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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一个人离开母体来到世上的第一声啼哭,就是在宣告他自己有了做人的尊严。即便这哭声是在向母亲乞求一口奶水,即便这种行为是无意识的本能,但作为一个人独立生命的存在,从生下来那刻起无时不在极力护卫着自己的这份尊严。随着人体慢慢长大,思维和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从最初维护自己生命的尊严,渐渐过度到在生活中不断加重和提高自己的人格尊严。这种维护尊严的努力往往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结束。而且,人的尊严可以在他死后依然存在,有的甚至时间越长久,在后人的心中越肃然、高大。
说起关于人的尊严,我常常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和阿q。这两个鲁迅文学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在世人眼里常常被看成是缺乏尊严的穷酸腐儒和市井痞子。然而,在这两个人物身上透出来得人格,却把一个时代和社会的思想和精神有血有肉的展现出来。我们在痛惜那个时代颓废没落的同时,也不得不赞赏鲁迅先生这位雕塑大师高超精湛的艺术。
孔乙己的没落腐朽,代表着几千年封建社会思想的衰竭。在哪个社会即将走向末路、而正在发生变革的年代里,他的思想和行为无不打着没落时代的思想和精神烙印。所以他得不到当时现实社会的尊重,自然也就失去了他个人应有的尊严。而阿q与孔乙已相比则更像是一个超现实主义者。这个长期处在社会底层而且没有文化的农民,由于进城见了些世面,知道了些新鲜名词,受到了些革命思想行为的影响,便回到家里以革命者自据起来。甚至还因为他没有老婆、自身生理需要的缘故,竟想入非非和尼姑闹起了性解放。自然,阿q的思想和行为也得不到哪个现实社会的尊重,他个人的尊严在哪个时代生活中也必然是荡然无存了。
其实,孔乙己和阿q想得到个人尊重和尊严的愿望是极其强烈的。他们的这种欲望,不亚于极力维护封建帝王制度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和主张社会变革、政治维新的谭嗣同。提起孔乙己,在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撤下门板的小酒店里的那张小木桌旁,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酸儒,喝着一壶老板兑过水的酒,就着牒子里和孩子们一起能数清的几粒茴香豆,嘴里还时常喃出:“多乎哉?不多乎”的无奈。那情景分明是在一个偏僻乡村里展示着一个读书人应有的仁爱和儒雅,甚至是几分体面。孔乙己维护读书人的另一个行径是“窃书”书,在不同人眼里也许具有不同的属性。有的人把书买来读罢后,往往是束之高阁,或者干脆买来放置在客厅书房的书架上充当装饰品。在这些人眼里,书自然是自家的私有商品和财物。而读书人却往往把书当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知识和思想,是可以人所共有的。所以,当孔乙己因偷书被擒后,虽然被吊在树上打的遍体鳞伤,但依然不肯承认自己是在偷书。因为“偷”是鸡鸣狗盗的小人行为,说他偷书有辱读书人的名节。孔乙己大概实在被打的熬不过了,也只承认了自己是“窃书”还说:“窃”怎么能算是偷呢?这种在身体遭受摧残的情况下的辩解,虽然有些荒诞可笑,但觉着孔乙己是在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极力维护着他认为一个读书人应有的尊严。
阿q维护自己尊严的方式,说起来有些浪漫主义色彩。现在我们把这种方式有的叫做“精神胜利法”有的叫做“阿q精神”在哪个时代里,阿q面对贫穷、落后、不平的社会,他用自己、也是时代的愚昧和无知来抗争着那个社会,来极力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这个社会最底层的脸谱化的小人物,他其实并不懂得什么是革命,更不懂得革命的意义和目的。但在他愚昧的思想意识中,却隐约感觉到了社会变革中的一丝凉息,感觉到了维护和展现自己尊严的一次契机。这个契机他确实找到过。他面对曾让他见了颤抖的劣绅,终于憋红了脸扯着桑子喊出了革命,敢于揪着赵太爷的辫子骂他是假洋鬼子,甚至在这种革命意识的冲动下,竟敢调戏尼姑满足他性的欲望。阿q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时代的英雄,即便在他的状纸上画出的那个圆圈不够圆,一不小心在他生命的最后留下个小尾巴、留下了他一个小小的遗憾,但他仍然在一种浑然不觉得到尊严和快乐中画上了自己生命的句号。或许,正是由于阿q画圆时留下的那撇尾巴被鲁迅先生揪住了,阿q才重新获得新生。
一个穷酸腐儒的孔乙己,一个愚昧无知的阿q,一个让人愤世嫉俗的时代,造就了一个充满时代尊严、让后人永远尊重的战士。我感到鲁迅先生的那个鼎立时代之上的身影,随着时代的久远似乎越来越肃然、高大。
也许一个人离开母体来到世上的第一声啼哭,就是在宣告他自己有了做人的尊严。即便这哭声是在向母亲乞求一口奶水,即便这种行为是无意识的本能,但作为一个人独立生命的存在,从生下来那刻起无时不在极力护卫着自己的这份尊严。随着人体慢慢长大,思维和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从最初维护自己生命的尊严,渐渐过度到在生活中不断加重和提高自己的人格尊严。这种维护尊严的努力往往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结束。而且,人的尊严可以在他死后依然存在,有的甚至时间越长久,在后人的心中越肃然、高大。
说起关于人的尊严,我常常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和阿q。这两个鲁迅文学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在世人眼里常常被看成是缺乏尊严的穷酸腐儒和市井痞子。然而,在这两个人物身上透出来得人格,却把一个时代和社会的思想和精神有血有肉的展现出来。我们在痛惜那个时代颓废没落的同时,也不得不赞赏鲁迅先生这位雕塑大师高超精湛的艺术。
孔乙己的没落腐朽,代表着几千年封建社会思想的衰竭。在哪个社会即将走向末路、而正在发生变革的年代里,他的思想和行为无不打着没落时代的思想和精神烙印。所以他得不到当时现实社会的尊重,自然也就失去了他个人应有的尊严。而阿q与孔乙已相比则更像是一个超现实主义者。这个长期处在社会底层而且没有文化的农民,由于进城见了些世面,知道了些新鲜名词,受到了些革命思想行为的影响,便回到家里以革命者自据起来。甚至还因为他没有老婆、自身生理需要的缘故,竟想入非非和尼姑闹起了性解放。自然,阿q的思想和行为也得不到哪个现实社会的尊重,他个人的尊严在哪个时代生活中也必然是荡然无存了。
其实,孔乙己和阿q想得到个人尊重和尊严的愿望是极其强烈的。他们的这种欲望,不亚于极力维护封建帝王制度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和主张社会变革、政治维新的谭嗣同。提起孔乙己,在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撤下门板的小酒店里的那张小木桌旁,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酸儒,喝着一壶老板兑过水的酒,就着牒子里和孩子们一起能数清的几粒茴香豆,嘴里还时常喃出:“多乎哉?不多乎”的无奈。那情景分明是在一个偏僻乡村里展示着一个读书人应有的仁爱和儒雅,甚至是几分体面。孔乙己维护读书人的另一个行径是“窃书”书,在不同人眼里也许具有不同的属性。有的人把书买来读罢后,往往是束之高阁,或者干脆买来放置在客厅书房的书架上充当装饰品。在这些人眼里,书自然是自家的私有商品和财物。而读书人却往往把书当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知识和思想,是可以人所共有的。所以,当孔乙己因偷书被擒后,虽然被吊在树上打的遍体鳞伤,但依然不肯承认自己是在偷书。因为“偷”是鸡鸣狗盗的小人行为,说他偷书有辱读书人的名节。孔乙己大概实在被打的熬不过了,也只承认了自己是“窃书”还说:“窃”怎么能算是偷呢?这种在身体遭受摧残的情况下的辩解,虽然有些荒诞可笑,但觉着孔乙己是在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极力维护着他认为一个读书人应有的尊严。
阿q维护自己尊严的方式,说起来有些浪漫主义色彩。现在我们把这种方式有的叫做“精神胜利法”有的叫做“阿q精神”在哪个时代里,阿q面对贫穷、落后、不平的社会,他用自己、也是时代的愚昧和无知来抗争着那个社会,来极力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这个社会最底层的脸谱化的小人物,他其实并不懂得什么是革命,更不懂得革命的意义和目的。但在他愚昧的思想意识中,却隐约感觉到了社会变革中的一丝凉息,感觉到了维护和展现自己尊严的一次契机。这个契机他确实找到过。他面对曾让他见了颤抖的劣绅,终于憋红了脸扯着桑子喊出了革命,敢于揪着赵太爷的辫子骂他是假洋鬼子,甚至在这种革命意识的冲动下,竟敢调戏尼姑满足他性的欲望。阿q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时代的英雄,即便在他的状纸上画出的那个圆圈不够圆,一不小心在他生命的最后留下个小尾巴、留下了他一个小小的遗憾,但他仍然在一种浑然不觉得到尊严和快乐中画上了自己生命的句号。或许,正是由于阿q画圆时留下的那撇尾巴被鲁迅先生揪住了,阿q才重新获得新生。
一个穷酸腐儒的孔乙己,一个愚昧无知的阿q,一个让人愤世嫉俗的时代,造就了一个充满时代尊严、让后人永远尊重的战士。我感到鲁迅先生的那个鼎立时代之上的身影,随着时代的久远似乎越来越肃然、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