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看书网 www.32kan.com,三张牌(黑暗塔2)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1
在罗兰的世界里,太阳的弧底刚刚触到西部海域,金灿灿的光线沿着水面投射过来,被捆缚得像只火鸡似的埃蒂躺在那儿。就在埃蒂曾被带走的这个世界里,奥默哈警官和德勒凡警官慢慢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把我从这副铐子里解开,行吗?”胖子强尼用轻蔑的口气问。
“他在哪儿?”奥默哈傻傻地问道,一边伸手去摸他的枪套。没啦。枪套,枪带,子弹,枪,都没啦。枪。
噢,妈的。
他开始想着内部事务调查处那些狗屎会向他提出的问题,那些家伙从杰克韦伯的法网1注:杰克韦伯(jackwebb,1920—1982),美国电视剧和电影演员、制片人。法网(dragnet)是他主演的一部电视剧,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七〇年间连续播出。上就弄懂了所有那些套路,这时候,那把丢失的枪的金钱价值突然对于他变得重要起来,其重要性不亚于人口之于爱尔兰岛、矿藏之于秘鲁。他看了看卡尔,卡尔的武器也没了。
噢,亲爱的耶稣啊,竟成了一对小丑,奥默哈沮丧地想着。这时胖子强尼又在示意奥默哈拿起柜台上的钥匙给他打开手铐,奥默哈说“我应该”他顿住了,因为他本来想说我应该打穿你的肚子而不是打开你的手铐,不过他可没法朝胖子强尼开枪了,不是么?这儿的枪都是用链子串着上了锁的,还有就是让那戴金边眼镜的怪人拿走了,那家伙看着十足就是个好公民,居然轻易地从他和卡尔身上把枪给拿走了,就像他奥默哈从一个孩子身上拿走一把玩具枪那么容易。
倒没怎么样,他从柜台上拿起钥匙给胖子强尼打开了手铐。他发现被罗兰踢到角落里的那把梅格点三五七枪,便过去捡起来,他找不到合适的枪套,就把这玩意儿塞进自己裤腰里。
“嗨,这是我的枪!”胖子强尼嗷嗷地叫了起来。
“是吗?你想要回来?”奥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说话,因为他脑袋还痛着。这会儿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个金边眼镜先生,就近把他钉在一面墙上。用一枚钝钉子来钉。“我听说,在阿提卡1注:阿提卡(attica),古代希腊中东部地区,现为希腊的一个州。对像你这样的胖家伙,强尼,有这么一个说法:‘垫子越大越容易抢。’你真想把枪要回去吗?”
胖子强尼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开了,但奥默哈还是瞧见了他眼里淌下的泪水和裤子上沾湿的一块。他没有一丝怜悯之情。
“他在哪儿?”卡尔德勒凡忿忿地扯着嗓子问。
“他走了,”胖子强尼毫无表情地说。“我只知道这些。他走了。我还以为他会杀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脸颊一侧有点痛,他用手去摸,然后瞪着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枪,摸来摸去,一直摸到确信自己的枪和枪套都没了为止。奥默哈还只是头痛,而德勒凡却感到自己的脑袋就像被人当作了核爆试验场。
“丫拿走了我的枪。”他对奥默哈说。他口齿不清,简直听不出在说什么。
“彼此彼此。”
“他还在这儿?”德勒凡朝奥默哈走了一步,向左边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涛颠簸的船甲板上,随后他竭力矫正自己的步态。
“早溜了。”
“多长时间了?”德勒凡看着胖子强尼,后者没吱声,他背朝着他俩,或许以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档说话。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顺遂的情况下也没有一副好脾气,他大声朝着胖子咆哮起来,这一来他脑袋好像马上就要裂成千百个碎片了:“我问你话呐,你这胖狗屎!那操他妈的杂种离开有多长时间了?”
“五分钟吧,也许,”胖子强尼木讷地说。“他拿了子弹和你们的枪。”他停了一下“还付了子弹钱。我简直不敢相信。”
五分钟,德勒凡想。这家伙准是坐进了出租车。他们在巡逻车里喝咖啡那当儿就见他从出租车里出来。那已经快到高峰时间了。出租车在这个时间段里并不好找。也许——
“快点,”他对乔治奥默哈说“我们还有机会揪住这家伙的领子。我们得把枪拿回来——”
奥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枪给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着他们两人,随后真切的印象才慢慢凑拢来。
“好啊。”德勒凡晃悠着身子走动着,一开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开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击一记的职业拳击手。“你拿着吧。紧急关头我用那支霰弹枪。”他猛然冲向门口,这回倒没有东倒西歪,只是得扶着墙壁才能蹒跚地挪动脚步。
“你行吗?”奥默哈问。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们离开了。比起那穿蓝西装的人离去时,胖子强尼对他们的离去并没有显得更高兴些,但也差不多,几乎差不多。
2
从枪店里出来后,德勒凡和奥默哈甚至都没合计一下这家伙会从哪个方向坐出租跑掉。他们要做的是赶紧听一下电台调度的消息。
“十九号,”她的声音重复播送着。抢劫正在发生,出现枪击。“十九号,十九号。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号,凯茨药店,劫匪是高个子,沙色头发,蓝色西装——”
枪击,德勒凡心里嘀咕一下,脑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乔治的枪还是用我的枪?还是两把一起用?如果这狗东西杀了什么人,我们就倒霉了。除非让我们抓到他。
“走,”他简捷地对奥默哈说,后者不需要他再说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样明白眼下的局面。他打开顶灯和警报器,随着一声尖嚣驶进车流。这会儿车子很难开快了,已进入了高峰时段,奥默哈驾驶着巡逻车压着路肩走,两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只轮子在马路上,行人像一堆鹌鹑似的四下避闪。他的车一路往前挤,也不顾把前面一辆满载什么东西的大卡车后轮刮了一下,径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见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闪闪发光。他们都听见了警报器刺耳的尖叫声。路上行人有的躲进门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后面,但住宅楼里的居民却都探出脑袋急切地朝外张望,好像这是一场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电视剧或是电影。
这个街区没有来往的车辆,出租车和通勤车也都四处逃散了。
“但愿他还在那儿,”德勒凡说着拧动钥匙,从仪表板下方取出一支霰弹枪,又拿出几个弹夹。“但愿那狗娘养的还在那儿。”
他们两人都没明白这一点,当你去对付一个枪侠时,通常还是留有余地为好。
3
罗兰走出凯茨的药店时,把那大号药瓶塞进搁了子弹盒的莫特的外衣口袋。他右手捏着卡尔德勒凡的点三八手枪。触摸手上这把枪的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听到警报器的嚣声,看见呼啸的车子朝这儿驶来。是他们,他想。他举起枪,随即想起:他们也是枪侠。枪侠是在执行他们的职责。他又转身走进巫师的店里。
“看到他了,操他妈的!”德勒凡尖叫道。罗兰的眼睛瞄向曲面镜当即就看见其中一个枪侠——就是那个耳朵流血的——正拿着霰弹枪斜靠在窗外,他的搭档把尖声鸣叫的车子停在路边,橡皮轮胎撞在路肩上,这时他把一颗子弹塞进枪膛。
罗兰扑在地板上。
4
凯茨不必瞧镜子也能看出是怎么回事,先是那亡命徒,再是这一对儿疯狂的警察。噢,天呐!
“蹲下!”他对店员和拉尔夫——那保安喊了一声,然后就跪在柜台后面,这当儿根本顾不得去看他俩是不是也蹲下了。
就在德勒凡扣动霰弹枪扳机前的一刹那,他的店员从他头顶上猛地卧倒下来,就像橄榄球比赛中紧急阻截时擒抱对方四分卫的架势,凯茨的脑袋被撞到地板上,下巴上磕破两处。
在一阵痛楚钻进他脑袋的同时,他听到了霰弹枪的射击声,听到窗上残存的玻璃炸飞的声音——伴随着砰砰啪啪一阵枪声,那些须后水瓶子、古龙水瓶子和香水瓶子、漱口水瓶子、咳嗽糖浆瓶子,还有天晓得什么东西,都在发出碎裂的声音。数千种气味升腾起来,搅和成一股极其难闻的刺鼻的气味,在他昏过去之前,他又一次呼吁上帝让他老爸的灵魂腐烂,因为他用这个该死的破药店拴住了他的脚踝。
5
在一阵疾风般的霰弹枪扫射之下,罗兰瞧见那些瓶瓶罐罐、箱子盒子都朝后飞去。一只摆满钟表的玻璃柜被打成碎片,里边大部分手表都被打烂了。碎片向后飞散形成一片闪亮的云雾。
他们不知道里面是不是还有无辜者,他想。他们没弄清楚就用霰弹枪来扫射!
这是不可饶恕的。他感到非常愤怒,强压着满腔怒火。他们是枪侠。他宁愿相信他们是脑子被打昏了才这样蛮干,也不愿相信他们是有意识这么胡来,居然不顾是否会伤及无辜。
他们可能是想逼他出去,或者逼他开枪还击。
但他低着身子匍匐爬行。地上的碎玻璃划破了他的双手和膝盖。痛楚把杰克莫特的意识给唤醒了。这会儿他很高兴莫特的意识能回来。他需要他。至于杰克莫特的双手和膝盖,他才不管呢。他忍受这点痛楚小菜一碟,对于这个恶魔来说,这伤口对他身体的折磨也算是罪有应得。
他匍匐着爬到玻璃残缺不全的窗子那儿。在门右边一侧。他缩着身子,把右手上的枪塞进枪套。
他不再需要它了。
6
“你干什么,卡尔?”奥默哈尖叫道。他的脑子里突然显现出每日新闻的头条消息:西街药店混战中警察大开杀戒,四人毙命。
德勒凡没理会他,往霰弹枪里又压进一个弹夹。“我们去逮住那混蛋。”
7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正中枪侠下怀。
两个警察真是被气疯了——居然被这么个不起眼的家伙给耍了,那人看上去就跟这个城市满大街数不胜数的呆瓜没什么两样;这当儿他们被撞过的脑袋还痛着,他俩像发痴似的一边举枪乱射一边冲了进来。他们冲进来时朝前俯着身子,就像打仗的士兵在进攻敌方阵地,正是这种姿势表明他们总算明白对手还在里面。当然在他们想来,他已经完全乱了方寸,正顺着过道逃窜哩。
他们踩着人行道上嘎吱作响的玻璃碴,用霰弹轰开门扇,一头冲了进去,这当儿枪侠嗖地起身,双手握成一个拳头对准卡尔德勒凡后脖梗那儿狠砸了下去。
在调查委员会面前作证时,德勒凡宣称:自己只记得趴在克莱茨枪店柜台下找那怪物的钱包,此后的事情他一概想不起了。调查委员会成员认为,这种情况下所谓记忆缺失症是相当方便的解释,不过德勒凡也相当运气,只是被停职停薪六十天。如果换了一种情况(比如这两个白痴不是拿枪朝可能还滞留若干无辜者的场所扫射),甚至连罗兰都会同情他们。当你的脑壳在半小时内被暴扁过两次,就别指望那脑筋还能派什么用处了。
德勒凡倒下了,就像软塌塌的燕麦口袋似的,罗兰从他松开的手里拿过那把霰弹枪。
“站住!”奥默哈喊道,嗓声里混合着愤怒和惊愕。他正要举起胖子强尼的梅格枪,但这一手罗兰早就料到了:这个世界的枪侠动作真是慢得可怜。他完全有时间朝奥默哈打上三枪,但没必要。他只是扬起霰弹枪,凭借膂力朝上挥动了个散射面。这下来得突然,飞出去的弹丸稍带击中了奥默哈的左脸颊,那声音宛如棒球击球手的挥棒一击,随后便是一声堪比轮船汽笛的凄鸣。奥默哈整张脸向右歪斜了两英寸。后来经过三次手术用了四枚钢钉才把面部重新整合过来。那一瞬间,他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木然而立。终于他两眼朝上翻白。膝盖一软,砰然倒下。
罗兰站在门道里,一时忘记了正呼啸而来的警笛声。他拉开枪栓,拆了里边的推拉部件,把那些粗短的红色子弹筒一股脑儿扔到德勒凡身上。折腾完了,把枪也扔给了德勒凡。
“你这危险的傻瓜,本该让你一命归天,”他对那不省人事的家伙说“你忘记了你父亲那张脸了。”
他跨过那家伙的身子,走向枪侠们的车子,那车子发动机还在空转。他一个大步跨进车门,滑进驾驶座。
8
你会驾驶这车吗?他问杰克莫特,这家伙语无伦次地尖声叫嚷着。
他没有得到有效的答案;莫特还在尖叫。枪侠意识到这是一种歇斯底里,这并非真的歇斯底里。杰克莫特做出这副迷狂样儿有其目的,是想避免跟这个古怪的绑架者对话。
听着,枪侠对他说。我的时间只允许我这样说——每桩事只说一遍。我的时间非常紧迫。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用你右手大拇指插进你的右眼。我尽量使劲把手指插进去,然后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像甩鼻屎似的扔在这车的座位上。我只消一只眼睛就够用了,说到底这又不是我的身体。
比起莫特要跟他说的,他的话不至于有更多的谎言;他们双方的关系是冷冰冰的、不情愿的,但他们的关系又是紧密的,也许比最亲密的xìng交还要紧密。这样的关系,说到底,不是两具躯体的结合,而是两个意识的最终会合。
他说到就会做到。
莫特深知这一点。
歇斯底里立马打住了。我会驾驶,莫特说。这是罗兰进入这人的脑子后他们第一次理性的交谈。
那么开吧。
你要我往哪儿开?
你知道一个叫“村庄”的地方吗?
知道。
去那儿。
村庄的什么地方?
现在只管开车好了。
如果我使用警报器的话会开得更快些。
很好。开吧。还有这一闪一闪的灯也打开来。
这是第一次完全控制了他,罗兰把自己往后撤一下,让莫特就位。当莫特的脑袋转过来看着德勒凡和奥默哈这蓝白相间警车的仪表板时,罗兰的视线也转了过来,但不再是动作的主控者了。但如果他是个真实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一个脱离肉体的灵魂,他就可以踮着脚站在一边伺机而动,只要出现一点异常的蛛丝马迹就扑上去重新控制局面。
没有,还没有这样的迹象。这家伙不知(上帝知道)杀死或祸害了多少无辜的人,却非常害怕丢掉自己的宝贝眼珠子。他点火起步,拉动操纵杆,突然他们就蹿了出去。警报器鸣叫起来,枪侠瞥见车架上的灯一闪一闪地亮着。
开快点,枪侠严厉地喝令。
9
尽管一路拉响警报,杰克莫特不停地按着喇叭,但在这样的高峰时段,他们还是花了二十分钟才抵达格林威治村。在枪侠的世界里,埃蒂迪恩的希望就像倾盆大雨之下的堤堰,很快就要崩塌了。
大海已经吞没了半个太阳。
好了,杰克莫特说,我们到了。他说的是实话(他要说谎也没门),但是在罗兰看来,这里的一切跟其他地方也没什么两样:令人窒息的建筑、人流、车流。不仅地面拥堵,空中也不通畅——充斥着没完没了的喧闹声息和有毒废气。这样的废气,他估计是能源燃耗所致。这些人能住在这样的地方简直是个奇迹,女人们生出来的孩子居然不是怪物——就像山脚下的缓慢变异种。
现在我们上哪儿?莫特在问。
这是最难的一步了。枪侠已有所准备——尽最大可能做好准备。
关掉警报器和警灯,把车停在路边。
莫特挨着路边消防栓把巡逻车停下。
这儿有这座城市的一个地铁车站,枪侠说。我要你带我去那个车站,就是可以让乘客上下列车的地方。
哪个车站?莫特问。这时他的意识中闪过一丝惊慌,莫特对罗兰不可能有任何隐瞒,罗兰对莫特也一样——但这不至于持续太久。
若干年前——我说不上多少年头——你在一个地铁车站把一个年轻女子推倒在驶来的列车前方。我要你带我去那个车站。
这个命令招致一阵短暂的却是异常顽强的反抗。枪侠赢了,但相当费力。在杰克莫特的行为方式中,其人格矛盾也像奥黛塔似的。但他不是她那种精神分裂症患者;从时间上来说,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清楚。他隐匿着自己的秘密——将作为推者的这一部分生活内容隐匿起来——他把这秘密小心地掩藏着,就像暗中盗用公款者隐匿自己的黑钱。
带我去那儿,你这杂种,枪侠又说了一遍。他再一次举起右手大拇指慢慢伸向莫特的右眼,离眼球只有半英寸了还在向前挪动,这时他屈服了。
莫特的右手扳动操纵杆,汽车又开动了。他们向克里斯多弗车站开去,就是在那儿,大约三年前,a线列车轧断了奥黛塔霍姆斯的双腿。
10
“好好留神那儿,”步行巡警安德鲁斯坦顿对他的搭档诺里斯威佛说。这时德勒凡和奥默哈的蓝白警车在不到前面那个街区的途中停下了。停车场没有空位,开车的找不到地方泊车,结果就这样将车挨着别的车停在路上,弄得后面的车辆差点撞上来,他手忙脚乱地从它旁边绕过去,这就像供应心脏的血脉无助地被胆固醇阻塞了。
威佛检查了这辆车右侧顶灯旁边的号码。七四四。没错,这正是他们从调度中心得知的号码,就是它了。
闪光装置还亮着,看来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车门打开,驾车者推门而出。他一身蓝色套装,瞧着也没错,却没有金灿灿的钮扣和银饰件。他的鞋子竟不是警察通常穿的那路款式,除非斯坦顿和威佛漏过了这样的通告,说是当值警官从今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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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兰的世界里,太阳的弧底刚刚触到西部海域,金灿灿的光线沿着水面投射过来,被捆缚得像只火鸡似的埃蒂躺在那儿。就在埃蒂曾被带走的这个世界里,奥默哈警官和德勒凡警官慢慢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把我从这副铐子里解开,行吗?”胖子强尼用轻蔑的口气问。
“他在哪儿?”奥默哈傻傻地问道,一边伸手去摸他的枪套。没啦。枪套,枪带,子弹,枪,都没啦。枪。
噢,妈的。
他开始想着内部事务调查处那些狗屎会向他提出的问题,那些家伙从杰克韦伯的法网1注:杰克韦伯(jackwebb,1920—1982),美国电视剧和电影演员、制片人。法网(dragnet)是他主演的一部电视剧,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七〇年间连续播出。上就弄懂了所有那些套路,这时候,那把丢失的枪的金钱价值突然对于他变得重要起来,其重要性不亚于人口之于爱尔兰岛、矿藏之于秘鲁。他看了看卡尔,卡尔的武器也没了。
噢,亲爱的耶稣啊,竟成了一对小丑,奥默哈沮丧地想着。这时胖子强尼又在示意奥默哈拿起柜台上的钥匙给他打开手铐,奥默哈说“我应该”他顿住了,因为他本来想说我应该打穿你的肚子而不是打开你的手铐,不过他可没法朝胖子强尼开枪了,不是么?这儿的枪都是用链子串着上了锁的,还有就是让那戴金边眼镜的怪人拿走了,那家伙看着十足就是个好公民,居然轻易地从他和卡尔身上把枪给拿走了,就像他奥默哈从一个孩子身上拿走一把玩具枪那么容易。
倒没怎么样,他从柜台上拿起钥匙给胖子强尼打开了手铐。他发现被罗兰踢到角落里的那把梅格点三五七枪,便过去捡起来,他找不到合适的枪套,就把这玩意儿塞进自己裤腰里。
“嗨,这是我的枪!”胖子强尼嗷嗷地叫了起来。
“是吗?你想要回来?”奥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说话,因为他脑袋还痛着。这会儿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个金边眼镜先生,就近把他钉在一面墙上。用一枚钝钉子来钉。“我听说,在阿提卡1注:阿提卡(attica),古代希腊中东部地区,现为希腊的一个州。对像你这样的胖家伙,强尼,有这么一个说法:‘垫子越大越容易抢。’你真想把枪要回去吗?”
胖子强尼一声不吭地转身走开了,但奥默哈还是瞧见了他眼里淌下的泪水和裤子上沾湿的一块。他没有一丝怜悯之情。
“他在哪儿?”卡尔德勒凡忿忿地扯着嗓子问。
“他走了,”胖子强尼毫无表情地说。“我只知道这些。他走了。我还以为他会杀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脸颊一侧有点痛,他用手去摸,然后瞪着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枪,摸来摸去,一直摸到确信自己的枪和枪套都没了为止。奥默哈还只是头痛,而德勒凡却感到自己的脑袋就像被人当作了核爆试验场。
“丫拿走了我的枪。”他对奥默哈说。他口齿不清,简直听不出在说什么。
“彼此彼此。”
“他还在这儿?”德勒凡朝奥默哈走了一步,向左边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涛颠簸的船甲板上,随后他竭力矫正自己的步态。
“早溜了。”
“多长时间了?”德勒凡看着胖子强尼,后者没吱声,他背朝着他俩,或许以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档说话。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顺遂的情况下也没有一副好脾气,他大声朝着胖子咆哮起来,这一来他脑袋好像马上就要裂成千百个碎片了:“我问你话呐,你这胖狗屎!那操他妈的杂种离开有多长时间了?”
“五分钟吧,也许,”胖子强尼木讷地说。“他拿了子弹和你们的枪。”他停了一下“还付了子弹钱。我简直不敢相信。”
五分钟,德勒凡想。这家伙准是坐进了出租车。他们在巡逻车里喝咖啡那当儿就见他从出租车里出来。那已经快到高峰时间了。出租车在这个时间段里并不好找。也许——
“快点,”他对乔治奥默哈说“我们还有机会揪住这家伙的领子。我们得把枪拿回来——”
奥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枪给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着他们两人,随后真切的印象才慢慢凑拢来。
“好啊。”德勒凡晃悠着身子走动着,一开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开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击一记的职业拳击手。“你拿着吧。紧急关头我用那支霰弹枪。”他猛然冲向门口,这回倒没有东倒西歪,只是得扶着墙壁才能蹒跚地挪动脚步。
“你行吗?”奥默哈问。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们离开了。比起那穿蓝西装的人离去时,胖子强尼对他们的离去并没有显得更高兴些,但也差不多,几乎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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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枪店里出来后,德勒凡和奥默哈甚至都没合计一下这家伙会从哪个方向坐出租跑掉。他们要做的是赶紧听一下电台调度的消息。
“十九号,”她的声音重复播送着。抢劫正在发生,出现枪击。“十九号,十九号。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号,凯茨药店,劫匪是高个子,沙色头发,蓝色西装——”
枪击,德勒凡心里嘀咕一下,脑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乔治的枪还是用我的枪?还是两把一起用?如果这狗东西杀了什么人,我们就倒霉了。除非让我们抓到他。
“走,”他简捷地对奥默哈说,后者不需要他再说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样明白眼下的局面。他打开顶灯和警报器,随着一声尖嚣驶进车流。这会儿车子很难开快了,已进入了高峰时段,奥默哈驾驶着巡逻车压着路肩走,两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只轮子在马路上,行人像一堆鹌鹑似的四下避闪。他的车一路往前挤,也不顾把前面一辆满载什么东西的大卡车后轮刮了一下,径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见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闪闪发光。他们都听见了警报器刺耳的尖叫声。路上行人有的躲进门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后面,但住宅楼里的居民却都探出脑袋急切地朝外张望,好像这是一场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电视剧或是电影。
这个街区没有来往的车辆,出租车和通勤车也都四处逃散了。
“但愿他还在那儿,”德勒凡说着拧动钥匙,从仪表板下方取出一支霰弹枪,又拿出几个弹夹。“但愿那狗娘养的还在那儿。”
他们两人都没明白这一点,当你去对付一个枪侠时,通常还是留有余地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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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走出凯茨的药店时,把那大号药瓶塞进搁了子弹盒的莫特的外衣口袋。他右手捏着卡尔德勒凡的点三八手枪。触摸手上这把枪的感觉真是爽呆了。
他听到警报器的嚣声,看见呼啸的车子朝这儿驶来。是他们,他想。他举起枪,随即想起:他们也是枪侠。枪侠是在执行他们的职责。他又转身走进巫师的店里。
“看到他了,操他妈的!”德勒凡尖叫道。罗兰的眼睛瞄向曲面镜当即就看见其中一个枪侠——就是那个耳朵流血的——正拿着霰弹枪斜靠在窗外,他的搭档把尖声鸣叫的车子停在路边,橡皮轮胎撞在路肩上,这时他把一颗子弹塞进枪膛。
罗兰扑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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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茨不必瞧镜子也能看出是怎么回事,先是那亡命徒,再是这一对儿疯狂的警察。噢,天呐!
“蹲下!”他对店员和拉尔夫——那保安喊了一声,然后就跪在柜台后面,这当儿根本顾不得去看他俩是不是也蹲下了。
就在德勒凡扣动霰弹枪扳机前的一刹那,他的店员从他头顶上猛地卧倒下来,就像橄榄球比赛中紧急阻截时擒抱对方四分卫的架势,凯茨的脑袋被撞到地板上,下巴上磕破两处。
在一阵痛楚钻进他脑袋的同时,他听到了霰弹枪的射击声,听到窗上残存的玻璃炸飞的声音——伴随着砰砰啪啪一阵枪声,那些须后水瓶子、古龙水瓶子和香水瓶子、漱口水瓶子、咳嗽糖浆瓶子,还有天晓得什么东西,都在发出碎裂的声音。数千种气味升腾起来,搅和成一股极其难闻的刺鼻的气味,在他昏过去之前,他又一次呼吁上帝让他老爸的灵魂腐烂,因为他用这个该死的破药店拴住了他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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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阵疾风般的霰弹枪扫射之下,罗兰瞧见那些瓶瓶罐罐、箱子盒子都朝后飞去。一只摆满钟表的玻璃柜被打成碎片,里边大部分手表都被打烂了。碎片向后飞散形成一片闪亮的云雾。
他们不知道里面是不是还有无辜者,他想。他们没弄清楚就用霰弹枪来扫射!
这是不可饶恕的。他感到非常愤怒,强压着满腔怒火。他们是枪侠。他宁愿相信他们是脑子被打昏了才这样蛮干,也不愿相信他们是有意识这么胡来,居然不顾是否会伤及无辜。
他们可能是想逼他出去,或者逼他开枪还击。
但他低着身子匍匐爬行。地上的碎玻璃划破了他的双手和膝盖。痛楚把杰克莫特的意识给唤醒了。这会儿他很高兴莫特的意识能回来。他需要他。至于杰克莫特的双手和膝盖,他才不管呢。他忍受这点痛楚小菜一碟,对于这个恶魔来说,这伤口对他身体的折磨也算是罪有应得。
他匍匐着爬到玻璃残缺不全的窗子那儿。在门右边一侧。他缩着身子,把右手上的枪塞进枪套。
他不再需要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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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什么,卡尔?”奥默哈尖叫道。他的脑子里突然显现出每日新闻的头条消息:西街药店混战中警察大开杀戒,四人毙命。
德勒凡没理会他,往霰弹枪里又压进一个弹夹。“我们去逮住那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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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正中枪侠下怀。
两个警察真是被气疯了——居然被这么个不起眼的家伙给耍了,那人看上去就跟这个城市满大街数不胜数的呆瓜没什么两样;这当儿他们被撞过的脑袋还痛着,他俩像发痴似的一边举枪乱射一边冲了进来。他们冲进来时朝前俯着身子,就像打仗的士兵在进攻敌方阵地,正是这种姿势表明他们总算明白对手还在里面。当然在他们想来,他已经完全乱了方寸,正顺着过道逃窜哩。
他们踩着人行道上嘎吱作响的玻璃碴,用霰弹轰开门扇,一头冲了进去,这当儿枪侠嗖地起身,双手握成一个拳头对准卡尔德勒凡后脖梗那儿狠砸了下去。
在调查委员会面前作证时,德勒凡宣称:自己只记得趴在克莱茨枪店柜台下找那怪物的钱包,此后的事情他一概想不起了。调查委员会成员认为,这种情况下所谓记忆缺失症是相当方便的解释,不过德勒凡也相当运气,只是被停职停薪六十天。如果换了一种情况(比如这两个白痴不是拿枪朝可能还滞留若干无辜者的场所扫射),甚至连罗兰都会同情他们。当你的脑壳在半小时内被暴扁过两次,就别指望那脑筋还能派什么用处了。
德勒凡倒下了,就像软塌塌的燕麦口袋似的,罗兰从他松开的手里拿过那把霰弹枪。
“站住!”奥默哈喊道,嗓声里混合着愤怒和惊愕。他正要举起胖子强尼的梅格枪,但这一手罗兰早就料到了:这个世界的枪侠动作真是慢得可怜。他完全有时间朝奥默哈打上三枪,但没必要。他只是扬起霰弹枪,凭借膂力朝上挥动了个散射面。这下来得突然,飞出去的弹丸稍带击中了奥默哈的左脸颊,那声音宛如棒球击球手的挥棒一击,随后便是一声堪比轮船汽笛的凄鸣。奥默哈整张脸向右歪斜了两英寸。后来经过三次手术用了四枚钢钉才把面部重新整合过来。那一瞬间,他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木然而立。终于他两眼朝上翻白。膝盖一软,砰然倒下。
罗兰站在门道里,一时忘记了正呼啸而来的警笛声。他拉开枪栓,拆了里边的推拉部件,把那些粗短的红色子弹筒一股脑儿扔到德勒凡身上。折腾完了,把枪也扔给了德勒凡。
“你这危险的傻瓜,本该让你一命归天,”他对那不省人事的家伙说“你忘记了你父亲那张脸了。”
他跨过那家伙的身子,走向枪侠们的车子,那车子发动机还在空转。他一个大步跨进车门,滑进驾驶座。
8
你会驾驶这车吗?他问杰克莫特,这家伙语无伦次地尖声叫嚷着。
他没有得到有效的答案;莫特还在尖叫。枪侠意识到这是一种歇斯底里,这并非真的歇斯底里。杰克莫特做出这副迷狂样儿有其目的,是想避免跟这个古怪的绑架者对话。
听着,枪侠对他说。我的时间只允许我这样说——每桩事只说一遍。我的时间非常紧迫。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用你右手大拇指插进你的右眼。我尽量使劲把手指插进去,然后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像甩鼻屎似的扔在这车的座位上。我只消一只眼睛就够用了,说到底这又不是我的身体。
比起莫特要跟他说的,他的话不至于有更多的谎言;他们双方的关系是冷冰冰的、不情愿的,但他们的关系又是紧密的,也许比最亲密的xìng交还要紧密。这样的关系,说到底,不是两具躯体的结合,而是两个意识的最终会合。
他说到就会做到。
莫特深知这一点。
歇斯底里立马打住了。我会驾驶,莫特说。这是罗兰进入这人的脑子后他们第一次理性的交谈。
那么开吧。
你要我往哪儿开?
你知道一个叫“村庄”的地方吗?
知道。
去那儿。
村庄的什么地方?
现在只管开车好了。
如果我使用警报器的话会开得更快些。
很好。开吧。还有这一闪一闪的灯也打开来。
这是第一次完全控制了他,罗兰把自己往后撤一下,让莫特就位。当莫特的脑袋转过来看着德勒凡和奥默哈这蓝白相间警车的仪表板时,罗兰的视线也转了过来,但不再是动作的主控者了。但如果他是个真实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一个脱离肉体的灵魂,他就可以踮着脚站在一边伺机而动,只要出现一点异常的蛛丝马迹就扑上去重新控制局面。
没有,还没有这样的迹象。这家伙不知(上帝知道)杀死或祸害了多少无辜的人,却非常害怕丢掉自己的宝贝眼珠子。他点火起步,拉动操纵杆,突然他们就蹿了出去。警报器鸣叫起来,枪侠瞥见车架上的灯一闪一闪地亮着。
开快点,枪侠严厉地喝令。
9
尽管一路拉响警报,杰克莫特不停地按着喇叭,但在这样的高峰时段,他们还是花了二十分钟才抵达格林威治村。在枪侠的世界里,埃蒂迪恩的希望就像倾盆大雨之下的堤堰,很快就要崩塌了。
大海已经吞没了半个太阳。
好了,杰克莫特说,我们到了。他说的是实话(他要说谎也没门),但是在罗兰看来,这里的一切跟其他地方也没什么两样:令人窒息的建筑、人流、车流。不仅地面拥堵,空中也不通畅——充斥着没完没了的喧闹声息和有毒废气。这样的废气,他估计是能源燃耗所致。这些人能住在这样的地方简直是个奇迹,女人们生出来的孩子居然不是怪物——就像山脚下的缓慢变异种。
现在我们上哪儿?莫特在问。
这是最难的一步了。枪侠已有所准备——尽最大可能做好准备。
关掉警报器和警灯,把车停在路边。
莫特挨着路边消防栓把巡逻车停下。
这儿有这座城市的一个地铁车站,枪侠说。我要你带我去那个车站,就是可以让乘客上下列车的地方。
哪个车站?莫特问。这时他的意识中闪过一丝惊慌,莫特对罗兰不可能有任何隐瞒,罗兰对莫特也一样——但这不至于持续太久。
若干年前——我说不上多少年头——你在一个地铁车站把一个年轻女子推倒在驶来的列车前方。我要你带我去那个车站。
这个命令招致一阵短暂的却是异常顽强的反抗。枪侠赢了,但相当费力。在杰克莫特的行为方式中,其人格矛盾也像奥黛塔似的。但他不是她那种精神分裂症患者;从时间上来说,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清楚。他隐匿着自己的秘密——将作为推者的这一部分生活内容隐匿起来——他把这秘密小心地掩藏着,就像暗中盗用公款者隐匿自己的黑钱。
带我去那儿,你这杂种,枪侠又说了一遍。他再一次举起右手大拇指慢慢伸向莫特的右眼,离眼球只有半英寸了还在向前挪动,这时他屈服了。
莫特的右手扳动操纵杆,汽车又开动了。他们向克里斯多弗车站开去,就是在那儿,大约三年前,a线列车轧断了奥黛塔霍姆斯的双腿。
10
“好好留神那儿,”步行巡警安德鲁斯坦顿对他的搭档诺里斯威佛说。这时德勒凡和奥默哈的蓝白警车在不到前面那个街区的途中停下了。停车场没有空位,开车的找不到地方泊车,结果就这样将车挨着别的车停在路上,弄得后面的车辆差点撞上来,他手忙脚乱地从它旁边绕过去,这就像供应心脏的血脉无助地被胆固醇阻塞了。
威佛检查了这辆车右侧顶灯旁边的号码。七四四。没错,这正是他们从调度中心得知的号码,就是它了。
闪光装置还亮着,看来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车门打开,驾车者推门而出。他一身蓝色套装,瞧着也没错,却没有金灿灿的钮扣和银饰件。他的鞋子竟不是警察通常穿的那路款式,除非斯坦顿和威佛漏过了这样的通告,说是当值警官从今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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