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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日光灯,除了这些,就什么都没了。
噢,还有门上透明的玻璃,那是为了怕嫌犯被殴打而设置的。
这是个人权至上的国家,警方不能对他动粗,或动用私刑,当然也有例外啦,如果那两个在门外站卫兵的员警稍微再靠拢一点,就算里面这两个警官要把他抓起来抡墙,恐怕也没人看得见。
他已经搞不清楚自己来这个房间究竟是第几次了,反正也不是很重要,他知道他没有杀人,可惜侦办的警官并不这么认为。
“尼克,我们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枪上有你的指纹、针筒在你房间搜出来,你何不直接认罪,省了大家的麻烦,也许我们还可以替你和检查官说说情。”
“我没有杀艾玛。”他重复那句说了几百遍的话,看着这两位警官道:“你们和我一样清楚,针筒和枪可以嫁祸,我的指纹同样可以被人用技术转移,我敢和你们打赌,那两样证物上面,没有一丁点我的皮屑和dna。光靠一枚指纹是没有办法定我的罪的,你们必须再努力一点。”
其中一名年轻的刑警恼火的站了起来,抓住他的衣领。
“你这个王八蛋!”
他整个人被扯了起来,铐着手铐的双手,砰的一声撞到桌缘,那真是他妈该死的痛!
“吉姆!住手!”克拉克伸手阻止同伴。
吉姆忿忿不平的松开了手。
“你出去冷静一下。”克拉克开口说:“去倒杯水来吧。”
狠瞪了他一眼,那位叫吉姆的刑警才不爽的走了出去。
阿南松了松衣领,懒散的重新在椅子上坐下,不过这次记得把被钳制的双手放在桌上,免得这家伙等一下也跟着抓狂起来。
“你以为你很聪明,对吧?”克拉克冷冷的看着他。
“不是我以为。”阿南一扯嘴角“我想很多人都这么以为。”
“也许指纹是可以转移的,但现在许多法官还是采信指纹证据。”克拉克放下手边的资料,瞪着坐在对面那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你也没有办法否认,凶枪和针筒的确是在你衣柜里搜出来的。”
“我没有杀艾玛。”他看着这名警官,冷静的道:“她就像我的姊姊。”
克拉克挑眉,讽刺的道:“所以她才立遗嘱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你?”
“我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阿南说。
“你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克拉克冷笑“怎么样,和全世界最性感的女人上床有什么感觉?”
阿南眯起眼“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克拉克却没理他,只继续讥讽的道:“你这种男人我看多了,小白脸一个,用一张嘴就把那些女人哄得忘了我是谁。艾玛才刚死,你就马上搞上了她的室内设计师,我真为她感到不值。”
阿南瞪着他“你为她感到不值?”
他嗤笑了出来,讽刺的看着克拉克“为她感到不值?值不值是每个人自己心中所评量的,你觉得不值得的东西,艾玛说不定会奉为宝贝。为她感到不值?你是什么东西?不过是一只自以为是的猪——”
砰!他话没说完,那位警官果然跟着抓狂,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将他整个人掼倒在坚硬的地上,一拳又一拳的扁他。
他坐的椅子翻倒了,他的脚甚至踢歪了桌子。
但是就那么刚好,外面两名员警和应该要去倒水的吉姆警官,仿佛同时变成了聋子,那么大的声音,他们三个却才在玻璃窗外,始终看着外面,没有一个人转过头来查看。
克拉克的铁拳,不断的如雨般落下,活像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妈的,这家伙疯了!
那抓狂的王八蛋用衣襟压住他的颈项,他不能呼吸也喊不出来,只能尽力用手臂挡住这家伙坚硬的拳头,腹部依然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就在这时,警官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这才松开扼住他喉咙的衣领,起身接起挂在裤头上的手机,同时不忘用力踹他一脚。
阿南一边呛咳,一边喘气,痛得差点呕出血来。
那男人却形同无事的讲着电话,然后挂掉电话后,再次蹲了下来,将他抓了起来,几近疯狂的冷笑道:“我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你我是什么东西,我是艾玛的男人。”
阿南震惊的瞪着他,只见克拉克眯着赤红的眼,一脸狰狞的问:“知道是谁打电话来吗?”
他喉咙痛得没有办法回答,那疯子却冷笑的拍着他的睑“你新搞上的姘头,郝恬恬。”
什么!
他喘着气,怒瞪着那家伙,猛地抬头以额撞这王八蛋的鼻子。
克拉克却早已料到,闪了开去,得意洋洋的道:“她说有怪人在她家附近,她很害怕,希望我过去看看呢。我恐怕我过去之后,会发现她因为太过内疚帮助你,已经决定要畏罪自杀了呢,真不幸,对吧?”
一股恶寒从胸腹中升起,教他几乎呕吐出来。
“你***离她远一点!”他火大的开口咆哮,声音却破碎不明。
“宝贝是吧?我现在就去解决你的宝贝。我相信她畏罪自杀的遗书一定会让你被定罪。”克拉克讥笑着,无视他的威胁,只是说完后,起身又踹了他肚子一脚,才喊道:“吉姆!”
站在门外的年轻刑警的耳朵突然好了,马上回身开门走了进来。
“把这满嘴谎言的变态杀人狂关回牢里!”克拉克高高在上的睨视着缩在地上的他,一脸鄙夷的道:“我绝对会找到证据,看着你被定罪的!”
在晕眩般的疼痛中,他可以看到克拉克的嘴角微微扬了起来,冰冷的蓝眼睛里,透着疯狂。
“起来!”吉姆警官把痛得快吐出来的他,强抓了起来。
克拉克转身走了出去,甚至没回头看他一眼。
阿南全身冒着冷汗,捂着疼痛的肚子喘着气,几乎无法直起身子。
“别装蒜了,你这废物!”吉姆凶恶的吼着。
武哥他们会保护她的,他这样说服自己。
他打电话回去时,是答录机接的,他留了言,他知道小肥起床后会检查留言,他失踪了七天,武哥可能早就已经来了,他知道他们在得知她被放出来后,会去找她,但他们也有可能没和她联络,或那顽固的小女人,因为相信他是玩弄她的杀人犯,而不肯和他们说话。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脑海里飞快的想着。
该死!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那疯子要去杀了恬恬,他不能再留在这里,这些警察不会相信他的!
克拉克当了快二十年的警察,平常就是一副忠肝义胆、为民服务的好警察,他之前还在他桌上看过优良警员的奖章。
要说服这些警察太慢了。
阿南边喘边咳的想着。
他没有时间了,他必须离开这里。
吉姆将他拉出侦讯室,两名员警接手押解他。
他的腹部依然疼痛,但他没咳血,那是好事。他的肋骨完好,大部分的拳头都落在他的腹部和被架挡的手臂上,他的肾脏也ok,他闪过了克拉克对那里的攻击。
从侦讯室到他平常被关的地方,会经过转角的楼梯。
他走过太多次了。
楼梯转角那里有窗户,窗外有七里香矮树丛,然后就是大街,他只要想办法弄到车,设法躲过警方的子弹,活着把车开到她家就行。幸运的话,剩下来的事,追来的警察会做。
那两名员警几乎是架着他走到楼梯那里。
他们不在乎他是不是被殴打过,在办公室里的警察也对他虚弱的状况视而不见,他是全世界男人的敌人,他杀了他们的偶像艾玛!
真是狗屎!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怀疑他会被那两名员警失手丢下楼梯,然后意外跌断他的脖子,幸好他们并没有真的这么做。
所以当他在楼梯转角,突然用力弯腰咳了起来,然后在他们查看他时,出其不意的直起身子,用铐着手铐的两只手像打棒球一样,挥打其中一个人的脑袋,抢走他的手枪,把另一名员警撞得滚落一楼,当他这么做时,还真的感觉有那么一点抱歉。
只有一点。
他停也没停,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转身冲破二楼楼梯转角的窗户,跳了出去。他跌落七里香矮树丛上,然后翻滚了一圈,在大街上站起身子,一辆车在他的鼻头前紧急煞车,差点撞到了他。
阿南抓着紧握在手中抢来的枪,瞄准了那惊魂未定的倒楣鬼,奔到了驾驶座旁。
“下车!”他咆哮。
可能是他头破血流的样子很吓人,也可能是他的手铐强调了他犯人的身分,更可能是他手中的枪,那位开车的男士,很迅速的把车门打开,落荒而逃。
他上车时,枪声开始响起。
他踩下油门,将车子急驶出去。
没有多久,身后传来刺耳的警笛声,他一路狂踩油门、超捷径,只想尽快赶到她身边。
天杀的,他那天在饭店,就应该和她说清楚的!
人生苦短,他十五岁时就清楚了解到这件事。
窗外的景物快速的飞逝而过,街灯、建筑、人车、子弹,他只专注在一件事上——
活着赶到她身边,让她也活着!
上的日光灯,除了这些,就什么都没了。
噢,还有门上透明的玻璃,那是为了怕嫌犯被殴打而设置的。
这是个人权至上的国家,警方不能对他动粗,或动用私刑,当然也有例外啦,如果那两个在门外站卫兵的员警稍微再靠拢一点,就算里面这两个警官要把他抓起来抡墙,恐怕也没人看得见。
他已经搞不清楚自己来这个房间究竟是第几次了,反正也不是很重要,他知道他没有杀人,可惜侦办的警官并不这么认为。
“尼克,我们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枪上有你的指纹、针筒在你房间搜出来,你何不直接认罪,省了大家的麻烦,也许我们还可以替你和检查官说说情。”
“我没有杀艾玛。”他重复那句说了几百遍的话,看着这两位警官道:“你们和我一样清楚,针筒和枪可以嫁祸,我的指纹同样可以被人用技术转移,我敢和你们打赌,那两样证物上面,没有一丁点我的皮屑和dna。光靠一枚指纹是没有办法定我的罪的,你们必须再努力一点。”
其中一名年轻的刑警恼火的站了起来,抓住他的衣领。
“你这个王八蛋!”
他整个人被扯了起来,铐着手铐的双手,砰的一声撞到桌缘,那真是他妈该死的痛!
“吉姆!住手!”克拉克伸手阻止同伴。
吉姆忿忿不平的松开了手。
“你出去冷静一下。”克拉克开口说:“去倒杯水来吧。”
狠瞪了他一眼,那位叫吉姆的刑警才不爽的走了出去。
阿南松了松衣领,懒散的重新在椅子上坐下,不过这次记得把被钳制的双手放在桌上,免得这家伙等一下也跟着抓狂起来。
“你以为你很聪明,对吧?”克拉克冷冷的看着他。
“不是我以为。”阿南一扯嘴角“我想很多人都这么以为。”
“也许指纹是可以转移的,但现在许多法官还是采信指纹证据。”克拉克放下手边的资料,瞪着坐在对面那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你也没有办法否认,凶枪和针筒的确是在你衣柜里搜出来的。”
“我没有杀艾玛。”他看着这名警官,冷静的道:“她就像我的姊姊。”
克拉克挑眉,讽刺的道:“所以她才立遗嘱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你?”
“我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阿南说。
“你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克拉克冷笑“怎么样,和全世界最性感的女人上床有什么感觉?”
阿南眯起眼“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克拉克却没理他,只继续讥讽的道:“你这种男人我看多了,小白脸一个,用一张嘴就把那些女人哄得忘了我是谁。艾玛才刚死,你就马上搞上了她的室内设计师,我真为她感到不值。”
阿南瞪着他“你为她感到不值?”
他嗤笑了出来,讽刺的看着克拉克“为她感到不值?值不值是每个人自己心中所评量的,你觉得不值得的东西,艾玛说不定会奉为宝贝。为她感到不值?你是什么东西?不过是一只自以为是的猪——”
砰!他话没说完,那位警官果然跟着抓狂,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将他整个人掼倒在坚硬的地上,一拳又一拳的扁他。
他坐的椅子翻倒了,他的脚甚至踢歪了桌子。
但是就那么刚好,外面两名员警和应该要去倒水的吉姆警官,仿佛同时变成了聋子,那么大的声音,他们三个却才在玻璃窗外,始终看着外面,没有一个人转过头来查看。
克拉克的铁拳,不断的如雨般落下,活像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妈的,这家伙疯了!
那抓狂的王八蛋用衣襟压住他的颈项,他不能呼吸也喊不出来,只能尽力用手臂挡住这家伙坚硬的拳头,腹部依然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就在这时,警官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这才松开扼住他喉咙的衣领,起身接起挂在裤头上的手机,同时不忘用力踹他一脚。
阿南一边呛咳,一边喘气,痛得差点呕出血来。
那男人却形同无事的讲着电话,然后挂掉电话后,再次蹲了下来,将他抓了起来,几近疯狂的冷笑道:“我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你我是什么东西,我是艾玛的男人。”
阿南震惊的瞪着他,只见克拉克眯着赤红的眼,一脸狰狞的问:“知道是谁打电话来吗?”
他喉咙痛得没有办法回答,那疯子却冷笑的拍着他的睑“你新搞上的姘头,郝恬恬。”
什么!
他喘着气,怒瞪着那家伙,猛地抬头以额撞这王八蛋的鼻子。
克拉克却早已料到,闪了开去,得意洋洋的道:“她说有怪人在她家附近,她很害怕,希望我过去看看呢。我恐怕我过去之后,会发现她因为太过内疚帮助你,已经决定要畏罪自杀了呢,真不幸,对吧?”
一股恶寒从胸腹中升起,教他几乎呕吐出来。
“你***离她远一点!”他火大的开口咆哮,声音却破碎不明。
“宝贝是吧?我现在就去解决你的宝贝。我相信她畏罪自杀的遗书一定会让你被定罪。”克拉克讥笑着,无视他的威胁,只是说完后,起身又踹了他肚子一脚,才喊道:“吉姆!”
站在门外的年轻刑警的耳朵突然好了,马上回身开门走了进来。
“把这满嘴谎言的变态杀人狂关回牢里!”克拉克高高在上的睨视着缩在地上的他,一脸鄙夷的道:“我绝对会找到证据,看着你被定罪的!”
在晕眩般的疼痛中,他可以看到克拉克的嘴角微微扬了起来,冰冷的蓝眼睛里,透着疯狂。
“起来!”吉姆警官把痛得快吐出来的他,强抓了起来。
克拉克转身走了出去,甚至没回头看他一眼。
阿南全身冒着冷汗,捂着疼痛的肚子喘着气,几乎无法直起身子。
“别装蒜了,你这废物!”吉姆凶恶的吼着。
武哥他们会保护她的,他这样说服自己。
他打电话回去时,是答录机接的,他留了言,他知道小肥起床后会检查留言,他失踪了七天,武哥可能早就已经来了,他知道他们在得知她被放出来后,会去找她,但他们也有可能没和她联络,或那顽固的小女人,因为相信他是玩弄她的杀人犯,而不肯和他们说话。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脑海里飞快的想着。
该死!有太多的可能性了!
那疯子要去杀了恬恬,他不能再留在这里,这些警察不会相信他的!
克拉克当了快二十年的警察,平常就是一副忠肝义胆、为民服务的好警察,他之前还在他桌上看过优良警员的奖章。
要说服这些警察太慢了。
阿南边喘边咳的想着。
他没有时间了,他必须离开这里。
吉姆将他拉出侦讯室,两名员警接手押解他。
他的腹部依然疼痛,但他没咳血,那是好事。他的肋骨完好,大部分的拳头都落在他的腹部和被架挡的手臂上,他的肾脏也ok,他闪过了克拉克对那里的攻击。
从侦讯室到他平常被关的地方,会经过转角的楼梯。
他走过太多次了。
楼梯转角那里有窗户,窗外有七里香矮树丛,然后就是大街,他只要想办法弄到车,设法躲过警方的子弹,活着把车开到她家就行。幸运的话,剩下来的事,追来的警察会做。
那两名员警几乎是架着他走到楼梯那里。
他们不在乎他是不是被殴打过,在办公室里的警察也对他虚弱的状况视而不见,他是全世界男人的敌人,他杀了他们的偶像艾玛!
真是狗屎!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怀疑他会被那两名员警失手丢下楼梯,然后意外跌断他的脖子,幸好他们并没有真的这么做。
所以当他在楼梯转角,突然用力弯腰咳了起来,然后在他们查看他时,出其不意的直起身子,用铐着手铐的两只手像打棒球一样,挥打其中一个人的脑袋,抢走他的手枪,把另一名员警撞得滚落一楼,当他这么做时,还真的感觉有那么一点抱歉。
只有一点。
他停也没停,所有动作一气呵成,转身冲破二楼楼梯转角的窗户,跳了出去。他跌落七里香矮树丛上,然后翻滚了一圈,在大街上站起身子,一辆车在他的鼻头前紧急煞车,差点撞到了他。
阿南抓着紧握在手中抢来的枪,瞄准了那惊魂未定的倒楣鬼,奔到了驾驶座旁。
“下车!”他咆哮。
可能是他头破血流的样子很吓人,也可能是他的手铐强调了他犯人的身分,更可能是他手中的枪,那位开车的男士,很迅速的把车门打开,落荒而逃。
他上车时,枪声开始响起。
他踩下油门,将车子急驶出去。
没有多久,身后传来刺耳的警笛声,他一路狂踩油门、超捷径,只想尽快赶到她身边。
天杀的,他那天在饭店,就应该和她说清楚的!
人生苦短,他十五岁时就清楚了解到这件事。
窗外的景物快速的飞逝而过,街灯、建筑、人车、子弹,他只专注在一件事上——
活着赶到她身边,让她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