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看书网 www.32kan.com,爱在尼斯的季节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七月的尼斯虽然是夏天,这个苏格兰北部最大的城市却是寒意袭人,宛若台湾的冬天。但它那仙境般的秀丽风光,仍教人留连忘返,尤其环绕市区的尼斯河,更是把尼斯点缀得一片轻烟缥缈、虚幻迷离。
河两旁是一座座古色古香的城堡及教堂,行走其间,让人彷佛跌人时光隧道,来到古老的英国。
今天难得是个明媚的好天气,一大清早,叶湄和好友丹羽来到尼斯河畔的露天跳蚤市场内寻宝。
欧洲的市集总是五彩缤纷、热闹非凡,吃的、喝的、花卉、衣服、首饰、纪念品等物品应有尽有,一些农家直接拿出来卖的当地水果,一车车的,人声鼎沸。尤其是他们的花卉包装更是别具匠心,简单地用旧报纸或一张普通的彩纸扎好,明明就没什么特别的包装,却又小巧迷人,令人爱不释手,一束束的摆在车上,由满面红光、笑嘻嘻的老太太或老先生推出来卖,放眼望去,一片姹紫嫣红,任谁经过都想买一束沾染那份喜悦。
叶湄最喜欢在这里挑些古董摆设、壁画、古董耳环、项链等古朴的小玩意,沿途买些新奇有趣而不占行李空间的纪念品。
丹羽忍不住提醒她“叶湄,你别再买了!你在爱丁堡买得还不够多啊,我们的行李扛不回去了,别忘了过几天还要再到哥本哈根呢!”
“你别担心嘛!我只是看看而已。”她动手替丹羽整理帽子下的头发。真好玩!由于静电的关系,丹羽的发丝都贴在脸颊上。“丹羽,你看这条裙子!”叶湄摊开一条长裙,裙上图案、色彩十分绚丽。
“哇!”丹羽瞪大眼睛“好漂亮!纯手工的吔!手工好细致喔!”丹羽这人一看到漂亮衣服就竖白旗了。“叶湄,你帮我看看,哪件比较好?”
丹羽不但买了裙子,还看上一件喱士上衣及一条手工精细的喱士披肩。“两件都很复古吔!买哪件好?”丹羽左右比试着。
[这件不错啊,喱士上衣好搭配嘛!”叶湄替她拿主意。“你不是也在爱丁堡买了个古董别针吗?配这衣服刚刚好。”
叶湄左右张望着,马上被一摊专卖手镯的小贩所吸引,认识叶湄的朋友都知道,叶湄身上是少不了手镯的,她有收集手镯的习惯,此时纤细的手腕上就带著两只银制的细手镯,闪闪生辉,敲击时发出悦耳的声音。
她拿起一只k金镯子细细把玩,它是以三色珐琅桃红、湛蓝及靛青三色来装饰的双镯,造型十分别致抢眼。
“多少钱?”她以英语问老板。
[二十五镑。”胖胖的老板看她一眼“漂亮的小姐要的话可以算你二十二镑,以k金的镯子来说,这种价钱很便宜了。]
“太贵啦!”叶湄开始讨价还价“算我十五镑吧!我再跟你买别的嘛!]
“不贵不贵!”胖老板笑呵呵的说:“小姐,你看这镯子多么漂亮啊!多么适合美丽的你。”
叶湄犹豫地看着镯子,想要却又嫌价钱太贵了,她住的家庭式旅馆一晚只要十五镑,还附赠早餐,况且,还要省点钱到丹麦,二十二镑实在太贵了。
她一转身看到一旁买衣服买得不亦乐乎的丹羽,心一横,买了!连丹羽都大买特买了,看到喜欢的东西不买会后悔的。
于是她开始跟老板展开拉锯战,最后还送给老板一个飞吻,并以十五镑成交!
“叶湄,又买镯子了?”丹羽提着大包小包来找她。
“对啊!很漂亮吧!”叶湄兴奋地展示新买的双镯给丹羽看。
“快回旅馆吧,下午还要去格拉斯哥游览洛蒙德湖呢!]提起这个苏格兰最大的湖泊洛蒙德湖,丹羽显得更加开心了。
两人走着走着,叶湄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有个眼神一直在注意着她。从刚才在买手镯时她就感觉到了,但一转身那道视线又不见了,像流星一般和她玩着捉迷藏。是自己太敏感了吗?叶湄奇怪地想。
不一会儿,她的注意力又被一个古玉摊所吸引。
“丹羽,你先回去,我再到那边去看看!”话未说完叶湄就跑开了,任丹羽在那边一迳呼唤也叫不回来。
迸玉摊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叶湄大约看了一下不禁有些失望,里面大部分是鱼目混珠的假玉。
叶湄在一堆手镯间随意浏览。忽然,她不敢置信地拿起一只玉镯,不!应该说是古玉镯,镯身壁高肉厚,这是男士所佩带的,在明代以前很流行。她因为常买镯子的缘故,对玉稍有认识,没想到竟能在异乡看到这个年代久远的宝物。
宝物竟被这不识货的老外当普通品这样糟蹋!叶湄叹息着。根据金玉镇记二书的记载,好的镯子“色实有白如雪,黑如铁,红如血之雅”这只古玉镯本身有雷纹,三色兼具,十分罕见,好的玉镯带久了会散发一股天然香气,只要配带者常戴着它、搓摩它,香气就会透出来。
她赞赏地把玩著这只玉镯,正想开口询问价钱时,背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操着中国话警告地说:“那只玉镯是假的。”
她一转身,不禁倒退一步这是谁?流浪汉吗?
那人一身破旧的衣服,头发又乱又长的像稻草一般,满脸胡碴,戴一顶歪歪斜斜的破帽子,穿著一双脏兮兮的球鞋,懒散地倚在桥栏上。
他在跟我说话?叶湄狐疑地看着他。
那人却走过来说道:[这是用次等的伊犁玉仿制的,用三蒸九晒来“出术”再用化学葯剂染上颜色,最后再以山埃入色。”
叶湄想走开,那人却一把捉住她的手“你喜欢玉?来,我带你去见识真正的好玉!”
“喂!你干什么?”叶湄尚未回过神已被他拖着跑“放开我!你放手啊!你想做什么?”叶湄吓死了,不禁迭声狂呼。那人力气大得惊人,跑起来像飞毛腿一般,叶湄在一阵混乱中被他“拖”到尼斯河另一畔,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她已经惊吓得没力气骂人,只顾着喘气。
那人走进一家古老的商店,叶湄好奇地跟着他她记得这家店及那看店的怪老头,她刚来尼斯时曾逛过这家店,看上一组精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拆信刀及信盒,原本想买下,无奈那怪老头就像老僧人定般,也不理客人。
只见那人用流利的英语对怪老头说:“阿巴,我的朋友来了,把玉拿给她看。”
说也奇怪,老人听完他的话,马上领他们走进里面的斗室,改由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跑出来看店。
老人自一个古老的橱柜中取出一个陈旧的木盒,递给那男人交代几句后又走出去了。
男人把木盒交给她“打开看看。”
叶湄迟疑地不敢伸手去接。
男人看着她,眼光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然后下结论地说:“放心!我不会吃了你,你还没那么秀色可餐。”
叶湄一恼,马上想拂袖而去,但一接触到他帽檐下的一双眼睛却突然愣住了。是他!这就是那双和自己玩捉迷藏的眼睛,她肯定一定是他,她的直觉一向很准。
她像被施了魔咒般乖乖打开木盒,裹面是一只玉镯,以红丝绳吊著,是透体的沁绿及墨绿,上有血丝般的雷纹。
他拿起玉镯在灯光下映照。“这只是初步的鉴定工作,只能大约看出这玉有没有瑕疵,玉内有小泡的是下品,有裂纹或杂质的则是次品。”
“有一种简单的鉴定方法,”他取出一银盆注满热水,再滴上热油,把玉的下半部吊进热水裹。“把玉放在这里几分钟,或浸在沸水中半小时都可以,若是浸过的地方会变黄或变色,就是人工造色的。”
叶湄在一旁傻傻的听著。哇!这流浪汉懂得还真多!他是落拓的贵族吗?
那人将玉拿出来,打开后院的门“你到阳光下看看它是不是天然的美玉。”
叶湄依言接过玉,向著阳光仰头细看,才发现这玉果真完美无瑕,晶莹别透。
她观看了很久才说:“你怎么懂这么多?你是古玉的监赏专家吗?]
四周丝毫没有回音。
她回过身一看,室内已空无一人。
苏格兰的早餐,特别的丰富!
一只只精美的盘子盛装着煎蛋、火腿、香肠、蘑菇、煮黄豆及燕麦粥、多士等,佐以蜂蜜及各种自制的果酱,一大杯新鲜香醇的牛奶及乳酪、鲜果汁。雪白喱士花边的餐巾一铺,浪漫唯美得令人以为自己置身在中古世纪的贵族家里用餐。
丹羽津津有味地吃着,对面的叶湄木然地撕着多士,有一口没一口地嚼着。
“喂,你回神哪!发什么愣!”丹羽拍拍她的肩膀“还在想昨天那件怪事?你完了!什么怪老头、流浪汉、中国古玉毁了毁了!我看你是中邪了!”
叶湄一睑面无表情。
昨天上午,那人离奇消失后,叶湄把古玉还给那怪老头,向他问了半天那入的去处,也问不出什么?贤酚止侍疵攘耍仙攵o阋晃嗜恢我朵匚势屏俗煲膊豢鹂凇孟褚桓龉爬系每旎档舻睦瞎抑樱挥心悄腥死次戏8酰贤凡呕嵬蝗弧夯睢黄鹄础?br>
叶湄沿着尼斯河畔仔仔细细找了好几趟,问了一大堆人,就是没人看见那个奇怪的男人,他就像泡沫一般消失了!她找到天色暗了还遍寻不着,还是丹羽好不容易终于找到她,才将她拖回旅馆,而从回来后就一直神志恍惚地。
八成中邪了!丹羽心想,回去一定要带叶湄去庙里拜神。
“快点吃完吧!”丹羽把牛奶递到叶湄手中“行李我带下来了,一吃完我们就搭车到格拉斯哥,不能再拖延了,原本是昨天要去的。]
叶湄呆呆地喝着牛奶。这时,一位侍者走过来,交给叶湄一个木盒子“你是叶小姐吧?刚才有一个客人托我交给你的。”
叶湄一见那木盒马上像遭电击般惊跳起来,一把捉住侍者“谁拿来的?那人呢?在哪里?”
侍者被地吓一大跳“是是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一太早拿来的,人早走了]
红头发的小女孩?是莎莎!敝老头的孙女。
她旋风般地冲出餐厅,任丹羽在背后大呼小叫,只是一迳的狂奔。
她直冲到尼斯河畔,却发现怪老头的店门紧闭着!她发狂似地问遍附近听有商店,却没半个人知道怪老头和莎莎去哪里。问了半天总算被她问到一位胖太太,她说她清早起来看到怪老头背着小包包,带着莎莎走出城外。
胖太太双手一摊“大概又去旅行了吧!阿巴总是这样,偶尔总会带著莎莎失踪一阵子,而且要好几个月才会回来。”
他们走了?那个怪男人呢?又上哪了?叶湄呆愣在烟水迷离的尼斯河畔。
她和丹羽到格拉斯哥参观了“苏格兰湖之后”洛蒙德湖,再转赴丹麦哥本哈根,可惜一路上的秀丽山水,叶湄完全无心欣赏。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不断问自己。若非手上拿着那古玉镯,她会以为自己作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怪梦。
木盒内除了玉镯还放了一张字条:叶湄小姐:玉赠有缘人。
阿巴在二次大战期间曾随车队到中国大陆,这玉镯是一位中弹快死的老妇人给他的。阿巴说他不想再保存它,这玉镯带给他大大的罪恶感。
他将玉送给我,我乃一介粗人,不懂惜玉爱玉,我想由你来保存最恰当。
不过。
我们会再见面的!
唐衡
笔迹苍健有力直透纸背,这人写得一手好字!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知道她的名字?她还以为他是个落拓的流浪汉
唐衡,他只留给她一个名字,一只古玉镯,以及一大堆的疑惑。
叶湄和丹羽终于结束暑期苏格兰之旅,回到东京。
她们自一年前专科毕业后,即被家人“空运”来日本念书,先念半年语文学校,再申请到专门的学校就读,两人都念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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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尼斯虽然是夏天,这个苏格兰北部最大的城市却是寒意袭人,宛若台湾的冬天。但它那仙境般的秀丽风光,仍教人留连忘返,尤其环绕市区的尼斯河,更是把尼斯点缀得一片轻烟缥缈、虚幻迷离。
河两旁是一座座古色古香的城堡及教堂,行走其间,让人彷佛跌人时光隧道,来到古老的英国。
今天难得是个明媚的好天气,一大清早,叶湄和好友丹羽来到尼斯河畔的露天跳蚤市场内寻宝。
欧洲的市集总是五彩缤纷、热闹非凡,吃的、喝的、花卉、衣服、首饰、纪念品等物品应有尽有,一些农家直接拿出来卖的当地水果,一车车的,人声鼎沸。尤其是他们的花卉包装更是别具匠心,简单地用旧报纸或一张普通的彩纸扎好,明明就没什么特别的包装,却又小巧迷人,令人爱不释手,一束束的摆在车上,由满面红光、笑嘻嘻的老太太或老先生推出来卖,放眼望去,一片姹紫嫣红,任谁经过都想买一束沾染那份喜悦。
叶湄最喜欢在这里挑些古董摆设、壁画、古董耳环、项链等古朴的小玩意,沿途买些新奇有趣而不占行李空间的纪念品。
丹羽忍不住提醒她“叶湄,你别再买了!你在爱丁堡买得还不够多啊,我们的行李扛不回去了,别忘了过几天还要再到哥本哈根呢!”
“你别担心嘛!我只是看看而已。”她动手替丹羽整理帽子下的头发。真好玩!由于静电的关系,丹羽的发丝都贴在脸颊上。“丹羽,你看这条裙子!”叶湄摊开一条长裙,裙上图案、色彩十分绚丽。
“哇!”丹羽瞪大眼睛“好漂亮!纯手工的吔!手工好细致喔!”丹羽这人一看到漂亮衣服就竖白旗了。“叶湄,你帮我看看,哪件比较好?”
丹羽不但买了裙子,还看上一件喱士上衣及一条手工精细的喱士披肩。“两件都很复古吔!买哪件好?”丹羽左右比试着。
[这件不错啊,喱士上衣好搭配嘛!”叶湄替她拿主意。“你不是也在爱丁堡买了个古董别针吗?配这衣服刚刚好。”
叶湄左右张望着,马上被一摊专卖手镯的小贩所吸引,认识叶湄的朋友都知道,叶湄身上是少不了手镯的,她有收集手镯的习惯,此时纤细的手腕上就带著两只银制的细手镯,闪闪生辉,敲击时发出悦耳的声音。
她拿起一只k金镯子细细把玩,它是以三色珐琅桃红、湛蓝及靛青三色来装饰的双镯,造型十分别致抢眼。
“多少钱?”她以英语问老板。
[二十五镑。”胖胖的老板看她一眼“漂亮的小姐要的话可以算你二十二镑,以k金的镯子来说,这种价钱很便宜了。]
“太贵啦!”叶湄开始讨价还价“算我十五镑吧!我再跟你买别的嘛!]
“不贵不贵!”胖老板笑呵呵的说:“小姐,你看这镯子多么漂亮啊!多么适合美丽的你。”
叶湄犹豫地看着镯子,想要却又嫌价钱太贵了,她住的家庭式旅馆一晚只要十五镑,还附赠早餐,况且,还要省点钱到丹麦,二十二镑实在太贵了。
她一转身看到一旁买衣服买得不亦乐乎的丹羽,心一横,买了!连丹羽都大买特买了,看到喜欢的东西不买会后悔的。
于是她开始跟老板展开拉锯战,最后还送给老板一个飞吻,并以十五镑成交!
“叶湄,又买镯子了?”丹羽提着大包小包来找她。
“对啊!很漂亮吧!”叶湄兴奋地展示新买的双镯给丹羽看。
“快回旅馆吧,下午还要去格拉斯哥游览洛蒙德湖呢!]提起这个苏格兰最大的湖泊洛蒙德湖,丹羽显得更加开心了。
两人走着走着,叶湄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有个眼神一直在注意着她。从刚才在买手镯时她就感觉到了,但一转身那道视线又不见了,像流星一般和她玩着捉迷藏。是自己太敏感了吗?叶湄奇怪地想。
不一会儿,她的注意力又被一个古玉摊所吸引。
“丹羽,你先回去,我再到那边去看看!”话未说完叶湄就跑开了,任丹羽在那边一迳呼唤也叫不回来。
迸玉摊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叶湄大约看了一下不禁有些失望,里面大部分是鱼目混珠的假玉。
叶湄在一堆手镯间随意浏览。忽然,她不敢置信地拿起一只玉镯,不!应该说是古玉镯,镯身壁高肉厚,这是男士所佩带的,在明代以前很流行。她因为常买镯子的缘故,对玉稍有认识,没想到竟能在异乡看到这个年代久远的宝物。
宝物竟被这不识货的老外当普通品这样糟蹋!叶湄叹息着。根据金玉镇记二书的记载,好的镯子“色实有白如雪,黑如铁,红如血之雅”这只古玉镯本身有雷纹,三色兼具,十分罕见,好的玉镯带久了会散发一股天然香气,只要配带者常戴着它、搓摩它,香气就会透出来。
她赞赏地把玩著这只玉镯,正想开口询问价钱时,背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操着中国话警告地说:“那只玉镯是假的。”
她一转身,不禁倒退一步这是谁?流浪汉吗?
那人一身破旧的衣服,头发又乱又长的像稻草一般,满脸胡碴,戴一顶歪歪斜斜的破帽子,穿著一双脏兮兮的球鞋,懒散地倚在桥栏上。
他在跟我说话?叶湄狐疑地看着他。
那人却走过来说道:[这是用次等的伊犁玉仿制的,用三蒸九晒来“出术”再用化学葯剂染上颜色,最后再以山埃入色。”
叶湄想走开,那人却一把捉住她的手“你喜欢玉?来,我带你去见识真正的好玉!”
“喂!你干什么?”叶湄尚未回过神已被他拖着跑“放开我!你放手啊!你想做什么?”叶湄吓死了,不禁迭声狂呼。那人力气大得惊人,跑起来像飞毛腿一般,叶湄在一阵混乱中被他“拖”到尼斯河另一畔,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她已经惊吓得没力气骂人,只顾着喘气。
那人走进一家古老的商店,叶湄好奇地跟着他她记得这家店及那看店的怪老头,她刚来尼斯时曾逛过这家店,看上一组精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拆信刀及信盒,原本想买下,无奈那怪老头就像老僧人定般,也不理客人。
只见那人用流利的英语对怪老头说:“阿巴,我的朋友来了,把玉拿给她看。”
说也奇怪,老人听完他的话,马上领他们走进里面的斗室,改由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跑出来看店。
老人自一个古老的橱柜中取出一个陈旧的木盒,递给那男人交代几句后又走出去了。
男人把木盒交给她“打开看看。”
叶湄迟疑地不敢伸手去接。
男人看着她,眼光肆无忌惮地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然后下结论地说:“放心!我不会吃了你,你还没那么秀色可餐。”
叶湄一恼,马上想拂袖而去,但一接触到他帽檐下的一双眼睛却突然愣住了。是他!这就是那双和自己玩捉迷藏的眼睛,她肯定一定是他,她的直觉一向很准。
她像被施了魔咒般乖乖打开木盒,裹面是一只玉镯,以红丝绳吊著,是透体的沁绿及墨绿,上有血丝般的雷纹。
他拿起玉镯在灯光下映照。“这只是初步的鉴定工作,只能大约看出这玉有没有瑕疵,玉内有小泡的是下品,有裂纹或杂质的则是次品。”
“有一种简单的鉴定方法,”他取出一银盆注满热水,再滴上热油,把玉的下半部吊进热水裹。“把玉放在这里几分钟,或浸在沸水中半小时都可以,若是浸过的地方会变黄或变色,就是人工造色的。”
叶湄在一旁傻傻的听著。哇!这流浪汉懂得还真多!他是落拓的贵族吗?
那人将玉拿出来,打开后院的门“你到阳光下看看它是不是天然的美玉。”
叶湄依言接过玉,向著阳光仰头细看,才发现这玉果真完美无瑕,晶莹别透。
她观看了很久才说:“你怎么懂这么多?你是古玉的监赏专家吗?]
四周丝毫没有回音。
她回过身一看,室内已空无一人。
苏格兰的早餐,特别的丰富!
一只只精美的盘子盛装着煎蛋、火腿、香肠、蘑菇、煮黄豆及燕麦粥、多士等,佐以蜂蜜及各种自制的果酱,一大杯新鲜香醇的牛奶及乳酪、鲜果汁。雪白喱士花边的餐巾一铺,浪漫唯美得令人以为自己置身在中古世纪的贵族家里用餐。
丹羽津津有味地吃着,对面的叶湄木然地撕着多士,有一口没一口地嚼着。
“喂,你回神哪!发什么愣!”丹羽拍拍她的肩膀“还在想昨天那件怪事?你完了!什么怪老头、流浪汉、中国古玉毁了毁了!我看你是中邪了!”
叶湄一睑面无表情。
昨天上午,那人离奇消失后,叶湄把古玉还给那怪老头,向他问了半天那入的去处,也问不出什么?贤酚止侍疵攘耍仙攵o阋晃嗜恢我朵匚势屏俗煲膊豢鹂凇孟褚桓龉爬系每旎档舻睦瞎抑樱挥心悄腥死次戏8酰贤凡呕嵬蝗弧夯睢黄鹄础?br>
叶湄沿着尼斯河畔仔仔细细找了好几趟,问了一大堆人,就是没人看见那个奇怪的男人,他就像泡沫一般消失了!她找到天色暗了还遍寻不着,还是丹羽好不容易终于找到她,才将她拖回旅馆,而从回来后就一直神志恍惚地。
八成中邪了!丹羽心想,回去一定要带叶湄去庙里拜神。
“快点吃完吧!”丹羽把牛奶递到叶湄手中“行李我带下来了,一吃完我们就搭车到格拉斯哥,不能再拖延了,原本是昨天要去的。]
叶湄呆呆地喝着牛奶。这时,一位侍者走过来,交给叶湄一个木盒子“你是叶小姐吧?刚才有一个客人托我交给你的。”
叶湄一见那木盒马上像遭电击般惊跳起来,一把捉住侍者“谁拿来的?那人呢?在哪里?”
侍者被地吓一大跳“是是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一太早拿来的,人早走了]
红头发的小女孩?是莎莎!敝老头的孙女。
她旋风般地冲出餐厅,任丹羽在背后大呼小叫,只是一迳的狂奔。
她直冲到尼斯河畔,却发现怪老头的店门紧闭着!她发狂似地问遍附近听有商店,却没半个人知道怪老头和莎莎去哪里。问了半天总算被她问到一位胖太太,她说她清早起来看到怪老头背着小包包,带着莎莎走出城外。
胖太太双手一摊“大概又去旅行了吧!阿巴总是这样,偶尔总会带著莎莎失踪一阵子,而且要好几个月才会回来。”
他们走了?那个怪男人呢?又上哪了?叶湄呆愣在烟水迷离的尼斯河畔。
她和丹羽到格拉斯哥参观了“苏格兰湖之后”洛蒙德湖,再转赴丹麦哥本哈根,可惜一路上的秀丽山水,叶湄完全无心欣赏。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不断问自己。若非手上拿着那古玉镯,她会以为自己作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怪梦。
木盒内除了玉镯还放了一张字条:叶湄小姐:玉赠有缘人。
阿巴在二次大战期间曾随车队到中国大陆,这玉镯是一位中弹快死的老妇人给他的。阿巴说他不想再保存它,这玉镯带给他大大的罪恶感。
他将玉送给我,我乃一介粗人,不懂惜玉爱玉,我想由你来保存最恰当。
不过。
我们会再见面的!
唐衡
笔迹苍健有力直透纸背,这人写得一手好字!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知道她的名字?她还以为他是个落拓的流浪汉
唐衡,他只留给她一个名字,一只古玉镯,以及一大堆的疑惑。
叶湄和丹羽终于结束暑期苏格兰之旅,回到东京。
她们自一年前专科毕业后,即被家人“空运”来日本念书,先念半年语文学校,再申请到专门的学校就读,两人都念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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