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看书网 www.32kan.com,阴阳猎魂人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唐破敌说到这里的时候,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我们在唐家村的时候,唐野家的老屋偏房之内,的确是遇到了一只给我们几人种下了鬼手印的怨灵,还有一副羊皮纸卷的地图和槐心玉。当时我们推测是有人在暗中想要加害与我们,现在看来这应该是唐破敌设下的伏笔,为的就是将我们引到阳泉潭附近。
我打断了唐破敌的话,问道:“数日前,我们在唐家村所遇到的怨灵,得到的槐心玉和羊皮纸卷,都是你安排的么?”
唐破敌点了点头,说道:“公玉瑾当时言明让我将你们引到阳泉潭中,而鬼塔之下我们唐家的三十四位老祖宗,给我想出这个种鬼手印的点子。至于那块槐心玉,是公玉瑾让我砍掉唐家村里的老槐树,吩咐我放置于家中,说姓华的朋友是个识货的人,到时候一定会将它带在身上的。”
话说到这里,我心中总算是将一些事情给理顺了。公玉瑾将五四年、九三年和九八年这三个时间点,利用了一首招魂曲,使之形成了一个闭合的回路。
在这个闭合回路之中,九三年之于九八年的作用是:在九三年时,公玉瑾保存了唐破敌鬼魂不灭,让他充当一颗棋子,让他在五年之后,成为我和华小哥的领路人。唐破敌通过种鬼手印和使得祝嫣中邪的手段,成功的我们引到阳泉潭中,接下来阳泉潭中的变化,迫使我们来到潭底的石室,最后是招魂曲响、青铜门开,我们回到了五四年。
所以说,唐破敌只有在九三年死去,我们才能回到五四年。
九八年之于五四年的作用是:唐破敌布局让我们回到五四年的唐家村,方才有了我们和殷伯的唐家祖地一行,也只有在五四年的唐家祖地,我们才能帮助殷伯,化解他身上的诅咒,同时让他知道想要破解唐家的诅咒,就必须前往祖地的过往咒中。也正是我们的五四年的穿越之旅,让殷伯成功的活到了九三年,同时通过他的嘴将当时还活着的唐破敌引入到祖地里去。
所以说,只有我们出现在五四年,才能让原本不知道身上诅咒为何物的唐破敌,去祖地里面寻找破解诅咒的方法。
五四年至于九三年的作用则是:五四年,让殷伯知道了身上的诅咒能够化解,但须得前往祖地之中,他在临死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唐破敌。这才有唐破敌顺着殷伯那有些模糊的线索,到祖地中寻找破咒之法,命中注定的死在离合巷中,化作了鬼魂,成为五年之后,我与华小哥穿越回五四年的引路人。
所以说,只有让殷伯知道了破解诅咒的法子,才能够让唐破敌死在九三年。
正是唐破敌的死,让我们有机会回到五四年,也正是我们回到五四年,才导致了唐破敌的死。在一往无前的时间长河中,这三个时间点却能够互成因果,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整间事情都将无法串联。
想到这,我不由得对公玉瑾这细密的心思,玄妙的手段感到由衷的敬佩。同时,我心里也清楚,唐家的诅咒不过只是整个事件的一个引子,公玉瑾真正的目的,是要唤醒我体内的猎魂人血脉,来助她脱困,以及应对南怀先生所预言的三千年的劫难。
叹服之余,我对唐破敌说道:“唐叔,其实你们并没有必要弄得如此麻烦,当时在你们家老屋里,你直接现身出来,将这件事给大家说清楚,说不定我们也会相信的。干嘛非得整出些鬼手印、中邪的把戏,祝嫣那丫头被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万一一个处置不好,有个三长两短的可就不好交代了。”
唐破敌摇了摇头,说道:“当时你们一行五人,你和姓华的朋友是公玉瑾点明要引到阳泉潭中去的,至于王红旗和那个女孩,普普通通的两个人倒也没啥。只是,跟在你们身边的那个胖子,是敌非友,当年掳走小野的人中,便有他一个。这胖子的修为奇高、心狠手辣,为了你们与我的安全,所以我不敢现身。”
唐破敌嘴中那个胖子,说的就是贪财、胆小的胖厨子唐老六。他的修为很高?他掳走了唐野?
顿时我觉得脑子不太够用了。从青平乡的偶遇,到唐家村同行,唐老六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世俗的商贩,他能够为了一天的工钱和你斤斤计较、磨磨蹭蹭,是为贪财;他被老七擦着耳朵的一枪惊得魂不附体,被华小哥扔过野猴涧时吓得屁滚尿流,是为胆小。
可从唐破敌嘴中说出来,唐老六这个人却有着一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我到底是要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唐老六,还是唐破敌眼中的胖厨子呢。我脑子里飞速的盘旋着,最终还是觉得应该相信唐破敌。首先,离合巷和鬼塔的经历,以及公玉瑾这个名字绝不可能是他凭空想象就能够编造出来的,所以说他应该是公玉瑾所安插的棋子;其次,既然唐破敌是公玉瑾精心安排的一个环节,从事态发展上来说,他应该不会欺骗我们,否则到时候真要惹怒了我们,我们完全可以不去帮助唐家解开诅咒。
那么问题来了,唐老六这个人到底是谁?在胖厨子这个身份的掩饰之下,他还有一副什么样的面孔?他一路跟着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有,他掳走唐野的目的又是什么?
想到这,我回忆起了之前来我这的那个“唐野”,他说唐破敌在临死前将灵笛交给了他,说这是家族、钥匙一类的话语,而现在看来,真正的唐野早已被胖厨子等人所掳走,看来这灵笛究竟从何而来,尚有疑问。
我急忙从兜里摸出了灵笛,放在唐破敌面前,问道:“唐叔,这只小笛,是你交给唐野的吗?”
唐破敌仔细的端详了一番,摇摇头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从未见过!”
</br>
唐破敌说到这里的时候,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我们在唐家村的时候,唐野家的老屋偏房之内,的确是遇到了一只给我们几人种下了鬼手印的怨灵,还有一副羊皮纸卷的地图和槐心玉。当时我们推测是有人在暗中想要加害与我们,现在看来这应该是唐破敌设下的伏笔,为的就是将我们引到阳泉潭附近。
我打断了唐破敌的话,问道:“数日前,我们在唐家村所遇到的怨灵,得到的槐心玉和羊皮纸卷,都是你安排的么?”
唐破敌点了点头,说道:“公玉瑾当时言明让我将你们引到阳泉潭中,而鬼塔之下我们唐家的三十四位老祖宗,给我想出这个种鬼手印的点子。至于那块槐心玉,是公玉瑾让我砍掉唐家村里的老槐树,吩咐我放置于家中,说姓华的朋友是个识货的人,到时候一定会将它带在身上的。”
话说到这里,我心中总算是将一些事情给理顺了。公玉瑾将五四年、九三年和九八年这三个时间点,利用了一首招魂曲,使之形成了一个闭合的回路。
在这个闭合回路之中,九三年之于九八年的作用是:在九三年时,公玉瑾保存了唐破敌鬼魂不灭,让他充当一颗棋子,让他在五年之后,成为我和华小哥的领路人。唐破敌通过种鬼手印和使得祝嫣中邪的手段,成功的我们引到阳泉潭中,接下来阳泉潭中的变化,迫使我们来到潭底的石室,最后是招魂曲响、青铜门开,我们回到了五四年。
所以说,唐破敌只有在九三年死去,我们才能回到五四年。
九八年之于五四年的作用是:唐破敌布局让我们回到五四年的唐家村,方才有了我们和殷伯的唐家祖地一行,也只有在五四年的唐家祖地,我们才能帮助殷伯,化解他身上的诅咒,同时让他知道想要破解唐家的诅咒,就必须前往祖地的过往咒中。也正是我们的五四年的穿越之旅,让殷伯成功的活到了九三年,同时通过他的嘴将当时还活着的唐破敌引入到祖地里去。
所以说,只有我们出现在五四年,才能让原本不知道身上诅咒为何物的唐破敌,去祖地里面寻找破解诅咒的方法。
五四年至于九三年的作用则是:五四年,让殷伯知道了身上的诅咒能够化解,但须得前往祖地之中,他在临死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唐破敌。这才有唐破敌顺着殷伯那有些模糊的线索,到祖地中寻找破咒之法,命中注定的死在离合巷中,化作了鬼魂,成为五年之后,我与华小哥穿越回五四年的引路人。
所以说,只有让殷伯知道了破解诅咒的法子,才能够让唐破敌死在九三年。
正是唐破敌的死,让我们有机会回到五四年,也正是我们回到五四年,才导致了唐破敌的死。在一往无前的时间长河中,这三个时间点却能够互成因果,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整间事情都将无法串联。
想到这,我不由得对公玉瑾这细密的心思,玄妙的手段感到由衷的敬佩。同时,我心里也清楚,唐家的诅咒不过只是整个事件的一个引子,公玉瑾真正的目的,是要唤醒我体内的猎魂人血脉,来助她脱困,以及应对南怀先生所预言的三千年的劫难。
叹服之余,我对唐破敌说道:“唐叔,其实你们并没有必要弄得如此麻烦,当时在你们家老屋里,你直接现身出来,将这件事给大家说清楚,说不定我们也会相信的。干嘛非得整出些鬼手印、中邪的把戏,祝嫣那丫头被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万一一个处置不好,有个三长两短的可就不好交代了。”
唐破敌摇了摇头,说道:“当时你们一行五人,你和姓华的朋友是公玉瑾点明要引到阳泉潭中去的,至于王红旗和那个女孩,普普通通的两个人倒也没啥。只是,跟在你们身边的那个胖子,是敌非友,当年掳走小野的人中,便有他一个。这胖子的修为奇高、心狠手辣,为了你们与我的安全,所以我不敢现身。”
唐破敌嘴中那个胖子,说的就是贪财、胆小的胖厨子唐老六。他的修为很高?他掳走了唐野?
顿时我觉得脑子不太够用了。从青平乡的偶遇,到唐家村同行,唐老六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世俗的商贩,他能够为了一天的工钱和你斤斤计较、磨磨蹭蹭,是为贪财;他被老七擦着耳朵的一枪惊得魂不附体,被华小哥扔过野猴涧时吓得屁滚尿流,是为胆小。
可从唐破敌嘴中说出来,唐老六这个人却有着一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我到底是要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唐老六,还是唐破敌眼中的胖厨子呢。我脑子里飞速的盘旋着,最终还是觉得应该相信唐破敌。首先,离合巷和鬼塔的经历,以及公玉瑾这个名字绝不可能是他凭空想象就能够编造出来的,所以说他应该是公玉瑾所安插的棋子;其次,既然唐破敌是公玉瑾精心安排的一个环节,从事态发展上来说,他应该不会欺骗我们,否则到时候真要惹怒了我们,我们完全可以不去帮助唐家解开诅咒。
那么问题来了,唐老六这个人到底是谁?在胖厨子这个身份的掩饰之下,他还有一副什么样的面孔?他一路跟着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有,他掳走唐野的目的又是什么?
想到这,我回忆起了之前来我这的那个“唐野”,他说唐破敌在临死前将灵笛交给了他,说这是家族、钥匙一类的话语,而现在看来,真正的唐野早已被胖厨子等人所掳走,看来这灵笛究竟从何而来,尚有疑问。
我急忙从兜里摸出了灵笛,放在唐破敌面前,问道:“唐叔,这只小笛,是你交给唐野的吗?”
唐破敌仔细的端详了一番,摇摇头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从未见过!”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