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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女儿在公园玩碰碰车,遇上我的房客,一番寒喧后,她赞叹的说:“你搬走那么久,一点没变,还是那么亲切,一副学生样子。”我揽着她的肩膀亲热得又抓又挠:“挖哈哈,我还不老嘛,何况,麻雀搬上高枝也成不了凤凰。有空常来我家坐坐,有空常来我家坐坐啦。”
她卑微的说不敢,我拉着她的手:如果不来,就是见外,有时间来看望我,打个电话给我,在家等你呢。她竟有些感激的怯怯看着我,只是点头。看着她我恨时间不能倒退许多年,以向她证实,我走的第一步,和她此时一样卑微,所以请她抬起眼睛和我平视。
小学时,我的语文基本保持前二名优势,我的数学总挂在及格与不及格边缘。四年级数学老师对着我34分的试卷大摇其头,他的眼珠从厚而圆的镜片后睽出来,滴溜溜在我脑袋壳上打转,他找不出哪一块头皮是平整的。看着我头顶一片鼓得红红的包包,老师最后松懈的放下手,扯着我的领子揪出教室。他说以后有他的课,不用我在他视线范围内出现,大可以外出任我周游世界去。
晕,那时候根本不知道几年后,老师的行为准则开始上纲上线,学生的自尊提上了桌面。否则我定是会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招不行再上吊示威的。数学老师说我是朽木,我揩一把眼泪问老师朽木是什么意思。老师说原来你不单数学学不好,语文也这么差劲。老师大声宣布:这种同学难够考上中学,全校的同学都上重点。同学们哄一声笑炸了教室。
那年我以班级第七的成绩升上五年级,次年,考取初中。新的班主任宣布:同学们,你们是新来的,我不了解你们的情况,现在暂时任命考试第一名的同学,当班长。大家先去看看谁的成绩第一。刷啦啦几十个脑袋把成绩红榜挤爆,最后有人叫嚷:王雨娟!当场我狂晕倒地眼镜儿跌破,趴在地上到处摸索我的眼镜镜片儿,结果镜片儿没找着,倒摸到一条光滑圆润的腿。抬眼往上细瞧,我倒!老师拉着我的手把我牵起,我看见她微笑的专注看着我,说:给同学们带一个好头,老师相信你!
连任几年班长后,为了躲避一些与我生活无关的人,我选择离开那所学校。
自此远离父母,一个人开始流浪。高三的班主任是我哥哥的大学同学,一个胖得不能再胖圆得不能再圆的男人。他挤进教室后,总会放松放松刚才被教室门卡得有些窘迫的肚皮,脸涨得红红的扫视同学们一遍,喘着气儿扯扯领口打着领结的衬衫领口,让我给大家朗诵朗诵诗歌。每次老哥来看我,总拎着许多肉脯。吩咐我先放在宿舍,找一个没人儿的地儿,送给班主任,好让老师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多些照顾。老哥屁股一转刚走,我招呼宿舍同学们,呜啦啦每人几片儿,全部分食干净。最后,把包装盒子对着嘴巴猛摇,那香甜的肉未儿顺着纸盒边角,溜溜儿滑进嘴里,一舔唇,又酥又香。
班主任还是对我一如既往的关注,因为我的成绩而不是肉脯。
老哥比我年长许多,他当然不明白许多年前,我就知道一个道理。分数不止代表成绩,在学校它还代表尊严。如果我的成绩搭在班级尾巴梢上,那就算送一座山高的肉脯给班主任也无济于事。除了让老师的滴溜溜儿圆的肚皮更显光滑之外,没有一点礼轻人意重的分量,落在自已肚内才来得个塌实。
我的右手,一直是英语老师的独子。那小贼一口流利的英语总他让优势多多。他善于出头争强。回回他的妈妈提问,他第一个举手,英语老师自会在同学们面前让他的独子展示展示,我从不举手。因为举手只能锻炼肌肉,英语老师从没有点名,让我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其实她的提问我在心内对答如流。
模拟考试我的成绩窜出英语老师独子许多分。从那之后,我的英语试卷老师再也没批改过。我浅浅的内心填充满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慨。高考临近,班主任对我越来越重视,我的成绩关系他的升学率和资金。他的专注无形中伤害那小贼的信心,上课时,他拿尖尖的笔捅了我的胳膊,冲我挤眉弄眼然后咬我耳朵:哼,外地来的学生,没一个好人。看见你让我恶心!我不动声色,在桌下用三公分的鞋跟死命踩着那小贼的脚背。真恨学校规定不能穿高于三公分的鞋,否则能把那小贼的脚面践踏出一个血肉模糊的洞。
第二天,英语老师进教室,直奔我的课桌前,扯着我的耳朵让我起立。然后甩给我啪啪两个非常响亮的耳光。我夺门而逃,在宿舍狠狠哭了一上午,下午洗洗干净脸面,重新上课,一样谈笑风生。夜里不熬到半夜过后,我死也不肯眼睛离开书本。
高考结束放榜那天,母亲陪我同去看榜。英语老师拉着我母亲的手说:王雨娟全市第二名,英语化学满分。王雨娟是我的学生,能不能把她给我做干女儿啊,这次高考,她给我争了口气,全校考生,只有我带的班级有一个英语满分。
回来的路上,母亲满足的搂着我的肩膀夸我为大家争了气,我一言不发,在母亲的怀中哭得天昏地暗山崩地裂,母亲说你太高兴了,好孩子不哭了,快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春来秋去数十载,低落时我想念那小贼看轻的眼光,骄傲时,小贼母亲啪啪两记耳光还在我脸颊发烫。
后来辗转打听,说是那小贼在高中时谈女朋友,那小女生大了肚皮闹上了公堂。最后那小贼打道回府,在当初我飞身离开的那个破旧的学校借读高中。
再走上数十载风雨还是坦途,我都会想念那两记响亮的耳光。它给予我不同他人的耐受能力,增添我抗击外力的勇气。未来如果能再走出一片天,我还是归功于,流浪开始的地方。
带女儿在公园玩碰碰车,遇上我的房客,一番寒喧后,她赞叹的说:“你搬走那么久,一点没变,还是那么亲切,一副学生样子。”我揽着她的肩膀亲热得又抓又挠:“挖哈哈,我还不老嘛,何况,麻雀搬上高枝也成不了凤凰。有空常来我家坐坐,有空常来我家坐坐啦。”
她卑微的说不敢,我拉着她的手:如果不来,就是见外,有时间来看望我,打个电话给我,在家等你呢。她竟有些感激的怯怯看着我,只是点头。看着她我恨时间不能倒退许多年,以向她证实,我走的第一步,和她此时一样卑微,所以请她抬起眼睛和我平视。
小学时,我的语文基本保持前二名优势,我的数学总挂在及格与不及格边缘。四年级数学老师对着我34分的试卷大摇其头,他的眼珠从厚而圆的镜片后睽出来,滴溜溜在我脑袋壳上打转,他找不出哪一块头皮是平整的。看着我头顶一片鼓得红红的包包,老师最后松懈的放下手,扯着我的领子揪出教室。他说以后有他的课,不用我在他视线范围内出现,大可以外出任我周游世界去。
晕,那时候根本不知道几年后,老师的行为准则开始上纲上线,学生的自尊提上了桌面。否则我定是会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招不行再上吊示威的。数学老师说我是朽木,我揩一把眼泪问老师朽木是什么意思。老师说原来你不单数学学不好,语文也这么差劲。老师大声宣布:这种同学难够考上中学,全校的同学都上重点。同学们哄一声笑炸了教室。
那年我以班级第七的成绩升上五年级,次年,考取初中。新的班主任宣布:同学们,你们是新来的,我不了解你们的情况,现在暂时任命考试第一名的同学,当班长。大家先去看看谁的成绩第一。刷啦啦几十个脑袋把成绩红榜挤爆,最后有人叫嚷:王雨娟!当场我狂晕倒地眼镜儿跌破,趴在地上到处摸索我的眼镜镜片儿,结果镜片儿没找着,倒摸到一条光滑圆润的腿。抬眼往上细瞧,我倒!老师拉着我的手把我牵起,我看见她微笑的专注看着我,说:给同学们带一个好头,老师相信你!
连任几年班长后,为了躲避一些与我生活无关的人,我选择离开那所学校。
自此远离父母,一个人开始流浪。高三的班主任是我哥哥的大学同学,一个胖得不能再胖圆得不能再圆的男人。他挤进教室后,总会放松放松刚才被教室门卡得有些窘迫的肚皮,脸涨得红红的扫视同学们一遍,喘着气儿扯扯领口打着领结的衬衫领口,让我给大家朗诵朗诵诗歌。每次老哥来看我,总拎着许多肉脯。吩咐我先放在宿舍,找一个没人儿的地儿,送给班主任,好让老师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多些照顾。老哥屁股一转刚走,我招呼宿舍同学们,呜啦啦每人几片儿,全部分食干净。最后,把包装盒子对着嘴巴猛摇,那香甜的肉未儿顺着纸盒边角,溜溜儿滑进嘴里,一舔唇,又酥又香。
班主任还是对我一如既往的关注,因为我的成绩而不是肉脯。
老哥比我年长许多,他当然不明白许多年前,我就知道一个道理。分数不止代表成绩,在学校它还代表尊严。如果我的成绩搭在班级尾巴梢上,那就算送一座山高的肉脯给班主任也无济于事。除了让老师的滴溜溜儿圆的肚皮更显光滑之外,没有一点礼轻人意重的分量,落在自已肚内才来得个塌实。
我的右手,一直是英语老师的独子。那小贼一口流利的英语总他让优势多多。他善于出头争强。回回他的妈妈提问,他第一个举手,英语老师自会在同学们面前让他的独子展示展示,我从不举手。因为举手只能锻炼肌肉,英语老师从没有点名,让我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其实她的提问我在心内对答如流。
模拟考试我的成绩窜出英语老师独子许多分。从那之后,我的英语试卷老师再也没批改过。我浅浅的内心填充满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慨。高考临近,班主任对我越来越重视,我的成绩关系他的升学率和资金。他的专注无形中伤害那小贼的信心,上课时,他拿尖尖的笔捅了我的胳膊,冲我挤眉弄眼然后咬我耳朵:哼,外地来的学生,没一个好人。看见你让我恶心!我不动声色,在桌下用三公分的鞋跟死命踩着那小贼的脚背。真恨学校规定不能穿高于三公分的鞋,否则能把那小贼的脚面践踏出一个血肉模糊的洞。
第二天,英语老师进教室,直奔我的课桌前,扯着我的耳朵让我起立。然后甩给我啪啪两个非常响亮的耳光。我夺门而逃,在宿舍狠狠哭了一上午,下午洗洗干净脸面,重新上课,一样谈笑风生。夜里不熬到半夜过后,我死也不肯眼睛离开书本。
高考结束放榜那天,母亲陪我同去看榜。英语老师拉着我母亲的手说:王雨娟全市第二名,英语化学满分。王雨娟是我的学生,能不能把她给我做干女儿啊,这次高考,她给我争了口气,全校考生,只有我带的班级有一个英语满分。
回来的路上,母亲满足的搂着我的肩膀夸我为大家争了气,我一言不发,在母亲的怀中哭得天昏地暗山崩地裂,母亲说你太高兴了,好孩子不哭了,快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
春来秋去数十载,低落时我想念那小贼看轻的眼光,骄傲时,小贼母亲啪啪两记耳光还在我脸颊发烫。
后来辗转打听,说是那小贼在高中时谈女朋友,那小女生大了肚皮闹上了公堂。最后那小贼打道回府,在当初我飞身离开的那个破旧的学校借读高中。
再走上数十载风雨还是坦途,我都会想念那两记响亮的耳光。它给予我不同他人的耐受能力,增添我抗击外力的勇气。未来如果能再走出一片天,我还是归功于,流浪开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