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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强盗吗?他们在哪儿?”
潘多夫骑士拔出了剑,握在手中四处观望。
“爵爷,我们没看到人,只是脚印和一些污秽,看脚印的数量并不多,痕迹往北面丛林去了,应该是来打探盯梢的。”
“不必过于惊动商队,通报一声就可以了,强盗既没有在半夜来袭,也没有趁雾掩近,说明他们人少,还没有把握来袭击我们。”
“不过,这几天他们有可能会联络这片地区的其他强盗,集结起来再对我们发动进攻。”
“维达殿下,那我们该怎么做?”
“等!”
队伍启程的时候,强盗在夜晚窥伺的消息还是传遍了商队;大家都有些恐慌,不过在看到维达与安娜琳镇定自若的表现后,才稍许平息了些。
中午扎营的时候,维达特地带着仆从到附近的丛林查看,其实他还想弄点野味,好打打牙祭。潘多夫骑士按照维达的吩咐,让他的扈从试试山德鲁的本事。
他们在车队围起的圈内练了练手,按照潘多夫的看法;山德鲁应该没有真正学过剑术武技,体力也太差了,好在他还算比较聪明,学起来也挺快。
不过,即便是这样,山德鲁也挨了不少打;他们没有练习的钝剑,只能用带鞘的剑练习,潘多夫骑士的扈从也是经过这样的训练的,下手毫不怜悯,不一会就把他身上揍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他只能咬紧牙关,坚持着;他明白,这些骑士的扈从比他以前请教过的佣兵可要强多了,这种机会难得,一定得硬抗着继续下去。
商人拉姆坐在马车的货物上,怔怔的望着丛林;他在早上劝过维达想让车队绕个圈子,远离那些危险的丛林。因为他知道一般强盗都会躲藏在那里,早上的脚印痕迹也证实了这个推论。
可维达却满不在乎,戏谑的对他说,绕路的话岂不是会耽搁行程。真不知道这位骑士老爷在想什么,万一大群强盗来袭,他们可是能骑着马跑,自己可就倒霉了。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从那片丛林深处传来了一声咆哮;是野兽狂怒的声音!所有人都听见了,他们放下了手中的事,向那处望去。
这一带的丛林经常有獠牙兽(注:一种成群结队的犬科食腐动物)或是穴熊(注:类似于棕熊的生物,会直立行走)出没,但这么恐怖的吼声,肯定是比这些动物还要巨大的野兽才能发出的。
众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紧张的情绪又开始弥漫;因为维达正是朝这片丛林而去的,莫非是他遇到了什么凶猛的野兽?
潘多夫骑士叫停了练习,当然就算他没叫,山德鲁和那名扈从也都停了下来。他有些担心维达的安危,打算带着扈从去丛林里看看。不过安娜琳却阻止了他。
“等等吧,维达大人不会有事的,我们都知道他的实力,不是吗?”
不过,等了好一会,维达他们还是没有从那片丛林里出来。这时安娜琳也焦急起来,她让潘多夫骑士多带几名佣兵,一起进丛林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在他们准备出发时,丛林那边有了动静;那名叫格朗忒的仆人骑着马走了出来,众人都看见,他浑身上下都是血污。于是所有的人都骚动了起来,安娜琳甚至“啊”的一声,险些晕了过去。
好在,格朗忒走近后及时的叫喊道:
“嗨!爵爷没事,我们猎了只老大的野兽,刚才在剥皮呢。”
的确,维达猎了只庞然大物;他在无意中发现了它,那野兽也看到了他,人立了起来并发出了震耳的吼声。但是,相较维达与之激斗过的贝希摩斯而言(注:见第一卷第九章)面前这头站起来有十多尺高的野兽真的不值一哂。
只斫了一斧,野兽就倒下了;甚至那两名跟随他的仆人还刚反应过来——原本他们是打算逃走的…维达也没看见他们的举动,只是想先把这只野兽剥了皮带回去。
新鲜的肉啊,晚上让米菲雅炖汤那该多好。他这么想到;就让两名仆人帮忙一起动手剥皮割肉,当他在搬运时发现马匹驼不了那么多时,便让那名仆人去车队通知其他人一起来帮忙,所以才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为了这头猎物,车队耽搁了不少时间;有佣兵认出了这头野兽,并说出了它的名字——暴熊。这是穴熊的远亲,但体型却比穴熊要大数倍之多。
维达不愿身上沾染血污,就让他们用马匹来回运送猎物,足足有上千磅的肉。商人拉姆想买下这只野兽的头颅,维达索性送给了他。
老头欢天喜地的让仆人们把兽头抬上了马车;这野兽的头颅做成标本也可以卖上大价钱,有些贵族就喜欢将这种猛兽的头颅装饰起来,说不定还会请吟游诗人编一段歌词,以便作为谈资向别人炫耀。
忙完之后,维达还是上马车换了套衣服——原先的衣服上已经有了浓重的血腥味。安娜琳责怪他让自己担心,不由得抱怨了起来,最后还是维达转移了话题。
“其实,那些盗匪绕路了。”
“嗯?您的意思是说您看到强盗的踪迹了?”
维达点了点头,说道:
“我杀死这头野兽之后,发现那里附近有打斗的痕迹;还有血迹斑斑的布料碎片和折断的长矛。”
“应该是一小队强盗遭遇了这头…这头暴熊,很可能还死了两个,接下去的路倒是好走了,不过潘多夫骑士却要大失所望了。”
“是强盗吗?他们在哪儿?”
潘多夫骑士拔出了剑,握在手中四处观望。
“爵爷,我们没看到人,只是脚印和一些污秽,看脚印的数量并不多,痕迹往北面丛林去了,应该是来打探盯梢的。”
“不必过于惊动商队,通报一声就可以了,强盗既没有在半夜来袭,也没有趁雾掩近,说明他们人少,还没有把握来袭击我们。”
“不过,这几天他们有可能会联络这片地区的其他强盗,集结起来再对我们发动进攻。”
“维达殿下,那我们该怎么做?”
“等!”
队伍启程的时候,强盗在夜晚窥伺的消息还是传遍了商队;大家都有些恐慌,不过在看到维达与安娜琳镇定自若的表现后,才稍许平息了些。
中午扎营的时候,维达特地带着仆从到附近的丛林查看,其实他还想弄点野味,好打打牙祭。潘多夫骑士按照维达的吩咐,让他的扈从试试山德鲁的本事。
他们在车队围起的圈内练了练手,按照潘多夫的看法;山德鲁应该没有真正学过剑术武技,体力也太差了,好在他还算比较聪明,学起来也挺快。
不过,即便是这样,山德鲁也挨了不少打;他们没有练习的钝剑,只能用带鞘的剑练习,潘多夫骑士的扈从也是经过这样的训练的,下手毫不怜悯,不一会就把他身上揍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他只能咬紧牙关,坚持着;他明白,这些骑士的扈从比他以前请教过的佣兵可要强多了,这种机会难得,一定得硬抗着继续下去。
商人拉姆坐在马车的货物上,怔怔的望着丛林;他在早上劝过维达想让车队绕个圈子,远离那些危险的丛林。因为他知道一般强盗都会躲藏在那里,早上的脚印痕迹也证实了这个推论。
可维达却满不在乎,戏谑的对他说,绕路的话岂不是会耽搁行程。真不知道这位骑士老爷在想什么,万一大群强盗来袭,他们可是能骑着马跑,自己可就倒霉了。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从那片丛林深处传来了一声咆哮;是野兽狂怒的声音!所有人都听见了,他们放下了手中的事,向那处望去。
这一带的丛林经常有獠牙兽(注:一种成群结队的犬科食腐动物)或是穴熊(注:类似于棕熊的生物,会直立行走)出没,但这么恐怖的吼声,肯定是比这些动物还要巨大的野兽才能发出的。
众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紧张的情绪又开始弥漫;因为维达正是朝这片丛林而去的,莫非是他遇到了什么凶猛的野兽?
潘多夫骑士叫停了练习,当然就算他没叫,山德鲁和那名扈从也都停了下来。他有些担心维达的安危,打算带着扈从去丛林里看看。不过安娜琳却阻止了他。
“等等吧,维达大人不会有事的,我们都知道他的实力,不是吗?”
不过,等了好一会,维达他们还是没有从那片丛林里出来。这时安娜琳也焦急起来,她让潘多夫骑士多带几名佣兵,一起进丛林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在他们准备出发时,丛林那边有了动静;那名叫格朗忒的仆人骑着马走了出来,众人都看见,他浑身上下都是血污。于是所有的人都骚动了起来,安娜琳甚至“啊”的一声,险些晕了过去。
好在,格朗忒走近后及时的叫喊道:
“嗨!爵爷没事,我们猎了只老大的野兽,刚才在剥皮呢。”
的确,维达猎了只庞然大物;他在无意中发现了它,那野兽也看到了他,人立了起来并发出了震耳的吼声。但是,相较维达与之激斗过的贝希摩斯而言(注:见第一卷第九章)面前这头站起来有十多尺高的野兽真的不值一哂。
只斫了一斧,野兽就倒下了;甚至那两名跟随他的仆人还刚反应过来——原本他们是打算逃走的…维达也没看见他们的举动,只是想先把这只野兽剥了皮带回去。
新鲜的肉啊,晚上让米菲雅炖汤那该多好。他这么想到;就让两名仆人帮忙一起动手剥皮割肉,当他在搬运时发现马匹驼不了那么多时,便让那名仆人去车队通知其他人一起来帮忙,所以才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为了这头猎物,车队耽搁了不少时间;有佣兵认出了这头野兽,并说出了它的名字——暴熊。这是穴熊的远亲,但体型却比穴熊要大数倍之多。
维达不愿身上沾染血污,就让他们用马匹来回运送猎物,足足有上千磅的肉。商人拉姆想买下这只野兽的头颅,维达索性送给了他。
老头欢天喜地的让仆人们把兽头抬上了马车;这野兽的头颅做成标本也可以卖上大价钱,有些贵族就喜欢将这种猛兽的头颅装饰起来,说不定还会请吟游诗人编一段歌词,以便作为谈资向别人炫耀。
忙完之后,维达还是上马车换了套衣服——原先的衣服上已经有了浓重的血腥味。安娜琳责怪他让自己担心,不由得抱怨了起来,最后还是维达转移了话题。
“其实,那些盗匪绕路了。”
“嗯?您的意思是说您看到强盗的踪迹了?”
维达点了点头,说道:
“我杀死这头野兽之后,发现那里附近有打斗的痕迹;还有血迹斑斑的布料碎片和折断的长矛。”
“应该是一小队强盗遭遇了这头…这头暴熊,很可能还死了两个,接下去的路倒是好走了,不过潘多夫骑士却要大失所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