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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高照的午后,将空调开到最冷的房子里,却传出了与此刻时间很不协调的话语。
“我想吃火腿蛋饼,薏仁浆,记得放辣椒酱。”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床上隆起的被子中传出来。
“叶清灵大小姐,现在是下午时间一点钟,你要吃的东西可能已经没有卖了。”叶清越答道。
她是一个身材普通、相貌清秀的小女生,皮肤白皙让她显得有几分美丽,鼻梁上的小雀斑又让她多了几分俏皮。
她正在镜子前检视自己那史上无敌深的黑眼圈。这是她昨天太贪玩,趁着当罗曼史小说作者的姐姐,赶稿赶到昏天暗地没空管她,偷偷玩电脑游戏玩到凌晨三点造成的后果。
对于只有十二岁的她来说,这样熬夜实在是太夸张了,难怪早上爬不起来。
好不容易睡到刚刚才醒来,发现有一个人比她更夸张,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她这个姐姐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吃,如果你不去帮我买,我就向爸妈揭发你。”叶清灵恶狠狠地逼迫小妹外出跑腿。
完了,老姐一点也没有赶稿赶晕头,明显对她的罪状了若指掌。
“我马上去买!”叶清越气急败坏地回答,百般不愿、千般无奈地朝门外走去。
一出门,一阵阵热浪就朝她汹涌而来。天哪,从空调天堂到酷暑地狱,这种转变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叫人不能接受。
“原来,大家抢着要穿越时空到古代是有道理的,古时候空气清新、山明水秀、服装漂亮、讲话斯文,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拥挤闷热!”做为她姐姐每月新书第一位读者,这番话是对叶清灵的新书女律师的古代冒险生活有感而发。“那个时候一定是凉风送爽的,否则那些古人身穿重重纱衣怎么忍受得了呢?”
唉,她打起伞,快步走在阳光下。
柏油马路被晒得冒热气,给人一种路面快融化的错觉。
脸上挂着口罩,手上套着长手套,头上还戴着遮阳帽,她比古时候的刺客遮得还要严密,不为别的,只为别把自己晒黑了,将来嫁不了有钱人。
早餐店在路口,太阳太大,路上行人极少,连车子都比往常少一半。
“我也要穿越时空!”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哼,书上的美女们哪一个不是掉到古代就遇到了命中的白马王子,风度翮翩、英俊潇洒、用情专一不说,外加万贯家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是我也有这种真命天子,起码就不用再受叶清灵那个魔头的剥削与压榨。”
叶清越走到早餐店,万幸,早餐店还在营业。
点完餐,趁着老板娘在柜台后面忙碌的时候,她坐在椅子上继续胡思乱想。
“穿越时空好像不难,姐姐写的书里女主角出车祸之后就跑到古代去了,还有什么买了古董、前世姻缘或是阎王爷搞错了等等情节。为什么人家穿越时空如此容易,我已经活了十二年,却一点异象与征兆都没有啊?”叶清越一个人坐在角落碎碎念。
埋怨完了,她抬起头看着电视新闻--
今天午后大台北地区有强烈雷阵雨,气温骤降,请民众做好准备
“夭寿喔,又下雨!前阵子才淹过咧!”老板娘一脸臭臭地在柜台后说道“我娘家淹到膝盖呢!”
哎哟哟,既然要下雨了,老板娘你就快一点喽。叶清越用无辜的眼神向老板娘传递讯息。
“好了,你快点回去吧,看这天真的是要下雨了。”老板娘将食物放进塑胶袋,看看天色之后又帮她多套了一个袋子。
“谢谢老板娘。”叶清越接过袋子,赶紧将钱付了。
走出店门,刚刚还白晃晃亮得刺眼的阳光,现在全部不见了,本来蓝蓝的天空变成一种诡异的昏黄。
天气依然很热,但是不是之前那种皮肤快爆开的热,而是变得又闷又热,就好像是被胶水黏到了皮肤,难受极了。
她走在路上,满身的汗像堵在毛孔里出不来,只能偷偷地学着小狈张嘴呼气散热,让自己舒服一点。
她一心只想着赶紧回家,然后扑到空调前,忘记夏天的存在。
“要是在古代,没有温室效应,没有乱砍树木,说什么也不会这么热。”她一边走,一边愤愤地说道。
“我要穿越时空!”叶清越对着老天大叫一句。她热得好想扁人喔!
也不知是怎么了,她觉得明明很近的家突然之间变得极其遥远,脚下的道路变得无限漫长,热度如同一道道透明的墙,将她看到的楼宇房舍全部蒸得变形。
突地,轰的一声惊雷在她头顶上剧烈响起,骤雨也随之降临,吓得她差点将手中的东西掉在地上。
“哎呀,我怎么这么倒楣!这雨就不能等我回到家再下吗?”她手忙脚乱地将伞打开,偏偏这是一把超轻的遮阳伞,一打开就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七零八落。
天色越发地阴暗了,原本还有一点黄色的太阳光,现在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如同墨水泼溅的昏暗,一道凌厉的白光劈来,彷佛是在她头顶上爆炸。
“天灵灵,地灵灵,我叶清越虽然平日浪费粮食、成绩中等、没啥建树,但大恶不敢做,小恶没做过,念在我现在年纪幼小,识事未明,求求雷不要打在我的头上。”她急忙走到骑楼下面,嘴巴依然说个下停“雷公啊,你一定要眼明心细,那雷要打就打在前些日子电视新闻每天反复播出十二次的娈童癖、绑架犯身上啊。”
“轰!”那雷打得响彻云霄。
地上的水印子瞬间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一转眼工夫,整条马路就成了水乡泽国。
“不管了,我要一口气跑回家。”她卷起裤脚,将早餐兼午餐紧抱在怀里,向着急速落下的滂沱大雨冲去。
才跑到雨中,一声炸雷又在头上响起。
一股炽热的感觉一瞬间袭向了她。
焦焦的、臭臭的,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雷公爷爷没开眼,劈到她这个米虫了?
不要啊,我还要做灰姑娘,我还要做小麻雀,我还没有认识有钱人,我看过的罗曼史小说还没有突破一千本,我还没有周游列国,我还没有享受人生。
我不要就这样死,而且死相黑抹抹的,一点也不好看。
叶清越最后的意识就是从心喊出这一番话,然后便倒在雨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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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黑与小白这两位地狱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时,只见叶清越灵魂出窍,怔怔地看着倒地的身体,喃喃叨念着--
“我还没有吃早餐,怎么就成了饿死鬼呢?!”
“她死了?”
“她只剩一口气。”
“看来,我们把她烧坏了。”
“你的意思是说,已经无法挽回这回所犯下的错误?”
“小黑,你知道我不是有意的。一
“废话,你要是有意的,早被阎王以故意杀人罪流放十八层地狱,而不是每次只以渎职罪将你三百年的俸禄罚个精光。”
“现在变成四百年的俸禄长着翅膀飞了。”
穿着黑衣的小黑摸着下巴,一袭笔挺的黑色西装在雨中依然干爽挺拔。
“白无常,不如我们用那个办法。”
“不要叫我白无常,我比较喜欢小白这个名字。”穿着白长衫的青年轻轻地挥了挥袖子,他最近迷上了蜡笔小新,所以自己取名叫小白。“小黑,我们真的要用那个办法吗?月老他会发火的。”
“难道你想故意... -->>
艳阳高照的午后,将空调开到最冷的房子里,却传出了与此刻时间很不协调的话语。
“我想吃火腿蛋饼,薏仁浆,记得放辣椒酱。”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床上隆起的被子中传出来。
“叶清灵大小姐,现在是下午时间一点钟,你要吃的东西可能已经没有卖了。”叶清越答道。
她是一个身材普通、相貌清秀的小女生,皮肤白皙让她显得有几分美丽,鼻梁上的小雀斑又让她多了几分俏皮。
她正在镜子前检视自己那史上无敌深的黑眼圈。这是她昨天太贪玩,趁着当罗曼史小说作者的姐姐,赶稿赶到昏天暗地没空管她,偷偷玩电脑游戏玩到凌晨三点造成的后果。
对于只有十二岁的她来说,这样熬夜实在是太夸张了,难怪早上爬不起来。
好不容易睡到刚刚才醒来,发现有一个人比她更夸张,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她这个姐姐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吃,如果你不去帮我买,我就向爸妈揭发你。”叶清灵恶狠狠地逼迫小妹外出跑腿。
完了,老姐一点也没有赶稿赶晕头,明显对她的罪状了若指掌。
“我马上去买!”叶清越气急败坏地回答,百般不愿、千般无奈地朝门外走去。
一出门,一阵阵热浪就朝她汹涌而来。天哪,从空调天堂到酷暑地狱,这种转变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叫人不能接受。
“原来,大家抢着要穿越时空到古代是有道理的,古时候空气清新、山明水秀、服装漂亮、讲话斯文,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拥挤闷热!”做为她姐姐每月新书第一位读者,这番话是对叶清灵的新书女律师的古代冒险生活有感而发。“那个时候一定是凉风送爽的,否则那些古人身穿重重纱衣怎么忍受得了呢?”
唉,她打起伞,快步走在阳光下。
柏油马路被晒得冒热气,给人一种路面快融化的错觉。
脸上挂着口罩,手上套着长手套,头上还戴着遮阳帽,她比古时候的刺客遮得还要严密,不为别的,只为别把自己晒黑了,将来嫁不了有钱人。
早餐店在路口,太阳太大,路上行人极少,连车子都比往常少一半。
“我也要穿越时空!”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哼,书上的美女们哪一个不是掉到古代就遇到了命中的白马王子,风度翮翩、英俊潇洒、用情专一不说,外加万贯家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是我也有这种真命天子,起码就不用再受叶清灵那个魔头的剥削与压榨。”
叶清越走到早餐店,万幸,早餐店还在营业。
点完餐,趁着老板娘在柜台后面忙碌的时候,她坐在椅子上继续胡思乱想。
“穿越时空好像不难,姐姐写的书里女主角出车祸之后就跑到古代去了,还有什么买了古董、前世姻缘或是阎王爷搞错了等等情节。为什么人家穿越时空如此容易,我已经活了十二年,却一点异象与征兆都没有啊?”叶清越一个人坐在角落碎碎念。
埋怨完了,她抬起头看着电视新闻--
今天午后大台北地区有强烈雷阵雨,气温骤降,请民众做好准备
“夭寿喔,又下雨!前阵子才淹过咧!”老板娘一脸臭臭地在柜台后说道“我娘家淹到膝盖呢!”
哎哟哟,既然要下雨了,老板娘你就快一点喽。叶清越用无辜的眼神向老板娘传递讯息。
“好了,你快点回去吧,看这天真的是要下雨了。”老板娘将食物放进塑胶袋,看看天色之后又帮她多套了一个袋子。
“谢谢老板娘。”叶清越接过袋子,赶紧将钱付了。
走出店门,刚刚还白晃晃亮得刺眼的阳光,现在全部不见了,本来蓝蓝的天空变成一种诡异的昏黄。
天气依然很热,但是不是之前那种皮肤快爆开的热,而是变得又闷又热,就好像是被胶水黏到了皮肤,难受极了。
她走在路上,满身的汗像堵在毛孔里出不来,只能偷偷地学着小狈张嘴呼气散热,让自己舒服一点。
她一心只想着赶紧回家,然后扑到空调前,忘记夏天的存在。
“要是在古代,没有温室效应,没有乱砍树木,说什么也不会这么热。”她一边走,一边愤愤地说道。
“我要穿越时空!”叶清越对着老天大叫一句。她热得好想扁人喔!
也不知是怎么了,她觉得明明很近的家突然之间变得极其遥远,脚下的道路变得无限漫长,热度如同一道道透明的墙,将她看到的楼宇房舍全部蒸得变形。
突地,轰的一声惊雷在她头顶上剧烈响起,骤雨也随之降临,吓得她差点将手中的东西掉在地上。
“哎呀,我怎么这么倒楣!这雨就不能等我回到家再下吗?”她手忙脚乱地将伞打开,偏偏这是一把超轻的遮阳伞,一打开就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七零八落。
天色越发地阴暗了,原本还有一点黄色的太阳光,现在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如同墨水泼溅的昏暗,一道凌厉的白光劈来,彷佛是在她头顶上爆炸。
“天灵灵,地灵灵,我叶清越虽然平日浪费粮食、成绩中等、没啥建树,但大恶不敢做,小恶没做过,念在我现在年纪幼小,识事未明,求求雷不要打在我的头上。”她急忙走到骑楼下面,嘴巴依然说个下停“雷公啊,你一定要眼明心细,那雷要打就打在前些日子电视新闻每天反复播出十二次的娈童癖、绑架犯身上啊。”
“轰!”那雷打得响彻云霄。
地上的水印子瞬间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一转眼工夫,整条马路就成了水乡泽国。
“不管了,我要一口气跑回家。”她卷起裤脚,将早餐兼午餐紧抱在怀里,向着急速落下的滂沱大雨冲去。
才跑到雨中,一声炸雷又在头上响起。
一股炽热的感觉一瞬间袭向了她。
焦焦的、臭臭的,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雷公爷爷没开眼,劈到她这个米虫了?
不要啊,我还要做灰姑娘,我还要做小麻雀,我还没有认识有钱人,我看过的罗曼史小说还没有突破一千本,我还没有周游列国,我还没有享受人生。
我不要就这样死,而且死相黑抹抹的,一点也不好看。
叶清越最后的意识就是从心喊出这一番话,然后便倒在雨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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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黑与小白这两位地狱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时,只见叶清越灵魂出窍,怔怔地看着倒地的身体,喃喃叨念着--
“我还没有吃早餐,怎么就成了饿死鬼呢?!”
“她死了?”
“她只剩一口气。”
“看来,我们把她烧坏了。”
“你的意思是说,已经无法挽回这回所犯下的错误?”
“小黑,你知道我不是有意的。一
“废话,你要是有意的,早被阎王以故意杀人罪流放十八层地狱,而不是每次只以渎职罪将你三百年的俸禄罚个精光。”
“现在变成四百年的俸禄长着翅膀飞了。”
穿着黑衣的小黑摸着下巴,一袭笔挺的黑色西装在雨中依然干爽挺拔。
“白无常,不如我们用那个办法。”
“不要叫我白无常,我比较喜欢小白这个名字。”穿着白长衫的青年轻轻地挥了挥袖子,他最近迷上了蜡笔小新,所以自己取名叫小白。“小黑,我们真的要用那个办法吗?月老他会发火的。”
“难道你想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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