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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块终于手到擒来,还附赠一把最新型市价近五千元的电动刮胡刀,可
寇荷苞却在当晚就挂了病号。
她发烧近三十九度半,原本坚持躺一下就好的她,在夏正蓝的坚持下还是去看了医生,拿回了一大包的葯,顺便认识一下使她上吐下泻得快虚脱的家伙名字叫“轮状病毒”!
医生说这种病毒会吐泻厉害,多吃只是浪费,多休息、多喝电解质水就可以,按时吃葯,两三天就痊愈了。
寇荷苞百般无奈的躺在床上,一张小脸苍白到可怕,连平时红艳饱满的唇都失了艳色。
夏正蓝挪来一张椅子坐在她床边,静静的陪着她。
她虚弱的开口“老董,对不起啊,明天我就要搬离这里了,却在这个时候发生这种事。”白雪公主熊的烫伤快好了,总不能一直住在这里。
他早警告过她可能会弄湿衣服的,可财迷心窍嘛。
“无妨,你安心养病吧。”
“谢谢。”
“你多休息吧,有什么事叫我,我今晚就睡你对面那间房,房门我会打开,你出声我会听得到。”
寇荷苞有点感动。怎么会有男人这么细心?连这种小事都想得到!难道日本的“有此一说”还真有根据,毛发旺盛的人会很温柔?“我下午睡太多,现在不想睡。”她只是全身都很虚,还有点想吐。
“你要不要听音乐?”
“我要听现场的。”
夏正蓝头皮一阵麻,在遥远的记忆中,她也曾赶鸭子上架。
“唱歌给我听。老董,你会不会唱歌?”在之前的公司,每次公司尾牙,那些大老板都会成为歌神、歌后,只不过他们的歌都很有年代,不是什么双人枕头、心事谁人知,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至于老董,听说他很年轻,可说真的,她觉得他唱老歌可能比较对味。
“我我不会唱歌。”他的声音是低沉有磁性,适合说话不见得适合唱歌。
“是噢。”语气难掩失望。
“我弹钢琴给你听好了。”
寇荷苞摇了摇头“我生病的时候喜欢听人家唱歌。”
这也算是她的怪癖吧?生病时喜欢有人唱歌给她听。可能是小时候她生病的时候,擅长唱歌的保母会唱歌给她听,久了这就成为解除她生病痛苦的不二法门。妈妈对她养成这奇怪习惯也很伤脑筋,每次她一生病,如果保母不在,她也只得硬着头皮上场。
还记得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那时她还寄住在夏正蓝家。那年才放暑假她就出了德国麻疹,那么老了才长麻疹痛苦得要死!又加上那段时间夏爸夏妈出国,家中只有佣人和夏正蓝。
佣人是个五十几岁的严肃欧巴桑,不可能会为她唱歌,那么就只剩十五岁才在变声的夏正蓝。
原本他是打死也不愿“献声”因为她老是取笑他的声音会让母鸭找错对象。可在她可怜兮兮的乞求眼神下,看她虚弱得连吸呼都变得细碎,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用他正值变声期的破锣嗓子,唱了一首让她毕生难忘的英文老歌yesterdayoncemore。
实在有够~难听!
“我唱歌不好听,而且会唱的歌很少。”其实能唱完整的就只有一首。
“我不挑歌的。”
夏正蓝犹豫了一下。“好吧!就这么一次!”毕竟唱歌真的不是他的强项。清清喉咙他清唱“wheniwasyoungi'dlistenedtotheradio”
一听到是熟悉的卡本特兄妹的名曲,寇荷苞由一刚始的讶异,转为有些激动,眼光就这么红了。
分不清是因为这是自己喜欢的英文老歌,还是因为对某个人的想念?
那臭小老头儿,就因为他的破锣嗓,这首好听的英文老歌反而成了他的“代表作”一样,每次一听到这首歌,想到的不是卡本特兄妹,而是夏正蓝!
随着歌声的旋律,她想起了好多好多曾经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有好笑的、恶作剧的、令人伤心的,更多的是她的坏心眼和恶质捉弄。
她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讨厌他吗?不!她绝不讨厌他,否则他去了美国,自己不会这么伤心。刚开始她以为只是不习惯,毕竟在夏家那栋大房子里和她交集最多的就是他,有一天这样的一个人不见了,难免会觉得哪儿不对劲。
每天一下课回家她总会跑到夏正蓝的房间去晃一晃,有时就在他房间睡着了,因为只有在那里,她才不会觉得自己寂寞。
日子一天天过,每天重复着不是和张晓玲去逛街,就是回家的生活。男孩的邀约、别校的联谊对她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只是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读女校,不懂得怎么跟男生相处,不习惯的事她也懒得强迫自己去习惯,只是这理由只是借口,张晓玲不信,连她自己都说得心虚,毕竟高三上她交过男友。
直到有一天她被张晓玲强迫去参加一个某名医大的高档联谊。
其中有位精英帅哥打一开始就锁定她,又是要电话又是问住址的,她不理他,他就向她的同学要住址,亲自到她家站岗。
夏正蓝的妈还因此取笑她,女大不中留,男孩子都追到家里来了。
条件那么好的男生她干么不要?张晓玲看得替她心急,被问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蹦出一句“他哪里好了?连小老头儿都比不上!”
“小老头儿?”张晓玲一脸愕然,然后忽然想到“你是说,被你救了两次的那个小帅哥噢?”
对噢!没事她干啥提那家伙?“反反正不重要啦!未来医生就了不起啊!我就是看不惯他那跩个二五八万的样子!”欸?张晓玲干啥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她?她被看得好好心虚噢,气焰都快灭了,她的声音弱了一半。
“啧啧啧,粉奇怪呢!”
“哪里怪了?”
“为什么你拿来把澎风比下去的不是你的前男友萧大帅,而是小老头儿?”那医学院男生叫澎玉风“澎风”是寇荷苞给人家取的绰号。
对噢!为什么?“喂喂喂!我我也是有审美眼光的好不好,虽然小老头儿不是我会喜欢的对象,但我也知道他是个美男子。”
“可是还是怪怪的耶!一般人会拿来比较的,都是同性质的,就像是有人会觉得理查克莱德门的钢琴优于奥斯卡彼得森,因为他们的卖点几乎都是爵士钢琴。又例如绝不会有人说台东西瓜优于屏东黑金刚莲雾,也不会有人说李英爱比拳王阿里美丽!”因为比较的性质不一样,无从比较起。
“会拿来作为把追自己的男生比下去的人,也通常是差不多意义的人,例如曾追过你的、有些暧昧的男生,而不是在我的印象中一直被你出卖的小弟弟。”
“那是”她一时词穷。
“你该不会在暗恋人家,只是因为小帅哥年纪比你小,正好命中你选择对象的最大忌讳,因此在自欺欺人吧?”
皮厚过墙的寇荷苞在一瞬间红了脸。“你你你”“被我说中了厚?”
“你你你”“面河邡赤、说话还跳针,标准的被无预警命中要害的模样!啧啧啧你啊”“你个头啦!忘了我喜欢的男生不管长得什么样,一定要有猛男身材吗?你看他那种长相一脸气血不足的样子,会有什么猛男身材?”反正张晓玲又没看过夏正蓝他那欸!不是她在说,至今一回想还是觉得很像合成图的身材。
“对噢!那小帅哥一看就觉得身材绝对没什么看头。”除了那张比偶像更偶像的脸之外,也许扒光了卖肉,还会惨遭嘘声,被要求退票。
总之,那件事她因此而脱身了,好友也信了她的话,可寇荷苞却是越想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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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块终于手到擒来,还附赠一把最新型市价近五千元的电动刮胡刀,可
寇荷苞却在当晚就挂了病号。
她发烧近三十九度半,原本坚持躺一下就好的她,在夏正蓝的坚持下还是去看了医生,拿回了一大包的葯,顺便认识一下使她上吐下泻得快虚脱的家伙名字叫“轮状病毒”!
医生说这种病毒会吐泻厉害,多吃只是浪费,多休息、多喝电解质水就可以,按时吃葯,两三天就痊愈了。
寇荷苞百般无奈的躺在床上,一张小脸苍白到可怕,连平时红艳饱满的唇都失了艳色。
夏正蓝挪来一张椅子坐在她床边,静静的陪着她。
她虚弱的开口“老董,对不起啊,明天我就要搬离这里了,却在这个时候发生这种事。”白雪公主熊的烫伤快好了,总不能一直住在这里。
他早警告过她可能会弄湿衣服的,可财迷心窍嘛。
“无妨,你安心养病吧。”
“谢谢。”
“你多休息吧,有什么事叫我,我今晚就睡你对面那间房,房门我会打开,你出声我会听得到。”
寇荷苞有点感动。怎么会有男人这么细心?连这种小事都想得到!难道日本的“有此一说”还真有根据,毛发旺盛的人会很温柔?“我下午睡太多,现在不想睡。”她只是全身都很虚,还有点想吐。
“你要不要听音乐?”
“我要听现场的。”
夏正蓝头皮一阵麻,在遥远的记忆中,她也曾赶鸭子上架。
“唱歌给我听。老董,你会不会唱歌?”在之前的公司,每次公司尾牙,那些大老板都会成为歌神、歌后,只不过他们的歌都很有年代,不是什么双人枕头、心事谁人知,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至于老董,听说他很年轻,可说真的,她觉得他唱老歌可能比较对味。
“我我不会唱歌。”他的声音是低沉有磁性,适合说话不见得适合唱歌。
“是噢。”语气难掩失望。
“我弹钢琴给你听好了。”
寇荷苞摇了摇头“我生病的时候喜欢听人家唱歌。”
这也算是她的怪癖吧?生病时喜欢有人唱歌给她听。可能是小时候她生病的时候,擅长唱歌的保母会唱歌给她听,久了这就成为解除她生病痛苦的不二法门。妈妈对她养成这奇怪习惯也很伤脑筋,每次她一生病,如果保母不在,她也只得硬着头皮上场。
还记得高二升高三的暑假,那时她还寄住在夏正蓝家。那年才放暑假她就出了德国麻疹,那么老了才长麻疹痛苦得要死!又加上那段时间夏爸夏妈出国,家中只有佣人和夏正蓝。
佣人是个五十几岁的严肃欧巴桑,不可能会为她唱歌,那么就只剩十五岁才在变声的夏正蓝。
原本他是打死也不愿“献声”因为她老是取笑他的声音会让母鸭找错对象。可在她可怜兮兮的乞求眼神下,看她虚弱得连吸呼都变得细碎,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用他正值变声期的破锣嗓子,唱了一首让她毕生难忘的英文老歌yesterdayoncemore。
实在有够~难听!
“我唱歌不好听,而且会唱的歌很少。”其实能唱完整的就只有一首。
“我不挑歌的。”
夏正蓝犹豫了一下。“好吧!就这么一次!”毕竟唱歌真的不是他的强项。清清喉咙他清唱“wheniwasyoungi'dlistenedtotheradio”
一听到是熟悉的卡本特兄妹的名曲,寇荷苞由一刚始的讶异,转为有些激动,眼光就这么红了。
分不清是因为这是自己喜欢的英文老歌,还是因为对某个人的想念?
那臭小老头儿,就因为他的破锣嗓,这首好听的英文老歌反而成了他的“代表作”一样,每次一听到这首歌,想到的不是卡本特兄妹,而是夏正蓝!
随着歌声的旋律,她想起了好多好多曾经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有好笑的、恶作剧的、令人伤心的,更多的是她的坏心眼和恶质捉弄。
她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讨厌他吗?不!她绝不讨厌他,否则他去了美国,自己不会这么伤心。刚开始她以为只是不习惯,毕竟在夏家那栋大房子里和她交集最多的就是他,有一天这样的一个人不见了,难免会觉得哪儿不对劲。
每天一下课回家她总会跑到夏正蓝的房间去晃一晃,有时就在他房间睡着了,因为只有在那里,她才不会觉得自己寂寞。
日子一天天过,每天重复着不是和张晓玲去逛街,就是回家的生活。男孩的邀约、别校的联谊对她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只是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读女校,不懂得怎么跟男生相处,不习惯的事她也懒得强迫自己去习惯,只是这理由只是借口,张晓玲不信,连她自己都说得心虚,毕竟高三上她交过男友。
直到有一天她被张晓玲强迫去参加一个某名医大的高档联谊。
其中有位精英帅哥打一开始就锁定她,又是要电话又是问住址的,她不理他,他就向她的同学要住址,亲自到她家站岗。
夏正蓝的妈还因此取笑她,女大不中留,男孩子都追到家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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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头儿?”张晓玲一脸愕然,然后忽然想到“你是说,被你救了两次的那个小帅哥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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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啧,粉奇怪呢!”
“哪里怪了?”
“为什么你拿来把澎风比下去的不是你的前男友萧大帅,而是小老头儿?”那医学院男生叫澎玉风“澎风”是寇荷苞给人家取的绰号。
对噢!为什么?“喂喂喂!我我也是有审美眼光的好不好,虽然小老头儿不是我会喜欢的对象,但我也知道他是个美男子。”
“可是还是怪怪的耶!一般人会拿来比较的,都是同性质的,就像是有人会觉得理查克莱德门的钢琴优于奥斯卡彼得森,因为他们的卖点几乎都是爵士钢琴。又例如绝不会有人说台东西瓜优于屏东黑金刚莲雾,也不会有人说李英爱比拳王阿里美丽!”因为比较的性质不一样,无从比较起。
“会拿来作为把追自己的男生比下去的人,也通常是差不多意义的人,例如曾追过你的、有些暧昧的男生,而不是在我的印象中一直被你出卖的小弟弟。”
“那是”她一时词穷。
“你该不会在暗恋人家,只是因为小帅哥年纪比你小,正好命中你选择对象的最大忌讳,因此在自欺欺人吧?”
皮厚过墙的寇荷苞在一瞬间红了脸。“你你你”“被我说中了厚?”
“你你你”“面河邡赤、说话还跳针,标准的被无预警命中要害的模样!啧啧啧你啊”“你个头啦!忘了我喜欢的男生不管长得什么样,一定要有猛男身材吗?你看他那种长相一脸气血不足的样子,会有什么猛男身材?”反正张晓玲又没看过夏正蓝他那欸!不是她在说,至今一回想还是觉得很像合成图的身材。
“对噢!那小帅哥一看就觉得身材绝对没什么看头。”除了那张比偶像更偶像的脸之外,也许扒光了卖肉,还会惨遭嘘声,被要求退票。
总之,那件事她因此而脱身了,好友也信了她的话,可寇荷苞却是越想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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