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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在王庭之战打的一边倒的局势,而高顺带领者三百陷阵士卒,也早早的等待在王庭军队归途的路上。三百全副精良铠甲手持长枪的重装骑兵士卒分成五排,整齐的排列在大道上。每一个骑兵的头盔仅露出一双冰冷的双眼,仿佛前面的一切都是阻挡前进的障碍,“所以,必须清除!”
王庭军队在他们的大人带领下驱赶了素利后,赶紧原路返回!翻过前面的山丘就是王庭营地了,但对于他们的大人来说却感觉脚底一股子冰冷传遍全身。特别是鲜卑族中的武将,部落间征伐不断,天天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练就了他们面对危险时的直觉。这位鲜卑武将立即下令停军,并派斥候前去打探。
“报!大人,前面有三百多敌人挡住了去路!”很快斥候回来了。
“什么?才三百人,哼!素利这狗东西都不是我对手,更何况三百人!全军集体冲锋,把他们的头颅给我割下来喂狗!”鲜卑武将一副自信的样子,根本没把这高顺等三百多人放在眼里,那斥候兵还想再说什么,但那员武将早就已经带领着骑兵迫不及待的跑了。
三千骑兵奔跑起来,卷起滚滚尘烟,如一条嗜血的巨蟒,狰狞着露出阴毒的獠牙。高顺冷静的双眼早就看到了那扬起的沙土,手中的赤胆刀握的更紧了,陷阵第一次上阵,也是他独自第一次领军,让他年轻的心里有一丝悸动,使得他对胜利更加渴望。
“来了。”鲜卑军队出现在陷阵视野里了!双方相距不到两里,高顺仍然稳稳的坐在马背上。
“又近了,还有不到一里。”
高顺单手举起赤胆刀,“陷阵!陷阵!陷阵!箭矢!冲锋!”以高顺为箭头,陷阵有次序的冲锋,当整支陷阵奔跑起来时,形如箭矢,形如塔基,冲锋陷阵,无坚不摧!在汉末记载中的陷阵,是每战必克,其他就没有过多记录了。其实每战必克,就说明了陷阵的威力,上马能冲锋,下马能攻坚。所以,吕布把最好的、最先进的优先配备。
对于重装骑兵,必不可少的几样东西,马鞍、马蹬和马蹄铁,吕布更是毫不吝啬的给他们装备上了,这样才能让重装骑兵更好的发挥。吕布当时拿出这三样东西时,让很多士兵都不能接受,吕布只能亲自实验,并把他们的好处讲解给士兵们,这才让士兵体会到马鞍让骑士坐着舒适,马蹬让骑士更好的控制战马,以及稳定身体,马蹄铁保护战马的四蹄,经过几天的训练和使用,渐渐的都离不开他们了,都夸赞这东西的神奇。
面对陷阵营无所畏惧的冲锋,正在奔跑中的鲜卑骑兵顿时一阵躁动,那位鲜卑武将见迎面虽然仅三百多人,但个个身披重甲,就连战马也被一层铁甲包裹,手中的兵器更是闻所未闻的一杆长枪,这是什么骑兵?鲜卑阵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装备,这员鲜卑武将恍然大悟,一定是搅动西部鲜卑的那支神秘部队。可是作为鲜卑第一勇士的他,又怎么会把对手放在眼中呢!
“杀!”他高喊一声,鲜卑军队好似打了鸡血一般。
“轰!”钢铁洪流般的陷阵营,如一柄利剑,轻易的撕开了鲜卑人那脆弱的防御。陷阵士卒手中的重骑枪一往无前的冲刺,高顺很好的把握住了陷阵营的节奏,战马强大的冲击力,让骑士们很好的发挥了骑士枪的优势,鲜卑士兵还没接触到陷阵骑兵,就被重枪纷纷挑落马下。骑士枪前端是纯铁打造,不仅保证了他的坚韧还让它更加锋利。陷阵营保持着三层队列,前排士卒的重枪一连穿破鲜卑人的两人防御,后排陷阵士卒的重枪又已经杀到了,以此周而复始,让陷阵营的速度丝毫不减,阵型不乱,轻松的把鲜卑三千轻骑穿凿而过,直到跑出百米才停下。
高顺立刻变阵,后队变前队,“魏越!冲!”身在后面的魏越得令,立即纵马奔行!又一个箭矢阵立刻形成,朝鲜卑杀了过去。
陷阵营仅一次冲刺,就轻易的解决了六七百鲜卑敌人。幸存下来的鲜卑人极为震惊,刚才自己手中的兵器明明砍中了对方,却好像砍在石头上一样,根本没伤到陷阵士卒一丝一毫。那鲜卑武将在刚才,凭借自己的武力幸幸的躲过一劫,当他回头看时,吓得他连手里的战刀都抓不住了。这是一群什么样的对手呀!仅一个穿凿就失去了这么多士兵!这位鲜卑武将第一次感觉离死亡这么近,即便他是鲜卑第一勇士,但他更想活着!而陷阵营根本不想给他机会,魏越手持重枪,已经再次杀过来了。
“撤!快撤!”鲜卑武将终于绝望了,他第一个跑了,如果再被穿凿一次,将会损失更大!胆大的鲜卑士兵拉弓射箭,试图射杀陷阵士卒,可是他的弓箭射在盔甲上仅仅蹦起几个火花,就弹落在地!更多的鲜卑士兵拉起手中的弓箭,可效果都是一样的,惊恐的鲜卑士兵扔掉手中的弓箭,掉头就跑,慌忙的到处乱撞,根本没有一点次序,更甚者被自己的同伴拉扯坠马!这么短的距离,陷阵营几个呼吸就到了,骑士重枪,又一次开始了杀戮,比它实际出... -->>
吕布在王庭之战打的一边倒的局势,而高顺带领者三百陷阵士卒,也早早的等待在王庭军队归途的路上。三百全副精良铠甲手持长枪的重装骑兵士卒分成五排,整齐的排列在大道上。每一个骑兵的头盔仅露出一双冰冷的双眼,仿佛前面的一切都是阻挡前进的障碍,“所以,必须清除!”
王庭军队在他们的大人带领下驱赶了素利后,赶紧原路返回!翻过前面的山丘就是王庭营地了,但对于他们的大人来说却感觉脚底一股子冰冷传遍全身。特别是鲜卑族中的武将,部落间征伐不断,天天过着刀头舔血的生活,练就了他们面对危险时的直觉。这位鲜卑武将立即下令停军,并派斥候前去打探。
“报!大人,前面有三百多敌人挡住了去路!”很快斥候回来了。
“什么?才三百人,哼!素利这狗东西都不是我对手,更何况三百人!全军集体冲锋,把他们的头颅给我割下来喂狗!”鲜卑武将一副自信的样子,根本没把这高顺等三百多人放在眼里,那斥候兵还想再说什么,但那员武将早就已经带领着骑兵迫不及待的跑了。
三千骑兵奔跑起来,卷起滚滚尘烟,如一条嗜血的巨蟒,狰狞着露出阴毒的獠牙。高顺冷静的双眼早就看到了那扬起的沙土,手中的赤胆刀握的更紧了,陷阵第一次上阵,也是他独自第一次领军,让他年轻的心里有一丝悸动,使得他对胜利更加渴望。
“来了。”鲜卑军队出现在陷阵视野里了!双方相距不到两里,高顺仍然稳稳的坐在马背上。
“又近了,还有不到一里。”
高顺单手举起赤胆刀,“陷阵!陷阵!陷阵!箭矢!冲锋!”以高顺为箭头,陷阵有次序的冲锋,当整支陷阵奔跑起来时,形如箭矢,形如塔基,冲锋陷阵,无坚不摧!在汉末记载中的陷阵,是每战必克,其他就没有过多记录了。其实每战必克,就说明了陷阵的威力,上马能冲锋,下马能攻坚。所以,吕布把最好的、最先进的优先配备。
对于重装骑兵,必不可少的几样东西,马鞍、马蹬和马蹄铁,吕布更是毫不吝啬的给他们装备上了,这样才能让重装骑兵更好的发挥。吕布当时拿出这三样东西时,让很多士兵都不能接受,吕布只能亲自实验,并把他们的好处讲解给士兵们,这才让士兵体会到马鞍让骑士坐着舒适,马蹬让骑士更好的控制战马,以及稳定身体,马蹄铁保护战马的四蹄,经过几天的训练和使用,渐渐的都离不开他们了,都夸赞这东西的神奇。
面对陷阵营无所畏惧的冲锋,正在奔跑中的鲜卑骑兵顿时一阵躁动,那位鲜卑武将见迎面虽然仅三百多人,但个个身披重甲,就连战马也被一层铁甲包裹,手中的兵器更是闻所未闻的一杆长枪,这是什么骑兵?鲜卑阵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装备,这员鲜卑武将恍然大悟,一定是搅动西部鲜卑的那支神秘部队。可是作为鲜卑第一勇士的他,又怎么会把对手放在眼中呢!
“杀!”他高喊一声,鲜卑军队好似打了鸡血一般。
“轰!”钢铁洪流般的陷阵营,如一柄利剑,轻易的撕开了鲜卑人那脆弱的防御。陷阵士卒手中的重骑枪一往无前的冲刺,高顺很好的把握住了陷阵营的节奏,战马强大的冲击力,让骑士们很好的发挥了骑士枪的优势,鲜卑士兵还没接触到陷阵骑兵,就被重枪纷纷挑落马下。骑士枪前端是纯铁打造,不仅保证了他的坚韧还让它更加锋利。陷阵营保持着三层队列,前排士卒的重枪一连穿破鲜卑人的两人防御,后排陷阵士卒的重枪又已经杀到了,以此周而复始,让陷阵营的速度丝毫不减,阵型不乱,轻松的把鲜卑三千轻骑穿凿而过,直到跑出百米才停下。
高顺立刻变阵,后队变前队,“魏越!冲!”身在后面的魏越得令,立即纵马奔行!又一个箭矢阵立刻形成,朝鲜卑杀了过去。
陷阵营仅一次冲刺,就轻易的解决了六七百鲜卑敌人。幸存下来的鲜卑人极为震惊,刚才自己手中的兵器明明砍中了对方,却好像砍在石头上一样,根本没伤到陷阵士卒一丝一毫。那鲜卑武将在刚才,凭借自己的武力幸幸的躲过一劫,当他回头看时,吓得他连手里的战刀都抓不住了。这是一群什么样的对手呀!仅一个穿凿就失去了这么多士兵!这位鲜卑武将第一次感觉离死亡这么近,即便他是鲜卑第一勇士,但他更想活着!而陷阵营根本不想给他机会,魏越手持重枪,已经再次杀过来了。
“撤!快撤!”鲜卑武将终于绝望了,他第一个跑了,如果再被穿凿一次,将会损失更大!胆大的鲜卑士兵拉弓射箭,试图射杀陷阵士卒,可是他的弓箭射在盔甲上仅仅蹦起几个火花,就弹落在地!更多的鲜卑士兵拉起手中的弓箭,可效果都是一样的,惊恐的鲜卑士兵扔掉手中的弓箭,掉头就跑,慌忙的到处乱撞,根本没有一点次序,更甚者被自己的同伴拉扯坠马!这么短的距离,陷阵营几个呼吸就到了,骑士重枪,又一次开始了杀戮,比它实际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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