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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的台湾,共34省,不计省份大小,每省各占5个名额,共170名。为了最大保证人民党的优势,根据张汉卿的要求,另增加军队退役将领席位5个,人民党独立任命席位5个,退休政府首脑席位5个,均有同等效力,共计185个席位。
众议院由此34个行省(台湾、西藏只有名义席位)随省份人数多寡而变化,初定为每省每100万人口中有一个席位。众议院议长兼任国会主席,所有议员享有司法豁免权。在重大事件上(如修改宪法等)需得到参、众两院各2/3多数通过。加上中央直属部委及人民军代表两个部分,1925年众议院共计有482名议员。
国会是中华民国最高权力机关,众、参议院的职责分别是:审议及修改宪法;对重大议案的表决;对政府的信任投票;年度政府报告及预算的审核表决;对外缔结条约的批复、宣战等。参、众议院各设立8个委员会,分别是:宪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司法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超过1/5的代表、参政团体、及两院院长联合均可独立提出议案。
对参、众议院的职责分工,张汉卿比较后世欧美各国的经验,结合自己的想法,提出了一个方案:
一、在修宪上,需经众议院2/3多数、参议院超过1/2方可通过;如果第一次提案未获通过,5年内不得再提出同等议案----这样做,已经基本上确立了人民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政治的领导地位。宪法已经规定了人民党作为执政党的种种优势,当然在修宪上予以设立高门坎。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后代仍守不住人民党的优势地位,那也只能说明这个党已经根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了,活该被淘汰----再好的制度都经不起败家子来折腾。
二、其它一般议案均需按照先参后众的顺序、经两院过半数通过即可成行。对于欧美国家来说,经常有参政院通不过而众议院通过的情景,它们最终也能成行。张汉卿认为这会降低参议院的权力,但又不能过分滋长其权力,造成尾大不掉,形成民主则民主矣,但政府什么事情都做不到的几乎不作为的状态,这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张汉卿独具匠心,设计了一个堪称杰作的表决办法:针对政府信任案和年度预算、政府报告,如果参议院第一次不通过,而政府又直接提交众议院表决,如果未获得2/3多数通过即被视为未通过,则政府应当解散----这样可以限制政府的决策人员强奸民意、而不是像后世所唱的“人大拍拍手,政协点点头”的微弱监督能力。
国会选举每5年一届,议员任期无限制,并享有司法豁免权。在休会时,两院有一个常务委员会代表各议院主持日常工作,平时参、众议员则兼任各省的省议员 (常委会委员)。
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象征,由中国人民党提出候选人名单,交众议院表决通过,可连选连任,任期为5年。总理是国家行政的最高执行人,由国家主席提名,众议院表决认可。副总理、国务委员名单皆由总理提交众议院表决,以最终形成内阁----同样是可以连选连任----现在还不是真正行使民主的时候,贸然地规定任期只会使政敌有了复盘的指望。在当前,集权式的行政是中国复兴的前提。因此,张汉卿将国家主席、国会主席及党主席的任期规定均是无限制,以最大限度地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至于将来如何修宪,将来人一定比现在聪明。
裁撤国防委员会,取代以中央军事委员会。为了体现人民党的领导地位并贯彻党的意图,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由人民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交国会表决。人民党党章另规定所有国家主席、总理、军委主席、国会主席候选人均需是党的常委。行政上各盛市、县、乡的议会主席均由同级的人民党书记担任,以体现人民党在国家权力控制上的地位和力量。
行政上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但也不能像后世那样,腐败先从党内开始。为了有效制约党内的违法行为,张汉卿设计了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最高法院设15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由国家主席提名,交国会表决,在行政上负责最高法院的日常事务 (院长),各大法官由各省获得资质的法官竞选获得,交国会表决。盛市、县分别成立高等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人数分别为11、7、3人,由上一级的选举委员会提名下一级的人选,并交下一级的议会表决。司法自成一体,即人民党亦不得干涉。所有法官除为规定的条款所罗列外,享有司法豁免权,并终身不得被免职。依例设立各级检察院。
在4月初,在人民党内进行了第一次党代表的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常委会。张汉卿以其巨大的威望,当之无愧地以99%高票延续为党主席 (党章规定党主席必须是常委),另6位常委分别是:张作霖、孙烈臣、张作相、吴俊升、王永江 (一直张作霖父子政治上的最重要助手)、潘复 (因其卓越的财经管理能力使得奉系最终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入主北京,其人在老奉系内部深得人望,为王永江内阁的重要财政助手)。
其它入选政治局的有:韩麟春、郭松龄、杨宇霆、姜登癣汲金纯、于学忠、蒋柏里、万福麟、马龙潭、戢翼翘、莫德惠、许兰州、刘尚清、常荫槐、袁金铠,连同常委共计22人,是为政治局委员。
常委会分工的决定是:张作霖担任国家主席及军委主席,孙烈臣为国家副主席兼军委副主席,吴俊升担任国会主席,张作相为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张汉卿担任军委常务副主席并代替孙烈臣主持军委事务(不再兼任总参谋长职务),王永江为国家副主席兼总理,潘复为常务副总理兼计划委员会主任。
根据王永江的提名,莫德惠为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刘尚清为负责工业的副总理,张振鹫为负责财政的副总理,于驷兴为负责教科文卫的副总理,袁金铠为国务院秘书长。
军事委员会将全国划分为8大军区,并产生出的军委委员共13人:
张作霖(军委主席)、孙烈臣(军委副主席,因病无法省事,挂职)、张汉卿(军委常务副主席)、张作相(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韩麟春(东北军事委员会主席兼沈阳军区司令)、郭松龄(改任海军总司令)、杨宇霆(改任空军总司令)、姜登选(总政治部主任兼北京军区司令)、汲金纯(济南军区司令)、于学忠(广州军区司令)、蒋柏里(即将改任国防部长)、万福麟(改任成都军区司令)、马龙潭(即将接任南京军区司令)、戢翼翘(武汉军区司令)、邢士廉(改任兰州军区司令)、常荫槐(总后勤部长)。
张氏父子领导下的人民党占据了中央的所有重要权力位置。人民党无论在政府与军队,还是在后成立的唯一能够约束国家权力的国会中都占有了决定性的席位,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力量已经形成。另外,中华民国自1925年起不再使用民国纪元,而改用公历。
据的台湾,共34省,不计省份大小,每省各占5个名额,共170名。为了最大保证人民党的优势,根据张汉卿的要求,另增加军队退役将领席位5个,人民党独立任命席位5个,退休政府首脑席位5个,均有同等效力,共计185个席位。
众议院由此34个行省(台湾、西藏只有名义席位)随省份人数多寡而变化,初定为每省每100万人口中有一个席位。众议院议长兼任国会主席,所有议员享有司法豁免权。在重大事件上(如修改宪法等)需得到参、众两院各2/3多数通过。加上中央直属部委及人民军代表两个部分,1925年众议院共计有482名议员。
国会是中华民国最高权力机关,众、参议院的职责分别是:审议及修改宪法;对重大议案的表决;对政府的信任投票;年度政府报告及预算的审核表决;对外缔结条约的批复、宣战等。参、众议院各设立8个委员会,分别是:宪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司法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超过1/5的代表、参政团体、及两院院长联合均可独立提出议案。
对参、众议院的职责分工,张汉卿比较后世欧美各国的经验,结合自己的想法,提出了一个方案:
一、在修宪上,需经众议院2/3多数、参议院超过1/2方可通过;如果第一次提案未获通过,5年内不得再提出同等议案----这样做,已经基本上确立了人民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政治的领导地位。宪法已经规定了人民党作为执政党的种种优势,当然在修宪上予以设立高门坎。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后代仍守不住人民党的优势地位,那也只能说明这个党已经根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了,活该被淘汰----再好的制度都经不起败家子来折腾。
二、其它一般议案均需按照先参后众的顺序、经两院过半数通过即可成行。对于欧美国家来说,经常有参政院通不过而众议院通过的情景,它们最终也能成行。张汉卿认为这会降低参议院的权力,但又不能过分滋长其权力,造成尾大不掉,形成民主则民主矣,但政府什么事情都做不到的几乎不作为的状态,这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张汉卿独具匠心,设计了一个堪称杰作的表决办法:针对政府信任案和年度预算、政府报告,如果参议院第一次不通过,而政府又直接提交众议院表决,如果未获得2/3多数通过即被视为未通过,则政府应当解散----这样可以限制政府的决策人员强奸民意、而不是像后世所唱的“人大拍拍手,政协点点头”的微弱监督能力。
国会选举每5年一届,议员任期无限制,并享有司法豁免权。在休会时,两院有一个常务委员会代表各议院主持日常工作,平时参、众议员则兼任各省的省议员 (常委会委员)。
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象征,由中国人民党提出候选人名单,交众议院表决通过,可连选连任,任期为5年。总理是国家行政的最高执行人,由国家主席提名,众议院表决认可。副总理、国务委员名单皆由总理提交众议院表决,以最终形成内阁----同样是可以连选连任----现在还不是真正行使民主的时候,贸然地规定任期只会使政敌有了复盘的指望。在当前,集权式的行政是中国复兴的前提。因此,张汉卿将国家主席、国会主席及党主席的任期规定均是无限制,以最大限度地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至于将来如何修宪,将来人一定比现在聪明。
裁撤国防委员会,取代以中央军事委员会。为了体现人民党的领导地位并贯彻党的意图,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由人民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交国会表决。人民党党章另规定所有国家主席、总理、军委主席、国会主席候选人均需是党的常委。行政上各盛市、县、乡的议会主席均由同级的人民党书记担任,以体现人民党在国家权力控制上的地位和力量。
行政上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但也不能像后世那样,腐败先从党内开始。为了有效制约党内的违法行为,张汉卿设计了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最高法院设15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由国家主席提名,交国会表决,在行政上负责最高法院的日常事务 (院长),各大法官由各省获得资质的法官竞选获得,交国会表决。盛市、县分别成立高等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人数分别为11、7、3人,由上一级的选举委员会提名下一级的人选,并交下一级的议会表决。司法自成一体,即人民党亦不得干涉。所有法官除为规定的条款所罗列外,享有司法豁免权,并终身不得被免职。依例设立各级检察院。
在4月初,在人民党内进行了第一次党代表的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常委会。张汉卿以其巨大的威望,当之无愧地以99%高票延续为党主席 (党章规定党主席必须是常委),另6位常委分别是:张作霖、孙烈臣、张作相、吴俊升、王永江 (一直张作霖父子政治上的最重要助手)、潘复 (因其卓越的财经管理能力使得奉系最终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入主北京,其人在老奉系内部深得人望,为王永江内阁的重要财政助手)。
其它入选政治局的有:韩麟春、郭松龄、杨宇霆、姜登癣汲金纯、于学忠、蒋柏里、万福麟、马龙潭、戢翼翘、莫德惠、许兰州、刘尚清、常荫槐、袁金铠,连同常委共计22人,是为政治局委员。
常委会分工的决定是:张作霖担任国家主席及军委主席,孙烈臣为国家副主席兼军委副主席,吴俊升担任国会主席,张作相为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张汉卿担任军委常务副主席并代替孙烈臣主持军委事务(不再兼任总参谋长职务),王永江为国家副主席兼总理,潘复为常务副总理兼计划委员会主任。
根据王永江的提名,莫德惠为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刘尚清为负责工业的副总理,张振鹫为负责财政的副总理,于驷兴为负责教科文卫的副总理,袁金铠为国务院秘书长。
军事委员会将全国划分为8大军区,并产生出的军委委员共13人:
张作霖(军委主席)、孙烈臣(军委副主席,因病无法省事,挂职)、张汉卿(军委常务副主席)、张作相(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韩麟春(东北军事委员会主席兼沈阳军区司令)、郭松龄(改任海军总司令)、杨宇霆(改任空军总司令)、姜登选(总政治部主任兼北京军区司令)、汲金纯(济南军区司令)、于学忠(广州军区司令)、蒋柏里(即将改任国防部长)、万福麟(改任成都军区司令)、马龙潭(即将接任南京军区司令)、戢翼翘(武汉军区司令)、邢士廉(改任兰州军区司令)、常荫槐(总后勤部长)。
张氏父子领导下的人民党占据了中央的所有重要权力位置。人民党无论在政府与军队,还是在后成立的唯一能够约束国家权力的国会中都占有了决定性的席位,强有力的国家政权力量已经形成。另外,中华民国自1925年起不再使用民国纪元,而改用公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