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既然我就让我吃了吧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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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恢复了身材。甚至,比以往还丰润了些。”
“那一天,我烧了碗杂鱼海鲜汤,放入了妻子最爱吃的小海鲜――小鳗鱼、花蛤、虾蛄、小黄鱼,汤很好喝,妻子几乎将碗底都用勺子舀空了。然后,她就睡着了。”
“我在汤里放了安眠药。”
“我把妻子抱到了床上,脱光了她的衣服,细细抚摸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身体,我是如此熟悉。可惜啊,今夜过后,再也不能抚摸这样细腻光滑的肌肤了。出于留恋,怀念以及感激――对神赠食物的感激,我轻轻吻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我的轻吻,让睡梦中的妻子感受到了,她轻轻的呻吟着,甚至还湿润了。妻子以为我在与她**。她误会了,我是在做比爱更神圣的事。”
“我的嘴唇停留在她的**上,舌尖灵活的挑逗,让妻子**开始坚硬。然后,在她的抽搐中,我,一口咬了下去。”
“等我再次觉醒后,我的妻子,已经被我掏空了。”
“我很后悔,真的,太浪费了,她的鲜血浸湿了床单,一直滴到了床下,真是该死,我应该一开始就咬她的喉咙的,那样子,就不会浪费这些血了。”
“但是,我总算觉醒得很及时,还来得及在妻子变异成丧尸前,斩下她的头,将她的尸身斩成碎块,用盐腌了起来。”
“随着一次次觉醒,我的智商恢复越来越快,直到我最后吞下妻子的一块已经变质发黑了的咸肉时,新的我,诞生了。”
“在你面前的,就是神的宠儿。”
“嗯,对了,忘了对你说件事儿。我原来是甬港市曲艺团的,戏曲学院里学的是武生,后来在台上改演了小生。我的妻子就是因为在一次教育系统联欢晚会上,看了受邀演出的曲艺团的表演,才深深爱上了我。对于我的表演,她百看不腻,直到人生的最后,她都深深陶醉在我的演出中。为她一个人的专场演出。”
“所以,其实,我是个演员。”
冯臻臻坐在王璐对面。腰挺得直直的,手紧紧握着枪把,握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手背上露出了青色的静脉。
“疯子!”冯臻臻对王璐吐出了两个字,就象扔出两块石头。
王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噢,我能感应到你的脑电波,你在生气,你真的很生气。因为什么?因为我吃人吗?啊,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身为智尸。却厌恶吃人肉。”
冯臻臻断然道:“我是人。人,不吃人。”
王璐象看着幼儿园里的小盆友一样摇着头:“no,no,no,我们不是人,我们是神的孩子,是使者。”
冯臻臻还是扔过来两个字:“疯子!”
王璐挠了挠头,喃喃自语道:“真是个倔强认死理的姑娘啊。真不知道你初次觉醒后,到底想起了怎样的记忆,居然在脑袋中硬生生灌输进了不能吃人肉的观念。”
冯臻臻没有吭声,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光头男子嬉皮笑脸的形象。
王璐苦口婆心地道:“我说美女,我们吃人。这是进化懂伐,进化!2万5000年前,现代人类的直系老祖宗智人,就是靠吃同居的直立人和穴居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的。要知道,智尸可是和直立人、穴居人共同居住。甚至还和他们交配呢。可当需要蛋白质时,他们照样将他们很愉快的杀死,吃掉,特别是脑浆,更是舔得干干净净。智人和现代人类一样,也认为吃啥补啥。吃脑子就能让自己变得更聪明。而进化史证明他们是正确的,以直立人和穴居人为食,踩着累累尸骨在进化道路上蹒跚前进的智人,最终成为了我们共同的祖先。”
“而现在,新的进化又开始了,我们,使者,将踩着低劣的人类这一物种的尸骨。成为这个星球新的主人。”
“吃人吧。人,只不过是灵长类哺ru动物而已。他们自己不也一样在吃猴子吗?猴脑还是记入他们历史典籍的名菜啊。”
冯臻臻对着念念叨叨一个劲儿劝她吃人的这个家伙不知该说什么好,这个家伙,简直像个宗教狂信徒一样,带着自己发明的一套所谓进化理论,跑到自己卧室里来唠叨。
冯臻臻突然道:“你是谁,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王璐一怔:“啊,对,对,对,你看,失礼失礼,还没有自我介绍,在下王璐”
冯臻臻腾一下站起身:“王路?你叫王路?你是从崖山来的?”
王璐一愣:“崖山?什么崖山?你难道认识我?不可能啊,就算是变异前,我也肯定没见过你,像你这样的美女,看过后肯定不会忘记的。”
冯臻臻顾不上王璐嘴花花,摊开自己手里的纸条:“你看,这里有你的名字。”
王璐凑过头来瞟了一眼,立刻轻蔑地哧了一声:“什么啊,你记的这个崖山王路,是烂泥路的路,人家这个璐,可是美玉的意思,一个天,一个地,哪能跟我比。”
听着王璐自恋的话,冯臻臻轻了口气,还好,封海齐认识的王路,和眼前这个宗教狂不是同一个人。
王璐还在念叨自己这个“璐”字有多高贵,突然一拍脑门:“唉呀,我想起来了,我在路上捡到的那块肉,嘴里嚷嚷的也是王路,该不会他说的王路,和你记忆中的王路是同一个人吧。嘿,有意思,这个泥巴王路和我这个美玉王璐真是有缘啊。碰中一个活人,一个美女使者,居然都和他有关系。”
冯臻臻还没有脑海中理顺王璐嘴里一连串的“王路”究竟是何意,王璐已经自说自话出了门,嘴里嘀咕着:“那群白痴呢?跑哪儿去了?刚才美女清醒时发出的强烈脑电波震荡把这群白痴吓得乱跑到哪儿去了?唉哟,不好,那块活肉不会被白痴们趁机给吃了吧。”
冯臻臻懒得理睬神神道道惊惊咋咋的王璐,她总觉得这个王璐的所作所为仿佛永远是在演戏,演一场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戏,无论是活人也好,智尸也好,他似乎永远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世界里。就连他那表情、语气,也都是表演出来的。
冯臻臻再次摊开了手里的纸,看了看上面的“王路”两字,其实,她心里并不牵挂着王路,王路这个人对她来说,只是因为记忆中的封海齐曾经认识他而已。冯臻臻心里念着想着的,是那个光头男。
这个男人,对自己很重要。
也许,自己的初吻,就是从他身上得到的。
不、不、不,我不可能吃人,绝不可能。
那个男人绝不可能被我吃了!
这是肯定的,要是吃了他的话,自己肯定和半疯半癫的王璐一样,完全觉醒了吧。
那么,自己当时和他做了什么事,导致自己第一次觉醒的呢?
冯臻臻情不自禁抚过自己的唇,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好像,曾和那个男人,做过很羞人的事呢。
是夫妻,或恋人间才做过的事。
冯臻臻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加剧。
他,难道,是我的爱人?
找到的,一定要找到他!
天天恢复了身材。甚至,比以往还丰润了些。”
“那一天,我烧了碗杂鱼海鲜汤,放入了妻子最爱吃的小海鲜――小鳗鱼、花蛤、虾蛄、小黄鱼,汤很好喝,妻子几乎将碗底都用勺子舀空了。然后,她就睡着了。”
“我在汤里放了安眠药。”
“我把妻子抱到了床上,脱光了她的衣服,细细抚摸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身体,我是如此熟悉。可惜啊,今夜过后,再也不能抚摸这样细腻光滑的肌肤了。出于留恋,怀念以及感激――对神赠食物的感激,我轻轻吻过她的每一寸肌肤,我的轻吻,让睡梦中的妻子感受到了,她轻轻的呻吟着,甚至还湿润了。妻子以为我在与她**。她误会了,我是在做比爱更神圣的事。”
“我的嘴唇停留在她的**上,舌尖灵活的挑逗,让妻子**开始坚硬。然后,在她的抽搐中,我,一口咬了下去。”
“等我再次觉醒后,我的妻子,已经被我掏空了。”
“我很后悔,真的,太浪费了,她的鲜血浸湿了床单,一直滴到了床下,真是该死,我应该一开始就咬她的喉咙的,那样子,就不会浪费这些血了。”
“但是,我总算觉醒得很及时,还来得及在妻子变异成丧尸前,斩下她的头,将她的尸身斩成碎块,用盐腌了起来。”
“随着一次次觉醒,我的智商恢复越来越快,直到我最后吞下妻子的一块已经变质发黑了的咸肉时,新的我,诞生了。”
“在你面前的,就是神的宠儿。”
“嗯,对了,忘了对你说件事儿。我原来是甬港市曲艺团的,戏曲学院里学的是武生,后来在台上改演了小生。我的妻子就是因为在一次教育系统联欢晚会上,看了受邀演出的曲艺团的表演,才深深爱上了我。对于我的表演,她百看不腻,直到人生的最后,她都深深陶醉在我的演出中。为她一个人的专场演出。”
“所以,其实,我是个演员。”
冯臻臻坐在王璐对面。腰挺得直直的,手紧紧握着枪把,握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手背上露出了青色的静脉。
“疯子!”冯臻臻对王璐吐出了两个字,就象扔出两块石头。
王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噢,我能感应到你的脑电波,你在生气,你真的很生气。因为什么?因为我吃人吗?啊,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身为智尸。却厌恶吃人肉。”
冯臻臻断然道:“我是人。人,不吃人。”
王璐象看着幼儿园里的小盆友一样摇着头:“no,no,no,我们不是人,我们是神的孩子,是使者。”
冯臻臻还是扔过来两个字:“疯子!”
王璐挠了挠头,喃喃自语道:“真是个倔强认死理的姑娘啊。真不知道你初次觉醒后,到底想起了怎样的记忆,居然在脑袋中硬生生灌输进了不能吃人肉的观念。”
冯臻臻没有吭声,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光头男子嬉皮笑脸的形象。
王璐苦口婆心地道:“我说美女,我们吃人。这是进化懂伐,进化!2万5000年前,现代人类的直系老祖宗智人,就是靠吃同居的直立人和穴居人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的。要知道,智尸可是和直立人、穴居人共同居住。甚至还和他们交配呢。可当需要蛋白质时,他们照样将他们很愉快的杀死,吃掉,特别是脑浆,更是舔得干干净净。智人和现代人类一样,也认为吃啥补啥。吃脑子就能让自己变得更聪明。而进化史证明他们是正确的,以直立人和穴居人为食,踩着累累尸骨在进化道路上蹒跚前进的智人,最终成为了我们共同的祖先。”
“而现在,新的进化又开始了,我们,使者,将踩着低劣的人类这一物种的尸骨。成为这个星球新的主人。”
“吃人吧。人,只不过是灵长类哺ru动物而已。他们自己不也一样在吃猴子吗?猴脑还是记入他们历史典籍的名菜啊。”
冯臻臻对着念念叨叨一个劲儿劝她吃人的这个家伙不知该说什么好,这个家伙,简直像个宗教狂信徒一样,带着自己发明的一套所谓进化理论,跑到自己卧室里来唠叨。
冯臻臻突然道:“你是谁,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王璐一怔:“啊,对,对,对,你看,失礼失礼,还没有自我介绍,在下王璐”
冯臻臻腾一下站起身:“王路?你叫王路?你是从崖山来的?”
王璐一愣:“崖山?什么崖山?你难道认识我?不可能啊,就算是变异前,我也肯定没见过你,像你这样的美女,看过后肯定不会忘记的。”
冯臻臻顾不上王璐嘴花花,摊开自己手里的纸条:“你看,这里有你的名字。”
王璐凑过头来瞟了一眼,立刻轻蔑地哧了一声:“什么啊,你记的这个崖山王路,是烂泥路的路,人家这个璐,可是美玉的意思,一个天,一个地,哪能跟我比。”
听着王璐自恋的话,冯臻臻轻了口气,还好,封海齐认识的王路,和眼前这个宗教狂不是同一个人。
王璐还在念叨自己这个“璐”字有多高贵,突然一拍脑门:“唉呀,我想起来了,我在路上捡到的那块肉,嘴里嚷嚷的也是王路,该不会他说的王路,和你记忆中的王路是同一个人吧。嘿,有意思,这个泥巴王路和我这个美玉王璐真是有缘啊。碰中一个活人,一个美女使者,居然都和他有关系。”
冯臻臻还没有脑海中理顺王璐嘴里一连串的“王路”究竟是何意,王璐已经自说自话出了门,嘴里嘀咕着:“那群白痴呢?跑哪儿去了?刚才美女清醒时发出的强烈脑电波震荡把这群白痴吓得乱跑到哪儿去了?唉哟,不好,那块活肉不会被白痴们趁机给吃了吧。”
冯臻臻懒得理睬神神道道惊惊咋咋的王璐,她总觉得这个王璐的所作所为仿佛永远是在演戏,演一场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戏,无论是活人也好,智尸也好,他似乎永远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世界里。就连他那表情、语气,也都是表演出来的。
冯臻臻再次摊开了手里的纸,看了看上面的“王路”两字,其实,她心里并不牵挂着王路,王路这个人对她来说,只是因为记忆中的封海齐曾经认识他而已。冯臻臻心里念着想着的,是那个光头男。
这个男人,对自己很重要。
也许,自己的初吻,就是从他身上得到的。
不、不、不,我不可能吃人,绝不可能。
那个男人绝不可能被我吃了!
这是肯定的,要是吃了他的话,自己肯定和半疯半癫的王璐一样,完全觉醒了吧。
那么,自己当时和他做了什么事,导致自己第一次觉醒的呢?
冯臻臻情不自禁抚过自己的唇,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好像,曾和那个男人,做过很羞人的事呢。
是夫妻,或恋人间才做过的事。
冯臻臻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加剧。
他,难道,是我的爱人?
找到的,一定要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