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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于天母的唐风馆是一间二十年老字号的中菜饭馆,三层楼高的仿古建筑中国风味十足。
早晨八点不到,唐风馆一楼厨房便已热络了起来,五名厨师、八个学徒忙着打理今日使用的食材、器皿。
唐风馆的主厨胡善全,站在锅炉前搅动一小兵海鲜粥,鲜虾、鱼片的甜味融入粥里,伴着热腾腾的蒸气散出诱人食欲的鲜甜香味。
撒入一把芹菜粒,胡善全随即熄火,搅拌数下盛粥入碗,小心翼翼端着海鲜粥放于一旁的小桌上。
“小痹,醒醒,尝尝老爹的美味爱心海鲜粥,吃了包你一早生龙活虎,什么精神都来了。”长着一张恶人脸、身形壮硕高大的胡善全,以无比轻柔的语气说道。
仍处于恍神状态的清秀女子茫然地眨了眨眼,小巧的鼻翼嗅了嗅
“啊我最爱的海鲜粥!”食物的香气赶跑了所有睡意。
胡善全拉来椅子,讨好地坐在女儿身旁。“趁热吃,冷了就失了风味。小痹,今天就待在厨房陪老爹好了,别到外场去端盘子,太累人了。”
胡洁笙吹凉汤匙里的粥,小口吃着。“我待在这里只会碍手碍脚。”哟!好烫。
“我的小痹才不会碍手碍脚,你在这里陪老爹,老爹比什么都开心,厨房里臭男人太多了,一见就腻。”说完,胡善全没好气地瞪了眼屋内的厨师。
胡善全的大嗓门让人不听见也难,在场的厨师、学徒习以为常地埋首手边的工作,对于老板兼主厨的“嫌弃”恍如听若未闻。在店里待上三天的员工都明白,长着张恶人脸的老板是一名溺爱女儿为乐的父亲。
胡洁笙脸微热,小声道:“爸,你说这话太失礼了。”
“哼!我说的是事实,哪里失礼了?”
胡洁笙莫可奈何叹口气,干脆专心吃粥。
想想大学毕业之后在店里上班也两年有余,每天早上待在厨房恍神兼等早餐吃的半小时里,老爹总是有说不完的理由要拐她待在厨房里陪他。
说真的,她的厨艺普通,从小耳濡目染学了些,但若真论上专精,她是万万比不上两个弟弟了,这项认知在她国中三年级吃到弟弟炒的第一碗炒饭时便深刻有了体认。胡家的男人似乎都比女人会作菜,偶尔店里厨师请假,人手不足,她那两个从小拿锅子当玩具玩的弟弟还可以充当救火队哩!
唏哩呼噜吞下一大碗海鲜粥,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吃饱了,该工作了。”八点三十分,工读生快到了。
“小痹,你要走啦!”胡善全凶脸一垮,可怜兮兮说道。
“时间到了,我”
话还没说完,厨房大门呼地应声而开,身穿金边黑色旗袍的美丽妇人应声而入,来人一头黑亮秀发光洁地梳在脑后,保养得宜的白皙肌肤没让岁月留下任何多余的刻痕,匀称有致的高挑身材丝毫看不出已是年近五十的岁数。
“就知道你还在这儿,是不是你老爹又缠着你,不让你去做事啦?”罗纯纯缓步走近道。
“爸煮了粥给我吃,刚吃完正要出去。”胡洁笙轻笑道。妈咪一来,她就能顺利脱身了。
胡善全一见妻子,赶忙陪笑:“是是,小痹正要走,我没缠着不放人唷!”
“我人都来了,你当然这么说。”丈夫的性子她岂会不知。
胡善全嘿嘿一笑,抓抓五分平头,算是默认。
罗纯纯莫可奈何地叹口气,道:“你何时才能改改那无可救葯的溺爱行径?女儿都二十五岁了,不是小女孩啦!”
“在我心中,小痹永远都是小女孩呀!”胡善全小声反驳。
胡洁笙尴尬地垂下头,不敢想象在场听见父母谈话的厨师的表情。
“爸、妈,别在这里说这些事。”
见父亲仍有话要说,胡洁笙挽住母亲手臂便往门外走。
“爸,我去工作了,不打搅你了。”
“小痹别走呀!”胡善全本要追上,就是跟女儿多说两句话也好,却在老婆大人一记眼神下,乖乖缩脚,再不能往前踏出半步。
棒着门板仍清晰可闻胡善全戏剧性的哀号,罗纯纯轻声微笑,早习已为常。
“你爸才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亏他生了张威风凛凛的恶脸,你一来,他严肃正经的大厨风范全拋诸脑后,厨房里再没人尊敬他了。”嘴里虽批评着,但眼底的温柔却是骗不了人。
胡洁笙拨去垂落脸颊的滑顺长发,微笑听着。
罗纯纯转头瞧了瞧女儿,忽道:“考虑了两年多,决定来帮妈妈的忙了吗?”
女主外、男主内的唐风馆是业界鼎鼎有名的女老板餐馆,自开店以来,美丽能干的女老板便是唐风馆闻名的特色之一。
胡洁笙甫毕业便在店里负责管理工读生的事务,对餐馆里人事安排、宴会招待皆有相当的经验,胡氏夫妇有意培养女儿成为下一代的女老板,就待女儿点头答应了。
“我不是在帮忙了吗?”聪敏的她装傻道。
知女莫若母,罗纯纯可不许女儿含混过去。
“笙儿,妈咪要的可不是这种答案,店里的事要学的还太多了,若你有意,就得加快进行训练了。”
胡洁笙习惯性推了推鼻梁上方,手指轻触鼻梁这才记起一年前为了工作方便换上了隐形眼镜。
“唐风馆有妈咪在就够了,我没那种管理的天份,更没妈咪长袖善舞的交际手腕,硬是把店交给我,肯定一个月就关门大吉了,为了大局着想,还是安安稳稳做现在的工作便成。”她煞有其事道。
“真的不考虑?”
她摇头。“我是要嫁出去的女孩耶!不怕我把唐风馆带去给男方当嫁妆啊?”
“你哪!苞你说正经事,别说疯话来应付我!”
胡洁笙吐吐小舌,难得露出顽皮的一面。
“继承的事就别指望我啦!杰范、杰策会是个好老板的,再者女老板的职位,遗是由他们未来的妻子来担任吧!这才是唐风馆的传统呀!”
女儿的说词早在罗纯纯意料之内。
或许是生做长女的缘故,从小她便是个不需父母操心的乖孩子,待两个儿子陆续出世,她也是个十分称职的姐姐,功课、家事、照顾弟弟,无一需她这做母亲的操心。
“传统是可以打破的啊!或是你甘于目前的职务,一辈子都不换了?”
“一辈子!妈咪,您别说笑了,我才不会待在店里工作一辈子哩!照顾那两个烦人精二十年已经够烦了,谁还想再照顾下去!”想到一辈子待在唐风馆,她不禁露出反感的神情。“我啊!早决定好一结婚就专心待在家里,让那个爱我的男人养。”
“女儿,你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罗纯纯唇畔带笑。
“为何不行?我也希望有人照顾呀!”
漫不经心的玩笑语气,让人难辨其中真实性占了几分。
罗纯纯抚了抚女儿长发。“你总是能打理好自己,没让我跟你爸操过心。”原来她的女儿不如她想象的独立自主,那段夫妻共同努力经营唐风馆的繁忙时期,女儿果然觉得寂寞呀!
胡洁笙往前跨了一大步,轻快转身。“难道妈咪希望我变成不良少女吗?可惜我都二十五岁了,再去当太妹也太老了,没有人肯收啦!”
“你这孩子满嘴胡说。好吧!这事我跟你老爸说去,既然你无意,那也勉强不来。”罗纯纯做事干脆俐落,女儿已给了肯定答复,她便不再游说。
“嗯,我去二楼分配服务生人数,不跟你说了,今天午晚各一场喜筵,够我忙翻天了。”喜筵最是累人,有时人手不足,她也要亲自下场端盘子,一天忙下来瘦个两公斤是常有的事。
顺手翻出女儿内褶的衣领,罗纯纯叮咛道:“要记得吃东西,别一忙就忘了吃。”
“好,我会注意。”
胡洁笙甜甜一笑,转身跳上往二楼的楼梯。
。。
下午三点半,好不容易收拾完中午的喜筵会场,胡洁笙无半刻休息地立即调派服务生排列晚上三十桌喜筵的餐桌、餐具。
唐风馆一楼分作厨房与小吃部,用作一般用餐场地;而二、三楼则是专门的宴会场所及贵宾席包厢。而她的活动范围大多在二、三楼。
四点半,总算将晚上的会场布置完成,分发外购的面包及果汁给服务员、工读生当点心后,直到五点半的一小时时间,是唐风馆上下员工可稍作喘息的休息时间。
胡洁笙拿了瓶果汁,走进一楼的经理室。
埋首文件里的罗纯纯一见女儿,一心二用道:“要不要躺在沙发上睡一下,时间到了再叫你?”
“不了,我坐下来休息就好。”她一屁股坐在母亲前方的米色真皮沙发,脱去黑色高跟鞋,揉捏着酸疼的脚跟、小腿。
实际接触父母的工作之后,她才明白餐饮业是一项十分辛苦的工作,内场的厨房由早到晚料理各式菜肴,根本没时间坐下来休息,更别提搅动锅子的手臂负担有多大,锅炉的高温大火考验着每一位厨师的耐力。
而外场的服务人员除了保持笑容上菜之外,更要眼观八方,注意每位顾客的需要,一整天站下来,脚部的负担之大就连老手也是得回家泡热水按摩才能舒缓疼痛。
每天,唐风馆早上十点半营业,至晚上九点半打烊,这段时间,便如同在打仗般,永远无法预料下一分钟的事情。
“还是不习惯高跟鞋?”
“穿着它长时间站着,有几个人受得了。”这一点她可佩服妈咪了,三吋细跟在妈咪穿来如同穿球鞋般自在轻松,而她即便是一吋半的粗跟,站上三小时便受不了了。
罗纯纯记起一事,停笔看向女儿。
“笙儿,早上有名姓李的先生打电话来。”她从文件中抽出一张传真。“他说是你大学时期的同学,希望能在唐风馆办同学会。”
“李?”她趴在沙发上,伸长手接过传真细看,飞快浏览内容,而后目光落在右下角带点花稍的男性签名上。
“李明承是我们班上的康乐股长,也只有他才会这么积极为大家办活动。”从前他就是班上最出风头的活泼男生。
“你一提,妈咪也有些印象,谢师宴也是这位李先生来店里洽谈的吧!”
“当时李明承一知道唐风馆是我们家的餐馆,说什么也要来这儿办谢师宴。”
“是吗?这么说来,他是唐风馆的忠实拥护者喽!”罗纯纯打趣道,另外拿出十月份的行事历查看订位状况。
“毕业两年多,这还是第一次办同学会。”
罗纯纯拿出红笔。“笙儿,十月份就这三天有场地办活动,你想哪一天好?”
瞄了眼行事历上的日期,她倒回沙发。“无所谓,看李明承要哪天都行。”
“你这孩子怎么一点参与感都没有,同学会可是大事呢!况且两年多没见面,大家乡多少少都会与学生时代有所不同,光是想到这些,你不觉得十分期待吗?”罗纯纯着实看不惯女儿一副事不关己的表现。
“我是相当期待呀!”她毫无诚意道。
罗纯纯红笔一划,预留了星期五晚上的时间。“就选这天好了,第二天是周六,你们可以玩得无后顾之忧。”
胡洁笙啪地一声打开易开罐,咕噜喝着果汁。
同学会哪
每段时期总会有新的面孔充实她的生活,然而她最在乎的朋友就是高中时期一起为西点研习社努力的绯意学姐和婉儿了,或许是那时候社团发生危机建立起的革命情感,至今与她们仍维持每个月一次的聚餐。
至于大学同学,怎么说呢?说是朋友却也称不上好,显少谈过心事,有的仅是胡乱闲扯,一群人骑着摩托车上山下海四处游玩,每回玩回来了,她总觉得十分空洞,毫无趣味可言。
那时,李明承的机车后座老载着她,好事的同学一度瞎起哄要把两人凑成一对。
想来觉得好笑,大三那年班上来了转学生,美丽活泼的女生一下子成了众男孩注意的焦点,不知何时李明承的机车后座成了那女孩的专属,而她竟成了被“拋弃”的悲惨角色,这事沸沸然宣扬一时,让她哭笑不得。
解释一次、两次之后,她再也懒得多说,太多自以为是的同学忙着替她捍卫爱情,天知道她跟他哪来的爱情去捍卫,连心动都不曾有过啊!
“笙儿,笙儿。”罗纯纯叫唤着陷入回忆的女儿。
胡洁笙飞快回神,处变不惊,未露出破绽。“什么事?”
“你该去买套新衣。”
胡洁笙眼一转,随即明白母亲的意思。
“店里忙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为个小小... -->>
座落于天母的唐风馆是一间二十年老字号的中菜饭馆,三层楼高的仿古建筑中国风味十足。
早晨八点不到,唐风馆一楼厨房便已热络了起来,五名厨师、八个学徒忙着打理今日使用的食材、器皿。
唐风馆的主厨胡善全,站在锅炉前搅动一小兵海鲜粥,鲜虾、鱼片的甜味融入粥里,伴着热腾腾的蒸气散出诱人食欲的鲜甜香味。
撒入一把芹菜粒,胡善全随即熄火,搅拌数下盛粥入碗,小心翼翼端着海鲜粥放于一旁的小桌上。
“小痹,醒醒,尝尝老爹的美味爱心海鲜粥,吃了包你一早生龙活虎,什么精神都来了。”长着一张恶人脸、身形壮硕高大的胡善全,以无比轻柔的语气说道。
仍处于恍神状态的清秀女子茫然地眨了眨眼,小巧的鼻翼嗅了嗅
“啊我最爱的海鲜粥!”食物的香气赶跑了所有睡意。
胡善全拉来椅子,讨好地坐在女儿身旁。“趁热吃,冷了就失了风味。小痹,今天就待在厨房陪老爹好了,别到外场去端盘子,太累人了。”
胡洁笙吹凉汤匙里的粥,小口吃着。“我待在这里只会碍手碍脚。”哟!好烫。
“我的小痹才不会碍手碍脚,你在这里陪老爹,老爹比什么都开心,厨房里臭男人太多了,一见就腻。”说完,胡善全没好气地瞪了眼屋内的厨师。
胡善全的大嗓门让人不听见也难,在场的厨师、学徒习以为常地埋首手边的工作,对于老板兼主厨的“嫌弃”恍如听若未闻。在店里待上三天的员工都明白,长着张恶人脸的老板是一名溺爱女儿为乐的父亲。
胡洁笙脸微热,小声道:“爸,你说这话太失礼了。”
“哼!我说的是事实,哪里失礼了?”
胡洁笙莫可奈何叹口气,干脆专心吃粥。
想想大学毕业之后在店里上班也两年有余,每天早上待在厨房恍神兼等早餐吃的半小时里,老爹总是有说不完的理由要拐她待在厨房里陪他。
说真的,她的厨艺普通,从小耳濡目染学了些,但若真论上专精,她是万万比不上两个弟弟了,这项认知在她国中三年级吃到弟弟炒的第一碗炒饭时便深刻有了体认。胡家的男人似乎都比女人会作菜,偶尔店里厨师请假,人手不足,她那两个从小拿锅子当玩具玩的弟弟还可以充当救火队哩!
唏哩呼噜吞下一大碗海鲜粥,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吃饱了,该工作了。”八点三十分,工读生快到了。
“小痹,你要走啦!”胡善全凶脸一垮,可怜兮兮说道。
“时间到了,我”
话还没说完,厨房大门呼地应声而开,身穿金边黑色旗袍的美丽妇人应声而入,来人一头黑亮秀发光洁地梳在脑后,保养得宜的白皙肌肤没让岁月留下任何多余的刻痕,匀称有致的高挑身材丝毫看不出已是年近五十的岁数。
“就知道你还在这儿,是不是你老爹又缠着你,不让你去做事啦?”罗纯纯缓步走近道。
“爸煮了粥给我吃,刚吃完正要出去。”胡洁笙轻笑道。妈咪一来,她就能顺利脱身了。
胡善全一见妻子,赶忙陪笑:“是是,小痹正要走,我没缠着不放人唷!”
“我人都来了,你当然这么说。”丈夫的性子她岂会不知。
胡善全嘿嘿一笑,抓抓五分平头,算是默认。
罗纯纯莫可奈何地叹口气,道:“你何时才能改改那无可救葯的溺爱行径?女儿都二十五岁了,不是小女孩啦!”
“在我心中,小痹永远都是小女孩呀!”胡善全小声反驳。
胡洁笙尴尬地垂下头,不敢想象在场听见父母谈话的厨师的表情。
“爸、妈,别在这里说这些事。”
见父亲仍有话要说,胡洁笙挽住母亲手臂便往门外走。
“爸,我去工作了,不打搅你了。”
“小痹别走呀!”胡善全本要追上,就是跟女儿多说两句话也好,却在老婆大人一记眼神下,乖乖缩脚,再不能往前踏出半步。
棒着门板仍清晰可闻胡善全戏剧性的哀号,罗纯纯轻声微笑,早习已为常。
“你爸才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亏他生了张威风凛凛的恶脸,你一来,他严肃正经的大厨风范全拋诸脑后,厨房里再没人尊敬他了。”嘴里虽批评着,但眼底的温柔却是骗不了人。
胡洁笙拨去垂落脸颊的滑顺长发,微笑听着。
罗纯纯转头瞧了瞧女儿,忽道:“考虑了两年多,决定来帮妈妈的忙了吗?”
女主外、男主内的唐风馆是业界鼎鼎有名的女老板餐馆,自开店以来,美丽能干的女老板便是唐风馆闻名的特色之一。
胡洁笙甫毕业便在店里负责管理工读生的事务,对餐馆里人事安排、宴会招待皆有相当的经验,胡氏夫妇有意培养女儿成为下一代的女老板,就待女儿点头答应了。
“我不是在帮忙了吗?”聪敏的她装傻道。
知女莫若母,罗纯纯可不许女儿含混过去。
“笙儿,妈咪要的可不是这种答案,店里的事要学的还太多了,若你有意,就得加快进行训练了。”
胡洁笙习惯性推了推鼻梁上方,手指轻触鼻梁这才记起一年前为了工作方便换上了隐形眼镜。
“唐风馆有妈咪在就够了,我没那种管理的天份,更没妈咪长袖善舞的交际手腕,硬是把店交给我,肯定一个月就关门大吉了,为了大局着想,还是安安稳稳做现在的工作便成。”她煞有其事道。
“真的不考虑?”
她摇头。“我是要嫁出去的女孩耶!不怕我把唐风馆带去给男方当嫁妆啊?”
“你哪!苞你说正经事,别说疯话来应付我!”
胡洁笙吐吐小舌,难得露出顽皮的一面。
“继承的事就别指望我啦!杰范、杰策会是个好老板的,再者女老板的职位,遗是由他们未来的妻子来担任吧!这才是唐风馆的传统呀!”
女儿的说词早在罗纯纯意料之内。
或许是生做长女的缘故,从小她便是个不需父母操心的乖孩子,待两个儿子陆续出世,她也是个十分称职的姐姐,功课、家事、照顾弟弟,无一需她这做母亲的操心。
“传统是可以打破的啊!或是你甘于目前的职务,一辈子都不换了?”
“一辈子!妈咪,您别说笑了,我才不会待在店里工作一辈子哩!照顾那两个烦人精二十年已经够烦了,谁还想再照顾下去!”想到一辈子待在唐风馆,她不禁露出反感的神情。“我啊!早决定好一结婚就专心待在家里,让那个爱我的男人养。”
“女儿,你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罗纯纯唇畔带笑。
“为何不行?我也希望有人照顾呀!”
漫不经心的玩笑语气,让人难辨其中真实性占了几分。
罗纯纯抚了抚女儿长发。“你总是能打理好自己,没让我跟你爸操过心。”原来她的女儿不如她想象的独立自主,那段夫妻共同努力经营唐风馆的繁忙时期,女儿果然觉得寂寞呀!
胡洁笙往前跨了一大步,轻快转身。“难道妈咪希望我变成不良少女吗?可惜我都二十五岁了,再去当太妹也太老了,没有人肯收啦!”
“你这孩子满嘴胡说。好吧!这事我跟你老爸说去,既然你无意,那也勉强不来。”罗纯纯做事干脆俐落,女儿已给了肯定答复,她便不再游说。
“嗯,我去二楼分配服务生人数,不跟你说了,今天午晚各一场喜筵,够我忙翻天了。”喜筵最是累人,有时人手不足,她也要亲自下场端盘子,一天忙下来瘦个两公斤是常有的事。
顺手翻出女儿内褶的衣领,罗纯纯叮咛道:“要记得吃东西,别一忙就忘了吃。”
“好,我会注意。”
胡洁笙甜甜一笑,转身跳上往二楼的楼梯。
。。
下午三点半,好不容易收拾完中午的喜筵会场,胡洁笙无半刻休息地立即调派服务生排列晚上三十桌喜筵的餐桌、餐具。
唐风馆一楼分作厨房与小吃部,用作一般用餐场地;而二、三楼则是专门的宴会场所及贵宾席包厢。而她的活动范围大多在二、三楼。
四点半,总算将晚上的会场布置完成,分发外购的面包及果汁给服务员、工读生当点心后,直到五点半的一小时时间,是唐风馆上下员工可稍作喘息的休息时间。
胡洁笙拿了瓶果汁,走进一楼的经理室。
埋首文件里的罗纯纯一见女儿,一心二用道:“要不要躺在沙发上睡一下,时间到了再叫你?”
“不了,我坐下来休息就好。”她一屁股坐在母亲前方的米色真皮沙发,脱去黑色高跟鞋,揉捏着酸疼的脚跟、小腿。
实际接触父母的工作之后,她才明白餐饮业是一项十分辛苦的工作,内场的厨房由早到晚料理各式菜肴,根本没时间坐下来休息,更别提搅动锅子的手臂负担有多大,锅炉的高温大火考验着每一位厨师的耐力。
而外场的服务人员除了保持笑容上菜之外,更要眼观八方,注意每位顾客的需要,一整天站下来,脚部的负担之大就连老手也是得回家泡热水按摩才能舒缓疼痛。
每天,唐风馆早上十点半营业,至晚上九点半打烊,这段时间,便如同在打仗般,永远无法预料下一分钟的事情。
“还是不习惯高跟鞋?”
“穿着它长时间站着,有几个人受得了。”这一点她可佩服妈咪了,三吋细跟在妈咪穿来如同穿球鞋般自在轻松,而她即便是一吋半的粗跟,站上三小时便受不了了。
罗纯纯记起一事,停笔看向女儿。
“笙儿,早上有名姓李的先生打电话来。”她从文件中抽出一张传真。“他说是你大学时期的同学,希望能在唐风馆办同学会。”
“李?”她趴在沙发上,伸长手接过传真细看,飞快浏览内容,而后目光落在右下角带点花稍的男性签名上。
“李明承是我们班上的康乐股长,也只有他才会这么积极为大家办活动。”从前他就是班上最出风头的活泼男生。
“你一提,妈咪也有些印象,谢师宴也是这位李先生来店里洽谈的吧!”
“当时李明承一知道唐风馆是我们家的餐馆,说什么也要来这儿办谢师宴。”
“是吗?这么说来,他是唐风馆的忠实拥护者喽!”罗纯纯打趣道,另外拿出十月份的行事历查看订位状况。
“毕业两年多,这还是第一次办同学会。”
罗纯纯拿出红笔。“笙儿,十月份就这三天有场地办活动,你想哪一天好?”
瞄了眼行事历上的日期,她倒回沙发。“无所谓,看李明承要哪天都行。”
“你这孩子怎么一点参与感都没有,同学会可是大事呢!况且两年多没见面,大家乡多少少都会与学生时代有所不同,光是想到这些,你不觉得十分期待吗?”罗纯纯着实看不惯女儿一副事不关己的表现。
“我是相当期待呀!”她毫无诚意道。
罗纯纯红笔一划,预留了星期五晚上的时间。“就选这天好了,第二天是周六,你们可以玩得无后顾之忧。”
胡洁笙啪地一声打开易开罐,咕噜喝着果汁。
同学会哪
每段时期总会有新的面孔充实她的生活,然而她最在乎的朋友就是高中时期一起为西点研习社努力的绯意学姐和婉儿了,或许是那时候社团发生危机建立起的革命情感,至今与她们仍维持每个月一次的聚餐。
至于大学同学,怎么说呢?说是朋友却也称不上好,显少谈过心事,有的仅是胡乱闲扯,一群人骑着摩托车上山下海四处游玩,每回玩回来了,她总觉得十分空洞,毫无趣味可言。
那时,李明承的机车后座老载着她,好事的同学一度瞎起哄要把两人凑成一对。
想来觉得好笑,大三那年班上来了转学生,美丽活泼的女生一下子成了众男孩注意的焦点,不知何时李明承的机车后座成了那女孩的专属,而她竟成了被“拋弃”的悲惨角色,这事沸沸然宣扬一时,让她哭笑不得。
解释一次、两次之后,她再也懒得多说,太多自以为是的同学忙着替她捍卫爱情,天知道她跟他哪来的爱情去捍卫,连心动都不曾有过啊!
“笙儿,笙儿。”罗纯纯叫唤着陷入回忆的女儿。
胡洁笙飞快回神,处变不惊,未露出破绽。“什么事?”
“你该去买套新衣。”
胡洁笙眼一转,随即明白母亲的意思。
“店里忙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为个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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