是胡忧并没有在这几百个士兵之中。
就算是齐拉维再蠢也知道,此时如果苏门达尔宣布改换不死鸟特战队的指挥官,不用安融人来进攻,令归城都会完蛋。寒了心的士兵,就算不兵变,也不会再用命守城。
入夜,齐拉维在女人身上发泄着怒火的时候,收到了胡忧回城的消息。那个可恨的不死鸟,居然真没死。
这一晚上,令归城欢声雷动。不死鸟的威名,响彻云霄!
峒独城,这个由暴风雪军团副军团长守卫的城市,此时已经变成了安融人的地盘。远远看去,巨大的林字旗迎风招展,向人们讲述着城头变换大王旗的事故。还好,峒独城里的百姓,早就已经跑光了,不然不知道还会发生多少惨绝人寰的事。
林正风此刻的脸色与齐拉维是一个色的。胡忧回到令归城的消息,如一个响亮的耳光,煽在林正风的脸上。调了两万多人对付人家不到两千人马,居然还让人家跑掉五百多,领头的一个都没死,林正风觉得每一个看向全的目光之中,都带着嘲笑。
那个胡忧,真是太可恶了,林正风发誓,一定要让他死!
是夜,胡忧合衣躺在床上,却并没有入睡。今天他收到了一些足以让他仔细思考的消息。他派回来送信的那个士兵,在回到令归城的时候,有士兵看到,并没有受伤。而苏门达尔确告诉他,那个士兵重伤死了。在死之前,什么也没有来得急说。
胡忧听苏门达尔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做出的表情是完全相信,但是他的心却在颤抖着。以胡忧察言观色的本事,他可以肯定,如果当时他有露出一点点怀疑,现在绝对没有命躺在这里。
躺在床上,胡忧总结了自己从入伍到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第一天入伍,就升为夫长。没多久,抓雪灵猴立功,又升为队长。天灾时因护着自己的小队全身而退,得名不死鸟。接受包括林克在内的十几人的酒誓。带三百人顶住野兽军团进攻,箭取安融野兽军团团长铁克拉右眼。断言金骨山会成为安融人的大营。成立不死鸟特战队,敌后断敌人的粮草辎重,以百人夜袭巴雷西千人行军营,救出几十名被抓女子。夜袭安融金骨山营地,获得大量粮草,派人送信为正副军团长出谋划策,在林正风两万余人进攻之下,妙计脱身。
这一脏脏,一件件,综合起来,就是四个字——锋芒毕露。
得出这个答案,胡忧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这段时间,满脑子想的都是立功,想要尽可能快的往上爬,被权力的**,蒙避了双眼,居然忘记了人性的本质,忘记了揣摩他人的心里。
你不死鸟是威风了,可是你置到现在为止,几乎没有获得一场胜仗的暴风雪各级军官于何地?还记得你回令归城的那晚吗?那么士兵们只知道狂喊不死鸟,可有一次叫过苏门达尔?
胡忧呀胡忧,你比苏门达尔还能耐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十三年的江湖经历,都他娘的活到狗身上了吗?一个嫉妒,就可以要了你的命啊!
胡忧越想,冷汗就越涌,直到整件衣服全部被汗湿透。苏门达尔和几个将军看他的眼神,特别是那个少将军齐拉维的眼神,全在胡忧的眼前浮现出来。活到现在还没有被人从背后放冷箭要了小命,真是奇迹了。
这天清晨。胡忧正窝在士兵中间,边和士兵们聊天打屁,边用着早饭。胡忧嘴里不时吐出的黄色小段,惹得士兵们哈哈大笑,几度喷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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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们丢下手中的饭碗,抓起刀枪登上城头,各就各位,做着战前的准备。城楼之上,没人敢说话,只有士兵粗重的呼吸和风吹军旗声音,交织在一块。
黑点一个个的跳出地平线,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直到可以用肉眼把他们看见。
胡忧还是第一次站在城头上,这样俯视着敌人的来到。那一声声战鼓,那哗哗的脚步声,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一支安融军队出现了。他们的长弓、长矛、刀剑,在温暖的阳光下,闪着异样的寒光。在别人的土地上,走得那样的耀武扬威。
不错,他们也有他们的理想,他们也有他们想要的东西。土地,粮食,女奴,甚至是温暖的阳光。这些理想,看起来并没有错,只不过,他们的理想,是要用别人的血肉和生命来实现的。
“他们在干什么?”一个士兵惊呼着,指着那些蜂拥而至的安融人。他们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来到,就迫不急待的发起进攻。今天,他们很从容。他们展开了长长的队伍,在城门前分成两队。一队沿城向西,一队沿城向东,缓慢而坚定的往前走。
“他们在包围我们。”胡忧在心里说道。峒独城失守之后,青州中部唯一剩下的曼陀罗军队,只有令归城这三万人了。
胡忧记得,在他刚回城的那会,他们还有近四万人,这十几天的工夫,他们又损失掉了一万人。三万人,只是一个数字,而不是战力。实际上,令归现在可战之人,已经不足两万。因为三万之中,有一万人是伤兵,医护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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