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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千凰懒洋洋地趴在瞿夜身上,手指有意无意地撩拨着他垂在胸膛的一丝黑发,眼里闪过一抹深思。
先前千凰说自己在床上是霸王,这话到现在,应该反着说,千凰被瞿夜霸王了!
瞿夜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上手很快,不得不说,男人在这方面,真的是无师自通啊!瞿夜做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做得十分娴熟,而且,一点也没有弄疼她。让千凰感受做这件事是一件享受,而不是受罪。
瞿夜的手搁在她的腰上,感受着温香软玉在怀,他的心也跟着柔软,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很不错。
母后去世之后,他忍受了一千年的孤独,那种滋味不好受,却无可奈何。在他眼里,妻子便如母亲一般,一生只能有一个。所爱之人不能将就,宁缺毋滥。而今,他找到了这个人,便要与之厮守一生,他将不再孤独,找回童年时失去的快乐。
千凰玩够了他的头发,也想好了事情,不禁抬起头,下巴枕在他的胸膛上,望着瞿夜的脸道:“瞿夜,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男人在**上餍足之后,总是特别好说话,千凰也是知道的,故而挑在这个时候说。
瞿夜就低下头来看她,眼神很宠溺“什么事?”
千凰看他的眼神,软得不得了,好似她说什么都会答应她一般,但是,一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千凰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话说,一般的女人,都不会在鱼水之欢后想着要远走吧!
瞿夜见她不说话,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说吧,只要不是伤天害理,我都会答应你!”
闻言,千凰稍稍安心了一点,她说的,绝对不伤天害理,千凰便扯着他的头发道:“瞿夜,我要离开夜叉国!”
闻言,瞿夜的眼神倏然就冷了,语气疑惑中带着隐怒“为什么?”
千凰一见他这样就有些怕了,让她放弃初衷又不可能,于是硬着头皮道:“瞿夜,你别看我长得像妖怪,其实我是道门大派的弟子,此次游历,预计三个月,如今已经出来半年了。我师父还在等我回去,我有必要回师门给他一个交代。我也不是想离开你,只是,我无父无母,师父就是我的长辈。你们夜叉国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在外面嫁了人,总不可能一声不吭地就闹失踪,不回去了吧,我得回去给师父一个交代不是。你放心,我不会一去不复返,等我忙完了师门的事情,我就回来找你,好不好?”
说到最后,千凰一边摇着他的身子,一双水灵灵又亮闪闪的大眼睛就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千凰这样的人,极会见风使舵,也很会利用自己的优点,更会抓住他人的软肋。一个男人对于心爱的女人是很容易心软的,若是心爱的女人再可以讨巧卖乖一下,求事儿,十有**都会成功的。
千凰浑身上下都长得很好,但是,长得最好的,还是那双眼睛,既能勾人,更能求人!
瞿夜见她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就莫名有些心软,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能被一个女人吃的这么死,但是,真的到了这一天,一切又显得十分理所当然。但他又不想和她分开,尤其是两人刚刚互诉真情,又有了肌肤之亲,正是新婚粘腻的时候,要换了寻常人家,那是同起同卧,形影不离,犹如两团泥巴,揉在了一起,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瞿夜没有这么矫情,但他心里,为两人画好了蓝图,自然不想离开她。但凡是动了真情的男人,无论为人再冷酷,对于心爱的女子,也会想要长相厮守的。
瞿夜想了想,缓缓开口道:“你可以回师门,但是,我要和你一起去!”
千凰听到前面一句还挺高兴的,听到后面,一张小脸瞬间就焉了,眼珠一转,忙道:“瞿夜,你不了解我师父这个人,脾气很怪。平时就对我要求很严格,管的也特别宽。有一次,师门之间举行联姻,别派的一个师兄看上我了,想跟我结成道侣。我还没答应呢,我师父就大发脾气,好几天不准我出门!你想啊,就那那么点儿破事,他都能气成那样,要是知道我在外边成了亲,那还得了啊!”千凰则想,反正玄霄又不在这儿,随她怎么瞎掰啊,目前最要紧的是搞定瞿夜,自然是把玄霄说的越扭曲越好!想想远在灵山剑派的玄霄,若是听了这番话,真得气的大骂一声“小白眼狼!”再将她关起来不可!
瞿夜皱眉,开口道:“那我就更应该跟你去了,若他把你关起来,许久不都让你出门,你还怎么回来?”
千凰傻了,暗道,姑奶奶不是这个意思呀,忙不迭说道:“我师父虽然脾气恶劣,但是对我还是挺心软的,只要我找着机会跟他解释清楚,他还是能理解我的。但是我师父是个很排外的人,有的话,我单独一个人还好说,若是带着人回去,他会觉得我先斩后奏,有恃无恐,根本没将他这个师父放在眼里,到时候就更不会原谅我了!我的意思是,你最好在夜叉国等我。等我解决了师父的事情,我再回来。若我把师父哄好了,说不定,我还能把他劝到夜叉国来呢!到时候,你们宾主尽欢,岂不是更好?”
最后一句,几乎是不可能,千凰也是知道的,之所以这么说,还不是为了增加让她离开的资本,好安瞿夜的心么!
瞿夜眉头紧锁,眼里却有些松动,两人成亲,能得到长辈的认可自然是最好的。再加上他又是个孝子,喜欢千凰,连带着千凰的长辈,也是万分尊敬的。
千凰见有戏,立马再接再厉“再说了,你身为一国之王,肯定有很多政务要处理,就这么一走了之,也不太好!”瞿夜眉头一挑,道:“我有辅政大臣,我的太傅能帮我暂理国事!”
他怎么觉着,这女人存心不想让他去呢!
千凰纠结,灵机一动,见招拆招“一般暂理的只能是小事,若是遇到大事,还得需要你这个国王来处理,否则,出了岔子,谁负责!再说了,夜叉国不是和龙宫有仇怨么。一千年来,你们虽然彼此进水不犯河水,内力复杂,谁有说得清楚。我知道,你为了夜叉国的百姓,是不想和龙宫大动干戈的,但是,人龙宫未必不这么想啊!人说不定一直在筹谋,就等着你离开夜叉国,国内无人主持大局,他们就趁虚而入,就算不吞了你夜叉国,也要搅得你夜叉国鸡犬不宁,你觉得呢?”
龙宫,为了顺利离开夜叉国,请允许我把你抹黑!
要说以千凰的嘴皮,加上那么一点儿小聪明,只要她想,没什么是说不通的,这一诡辩的功夫,真是让人望尘莫及。
这一点,倒是说到了瞿夜的痛处,他可以不为自己,却一定要顾及夜叉国的百姓,这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瞿夜低头沉思,良久,才将目光转向千凰,眼里有一种复杂“你真的会回来吗?”
千凰听得直咬牙,奶奶的,说到底,还是不信姑奶奶!
废话不多说,千凰直接凑上去,捧着他的头就吻了下去。貌似,实际行动对于瞿夜,还是挺管用的。
瞿夜很快反客为主,一把扣住她的后脑勺,却是将她翻了过来,成了男上女下的姿势。
两人吻得快断气,瞿夜才松开了她,千凰气喘吁吁,抬起眼睛望住那双深邃的蓝眼睛,伸手抚摸他的脸,深情款款道:“我这么喜欢你,怎么舍得丢下你,我对天发誓,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会回来找你!”说罢,千凰抬起腿勾住他的腰,一双莲藕般的手腕也勾住他的脖子,一种无言的邀请和勾引,笑容比妖精还要魅惑一千倍“天还没亮,你还有没有兴趣再来一场!”
向男人提出一个要求,势必要再给一个甜头,事前事后,都要关照,如此,他才能心甘情愿,不至于将闷气憋在心里。就算发泄在她的身上,下次见面,日后也无诸多芥蒂,好散好合。
瞿夜没有说话,一低头,吻在她的脖颈上
千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千凰窝在被子里,懒得不想动,双腿发软,显然是过头了,长腿在被子里撂了一大圈,没有撂到一个人体,就知道瞿夜不在床上。
想起昨夜,千凰就有种感慨,为啥她接触的男人,体力都这么好,不是说雏儿应付起来都比较容易么,她怎么觉得一个比一个难伺候,可怜她一把“老腰”都要被操断了!
瞿夜的显然精神饱满得很,千凰在床上没找到他,一抬眼,人正坐在书桌上办公呢!
夕阳的余晖从窗外照进来,在他周围渡上了一层黄昏色,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异常柔和,白皙玉润的肌肤,绝美精致的五官,微垂着眼眸,专注于手上的奏折,修长的手指握住玉制的笔杆,认真的样子,出乎意料地迷人。
真是个勤奋的好男人,滚得了床单,上得了厅堂,这便是天下女子梦寐祈求的完美夫君吧!
千凰看呆了,撑着下巴对着他的方向,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瞿夜抬起头,看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犯花痴的样子,不由得微微失笑。跟她处得越久,他便觉得她越可爱,连带着傻傻的样子,也那么招人喜欢!这便是人间所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瞿夜走过来,坐在她床边,轻轻搭上她的肩膀,温声道:“要起来了么?”
千凰点头,忽然灵机一动道:“瞿夜,你给我穿衣好不好?”
瞿夜眉头一动,没有说话,千凰来了兴致,哪里肯罢休,伸出手臂环住他的脖子,也不顾被子下滑,露出胸前一大片迷人青光,只管摇着瞿夜的肩膀,撒娇道:“听说夫妻之间,更衣梳发什么的,是疼爱妻子的一种表现,瞿夜,你疼不疼我?”
女人在鱼水之欢后,总是喜欢逮着自己的男人撒娇,一种天性,更是一种求宠。
千凰都这样说了,瞿夜能说什么,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瞿夜是个疼爱妻子的好男人,她想要,他就依。
见他点头,千凰欢呼一声,一掀被子就从里面跳了出来,全然不顾瞿夜的感受。
瞿夜看着眼前这具**的女体,只觉得一股热流直冲脑门,鼻子就有点发热,好歹是有忍耐力的,又将那股冲动强行压了下去。他是还可以要她,就是担心她受不了,罢了,还是委屈委屈自己,免得累坏了她。
不得不说,有时候法力跟体力也是成正比的,瞿夜,在情事上,耐力真是出乎意料地好。
千凰张开双臂,等着让瞿夜给她穿衣,瞿夜一堆衣裳放在床上,从里捡起一件肚兜。
还没开始穿,瞿夜捏着肚兜的带子,脸色便有些发窘,这种事情,还是他千年来头一回。
千凰有些不耐,忙不迭凑近了,拉着他的袖子道:“瞿夜,我想吃东西了,你快点好不好?”
瞿夜无法,只得拿着肚兜往她身上带,眼睛却垂得很低,即使缠绵了一晚上,她的美丽,还是让他难以直视,否则,很容易擦枪走火。
千凰忍俊不禁,故作疑惑道:“你不看我,会穿歪的!”
瞿夜的手一顿,而后,缓缓抬眼,却是掠过她的脸,看向她的颈项,两只手在她脖子后面笨拙地打着结。
千凰看他系得吃力,不免背过身,瞿夜松了口气,飞快地将她下面的肚兜带子系好。
还没等瞿夜缓口气,千凰一下又转过来了,一伸长腿,搭在瞿夜的大腿上,仰着头,语气那叫一个霸王“裤子也要穿!”
闻言,瞿夜就是一噎,就见一双弧度优美的小腿儿搭在自己白色的衣服上,那颜色,居然比自己的衣服还要白,光润雪亮的,看着就让人很有抚摸的**。
瞿夜觉得,给千凰穿衣服是件很考验男人耐力的事儿,偏生,他又不得不穿。直到如今,他还得出一个结论,这女人,很赖皮。不过,即使赖皮,他也已经陷进去了,陷进去就后果就是,无论她有多么糟糕的缺点,他都会毫无条件地包容。
瞿夜就拿起一旁的裘裤给她穿,视线随着手的动作不断上移,到大腿根处,瞿夜盯着她白嫩嫩的大腿,就有点进行不下去。
偏生千凰又在催“瞿夜,快点儿啊!”瞿夜只觉得额头的青筋都在跳动,就算让他处理积压了十年的奏折也比要给她穿衣服要来的轻松,太考验男人的忍耐力了!
瞿夜刚要继续,忽然见千凰的大腿上又道淤青,不由得愣住。
要说两人在欢爱的时候,千凰身上会留下欢爱的痕迹,不过,瞿夜在床上还算温柔,所以留在千凰身上大多是淡色的草莓印。千凰就不一样了,在极度兴奋之中,一双纤纤素手就会化为“狐狸爪”“疯狂乱抓”之后,瞿夜的手臂和背上会被她抓出横七竖八的血痕。千凰在事后看见都吓了一跳,暗道自己不知不觉下手这么狠。
但是,瞿夜即使疼,也不会哼一声,甚至没在她身上展现出一点儿报复性的发泄,反而越来越温柔。所以,在千凰眼里,瞿夜是个好男人,尤其是在床上。
话归正题,再来说这道诡异的淤青,那是跟欢爱的痕迹完全沾不上边的,首先它的颜色太重,那已经不是印记,而是淤青,显然手劲比较大,看那形状,有些像掐痕,掐的还是一双纤纤素手。
瞿夜皱眉,忽然抬眼看千凰,指着千凰大腿上的淤青问道:“这是什么?”
千凰正是处于最放松的时候,瞥了一眼,也没往心里去,随意地说道:“淤青啊!”“我问你这道淤青是怎么来的?”
这一句可把千凰问清醒了,仔细看了淤青,再看向瞿夜的时候,就有些不敢直视。
她当然知道这淤青是怎么来的,掐的呗,先前她被瞿夜推开了,她不是哭了么。不疼哪来这么多眼泪,没眼泪,哪能博得瞿夜的愧疚心,不博取他的愧疚,就不能成功扑倒瞿夜。
要说这掐大腿这一招,用得多了,掐的轻了,它还没多大作用,要想眼泪流的又多又快,那就得掐的快很准,一咬牙,两只手那么一捏,再一揪,见青了,眼泪也就哗哗了!
本来一切做的很隐秘,在床上滚了这么久,瞿夜也没留意,都完事儿了,这小辫子倒给他揪出来了,你说她不是找抽么!不过,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千凰只有发挥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这谎话给圆了。
千凰拧着眉,眨了一下大眼睛,故作迷茫道:“我也不知道这个怎么来的了,也许是在哪里磕着撞着了!”
瞿夜的语气波澜不惊,带着一种让人心虚的冷静“这看起来像掐的!”
千凰扁着嘴,良久,才呐呐地说了一句“瞿夜,会不会是你在那啥的时候不下心掐的啊!”瞿夜不说话了,抿着唇,却低下头给她利索地套上了裤子,而后拿过一旁的里衣,中衣,外衣,腰带给她一件件穿好。
瞿夜的动作并不娴熟,但是他做的很仔细,就像他每天看奏折一般地认真,还多了一份温柔细致。
千凰以为他默认了,心里那个欢喜。男人在做那事的时候,是最迷乱的时候,有时候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都是一时冲动,那就是反常举动,所以,很多过激的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瞿夜当时那么沉迷,估计他也不记得掐没掐自己了,这个黑锅,她是扣定了!
殊不知,瞿夜心里又是另一番光景。理智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即使在迷情之时,他心里仍旧念着她的,他会观察她的反应,留意她的表情。一旦她感到不适,他便会放缓动作,在她身上落下的每一个亲吻都是极尽爱护,所留下的每一道吻痕都带着他的特性,浅淡中透着温柔。所以,像这样一大块淤青,绝不会是他留下的,他又怎么舍得这样掐她!
瞿夜也不笨,稍稍一想就明白了,这女人虽然爱哭,也不是想哭就能流眼泪,这些个小手段,她自是信手拈来。方才,一定是为了挤压眼泪,所以狠狠掐了大腿。想到这里,瞿夜反而有点儿心疼,早知道她要这样折腾自己,他就主动一点了,如今伤在她的身上,心痛的反倒是他。
不过,这个小女人,有时候未达目的,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当然,这都是在无伤大雅的前提下,她无愧于天地,更不会伤天害理。所以他才能包容,反而喜欢上她这份小聪明,觉得前所未有的可爱。
穿好了衣服,千凰还不依不挠,张开... -->>
**过后,千凰懒洋洋地趴在瞿夜身上,手指有意无意地撩拨着他垂在胸膛的一丝黑发,眼里闪过一抹深思。
先前千凰说自己在床上是霸王,这话到现在,应该反着说,千凰被瞿夜霸王了!
瞿夜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上手很快,不得不说,男人在这方面,真的是无师自通啊!瞿夜做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做得十分娴熟,而且,一点也没有弄疼她。让千凰感受做这件事是一件享受,而不是受罪。
瞿夜的手搁在她的腰上,感受着温香软玉在怀,他的心也跟着柔软,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很不错。
母后去世之后,他忍受了一千年的孤独,那种滋味不好受,却无可奈何。在他眼里,妻子便如母亲一般,一生只能有一个。所爱之人不能将就,宁缺毋滥。而今,他找到了这个人,便要与之厮守一生,他将不再孤独,找回童年时失去的快乐。
千凰玩够了他的头发,也想好了事情,不禁抬起头,下巴枕在他的胸膛上,望着瞿夜的脸道:“瞿夜,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男人在**上餍足之后,总是特别好说话,千凰也是知道的,故而挑在这个时候说。
瞿夜就低下头来看她,眼神很宠溺“什么事?”
千凰看他的眼神,软得不得了,好似她说什么都会答应她一般,但是,一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千凰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话说,一般的女人,都不会在鱼水之欢后想着要远走吧!
瞿夜见她不说话,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说吧,只要不是伤天害理,我都会答应你!”
闻言,千凰稍稍安心了一点,她说的,绝对不伤天害理,千凰便扯着他的头发道:“瞿夜,我要离开夜叉国!”
闻言,瞿夜的眼神倏然就冷了,语气疑惑中带着隐怒“为什么?”
千凰一见他这样就有些怕了,让她放弃初衷又不可能,于是硬着头皮道:“瞿夜,你别看我长得像妖怪,其实我是道门大派的弟子,此次游历,预计三个月,如今已经出来半年了。我师父还在等我回去,我有必要回师门给他一个交代。我也不是想离开你,只是,我无父无母,师父就是我的长辈。你们夜叉国也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在外面嫁了人,总不可能一声不吭地就闹失踪,不回去了吧,我得回去给师父一个交代不是。你放心,我不会一去不复返,等我忙完了师门的事情,我就回来找你,好不好?”
说到最后,千凰一边摇着他的身子,一双水灵灵又亮闪闪的大眼睛就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千凰这样的人,极会见风使舵,也很会利用自己的优点,更会抓住他人的软肋。一个男人对于心爱的女人是很容易心软的,若是心爱的女人再可以讨巧卖乖一下,求事儿,十有**都会成功的。
千凰浑身上下都长得很好,但是,长得最好的,还是那双眼睛,既能勾人,更能求人!
瞿夜见她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就莫名有些心软,他从来不知道,自己也能被一个女人吃的这么死,但是,真的到了这一天,一切又显得十分理所当然。但他又不想和她分开,尤其是两人刚刚互诉真情,又有了肌肤之亲,正是新婚粘腻的时候,要换了寻常人家,那是同起同卧,形影不离,犹如两团泥巴,揉在了一起,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瞿夜没有这么矫情,但他心里,为两人画好了蓝图,自然不想离开她。但凡是动了真情的男人,无论为人再冷酷,对于心爱的女子,也会想要长相厮守的。
瞿夜想了想,缓缓开口道:“你可以回师门,但是,我要和你一起去!”
千凰听到前面一句还挺高兴的,听到后面,一张小脸瞬间就焉了,眼珠一转,忙道:“瞿夜,你不了解我师父这个人,脾气很怪。平时就对我要求很严格,管的也特别宽。有一次,师门之间举行联姻,别派的一个师兄看上我了,想跟我结成道侣。我还没答应呢,我师父就大发脾气,好几天不准我出门!你想啊,就那那么点儿破事,他都能气成那样,要是知道我在外边成了亲,那还得了啊!”千凰则想,反正玄霄又不在这儿,随她怎么瞎掰啊,目前最要紧的是搞定瞿夜,自然是把玄霄说的越扭曲越好!想想远在灵山剑派的玄霄,若是听了这番话,真得气的大骂一声“小白眼狼!”再将她关起来不可!
瞿夜皱眉,开口道:“那我就更应该跟你去了,若他把你关起来,许久不都让你出门,你还怎么回来?”
千凰傻了,暗道,姑奶奶不是这个意思呀,忙不迭说道:“我师父虽然脾气恶劣,但是对我还是挺心软的,只要我找着机会跟他解释清楚,他还是能理解我的。但是我师父是个很排外的人,有的话,我单独一个人还好说,若是带着人回去,他会觉得我先斩后奏,有恃无恐,根本没将他这个师父放在眼里,到时候就更不会原谅我了!我的意思是,你最好在夜叉国等我。等我解决了师父的事情,我再回来。若我把师父哄好了,说不定,我还能把他劝到夜叉国来呢!到时候,你们宾主尽欢,岂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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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夜眉头紧锁,眼里却有些松动,两人成亲,能得到长辈的认可自然是最好的。再加上他又是个孝子,喜欢千凰,连带着千凰的长辈,也是万分尊敬的。
千凰见有戏,立马再接再厉“再说了,你身为一国之王,肯定有很多政务要处理,就这么一走了之,也不太好!”瞿夜眉头一挑,道:“我有辅政大臣,我的太傅能帮我暂理国事!”
他怎么觉着,这女人存心不想让他去呢!
千凰纠结,灵机一动,见招拆招“一般暂理的只能是小事,若是遇到大事,还得需要你这个国王来处理,否则,出了岔子,谁负责!再说了,夜叉国不是和龙宫有仇怨么。一千年来,你们虽然彼此进水不犯河水,内力复杂,谁有说得清楚。我知道,你为了夜叉国的百姓,是不想和龙宫大动干戈的,但是,人龙宫未必不这么想啊!人说不定一直在筹谋,就等着你离开夜叉国,国内无人主持大局,他们就趁虚而入,就算不吞了你夜叉国,也要搅得你夜叉国鸡犬不宁,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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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夜没有说话,一低头,吻在她的脖颈上
千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千凰窝在被子里,懒得不想动,双腿发软,显然是过头了,长腿在被子里撂了一大圈,没有撂到一个人体,就知道瞿夜不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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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夜的显然精神饱满得很,千凰在床上没找到他,一抬眼,人正坐在书桌上办公呢!
夕阳的余晖从窗外照进来,在他周围渡上了一层黄昏色,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异常柔和,白皙玉润的肌肤,绝美精致的五官,微垂着眼眸,专注于手上的奏折,修长的手指握住玉制的笔杆,认真的样子,出乎意料地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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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夜抬起头,看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她犯花痴的样子,不由得微微失笑。跟她处得越久,他便觉得她越可爱,连带着傻傻的样子,也那么招人喜欢!这便是人间所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瞿夜走过来,坐在她床边,轻轻搭上她的肩膀,温声道:“要起来了么?”
千凰点头,忽然灵机一动道:“瞿夜,你给我穿衣好不好?”
瞿夜眉头一动,没有说话,千凰来了兴致,哪里肯罢休,伸出手臂环住他的脖子,也不顾被子下滑,露出胸前一大片迷人青光,只管摇着瞿夜的肩膀,撒娇道:“听说夫妻之间,更衣梳发什么的,是疼爱妻子的一种表现,瞿夜,你疼不疼我?”
女人在鱼水之欢后,总是喜欢逮着自己的男人撒娇,一种天性,更是一种求宠。
千凰都这样说了,瞿夜能说什么,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瞿夜是个疼爱妻子的好男人,她想要,他就依。
见他点头,千凰欢呼一声,一掀被子就从里面跳了出来,全然不顾瞿夜的感受。
瞿夜看着眼前这具**的女体,只觉得一股热流直冲脑门,鼻子就有点发热,好歹是有忍耐力的,又将那股冲动强行压了下去。他是还可以要她,就是担心她受不了,罢了,还是委屈委屈自己,免得累坏了她。
不得不说,有时候法力跟体力也是成正比的,瞿夜,在情事上,耐力真是出乎意料地好。
千凰张开双臂,等着让瞿夜给她穿衣,瞿夜一堆衣裳放在床上,从里捡起一件肚兜。
还没开始穿,瞿夜捏着肚兜的带子,脸色便有些发窘,这种事情,还是他千年来头一回。
千凰有些不耐,忙不迭凑近了,拉着他的袖子道:“瞿夜,我想吃东西了,你快点好不好?”
瞿夜无法,只得拿着肚兜往她身上带,眼睛却垂得很低,即使缠绵了一晚上,她的美丽,还是让他难以直视,否则,很容易擦枪走火。
千凰忍俊不禁,故作疑惑道:“你不看我,会穿歪的!”
瞿夜的手一顿,而后,缓缓抬眼,却是掠过她的脸,看向她的颈项,两只手在她脖子后面笨拙地打着结。
千凰看他系得吃力,不免背过身,瞿夜松了口气,飞快地将她下面的肚兜带子系好。
还没等瞿夜缓口气,千凰一下又转过来了,一伸长腿,搭在瞿夜的大腿上,仰着头,语气那叫一个霸王“裤子也要穿!”
闻言,瞿夜就是一噎,就见一双弧度优美的小腿儿搭在自己白色的衣服上,那颜色,居然比自己的衣服还要白,光润雪亮的,看着就让人很有抚摸的**。
瞿夜觉得,给千凰穿衣服是件很考验男人耐力的事儿,偏生,他又不得不穿。直到如今,他还得出一个结论,这女人,很赖皮。不过,即使赖皮,他也已经陷进去了,陷进去就后果就是,无论她有多么糟糕的缺点,他都会毫无条件地包容。
瞿夜就拿起一旁的裘裤给她穿,视线随着手的动作不断上移,到大腿根处,瞿夜盯着她白嫩嫩的大腿,就有点进行不下去。
偏生千凰又在催“瞿夜,快点儿啊!”瞿夜只觉得额头的青筋都在跳动,就算让他处理积压了十年的奏折也比要给她穿衣服要来的轻松,太考验男人的忍耐力了!
瞿夜刚要继续,忽然见千凰的大腿上又道淤青,不由得愣住。
要说两人在欢爱的时候,千凰身上会留下欢爱的痕迹,不过,瞿夜在床上还算温柔,所以留在千凰身上大多是淡色的草莓印。千凰就不一样了,在极度兴奋之中,一双纤纤素手就会化为“狐狸爪”“疯狂乱抓”之后,瞿夜的手臂和背上会被她抓出横七竖八的血痕。千凰在事后看见都吓了一跳,暗道自己不知不觉下手这么狠。
但是,瞿夜即使疼,也不会哼一声,甚至没在她身上展现出一点儿报复性的发泄,反而越来越温柔。所以,在千凰眼里,瞿夜是个好男人,尤其是在床上。
话归正题,再来说这道诡异的淤青,那是跟欢爱的痕迹完全沾不上边的,首先它的颜色太重,那已经不是印记,而是淤青,显然手劲比较大,看那形状,有些像掐痕,掐的还是一双纤纤素手。
瞿夜皱眉,忽然抬眼看千凰,指着千凰大腿上的淤青问道:“这是什么?”
千凰正是处于最放松的时候,瞥了一眼,也没往心里去,随意地说道:“淤青啊!”“我问你这道淤青是怎么来的?”
这一句可把千凰问清醒了,仔细看了淤青,再看向瞿夜的时候,就有些不敢直视。
她当然知道这淤青是怎么来的,掐的呗,先前她被瞿夜推开了,她不是哭了么。不疼哪来这么多眼泪,没眼泪,哪能博得瞿夜的愧疚心,不博取他的愧疚,就不能成功扑倒瞿夜。
要说这掐大腿这一招,用得多了,掐的轻了,它还没多大作用,要想眼泪流的又多又快,那就得掐的快很准,一咬牙,两只手那么一捏,再一揪,见青了,眼泪也就哗哗了!
本来一切做的很隐秘,在床上滚了这么久,瞿夜也没留意,都完事儿了,这小辫子倒给他揪出来了,你说她不是找抽么!不过,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千凰只有发挥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这谎话给圆了。
千凰拧着眉,眨了一下大眼睛,故作迷茫道:“我也不知道这个怎么来的了,也许是在哪里磕着撞着了!”
瞿夜的语气波澜不惊,带着一种让人心虚的冷静“这看起来像掐的!”
千凰扁着嘴,良久,才呐呐地说了一句“瞿夜,会不会是你在那啥的时候不下心掐的啊!”瞿夜不说话了,抿着唇,却低下头给她利索地套上了裤子,而后拿过一旁的里衣,中衣,外衣,腰带给她一件件穿好。
瞿夜的动作并不娴熟,但是他做的很仔细,就像他每天看奏折一般地认真,还多了一份温柔细致。
千凰以为他默认了,心里那个欢喜。男人在做那事的时候,是最迷乱的时候,有时候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都是一时冲动,那就是反常举动,所以,很多过激的事情都是可以解释的。瞿夜当时那么沉迷,估计他也不记得掐没掐自己了,这个黑锅,她是扣定了!
殊不知,瞿夜心里又是另一番光景。理智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即使在迷情之时,他心里仍旧念着她的,他会观察她的反应,留意她的表情。一旦她感到不适,他便会放缓动作,在她身上落下的每一个亲吻都是极尽爱护,所留下的每一道吻痕都带着他的特性,浅淡中透着温柔。所以,像这样一大块淤青,绝不会是他留下的,他又怎么舍得这样掐她!
瞿夜也不笨,稍稍一想就明白了,这女人虽然爱哭,也不是想哭就能流眼泪,这些个小手段,她自是信手拈来。方才,一定是为了挤压眼泪,所以狠狠掐了大腿。想到这里,瞿夜反而有点儿心疼,早知道她要这样折腾自己,他就主动一点了,如今伤在她的身上,心痛的反倒是他。
不过,这个小女人,有时候未达目的,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当然,这都是在无伤大雅的前提下,她无愧于天地,更不会伤天害理。所以他才能包容,反而喜欢上她这份小聪明,觉得前所未有的可爱。
穿好了衣服,千凰还不依不挠,张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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