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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话:皆为悦己者容
至于史迪文的“折腾劲儿”我更是习以为常。他不再崇尚姜绚丽所说的那种沧桑的男人味儿,而是又变回了原有的整洁,不,应该说,是比原来更整洁,更造作。他的新衣服开始多了,而且还换了新香水。那股味儿,甜腻逼人,以至于我曾在与他擦肩而过时,嘟囔过两个字:变态。除此之外,他对头发和胡须也都更在意了,在精心的修剪下,该长的长,该短的短,没有一根不听话的。
姜绚丽对史迪文的兴趣似乎不减,仍是张口闭口steven,什么steven穿粉色还真是养眼啊,什么steven今天说了个笑话,好好笑啊,等等。我说:“你未免也太粗枝大叶了吧?”姜绚丽不懂:“什么?”
“眼看他都快被人抢走了,你还天天乐得屁颠屁颠的。”
“抢走?谁抢谁的啊?”姜绚丽还是不懂。
“水汪汪抢你的啊。”我答得通俗易懂。近来,史迪文和汪水水实在是走得近,茶水间里,餐厅里,电梯前,总有他们俩的身影。当然,他们俩身边往往还有别人,当然,他们要掩人耳目。不过我是明眼人,不吃障眼法。史迪文说过,女为悦己者容,男的其实也不例外。我想,大概就是水汪汪,喜欢他那股甜腻味儿。
姜绚丽把我的话否决了一半:“怎么叫抢我的啊?steven什么时候属于过我啊?没属于过,又哪来的被抢啊?”
“哦?是吗?我还以为你们俩早就暗通款曲了呢。”
“哪有那么严重,我们俩只不过是比一般同事多了那么一点点私交而已。至于那水汪汪,我看着她那狐媚相就不爽,我才不屑于跟她抢同一个男人。”
看来姜绚丽也认为,史迪文和汪水水之间,不那么简单。
第三十八话:史迪文的家
“滚,谁高找谁去。”我一胳膊肘打在史迪文的肋骨上。他在怪叫了一嗓子后,仍不知悔改:“嘿嘿,高的不是都没带伞吗?”我懒得再和他斗嘴,感冒令我精神不佳,走路走得稳已着实不易了。偏偏,在这种鬼天气中,想打辆车简直难于上青天。
史迪文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伞往我手里一塞,自己蹿入了路边的药店。我想干脆把他扔下,自己走了算了,不过想归想,我的脚却像在地上生了根,而哗啦啦的雨水则像灌溉着我的根。不一会儿,史迪文出来了,他这一折腾,几乎全身都湿透了。他说:“我给你买了感冒药。”
我打量他,见他两手空空,我一伸手:“哪呢?拿来。”他接下伞,揽着我继续往前走:“在我包里呢,到家再给你。”
而史迪文说的这个“家”是他住的地方。眼看着他把我往“歧途”的方向带,我小声抗议道:“干吗?我不要去你家。”史迪文倒坦荡荡:“我家比较近,你就先去避避雨。感着冒呢你。”
就像我家有史迪文的个人用品一样,史迪文家也有我的个人用品。只不过,在我家,史迪文的东西是各在各位,拖鞋在鞋柜里,剃须刀在厕所,而在史迪文家中,我的东西都集中在一个储物箱里。当时,我买储物箱来时,史迪文不解:“你这是要干什么?”
我解释:“谁知道你这儿会有多少女人登门,我可不想我的东西让别人玷污。”
史迪文更不解了:“喂,你这女人怎么一点儿占有欲都没有啊?难道你不应该把你的内衣内裤扔得我满屋子都是,以昭告天下这儿是你的地盘吗?”
我嗤之以鼻:“那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这儿是我的地盘?那你要交房租给我吗?”趁着史迪文呆头呆脑之际,我又叮咛了他一遍:“记住了啊,在别的女人来之前,你要先把我这箱子藏好,... -->>
第三十七话:皆为悦己者容
至于史迪文的“折腾劲儿”我更是习以为常。他不再崇尚姜绚丽所说的那种沧桑的男人味儿,而是又变回了原有的整洁,不,应该说,是比原来更整洁,更造作。他的新衣服开始多了,而且还换了新香水。那股味儿,甜腻逼人,以至于我曾在与他擦肩而过时,嘟囔过两个字:变态。除此之外,他对头发和胡须也都更在意了,在精心的修剪下,该长的长,该短的短,没有一根不听话的。
姜绚丽对史迪文的兴趣似乎不减,仍是张口闭口steven,什么steven穿粉色还真是养眼啊,什么steven今天说了个笑话,好好笑啊,等等。我说:“你未免也太粗枝大叶了吧?”姜绚丽不懂:“什么?”
“眼看他都快被人抢走了,你还天天乐得屁颠屁颠的。”
“抢走?谁抢谁的啊?”姜绚丽还是不懂。
“水汪汪抢你的啊。”我答得通俗易懂。近来,史迪文和汪水水实在是走得近,茶水间里,餐厅里,电梯前,总有他们俩的身影。当然,他们俩身边往往还有别人,当然,他们要掩人耳目。不过我是明眼人,不吃障眼法。史迪文说过,女为悦己者容,男的其实也不例外。我想,大概就是水汪汪,喜欢他那股甜腻味儿。
姜绚丽把我的话否决了一半:“怎么叫抢我的啊?steven什么时候属于过我啊?没属于过,又哪来的被抢啊?”
“哦?是吗?我还以为你们俩早就暗通款曲了呢。”
“哪有那么严重,我们俩只不过是比一般同事多了那么一点点私交而已。至于那水汪汪,我看着她那狐媚相就不爽,我才不屑于跟她抢同一个男人。”
看来姜绚丽也认为,史迪文和汪水水之间,不那么简单。
第三十八话:史迪文的家
“滚,谁高找谁去。”我一胳膊肘打在史迪文的肋骨上。他在怪叫了一嗓子后,仍不知悔改:“嘿嘿,高的不是都没带伞吗?”我懒得再和他斗嘴,感冒令我精神不佳,走路走得稳已着实不易了。偏偏,在这种鬼天气中,想打辆车简直难于上青天。
史迪文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伞往我手里一塞,自己蹿入了路边的药店。我想干脆把他扔下,自己走了算了,不过想归想,我的脚却像在地上生了根,而哗啦啦的雨水则像灌溉着我的根。不一会儿,史迪文出来了,他这一折腾,几乎全身都湿透了。他说:“我给你买了感冒药。”
我打量他,见他两手空空,我一伸手:“哪呢?拿来。”他接下伞,揽着我继续往前走:“在我包里呢,到家再给你。”
而史迪文说的这个“家”是他住的地方。眼看着他把我往“歧途”的方向带,我小声抗议道:“干吗?我不要去你家。”史迪文倒坦荡荡:“我家比较近,你就先去避避雨。感着冒呢你。”
就像我家有史迪文的个人用品一样,史迪文家也有我的个人用品。只不过,在我家,史迪文的东西是各在各位,拖鞋在鞋柜里,剃须刀在厕所,而在史迪文家中,我的东西都集中在一个储物箱里。当时,我买储物箱来时,史迪文不解:“你这是要干什么?”
我解释:“谁知道你这儿会有多少女人登门,我可不想我的东西让别人玷污。”
史迪文更不解了:“喂,你这女人怎么一点儿占有欲都没有啊?难道你不应该把你的内衣内裤扔得我满屋子都是,以昭告天下这儿是你的地盘吗?”
我嗤之以鼻:“那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这儿是我的地盘?那你要交房租给我吗?”趁着史迪文呆头呆脑之际,我又叮咛了他一遍:“记住了啊,在别的女人来之前,你要先把我这箱子藏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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