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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长时间里,包括现在,包括此时此刻,毛主席这个词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命运,我们的头脑,我们的文化处境。他在我们心里,一直是作为一种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是灵魂的代名词。可以这样说,在全世界,没有哪一个领袖的逝世,会如此大规模地惊动人们的心灵。当时的情景,直到现在我都还历历在目:七八亿人民,小到三五岁刚刚知事的孩子,大到百岁老人,都在放声大哭。当时我十岁左右,我所在的教室里,没有一个人不在大声哭泣。在镇上的追悼会上,数万人席地而坐,每个人都像一座小山。我亲眼看见,坐在我身边的几位老婆婆哭昏死在地上。那种举国披纱,万众齐喑的场面,没有人能够逃脱身心灵的震憾。
在公社在大礼堂的灵堂里,我们排着长队,一一默哀。所以,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天,无论功过,无论是非,毛泽东这个名字永远是最有力量,最生动,最让人怀念的的名字。
上面的话,权作纪念的语言。以表达一个对他知道得很少的人对他的纪念。
应当说,作为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我心里跳荡的怀念因素,更多的是人文的毛泽东,诗意的毛泽东。这就涉及到我今天所要说的话题:乡村情结,诗意,以及将它们最大化了的主体毛泽东。
在文艺评论界“乡村情结”曾经一度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语。许许多多的作家和其他门派的艺术家,要想把自己的文学艺术活动找到一种托词,往往就标榜自己的某种情结,其中,说得最多的就是乡村情结。因为作为中国人似乎每个人都与乡村有着某种天然的关联。似乎,在中国没有一个纯粹的都市人。
在文学艺术上从古至今,乡村情结所孕生的乡村诗意,派生出强大的艺术源泉:山水画、国画,大量的文学作品,唐诗宋词元曲,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所谓的意境,中国真正的意境,其人文上的指向,往往更多的是指向乡村。乡村的诗意往往就是通过这些文艺作品不断升华铺张,漫延,最后弥漫整个国土。最典型的是唐诗。大量的乡村情怀与乡村意境与之共同。可以这么说,唐诗就是为乡村的诗意而生存的。
在非常普遍的经验上,几乎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有自己一个非常美好的家园似的乡村。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乡村即家园。因为我们更多的人是从乡村社会生长起来的。我的骨子里更多的是乡村给我们的血,是乡村的乳汁哺育我们成长。我的生命曾经在乡村里抽筋成长。甚至我们有很多人的初恋就发生在乡村。乡村里的一草一木,一石一瓦,都让我们在很多时候刻骨铭心。我记得我离开家读第一个学期的书之后回家,一脚踏在乡村的土地上,整个人就像喝醉了酒一样,软绵绵的,有不相信回到了乡村的感觉。为什么,就是因为离开了它对它的渴念太强烈了。这也许就是艾青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会让那么多人心动的原因。
乡村情结,也就是一种故乡情结。对于许许多多中国历代学者文人来说,故乡应该有一种更深沉、更复杂的含义。“故乡”别称“桑梓”、“故园”、“枌榆”、“梓里”、“故里”、“乡关”等。“故乡”从来就和学者文人结下难舍难离的不解之缘。刘邦大风歌中:“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江淹别赋中:“视乔木兮故里,诀北梁兮永辞”;柳宗元闻黄鹂中:“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月夜忆舍弟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多少游子和文人对故乡这一主题的反复吟唱和感怀,构成了中国特有的故乡情结。这种故乡实际载体就是乡村。
那么乡村情结准确的定义是什么——我认为就是人们对乡村从物质到精神形态的认识、记忆、怀念等情感活动的总和。就是人们对乡村的人文感受。乡村情结的对象就是乡村。这个乡村不仅仅是物质的,而且是人文的,意识的,文化的,灵魂的。它抱括物质上的乡村建筑,道路,树木,石头,花草,及其相生的一切文化文学现象,民俗现象。包括特有的现象。像谜语村,故事村,楹联村等这些特殊的乡村。
毛泽东给人的印象最深的,无论是从他的长相到他的经历都体现出他的诗人的气质。在当时普遍矮小的南方人中,毛泽东身材高大,又清秀英俊。按郭沫若当年所记的见面第一印象,是“貌如妇人好女”直至90年代初,粤港时髦小生都曾争相佩戴一种嵌有青年毛泽东照片的像章,即那张中间分头的英俊形象。纵观毛泽东一生,在出现强国与弱国、富者与穷人的矛盾时,他总习惯站在弱者和被压迫者一边。在破坏一个旧中国、创建新中国的同时,他体现出对传统文化的高度迷恋。50年代观看白蛇传时,面对白娘子的遭遇毛泽东竟流下眼泪,在剧场上站起来大喊:“不革命行吗?”演出结束后,他仍余气未消,不肯与饰法海的演员握手。真实地展示了一个诗人的气质。甘肃省知名文艺评论家梁胜明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偶像,首屈一指的当评毛泽东。实际上,他一直是从多数中国人的偶像。甚至到了90年代后“寻找毛泽东”的热潮又波及到新一代。当功国钢琴王子弹出一曲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时,乐厅里马上群情鼎沸。许多“打的”者还愿意找挂毛主席像的出租车,因按照常人所思,如果司机是听毛主席话的人,就应该“为人民服务”“向雷锋同志学习”一般不会“宰人”毛泽东这种人格魅力,在亚洲原野、非洲丛林直至美国黑人区都使无数人为之倾倒。连那个拳王泰森,得意时花天酒地,入狱后学毛选则深有感触,于是在自己臂肌刺上这个敬仰者的头像。在中国人的人格塑造上,很多成功人士都在努力向他走近。尤其是许多企业家。稻花香老总就是这样一个人。
但是,我们只要仔细考察一下,毛泽东的诗人气质,其实无不洋溢着浓郁的乡村时代的诗人气质。换句话说,是中国的乡村文明赋予了他身上的一切。从生命到他的思想,都深深与他所处的乡村时代进行着深刻的关联。
毛泽东乡村情结与乡村的诗意的体现:政治上,大寨——对传统乡村文明进行改造的例证。大寨作为当时一个典型政治事象,是乡村情结以另外一种形式的具体体现。大寨最初是贫困的乡村,那么作为一个诗人毛泽东想得最多的就是乡村面貌的变化。这里面与他革命的血液有关,同时更多地关连了他对乡村命运的关注。大庆——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升华的例证。大庆本身上就是一种工业上的村庄样式。归结到大庆模式,无论是精神丰碑还是其他内涵,都是以村庄作为载体的。都有着非常明显的村庄的痕迹。在我印象里,王进喜与一位村民没有区别。电影里的场景我感觉就是一个乡村。陈永贵——新民民主义革命政治的“都市放牛”用现在的事物作比喻,把政治比作都市,把陈永贵的切入,比作一位摄影家在乡村拍摄的一张富有乡村情结的摄影作品,他不仅拍了,而且把作品镶嵌到了都市这块墙壁之上。人民公社——乡村社会的政治翻版。非常典型的一个小镇为中心,散布若干个小村庄,形成一种小的政治中心,实则也是文化中心。体现了一种乡村的政治诗意。著名学者朱学勤说:在90年代改革以前,中国政治操作层面的人大部分是学文科出身的,文人进入政治层面,把诗意的浪漫的要求带进政治操作,做得最辉煌的,可能就是毛泽东。文人型的政治思维天然有理想主义的趋向。中国几千年都是诗人当官,是文人组成的官吏集团,是诗人管理国家。这是中国的传统。
生活上,毛泽东的衣食住行,生活习惯就是一个乡村文人的生活。出于乡土习俗和斗争生活养成,毛泽东又有两大爱好:吃饭不离辣椒(条件允许时再加些红烧肉),写作不离抽烟,经常一天吸50支。当年同他握手的人,就能发现他半截手指被熏黄。他爱书如命。在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部被书占领了。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一带几箱子书。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他的衣服——我在韶山看到了他的一件白色麻布睡衣,真是补丁连补丁,又大又松,颜色已经变黄了。这让人在感动之余,还想到我们的乡村老师。小时候,我们一次课外劳动,我的乡村老师劳动热了,他脱掉了外衣,里面的背心,背上就布满了指头大小的洞,一个连一个。我想不到,一个外表上整整齐齐,文文质彬彬的乡村... -->>
在很长时间里,包括现在,包括此时此刻,毛主席这个词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命运,我们的头脑,我们的文化处境。他在我们心里,一直是作为一种政治、经济、文化,甚至是灵魂的代名词。可以这样说,在全世界,没有哪一个领袖的逝世,会如此大规模地惊动人们的心灵。当时的情景,直到现在我都还历历在目:七八亿人民,小到三五岁刚刚知事的孩子,大到百岁老人,都在放声大哭。当时我十岁左右,我所在的教室里,没有一个人不在大声哭泣。在镇上的追悼会上,数万人席地而坐,每个人都像一座小山。我亲眼看见,坐在我身边的几位老婆婆哭昏死在地上。那种举国披纱,万众齐喑的场面,没有人能够逃脱身心灵的震憾。
在公社在大礼堂的灵堂里,我们排着长队,一一默哀。所以,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天,无论功过,无论是非,毛泽东这个名字永远是最有力量,最生动,最让人怀念的的名字。
上面的话,权作纪念的语言。以表达一个对他知道得很少的人对他的纪念。
应当说,作为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我心里跳荡的怀念因素,更多的是人文的毛泽东,诗意的毛泽东。这就涉及到我今天所要说的话题:乡村情结,诗意,以及将它们最大化了的主体毛泽东。
在文艺评论界“乡村情结”曾经一度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语。许许多多的作家和其他门派的艺术家,要想把自己的文学艺术活动找到一种托词,往往就标榜自己的某种情结,其中,说得最多的就是乡村情结。因为作为中国人似乎每个人都与乡村有着某种天然的关联。似乎,在中国没有一个纯粹的都市人。
在文学艺术上从古至今,乡村情结所孕生的乡村诗意,派生出强大的艺术源泉:山水画、国画,大量的文学作品,唐诗宋词元曲,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所谓的意境,中国真正的意境,其人文上的指向,往往更多的是指向乡村。乡村的诗意往往就是通过这些文艺作品不断升华铺张,漫延,最后弥漫整个国土。最典型的是唐诗。大量的乡村情怀与乡村意境与之共同。可以这么说,唐诗就是为乡村的诗意而生存的。
在非常普遍的经验上,几乎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有自己一个非常美好的家园似的乡村。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乡村即家园。因为我们更多的人是从乡村社会生长起来的。我的骨子里更多的是乡村给我们的血,是乡村的乳汁哺育我们成长。我的生命曾经在乡村里抽筋成长。甚至我们有很多人的初恋就发生在乡村。乡村里的一草一木,一石一瓦,都让我们在很多时候刻骨铭心。我记得我离开家读第一个学期的书之后回家,一脚踏在乡村的土地上,整个人就像喝醉了酒一样,软绵绵的,有不相信回到了乡村的感觉。为什么,就是因为离开了它对它的渴念太强烈了。这也许就是艾青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会让那么多人心动的原因。
乡村情结,也就是一种故乡情结。对于许许多多中国历代学者文人来说,故乡应该有一种更深沉、更复杂的含义。“故乡”别称“桑梓”、“故园”、“枌榆”、“梓里”、“故里”、“乡关”等。“故乡”从来就和学者文人结下难舍难离的不解之缘。刘邦大风歌中:“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江淹别赋中:“视乔木兮故里,诀北梁兮永辞”;柳宗元闻黄鹂中:“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杜甫月夜忆舍弟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多少游子和文人对故乡这一主题的反复吟唱和感怀,构成了中国特有的故乡情结。这种故乡实际载体就是乡村。
那么乡村情结准确的定义是什么——我认为就是人们对乡村从物质到精神形态的认识、记忆、怀念等情感活动的总和。就是人们对乡村的人文感受。乡村情结的对象就是乡村。这个乡村不仅仅是物质的,而且是人文的,意识的,文化的,灵魂的。它抱括物质上的乡村建筑,道路,树木,石头,花草,及其相生的一切文化文学现象,民俗现象。包括特有的现象。像谜语村,故事村,楹联村等这些特殊的乡村。
毛泽东给人的印象最深的,无论是从他的长相到他的经历都体现出他的诗人的气质。在当时普遍矮小的南方人中,毛泽东身材高大,又清秀英俊。按郭沫若当年所记的见面第一印象,是“貌如妇人好女”直至90年代初,粤港时髦小生都曾争相佩戴一种嵌有青年毛泽东照片的像章,即那张中间分头的英俊形象。纵观毛泽东一生,在出现强国与弱国、富者与穷人的矛盾时,他总习惯站在弱者和被压迫者一边。在破坏一个旧中国、创建新中国的同时,他体现出对传统文化的高度迷恋。50年代观看白蛇传时,面对白娘子的遭遇毛泽东竟流下眼泪,在剧场上站起来大喊:“不革命行吗?”演出结束后,他仍余气未消,不肯与饰法海的演员握手。真实地展示了一个诗人的气质。甘肃省知名文艺评论家梁胜明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偶像,首屈一指的当评毛泽东。实际上,他一直是从多数中国人的偶像。甚至到了90年代后“寻找毛泽东”的热潮又波及到新一代。当功国钢琴王子弹出一曲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时,乐厅里马上群情鼎沸。许多“打的”者还愿意找挂毛主席像的出租车,因按照常人所思,如果司机是听毛主席话的人,就应该“为人民服务”“向雷锋同志学习”一般不会“宰人”毛泽东这种人格魅力,在亚洲原野、非洲丛林直至美国黑人区都使无数人为之倾倒。连那个拳王泰森,得意时花天酒地,入狱后学毛选则深有感触,于是在自己臂肌刺上这个敬仰者的头像。在中国人的人格塑造上,很多成功人士都在努力向他走近。尤其是许多企业家。稻花香老总就是这样一个人。
但是,我们只要仔细考察一下,毛泽东的诗人气质,其实无不洋溢着浓郁的乡村时代的诗人气质。换句话说,是中国的乡村文明赋予了他身上的一切。从生命到他的思想,都深深与他所处的乡村时代进行着深刻的关联。
毛泽东乡村情结与乡村的诗意的体现:政治上,大寨——对传统乡村文明进行改造的例证。大寨作为当时一个典型政治事象,是乡村情结以另外一种形式的具体体现。大寨最初是贫困的乡村,那么作为一个诗人毛泽东想得最多的就是乡村面貌的变化。这里面与他革命的血液有关,同时更多地关连了他对乡村命运的关注。大庆——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升华的例证。大庆本身上就是一种工业上的村庄样式。归结到大庆模式,无论是精神丰碑还是其他内涵,都是以村庄作为载体的。都有着非常明显的村庄的痕迹。在我印象里,王进喜与一位村民没有区别。电影里的场景我感觉就是一个乡村。陈永贵——新民民主义革命政治的“都市放牛”用现在的事物作比喻,把政治比作都市,把陈永贵的切入,比作一位摄影家在乡村拍摄的一张富有乡村情结的摄影作品,他不仅拍了,而且把作品镶嵌到了都市这块墙壁之上。人民公社——乡村社会的政治翻版。非常典型的一个小镇为中心,散布若干个小村庄,形成一种小的政治中心,实则也是文化中心。体现了一种乡村的政治诗意。著名学者朱学勤说:在90年代改革以前,中国政治操作层面的人大部分是学文科出身的,文人进入政治层面,把诗意的浪漫的要求带进政治操作,做得最辉煌的,可能就是毛泽东。文人型的政治思维天然有理想主义的趋向。中国几千年都是诗人当官,是文人组成的官吏集团,是诗人管理国家。这是中国的传统。
生活上,毛泽东的衣食住行,生活习惯就是一个乡村文人的生活。出于乡土习俗和斗争生活养成,毛泽东又有两大爱好:吃饭不离辣椒(条件允许时再加些红烧肉),写作不离抽烟,经常一天吸50支。当年同他握手的人,就能发现他半截手指被熏黄。他爱书如命。在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部被书占领了。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一带几箱子书。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他的衣服——我在韶山看到了他的一件白色麻布睡衣,真是补丁连补丁,又大又松,颜色已经变黄了。这让人在感动之余,还想到我们的乡村老师。小时候,我们一次课外劳动,我的乡村老师劳动热了,他脱掉了外衣,里面的背心,背上就布满了指头大小的洞,一个连一个。我想不到,一个外表上整整齐齐,文文质彬彬的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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