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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传统的英雄赫克的性格中窥见一般。”1
文学不同于历史,但马克吐温正是捕捉住了他所写的那个时代的“美国民族的生活与灵魂”才使得作品具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古往今来,能捕捉住自己民族的灵魂的作家,能自觉地为此而献身的,也并不很多,而能成为知音的批评家与读者也属难能而可贵。赫克专家普烈乞特在1941年写的美国第一部在本土产生的杰作中说“赫克的童年,乃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2旭克雷在1960年的赫克的结构分析中说“在全书结尾,赫克摒弃了他所见到的文明,准备作为内在心灵上一个自由的人生活下去。”3这些恐怕是百年来的批评与研究中相当击中要害的见解。
这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对一种“新的文化”的追求,正是从下层人民出身的赫克矇眬而执着的追求,也是马克吐温从十九世纪美国两股历史大潮——“西进”开发边疆和“南下”废止南部各州黑奴制中,从伐木者、淘金者、水手的生活与憧憬中捕捉住并提炼熔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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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霍夫曼吐温的主人公与吐温的天地,滨州大学出版社,1988,55页、77—78页。
2百年纪念评论选,76页。
3同1400—404页。</font>
全书就是从赫克对旧的一套文化的厌恶、反感写起的。意味深长的是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二节(第一节讲的是另一本书的事,故这第二节,实乃全书的第一节),就强调了一句话,这句话实乃贯串全书,并在全书末了结尾一句又回到这句话上来,照应全书开头的那句话,把主题点得明明白白。在开头第二节,赫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这个赫克是一个流浪汉醉鬼的儿子,一个穷孩子)“并且说她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zeme)“我再也受不了了”后来加上他爸爸的虐待等等原因,终于出走河上。全书末了一句说“我看我得比一些人先走一步,前往那个‘地域’去,因为萨莉姨妈要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me),这我受不了。我已经受过一回啦。”这样,赫克在出走河上以后不肯回家,终于往新的“地域”去闯荡天下,进行新的开拓。这个新的“地域”(准州),有人考证,认为指后来的俄克拉荷马州,当年是印第安人的地区。笔者认为,这个“地域”不论是实指,或是虚指,都不会仅指去到1848年前的地区,不会仅指南北战争前的理想,而是隐含着作者完稿时亦即1884—1885年时作者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也就是作者心目中一种新的文化萌发的那种理想。“sivilizeme”的“sivilize”乃“civilize”的密苏里人土语的拼音,或译“学做人的规矩”或译“教我怎样做人”译得都有道理。但赫克走出家庭,流亡河上,甚至不惜假死,所谓虽九死而犹未悔,当然不是一般地耍孩子脾气,而是对旧的一套文明的反感与厌恶。正如普烈乞待所说“赫克的童年也就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所以连比较保守的文艺理论家屈里体也承认“赫克实乃一部颠覆性的书(asubversivec波o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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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诺顿版赫克资料部分,316页。</font>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正是由于写的是赫克对家里老的一套古板的文明规矩与教会办的主日学校桎梏心灵的那一套行为规范的厌恶与反抗。作品写一个十三四岁的穷孩子仿佛调皮捣蛋,连进出都不走大门,而是从楼上窗口里爬进爬出,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实则写他勇于反抗(假死),勇于开拓,勇于冒险。只身一人,敢于逃上小岛,搭窝棚,生篝火,钓鱼为生。小小年纪,成了小岛的主人;小小年纪,在大河之上,出生入死,没有叫过一声苦;永远前进,没有后退过一步。叫美国和世界的读者入迷的正是当年西部拓殖者、淘金者与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孩子们这样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这种开拓的精神,这种创业精神,这种美国人非常珍惜的个人首创精神,不是美国文明史上新的文化的萌芽又是什么呢?
叫读者入迷的是当年边疆与大河之上平头百姓家的孩子们对人性、人道的追求。“国王”和“公爵”对河上老百姓的欺骗与讹诈;对弱女子的冷酷欺诈的掠夺,河上世族人家“打冤家”的愚昧与残酷,由作者以幽默之笔,描叙得淋漓尽致,也可说是丑态百出。而与此对照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的下一代穷孩子对一种合乎人性、人情、人道的社会的向往。赫克这个穷孩子对“国王”与“公爵”的鄙弃,以及为了搭救险遭陷害的姑娘,巧施妙计,把金币藏在棺材里,这样秉性善良、正直、富于同情心而机智的穷孩子赫克的形象,不正是一种新的文化所孕育的一代么?能不迷人么?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当然更表现于当年白种人穷孩子赫克搭救黑奴杰姆的曲折经过与复杂的心灵历程,这显然是作品的核心部分。它写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对民主社会的追求,也写了对解放黑奴的觉悟过程。这方面的描写可说是震憾人心的重大主题找到了富于高超技巧技法的艺术形式。整个故事迂回曲折,分三个层次,奔向高潮。作品从赫克对黑奴杰姆既同情又加以戏弄写起。河上惊涛骇浪中失散后,赫克一度戏弄杰姆,后来深感惭愧,认识到这么戏弄人“太卑鄙了,恨不得用嘴亲亲他的脚”“再也不出坏主意骗他了”(十五章),这是第一步。后来在河上遇巡逻队盘查逃亡黑奴,赫克本来深悔自己不该帮黑奴逃跑,觉得对不住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决心把船划列岸边上岸去告发杰姆。可巡逻队在河上逼近盘查时,赫克却由不得自己原来的盘算,推说自己船上是个生天花的白人,巡逻队深怕传染上天花,吓得落荒而逃(十六章),这是第二步。最后,赫克思前想后,下定了决心,写好了向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告发杰姆的一封信,还觉得自己写了告发信后不再负罪了,一身轻快了,深庆自己最后没有弄错了方向,没有“走进了地狱”可是他又不禁想到了杰姆的种种好处,刚才写好的那封信拿在手里,全身直发抖,终于把信一撕,一边说“那么,好吧,下地狱就下地狱吧。”赫克成了搭救杰姆挣脱奴隶桎梏的一名战士,一个种族平等与民主理想的体现者(三十一章),这也是全书高潮所在。
这样的描写不仅艺术上是高超的,而且真切地写了一个白人家穷孩子觉悟提高的过程。它没有写赫克一开始就是个包打天下的废奴主义者。赫克从一般地同情黑奴,又轻视黑奴、时或戏弄黑奴,到认识到黑人杰姆的高尚人品,为了解救他,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其间有个曲折的过程。马克吐温自己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在自传中说“我做小学生的时候,并不厌恶黑奴制度,我并不知道那有什么错。我耳朵里没有听到谁责难过它。当地的牧师教导我们说,那是上帝认可的,说这是一件神圣的事,要是怀疑者心里有疑惑,只要看一看圣经就行了。”1事实上,密苏里当时便是一个政府许可的蓄奴州。并且,在南北战争以前,认为蓄奴乃理直气壮的人,何止成千上万。赫克中所写赫克的爸爸,虽为穷苦的白人,却认为蓄奴乃天经地义。他自认为比黑人教授还高明,认为黑人竟可以有选举权,竟可以投票,那还成什么天下。可见当年废奴的斗争是艰苦的,马克吐温的描写是符合历史真实的,而符合历史真实又找到了高超的艺术形式的描写,并且每一步洋溢着幽默,其艺术魅力自然特别强大。这样的写法并且对于一般普普通通的人的审美教育意义也特别真切。这种描写也表明了,赫克的童年,追求民主理想的童年,恰恰正是美国历史上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这样的描写能不迷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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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第二章。</font>
能认为赫克的意义只是旨在实现黑奴解放战争以前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亦即开拓创业、人道、民主的追求么?当然不是。作品写的是1826-1845年的事,但写成于1884-1885年。在动笔写的7年间(1876年、1879-1880年,1883年),南北战争已经打过了,黑奴制基本上废止了,在某些意义上,开拓、创业,个人首创精神结出了累累硕果。重人性、人情、人道的风尚有所进步,民主的事业有所前进。但是穷白人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实现了么?赫克的创作主体马克吐温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创作的心态,只限于对40-50年前旧时美国的回忆么?
马克吐温在完稿时已成长为美国文坛的巨人。他目击了40—50年间美国历史的发展变化。在写赫克前两年,便已写出了镀金时代。他写出了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大发展的美国、发财狂潮旋卷了一切的美国,实际上只是表面上镀了薄薄的一层金,里面却是包的一堆废铜烂铁,美国社会原来是个腐朽的社会。古往今来,曾有哪一个作家,给自己生活着的时代起了一个如此深刻而隽永、如此幽默的名字,并且为当时人们所认同,并为史家所接受呢?在写了赫克后的五年(1900),马克吐温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写出了“最诚实廉洁的市镇”原来是一群伪君子,在一袋金币面前,便露出了“既想当娘子,又要立牌坊”的原形。同年,值八国联军侵华,马克吐温在纽约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义和团是爱国的”又六年,在1906年,高尔基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来到美国筹募捐款,马克吐温对高尔基的义举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民主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在写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时,对当时的现实如何地失望。这令人失望的现实,更加深了这个当过报童、排字工人、矿工、水手与领港的作家对真正符合人民意志的自由与民主的期待。事实上,赫克中不乏后来称为黑色幽默以至荒诞派色彩的描写,特别是“国王”和“公爵”登场以后。因此,美国有的评论家称赫克为黑色幽默的先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为其嫡传,这是有道理的1。福克纳说“甚至霍桑和亨利詹姆斯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类似马克吐温、惠特曼和桑德堡那样的美国的作家。”从赫克与后来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的血肉联系,也表明了赫克的独特的美国式小说的风格。
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马克吐温的好友豪威尔斯说“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2为什么能这样说呢?新批评派大将克里恩斯勃格克斯和洛勃特华伦主编的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用的是赫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的往往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赫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和”、“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林肯解放了黑奴,马克吐温解放了作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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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百年纪念评论选,392页。
2美国文学作品选,麦美伦公司,1980年版,卷2,332页。
3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卷二,1278页。</font>
马克吐温这种运用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口语进行描叙的风格,确是他的卓越贡献,而异于巴尔扎克、狄更斯、霍桑,并影响及于20世纪一大批美国作家。纵览赫克全书,从第一句开始,直到结束,始终发自“一个声音”一个“我”这个“我”并非呼是马克吐温,不是一般传统的叙述人,而是穷孩子赫克。最终,也是这个“我”出走后不肯回那个家,不肯受那套文明规矩的束缚,而要继续闯荡天下,开拓前进。这“一个声音”也是“美国的灵魂”的一种表述,是马克吐温捕捉住的时代的声音。受到这种“一个声音”的感动的,何止一个人。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著名电影名星莱奥纳尔巴里摩尔九岁那年,亦即在1888年,也就是赫克出版后三年,随父见到了马克吐温。兴奋之余,不禁为他朗诵了赫克全书末一段赫克的话,即不肯受“那一套文明规矩”的束缚,因而不肯返回那古板的家庭,而要闯荡江河,开创新的生活的那一段话。巴里摩尔这位著名演员回忆说,当时马克吐温“一只手按住了九岁的孩子的胳膊,热泪盈眶。”1马克吐温美国式小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艺术魅力之强大,这是动人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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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百年纪念评论选,360页。</font>
马克吐温这位艺术大师、民主主义者,和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当然有其不足之处。“有两个马克吐温”这是仰慕他的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的名句。也就是说,有一个不够深刻的一面的马克吐温。另外象赫克,其结尾是否是败笔,也可商讨。但赫克那种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社会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至今使遍及世界的读者,在读后为之心灵震撼。有的批评家曾称莎士比亚为“我们同时代的人”如果我们称马克吐温为“我们同时代的人”不是也非常贴切么?
1995.2.12于南京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汤姆莎耶的伙伴)1
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2
时间:四十至四十五年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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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汤姆莎耶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出版于
1884年,马克吐温称前者和后者为“姐妹篇’。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时,思想上、艺术上有个飞跃,两书成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说“所有现代的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2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人们常以之与黄河、长江对中国文化生长、发展的重要性相比。马克吐温的故乡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在马克吐温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为十九世纪美国“西进”的重要基地,又为南北双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马克吐温正是十九世纪美国“西进”与“南下”(“南北”黑奴制斗争)时代这两股大潮孕育的伟大作家。作家开宗明义,清楚地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整个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义不同寻常。
3本书出版于1884年,作者特别点明故事发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写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间的事。作家写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战争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饱和着作家对战后的“镀金时代”即虚假的繁荣时代的幻灭感与对更高的审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font>
从我们传统的英雄赫克的性格中窥见一般。”1
文学不同于历史,但马克吐温正是捕捉住了他所写的那个时代的“美国民族的生活与灵魂”才使得作品具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古往今来,能捕捉住自己民族的灵魂的作家,能自觉地为此而献身的,也并不很多,而能成为知音的批评家与读者也属难能而可贵。赫克专家普烈乞特在1941年写的美国第一部在本土产生的杰作中说“赫克的童年,乃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2旭克雷在1960年的赫克的结构分析中说“在全书结尾,赫克摒弃了他所见到的文明,准备作为内在心灵上一个自由的人生活下去。”3这些恐怕是百年来的批评与研究中相当击中要害的见解。
这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对一种“新的文化”的追求,正是从下层人民出身的赫克矇眬而执着的追求,也是马克吐温从十九世纪美国两股历史大潮——“西进”开发边疆和“南下”废止南部各州黑奴制中,从伐木者、淘金者、水手的生活与憧憬中捕捉住并提炼熔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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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霍夫曼吐温的主人公与吐温的天地,滨州大学出版社,1988,55页、77—78页。
2百年纪念评论选,76页。
3同1400—404页。</font>
全书就是从赫克对旧的一套文化的厌恶、反感写起的。意味深长的是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二节(第一节讲的是另一本书的事,故这第二节,实乃全书的第一节),就强调了一句话,这句话实乃贯串全书,并在全书末了结尾一句又回到这句话上来,照应全书开头的那句话,把主题点得明明白白。在开头第二节,赫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这个赫克是一个流浪汉醉鬼的儿子,一个穷孩子)“并且说她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zeme)“我再也受不了了”后来加上他爸爸的虐待等等原因,终于出走河上。全书末了一句说“我看我得比一些人先走一步,前往那个‘地域’去,因为萨莉姨妈要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me),这我受不了。我已经受过一回啦。”这样,赫克在出走河上以后不肯回家,终于往新的“地域”去闯荡天下,进行新的开拓。这个新的“地域”(准州),有人考证,认为指后来的俄克拉荷马州,当年是印第安人的地区。笔者认为,这个“地域”不论是实指,或是虚指,都不会仅指去到1848年前的地区,不会仅指南北战争前的理想,而是隐含着作者完稿时亦即1884—1885年时作者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也就是作者心目中一种新的文化萌发的那种理想。“sivilizeme”的“sivilize”乃“civilize”的密苏里人土语的拼音,或译“学做人的规矩”或译“教我怎样做人”译得都有道理。但赫克走出家庭,流亡河上,甚至不惜假死,所谓虽九死而犹未悔,当然不是一般地耍孩子脾气,而是对旧的一套文明的反感与厌恶。正如普烈乞待所说“赫克的童年也就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所以连比较保守的文艺理论家屈里体也承认“赫克实乃一部颠覆性的书(asubversivec波o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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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诺顿版赫克资料部分,316页。</font>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正是由于写的是赫克对家里老的一套古板的文明规矩与教会办的主日学校桎梏心灵的那一套行为规范的厌恶与反抗。作品写一个十三四岁的穷孩子仿佛调皮捣蛋,连进出都不走大门,而是从楼上窗口里爬进爬出,抱着避雷针上上下下;实则写他勇于反抗(假死),勇于开拓,勇于冒险。只身一人,敢于逃上小岛,搭窝棚,生篝火,钓鱼为生。小小年纪,成了小岛的主人;小小年纪,在大河之上,出生入死,没有叫过一声苦;永远前进,没有后退过一步。叫美国和世界的读者入迷的正是当年西部拓殖者、淘金者与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孩子们这样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这种开拓的精神,这种创业精神,这种美国人非常珍惜的个人首创精神,不是美国文明史上新的文化的萌芽又是什么呢?
叫读者入迷的是当年边疆与大河之上平头百姓家的孩子们对人性、人道的追求。“国王”和“公爵”对河上老百姓的欺骗与讹诈;对弱女子的冷酷欺诈的掠夺,河上世族人家“打冤家”的愚昧与残酷,由作者以幽默之笔,描叙得淋漓尽致,也可说是丑态百出。而与此对照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的下一代穷孩子对一种合乎人性、人情、人道的社会的向往。赫克这个穷孩子对“国王”与“公爵”的鄙弃,以及为了搭救险遭陷害的姑娘,巧施妙计,把金币藏在棺材里,这样秉性善良、正直、富于同情心而机智的穷孩子赫克的形象,不正是一种新的文化所孕育的一代么?能不迷人么?
作品的强大艺术魅力当然更表现于当年白种人穷孩子赫克搭救黑奴杰姆的曲折经过与复杂的心灵历程,这显然是作品的核心部分。它写的正是当年边疆拓殖者与河上水手们的下一代对民主社会的追求,也写了对解放黑奴的觉悟过程。这方面的描写可说是震憾人心的重大主题找到了富于高超技巧技法的艺术形式。整个故事迂回曲折,分三个层次,奔向高潮。作品从赫克对黑奴杰姆既同情又加以戏弄写起。河上惊涛骇浪中失散后,赫克一度戏弄杰姆,后来深感惭愧,认识到这么戏弄人“太卑鄙了,恨不得用嘴亲亲他的脚”“再也不出坏主意骗他了”(十五章),这是第一步。后来在河上遇巡逻队盘查逃亡黑奴,赫克本来深悔自己不该帮黑奴逃跑,觉得对不住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决心把船划列岸边上岸去告发杰姆。可巡逻队在河上逼近盘查时,赫克却由不得自己原来的盘算,推说自己船上是个生天花的白人,巡逻队深怕传染上天花,吓得落荒而逃(十六章),这是第二步。最后,赫克思前想后,下定了决心,写好了向杰姆的女主人华珍小姐告发杰姆的一封信,还觉得自己写了告发信后不再负罪了,一身轻快了,深庆自己最后没有弄错了方向,没有“走进了地狱”可是他又不禁想到了杰姆的种种好处,刚才写好的那封信拿在手里,全身直发抖,终于把信一撕,一边说“那么,好吧,下地狱就下地狱吧。”赫克成了搭救杰姆挣脱奴隶桎梏的一名战士,一个种族平等与民主理想的体现者(三十一章),这也是全书高潮所在。
这样的描写不仅艺术上是高超的,而且真切地写了一个白人家穷孩子觉悟提高的过程。它没有写赫克一开始就是个包打天下的废奴主义者。赫克从一般地同情黑奴,又轻视黑奴、时或戏弄黑奴,到认识到黑人杰姆的高尚人品,为了解救他,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其间有个曲折的过程。马克吐温自己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在自传中说“我做小学生的时候,并不厌恶黑奴制度,我并不知道那有什么错。我耳朵里没有听到谁责难过它。当地的牧师教导我们说,那是上帝认可的,说这是一件神圣的事,要是怀疑者心里有疑惑,只要看一看圣经就行了。”1事实上,密苏里当时便是一个政府许可的蓄奴州。并且,在南北战争以前,认为蓄奴乃理直气壮的人,何止成千上万。赫克中所写赫克的爸爸,虽为穷苦的白人,却认为蓄奴乃天经地义。他自认为比黑人教授还高明,认为黑人竟可以有选举权,竟可以投票,那还成什么天下。可见当年废奴的斗争是艰苦的,马克吐温的描写是符合历史真实的,而符合历史真实又找到了高超的艺术形式的描写,并且每一步洋溢着幽默,其艺术魅力自然特别强大。这样的写法并且对于一般普普通通的人的审美教育意义也特别真切。这种描写也表明了,赫克的童年,追求民主理想的童年,恰恰正是美国历史上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这样的描写能不迷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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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第二章。</font>
能认为赫克的意义只是旨在实现黑奴解放战争以前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亦即开拓创业、人道、民主的追求么?当然不是。作品写的是1826-1845年的事,但写成于1884-1885年。在动笔写的7年间(1876年、1879-1880年,1883年),南北战争已经打过了,黑奴制基本上废止了,在某些意义上,开拓、创业,个人首创精神结出了累累硕果。重人性、人情、人道的风尚有所进步,民主的事业有所前进。但是穷白人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实现了么?赫克的创作主体马克吐温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创作的心态,只限于对40-50年前旧时美国的回忆么?
马克吐温在完稿时已成长为美国文坛的巨人。他目击了40—50年间美国历史的发展变化。在写赫克前两年,便已写出了镀金时代。他写出了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大发展的美国、发财狂潮旋卷了一切的美国,实际上只是表面上镀了薄薄的一层金,里面却是包的一堆废铜烂铁,美国社会原来是个腐朽的社会。古往今来,曾有哪一个作家,给自己生活着的时代起了一个如此深刻而隽永、如此幽默的名字,并且为当时人们所认同,并为史家所接受呢?在写了赫克后的五年(1900),马克吐温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写出了“最诚实廉洁的市镇”原来是一群伪君子,在一袋金币面前,便露出了“既想当娘子,又要立牌坊”的原形。同年,值八国联军侵华,马克吐温在纽约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义和团是爱国的”又六年,在1906年,高尔基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来到美国筹募捐款,马克吐温对高尔基的义举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民主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在写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时,对当时的现实如何地失望。这令人失望的现实,更加深了这个当过报童、排字工人、矿工、水手与领港的作家对真正符合人民意志的自由与民主的期待。事实上,赫克中不乏后来称为黑色幽默以至荒诞派色彩的描写,特别是“国王”和“公爵”登场以后。因此,美国有的评论家称赫克为黑色幽默的先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为其嫡传,这是有道理的1。福克纳说“甚至霍桑和亨利詹姆斯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类似马克吐温、惠特曼和桑德堡那样的美国的作家。”从赫克与后来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的血肉联系,也表明了赫克的独特的美国式小说的风格。
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马克吐温的好友豪威尔斯说“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2为什么能这样说呢?新批评派大将克里恩斯勃格克斯和洛勃特华伦主编的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用的是赫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的往往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赫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和”、“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林肯解放了黑奴,马克吐温解放了作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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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百年纪念评论选,392页。
2美国文学作品选,麦美伦公司,1980年版,卷2,332页。
3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卷二,1278页。</font>
马克吐温这种运用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口语进行描叙的风格,确是他的卓越贡献,而异于巴尔扎克、狄更斯、霍桑,并影响及于20世纪一大批美国作家。纵览赫克全书,从第一句开始,直到结束,始终发自“一个声音”一个“我”这个“我”并非呼是马克吐温,不是一般传统的叙述人,而是穷孩子赫克。最终,也是这个“我”出走后不肯回那个家,不肯受那套文明规矩的束缚,而要继续闯荡天下,开拓前进。这“一个声音”也是“美国的灵魂”的一种表述,是马克吐温捕捉住的时代的声音。受到这种“一个声音”的感动的,何止一个人。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著名电影名星莱奥纳尔巴里摩尔九岁那年,亦即在1888年,也就是赫克出版后三年,随父见到了马克吐温。兴奋之余,不禁为他朗诵了赫克全书末一段赫克的话,即不肯受“那一套文明规矩”的束缚,因而不肯返回那古板的家庭,而要闯荡江河,开创新的生活的那一段话。巴里摩尔这位著名演员回忆说,当时马克吐温“一只手按住了九岁的孩子的胳膊,热泪盈眶。”1马克吐温美国式小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艺术魅力之强大,这是动人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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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百年纪念评论选,360页。</font>
马克吐温这位艺术大师、民主主义者,和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当然有其不足之处。“有两个马克吐温”这是仰慕他的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的名句。也就是说,有一个不够深刻的一面的马克吐温。另外象赫克,其结尾是否是败笔,也可商讨。但赫克那种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社会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至今使遍及世界的读者,在读后为之心灵震撼。有的批评家曾称莎士比亚为“我们同时代的人”如果我们称马克吐温为“我们同时代的人”不是也非常贴切么?
1995.2.12于南京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汤姆莎耶的伙伴)1
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2
时间:四十至四十五年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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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tyle='font-size: 9pt'>1汤姆莎耶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出版于
1884年,马克吐温称前者和后者为“姐妹篇’。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时,思想上、艺术上有个飞跃,两书成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说“所有现代的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2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人们常以之与黄河、长江对中国文化生长、发展的重要性相比。马克吐温的故乡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在马克吐温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为十九世纪美国“西进”的重要基地,又为南北双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马克吐温正是十九世纪美国“西进”与“南下”(“南北”黑奴制斗争)时代这两股大潮孕育的伟大作家。作家开宗明义,清楚地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整个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义不同寻常。
3本书出版于1884年,作者特别点明故事发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写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间的事。作家写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战争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饱和着作家对战后的“镀金时代”即虚假的繁荣时代的幻灭感与对更高的审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