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安克你不该到中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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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安克,德国汉堡人,毕业于汉堡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
卢安克先生不是德国共产党员,才二十多岁,为了支持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没有受任何组织的派遣,不远万里,就一个人跑到中国来了。
1997年卢安克在南宁的一所残疾人学校义务教德文,结果因没办下“就业证”被公安局罚了3000块钱;1999年他又从德国回到广西,跑到河池地区的一所县中学当初中老师,因不能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家长们有意见,学校把他开除了。
为了能在这些贫困学校免费当老师,卢安克1999年成立了个办事处。“办事处是广西外经贸委批的,教育局管不了我,我去的学校也没有权利聘请外籍老师,不过我有合法从事教育工作的权利,可以做教育实践研究了。”
2001年7月,卢安克把他的办事处搬到了广西东兰县坡拉乡建开村林广屯广拉队,这是一个不通电话、不通公路,村民只会说壮语的偏僻小山村。
从1997年至今,他在中国广西的大山里已经待了十余年,辗转多处山村,过着简陋的生活。他在华支教十余年,是感动中国2006候选人。
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据都市时报报道,有网友发帖称,卢安克的博客被广西有关部门要求关闭,而这位被网友称为“洋雷锋”的老外,也可能因为“没有做志愿者和教师的资格”离开中国。(新快报)
“没有做志愿者和教师的资格”是冠冕堂皇的说法。私下的说法是有人怀疑他有恋童癖。天朝的光荣传统,要打倒一个人首先就是把他搞臭,要把他搞臭最好是采用人生攻击,恋童这类武器最有杀伤力。因为这不但关系到个人的尊严,还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面子。这种事情又很难找到确凿证据,调查的结果往往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事人早就跳进黄河都洗不干净了。如果按照法制社会的原则,要判断真相也容易,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如果说卢安克“没有做志愿者的资格”看来做志愿者不是谁都有资格。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志愿者不是越多越好吗?如果说卢安克“没有做教师的资格”应该没有错。但是,乡村小学的代课老师,都有教师资格吗?如果不是,偌大一个中国,怎么就容不下一个卢安克?再说了,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忙里偷闲,特事特办,为卢安克举行资格考试呢?也可以组织专家组,对他的教育能力进行评估。毕竟他是全心全意来支持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啊。到中国游山玩水的日本鬼子要赶飞机,我们的火车都要专门为他们刹一脚,为什么对卢安克反而如此苛刻呢?
卢安克说:“我不是本国人,还是去管一些外来人不应该管的事情,使得本国人有些难受。为了不伤害你们的自尊感,我是不应该管留守儿童的事情。”
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你们的自尊感”中的“你们”不包括本人,我相信也不包括很多中国人。“你们”是谁呢,是要把卢安克赶走的“有关部门”卢安克做的事情,本来是“有关部门”的职责。如果处理不当,留守儿童今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大家可以拭目以待。“有关部门”失职了,别人不来做,对比不强烈;别人来做了,反差就大了。就像爬树,大家都呆在地上,无所事事,谁也不比谁高。有的人爬了,有的人不爬,差距就出来了。又不想辛辛苦苦爬树,又不想别人比自己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树砍了,大家都不要爬。
还有一层原因,中国人的家庭关系,儿女是父母的私人财产。老子打儿子,旁人是不会干涉的。如果有人说三道四,老子一定会说,老子打自己儿子,关你什么事!在中国人心里,儿女首先是家庭财产,其次才是一个人。推而广之,对于官府朝廷,老百姓是他们的子民,他们要怎么对待,外人(异族)也没有权利指手画脚。明白这个道理,就能理解天朝的官员为何自称父母官。
卢安克到底有多么高尚,本人不得而知。或许他只是做他喜欢做的事情,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感动中国。他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情的时候,别人因此而获益,仅此而已。这可以算是鲁迅说的利人利己。鲁迅说利人利己的事要多做,损人利己的事少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不做,但是“有关部门”就是要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夫复何言!
卢安克,德国汉堡人,毕业于汉堡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
卢安克先生不是德国共产党员,才二十多岁,为了支持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没有受任何组织的派遣,不远万里,就一个人跑到中国来了。
1997年卢安克在南宁的一所残疾人学校义务教德文,结果因没办下“就业证”被公安局罚了3000块钱;1999年他又从德国回到广西,跑到河池地区的一所县中学当初中老师,因不能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家长们有意见,学校把他开除了。
为了能在这些贫困学校免费当老师,卢安克1999年成立了个办事处。“办事处是广西外经贸委批的,教育局管不了我,我去的学校也没有权利聘请外籍老师,不过我有合法从事教育工作的权利,可以做教育实践研究了。”
2001年7月,卢安克把他的办事处搬到了广西东兰县坡拉乡建开村林广屯广拉队,这是一个不通电话、不通公路,村民只会说壮语的偏僻小山村。
从1997年至今,他在中国广西的大山里已经待了十余年,辗转多处山村,过着简陋的生活。他在华支教十余年,是感动中国2006候选人。
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每一个中国人都要学习这种精神。
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据都市时报报道,有网友发帖称,卢安克的博客被广西有关部门要求关闭,而这位被网友称为“洋雷锋”的老外,也可能因为“没有做志愿者和教师的资格”离开中国。(新快报)
“没有做志愿者和教师的资格”是冠冕堂皇的说法。私下的说法是有人怀疑他有恋童癖。天朝的光荣传统,要打倒一个人首先就是把他搞臭,要把他搞臭最好是采用人生攻击,恋童这类武器最有杀伤力。因为这不但关系到个人的尊严,还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面子。这种事情又很难找到确凿证据,调查的结果往往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当事人早就跳进黄河都洗不干净了。如果按照法制社会的原则,要判断真相也容易,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如果说卢安克“没有做志愿者的资格”看来做志愿者不是谁都有资格。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志愿者不是越多越好吗?如果说卢安克“没有做教师的资格”应该没有错。但是,乡村小学的代课老师,都有教师资格吗?如果不是,偌大一个中国,怎么就容不下一个卢安克?再说了,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忙里偷闲,特事特办,为卢安克举行资格考试呢?也可以组织专家组,对他的教育能力进行评估。毕竟他是全心全意来支持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啊。到中国游山玩水的日本鬼子要赶飞机,我们的火车都要专门为他们刹一脚,为什么对卢安克反而如此苛刻呢?
卢安克说:“我不是本国人,还是去管一些外来人不应该管的事情,使得本国人有些难受。为了不伤害你们的自尊感,我是不应该管留守儿童的事情。”
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你们的自尊感”中的“你们”不包括本人,我相信也不包括很多中国人。“你们”是谁呢,是要把卢安克赶走的“有关部门”卢安克做的事情,本来是“有关部门”的职责。如果处理不当,留守儿童今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大家可以拭目以待。“有关部门”失职了,别人不来做,对比不强烈;别人来做了,反差就大了。就像爬树,大家都呆在地上,无所事事,谁也不比谁高。有的人爬了,有的人不爬,差距就出来了。又不想辛辛苦苦爬树,又不想别人比自己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树砍了,大家都不要爬。
还有一层原因,中国人的家庭关系,儿女是父母的私人财产。老子打儿子,旁人是不会干涉的。如果有人说三道四,老子一定会说,老子打自己儿子,关你什么事!在中国人心里,儿女首先是家庭财产,其次才是一个人。推而广之,对于官府朝廷,老百姓是他们的子民,他们要怎么对待,外人(异族)也没有权利指手画脚。明白这个道理,就能理解天朝的官员为何自称父母官。
卢安克到底有多么高尚,本人不得而知。或许他只是做他喜欢做的事情,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感动中国。他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情的时候,别人因此而获益,仅此而已。这可以算是鲁迅说的利人利己。鲁迅说利人利己的事要多做,损人利己的事少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不做,但是“有关部门”就是要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夫复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