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看书网 www.32kan.com,明末四公子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韩代之为首辅,手段远不如叶。于是阉党大为得势,东林前辈赵庵星、高攀龙先后被逐。接着又逐杨涟、左光斗及陈贞慧的父亲陈于庭。
又不久,汪文言之狱复起。阉党中有名的刽子手、镇抚司许显纯,交下一纸名单,要汪文言诬供。汪不肯,许显纯便亲自捉笔,写了一份汪文言的“供词”将东林中人,都牵引在内。而以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太仆少卿周朝瑞、御史袁化中、陕西副使顾大章六人,为受辽东经略熊廷弼的贿,被逮下狱,诸毒备尝,惨死狱中。其时为天启五年七月廿六日深夜,狱卒迟数日报“病毙”以致魏大中的遗骸腐烂不可辨识。六人中惟一未死于镇抚司者,为顾大章,移刑部狱。杨涟等人在狱中如何遭受荼毒,即由顾大章所传述而成信史。
当魏大中由浙江嘉善原籍被逮时,长子字子敬,名学伊“号恸欲随行”大中不许,于是学伊:
微服间行,刺探行居。即抵都,逻卒四布,变姓名匿旅舍,昼伏夜出,称贷以完父赃,赃未竟而大中毙,学伊恸几绝。扶榇归,晨夕号泣,遂病;家人以浆进,辄麾去曰:“诏狱中,谁半夜进一浆者?”竟号泣死。(明史卷二二四-魏大中传)
此即冒辟疆所谓“魏忠节死忠,长子子敬死孝”子一为魏大中次子,名学廉,刺血上书“痛述公兄死于怀宁(阮大铖)”理所当然。倾人之父,而又不许其子申诉“以茕茕就试”之孤儿,竟欲得而甘,阮大铖实如近时司法文书习见的用语:“恶性重大!”其为陈贞慧等所深恶痛绝,固亦理所当然。
按:崇祯二年“定逆案”凡阉党分为七等,阮大铖工于心计,当奔走魏阉之门时,心知其不足久恃,辄私赂门者,取还名刺;因而交往的证据不着,得列为第五等“论徒三年沦赎为民”所谓“城旦”乃“旦起治城”即服劳役,为四岁刑,此则概括指其会受徒刑。终崇祯之世,阮大铖废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无疑地为国家的祸根隐患,因而乃有崇祯十一年戊寅,为复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于是而有“留都防乱公揭”之宣布。陈贞慧曾为文志其始末、缘起如此:
崇祯戊寅,吴次尾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缒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锁,为南都除此大怒。”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交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瘫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卧子亟叹此举为仁者之勇。
于此可知“留都防乱公揭”内容的设计,出于陈贞慧。吴次尾名应箕,安徽贵池人,虽是一名秀才,而“罗九经,二十一史于胸中,洞悉古今兴亡顺逆之路。名虽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国事之得失,了如指掌”(朱竹静志居诗话)。南明覆后,吴应箕起义兵抗清,被难。顾子方名杲,东林创始者顾宪成的孙子。卧子指陈子龙,青浦人。前一年方中进士,其时丁忧居乡,往来南都,见此举而赞叹为“仁者之勇”可以想见此一公揭的分量。
据全谢山在梨洲先生(黄宗羲)神道碑中记述,列名“留都防乱公揭”者“共议以东林子弟,无锡顾端文公为首;天启被难诸家推公(按:指黄宗羲)居首;其余以次列名。大铖恨之刺骨,戊寅秋七月事也。荐绅则金坛周仪部镳实主之。”所谓“以次列名”指复社及陈子龙所创办的几社名士,总计一百四十余人;而必推顾杲为首者,实寓深意。
原来阮大铖最初亦是东林中人,东林点将录拟之为“没遮拦”其后乃堕落为阉党。顾杲有杨柳枝一词:“滚滚飞花下夕阳,从前春事一时伤。东堂纵欲重收拾,恼煞沾泥更不香。”即为阮而咏,而以东林创始者后人居首,即表示东林门墙中,不容有此败类,含有“破门”之意。
至于周镳支持此举,尤有可称。周镳字仲驭,崇祯六年进士,官至礼部郎中,所以称之为“仪部”他的伯父周应秋官至吏部尚书,是阉党有数人物。魏忠贤门下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周应秋就是“狗头”——“十狗”之首。周镳深耻有此一长亲,通籍后结林东林,颇励名节,是故力主逐阮,乃理所必然。据陈贞慧记:“阮心揣此事仲驭主之。然始谋也,绝不有仲驭者!而铖以书来,书且哀。仲驭不启视,就使者焚之,铖衔之刺骨。”在阮大铖看,以阉党子弟排阉党,乃反噬,乃不孝,刺骨之恨,自无怪其然。数年后,周镳终因此而死。
“留都防乱公揭”全文约一千五百言,大要可区分为四段:
一、逆案乃皇帝所亲定,凡身在案中者,纵能免于伏诛,亦当闭门思过;而竟有在此四方多事之时,幸灾乐祸,结党营私如逆党阮大铖者,岂不可骇?
二、历数阮大铖在怀宁、在南京种种招摇撞骗、贪诈勒索的劣迹,由此而积赃私数十万之多。
三、方今流寇作乱,而以阮大铖的阴险叵测、猖狂无忌,若不早行驱除,则酿祸萧墙,将危及陪都。
四、既读圣人之书,自知讨贼之义,但知为国除奸,不惜以身贾祸。如果阮大铖有力障天,能逃刑戳,复能杀士,领衔者愿一身当,存此一段公论,寒天下乱臣贼子之胆。
韩代之为首辅,手段远不如叶。于是阉党大为得势,东林前辈赵庵星、高攀龙先后被逐。接着又逐杨涟、左光斗及陈贞慧的父亲陈于庭。
又不久,汪文言之狱复起。阉党中有名的刽子手、镇抚司许显纯,交下一纸名单,要汪文言诬供。汪不肯,许显纯便亲自捉笔,写了一份汪文言的“供词”将东林中人,都牵引在内。而以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太仆少卿周朝瑞、御史袁化中、陕西副使顾大章六人,为受辽东经略熊廷弼的贿,被逮下狱,诸毒备尝,惨死狱中。其时为天启五年七月廿六日深夜,狱卒迟数日报“病毙”以致魏大中的遗骸腐烂不可辨识。六人中惟一未死于镇抚司者,为顾大章,移刑部狱。杨涟等人在狱中如何遭受荼毒,即由顾大章所传述而成信史。
当魏大中由浙江嘉善原籍被逮时,长子字子敬,名学伊“号恸欲随行”大中不许,于是学伊:
微服间行,刺探行居。即抵都,逻卒四布,变姓名匿旅舍,昼伏夜出,称贷以完父赃,赃未竟而大中毙,学伊恸几绝。扶榇归,晨夕号泣,遂病;家人以浆进,辄麾去曰:“诏狱中,谁半夜进一浆者?”竟号泣死。(明史卷二二四-魏大中传)
此即冒辟疆所谓“魏忠节死忠,长子子敬死孝”子一为魏大中次子,名学廉,刺血上书“痛述公兄死于怀宁(阮大铖)”理所当然。倾人之父,而又不许其子申诉“以茕茕就试”之孤儿,竟欲得而甘,阮大铖实如近时司法文书习见的用语:“恶性重大!”其为陈贞慧等所深恶痛绝,固亦理所当然。
按:崇祯二年“定逆案”凡阉党分为七等,阮大铖工于心计,当奔走魏阉之门时,心知其不足久恃,辄私赂门者,取还名刺;因而交往的证据不着,得列为第五等“论徒三年沦赎为民”所谓“城旦”乃“旦起治城”即服劳役,为四岁刑,此则概括指其会受徒刑。终崇祯之世,阮大铖废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无疑地为国家的祸根隐患,因而乃有崇祯十一年戊寅,为复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于是而有“留都防乱公揭”之宣布。陈贞慧曾为文志其始末、缘起如此:
崇祯戊寅,吴次尾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阴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缒绻,争寄腹心,良心道丧。一日言于顾子方,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锁,为南都除此大怒。”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交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瘫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卧子亟叹此举为仁者之勇。
于此可知“留都防乱公揭”内容的设计,出于陈贞慧。吴次尾名应箕,安徽贵池人,虽是一名秀才,而“罗九经,二十一史于胸中,洞悉古今兴亡顺逆之路。名虽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国事之得失,了如指掌”(朱竹静志居诗话)。南明覆后,吴应箕起义兵抗清,被难。顾子方名杲,东林创始者顾宪成的孙子。卧子指陈子龙,青浦人。前一年方中进士,其时丁忧居乡,往来南都,见此举而赞叹为“仁者之勇”可以想见此一公揭的分量。
据全谢山在梨洲先生(黄宗羲)神道碑中记述,列名“留都防乱公揭”者“共议以东林子弟,无锡顾端文公为首;天启被难诸家推公(按:指黄宗羲)居首;其余以次列名。大铖恨之刺骨,戊寅秋七月事也。荐绅则金坛周仪部镳实主之。”所谓“以次列名”指复社及陈子龙所创办的几社名士,总计一百四十余人;而必推顾杲为首者,实寓深意。
原来阮大铖最初亦是东林中人,东林点将录拟之为“没遮拦”其后乃堕落为阉党。顾杲有杨柳枝一词:“滚滚飞花下夕阳,从前春事一时伤。东堂纵欲重收拾,恼煞沾泥更不香。”即为阮而咏,而以东林创始者后人居首,即表示东林门墙中,不容有此败类,含有“破门”之意。
至于周镳支持此举,尤有可称。周镳字仲驭,崇祯六年进士,官至礼部郎中,所以称之为“仪部”他的伯父周应秋官至吏部尚书,是阉党有数人物。魏忠贤门下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周应秋就是“狗头”——“十狗”之首。周镳深耻有此一长亲,通籍后结林东林,颇励名节,是故力主逐阮,乃理所必然。据陈贞慧记:“阮心揣此事仲驭主之。然始谋也,绝不有仲驭者!而铖以书来,书且哀。仲驭不启视,就使者焚之,铖衔之刺骨。”在阮大铖看,以阉党子弟排阉党,乃反噬,乃不孝,刺骨之恨,自无怪其然。数年后,周镳终因此而死。
“留都防乱公揭”全文约一千五百言,大要可区分为四段:
一、逆案乃皇帝所亲定,凡身在案中者,纵能免于伏诛,亦当闭门思过;而竟有在此四方多事之时,幸灾乐祸,结党营私如逆党阮大铖者,岂不可骇?
二、历数阮大铖在怀宁、在南京种种招摇撞骗、贪诈勒索的劣迹,由此而积赃私数十万之多。
三、方今流寇作乱,而以阮大铖的阴险叵测、猖狂无忌,若不早行驱除,则酿祸萧墙,将危及陪都。
四、既读圣人之书,自知讨贼之义,但知为国除奸,不惜以身贾祸。如果阮大铖有力障天,能逃刑戳,复能杀士,领衔者愿一身当,存此一段公论,寒天下乱臣贼子之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