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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二
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皆初九日为第一场,又三日为第二场,又三日为第三场。初设科举时,初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三场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后颁科举定式,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澔集说。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廷试,以三月朔。乡试,直隶于京府,各省于布政司。会试,于礼部。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同考,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提调一人,在内京官,在外布政司官。会试,礼部官监试二人,在内御史,在外按察司官。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举子,则国子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应之。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所习本经,所司印记。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晚未纳卷,给烛三枝。文字中回避御名、庙号,及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用朱,谓之朱卷。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帘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帘官。廷试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候临轩。或如所拟,或有所更定,传制唱第。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此明一代取士之大略也。终明之世,右文左武。然亦尝设武科以收之,可得而附列也。
初,太祖起事,首罗贤才。吴元年设文武二科取士之令,使有司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洪武三年,诏曰:“汉、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文学而不求德艺之全。前元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要,每纳奔竞之人,夤缘阿附,辄窃仕禄。其怀材抱道者,耻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出。风俗之弊,一至于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于是京师行省各举乡试:直隶贡额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皆四十人,广西、广东皆二十五人,才多或不及者,不拘额数。高丽、安南、占城,诏许其国士子于本国乡试,贡赴京师。明年会试,取中一百二十名。帝亲制策问,试于奉天殿,擢吴伯宗第一。午门外张挂黄榜,奉天殿宣谕,赐宴中书省。授伯宗为礼部员外郎,馀以次授官有差。时以天下初定,令各行省连试三年,且以官多缺员,举人俱免会试,赴京听选。又擢其年少俊异者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令入禁中文华堂肄业,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为之师。帝听政之暇,辄幸堂中,评其文字优劣,日给光禄酒馔。每食,皇太子、亲王迭为之主,赐白金、弓矢、鞍马及冬夏衣,宠遇之甚厚。既而谓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至十五年,复设。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而荐举渐轻,久且废不用矣。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其后试额有增减,条例有变更,考官有内外轻重,闱事有是非得失。其细者勿论,其有关于国是者不可无述也。
乡试之额,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从实充贡。洪熙元年始有定额。其后渐增。至正统间,南北直隶定以百名,江西六十五名,他省又自五而杀,至云南二十名为最少。嘉靖间,增至四十,而贵州亦二十名。庆、历、启、祯间,两直隶益增至一百三十馀名,他省渐增,无出百名者。交阯初开以十名为额,迨弃其地乃止。会试之额,国初无定,少至三十二人,其多者,若洪武乙丑、永乐丙戌,至四百七十二人。其后或百名,或二百名,或二百五十名,或三百五十名,增损不一,皆临期奏请定夺。至成化乙未而后,率取三百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广五十名或百名者,非恒制也。
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安阝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等十二人覆阅,安阝亦与焉。帝犹怒不已,悉诛信蹈及信、安阝等,戍三吾于边,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然讫永乐间,未尝分地而取。洪熙元年,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宣德、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景泰初,诏书遵永乐间例。二年辛未,礼部方奉行,而给事中李侃争之,言:“部臣欲专以文词,多取南人。”刑部侍郎罗绮亦助侃言。事下礼部,覆奏:“臣等奉诏书,非私请也。”景帝命遵诏书,不从侃议。未几,给事中徐廷章复请依正统间例。五年甲戌,会试,礼部奏请裁定,于是复从廷章言,分南、北、中卷: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成化二十二年,万安当国,周洪谟为礼部尚书,皆四川人,乃因布政使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益于中。弘治二年,复从旧制。嗣后相沿不改。惟正德三年,给事中赵铎承刘瑾指,请广河南、陕西、山东、西乡试之额。乃增陕西为百,河南为九十五,山东、西俱九十。而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乃增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馀并入北卷,南北均取一百五十名。盖瑾陕西人,而阁臣焦芳河南人,票旨相附和,各徇其私。瑾、芳败,旋复其旧。
初制,两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景泰三年,令布、按二司同巡按御史,推举见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学廉谨者,聘充考官。于是教官主试,遂为定例。其后有司徇私,聘取或非其人,监临官又往往侵夺其职掌。成化十五年,御史许进请各省俱视两京例,特命翰林主考。帝谕礼部严饬私弊,而不从其请。屡戒外帘官毋夺主考权,考官不当,则举主连坐。又令提学考定教官等第,以备聘取。然相沿既久,积习难移。弘治十四年,掌国子监谢铎言:“考官皆御史方面所辟召,职分即卑,听其指使,以外帘官预定去取,名为防闲,实则关节,而科举之法坏矣。乞敕两京大臣,各举部属等官素有文望者,每省差二员主考,庶几前弊可革。”时未能从。嘉靖七年,用兵部侍郎张璁言,各省主试皆遣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初,两京房考亦皆取教职,至是命各加科部官一员,阅两科、两京房考,复罢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至万历十一年,诏定科场事宜。部议复举张璁之说,言:“彼时因主考与监临官礼节小嫌,故行止二科而罢,今宜仍遣廷臣。”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皆用编修、检讨,他省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职仅取一二而已。盖自嘉靖二十五年从给事中万虞恺言,各省乡试精聘教官,不足则聘外省推官、知县以益之。四十三年,又从南京御史奏,两京同考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礼记各一人,其馀乃参用教官。万历四年,复议两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取足于观政进士、候补甲科,南京于附近知县、推官取用。至是教官益绌。
初制,会试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职。景泰五年,从礼部尚书胡濙请,俱用翰林、部曹。其后房考渐增。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分诗经房五,易经、书经各四,春秋、礼记各二。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言论科场三事,其一言会试同考,例用讲读十一人,今讲读止十一人,当尽入场,方足供事。乞于部科再简三四人,以补翰林不足之数。世宗命如所请。然偶一行之,辄如其旧。万历十一年,以易卷多,减书之一以增于易。十四年,书卷复多,乃增翰林一人,以补书之缺。至四十四年,用给事中余懋孳奏,诗、易各增一房,共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变。
洪武初,赐诸进士宴于中书省。宣德五年,赐宴于中军都督府。八年,赐宴于礼部,自是遂著为令。
庶吉士之选,自洪武乙丑择进士为之,不专属于翰林也。永乐二年,既授一甲三人曾棨、周述、周孟简等官,复命于第二甲择文学优等杨相等五十人,及善书者汤流等十人,俱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遂专属翰林矣。复命学士解缙等选才资英敏者,就学文渊阁。缙等选修撰棨,编修述、孟简,庶吉士相等共二十八人,以应二十八宿之数。庶吉士周忱自陈少年愿学。帝喜而俞之,增忱为二十九人。司礼监月给笔墨纸,光禄给朝暮馔,礼部月给膏烛钞,人三锭,工部择近第宅居之。帝时至馆召试。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且给校尉驺从。是年所选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陈敬宗、李时勉等,名传后世者,不下十馀人。其后每科所选,多寡无定额。永乐十三年乙未选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丁未止邢恭一人,以其在翰林院习四夷译书久,他人俱不得与也。弘治四年,给事中涂旦以累科不选庶吉士,请循祖制行之。大学士徐溥言:“自永乐二年以来,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三科同选,初无定限。或内阁自选,或礼部选送,或会礼部同选,或限年岁,或拘地方,或采誉望,或就廷试卷中查取,或别出题考试,亦无定制。自古帝王储才馆阁以教养之。本朝所以储养之者,自及第进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而或选或否。且有才者未必皆选,所选者未必皆才,若更拘地方、年岁,则是已成之才又多弃而不用也。请自今以后,立为定制,一次开科,一次选用。令新进士录平日所作论、策、诗、赋、序、记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礼部,送翰林考订。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许投试翰林院。择其词藻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礼部以糊名试卷,偕阁臣出题考试于东阁,试卷与所投之文相称,即收预选。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每选所留不过三五辈,将来成就必有足赖者。”孝宗从其请,命内阁同吏、礼二部考选以为常。自嘉靖癸未至万历庚辰,中间有九科不选。神宗常命间科一选。礼部侍郎吴道南持不可。崇祯甲戌、丁丑,复不选,馀悉遵例。其与选者,谓之馆选。以翰、詹官高资深者一人课之,谓之教习。三年学成,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次者出为给事、御史,谓之散馆。与常调官待选者,体格殊异。
成祖初年,内阁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诸色参用。自天顺二年,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馀人,由翰林者十九。盖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
辅臣子弟,国初少登第者。景泰七年,陈循、王文以其子北闱下第,力攻主考刘俨,台省哗然论其失。帝勉徇二人意,命其子一体会试,而心薄之。正德三年,焦芳子黄中会试中式,芳引嫌不读卷。而黄中居二甲之首,芳意犹不慊,至降调诸翰林以泄其忿。六年,杨廷和子慎廷试第一,廷和时亦引嫌不读卷。慎以高才及第,人无訾之者。嘉靖二十三年廷试,翟銮子汝俭、汝孝俱在试中。世宗疑二人滥首甲,抑第一为第三,以第三置三甲。及拆卷,而所拟第三者,果汝孝也,帝大疑之。给事中王交、王尧日因劾会试考官少詹事江汝璧及诸房考朋私通贿,且追论顺天乡试考官秦鸣夏、浦应麒阿附銮罪,乃下汝璧等镇抚司狱。狱具,诏杖汝璧、鸣夏、应麒,并革职闲住,而勒銮父子为民。神宗初,张居正当国。二年甲戌,其子礼闱下第,居正不悦,遂不选庶吉士。至五年,其子嗣修遂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至八年,其子懋修以一甲第一人及第。而次辅吕调阳、张四维、申时行之子,亦皆先后成进士。御史魏允贞疏陈时弊,言辅臣子不宜中式。帝为谪允贞。十六年,右庶子黄洪宪主顺天试,王锡爵子衡为榜首。礼部郎中高桂论劾举人李鸿等,并及衡,言:“自故相子一时并进,而大臣之子遂无见信于天下者。今辅臣锡爵子衡,素号多才,青云不难自致,而人犹疑信相半,宜一体覆试,以明大臣之心迹。”锡爵怒甚,具奏申辨,语过激。刑部主事饶伸复抗疏论之。帝为谪桂于外,下伸狱,削其官。覆试所劾举人,仍以衡第一,且无一人黜者。二十年会试,李鸿中式。鸿,大学士申时行婿也。榜将发,房考给事中某持之,以为宰相之婿不当中。主考官张位使十八房考公阅,皆言文字可取,而给事犹持不可。位怒曰:“考试不凭文字,将何取衷?我请职其咎。”鸿乃获收。王衡既被论,当锡爵在位,不复试礼闱。二十九年乃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自后辅臣当国,其子亦无登第者矣。
科场弊窦既多,议论频数。自太祖重罪刘三吾等,永、宣间大抵帖服。陈循、王文之齮刘俨也,高谷持之,俨亦无恙。弘治十二年会试,大学士李东阳、少詹事程敏政为考官。给事中华昶劾敏政鬻题与举人唐寅、徐泰,乃命东阳独阅文字。给事中林廷玉复攻敏政可疑者六事。敏政谪官,寅泰皆斥谴。寅,江左才士,戊午南闱第一,论者多惜之。嘉靖十六年,礼部尚书严嵩连摘应天、广东试录语,激世宗怒。应天主考及广东巡按御史俱逮问。二十二年,帝手批山东试录讥讪,逮御史叶经杖死阙下,布政以下皆远谪,亦嵩所中伤也。四十年,应天主考中允无锡吴情取同邑十三人,被劾,与副考胡杰俱谪外。南畿翰林遂不得典应天试矣。万历四年,顺天主考高汝愚中张居正子嗣修、懋修,及居正党吏部侍郎王篆子之衡、之鼎。居正既死,御史丁此吕追论其弊,且言:“汝愚以‘舜亦以命禹’为试题,殆以禅受阿居正。”当国者恶此吕,谪于外,而议者多不直汝愚。三十八年会试,庶子汤宾尹为同考官,与各房互换闱卷,共十八人。明年,御史孙居相劾宾尹私韩敬,其互换皆以敬故。时吏部方考察,尚书孙丕扬因置宾尹、敬于察典。敬颇有文名,众亦惜敬,而以其宣党,谓其宜斥也。四十四年会试,吴江沈同和第一,同里赵鸣阳第六。同和素不能文,文多出鸣阳手,事发觉,两人并谪戍。天启四年,山东、江西、湖广、福建考官,皆以策问讥刺,降谕切责。初命贬调,既而褫革,江西主考丁乾学至下狱拟罪,盖触魏忠贤怒也。先是二年辛酉,中允钱谦益典试浙江,所取举人钱千秋卷七篇大结,迹涉关节。榜后为人所讦,谦益自检举,千秋谪戍。未几,赦还。崇祯二年会推阁臣,谦益以礼部侍郎与焉,而尚书温体仁不与。体仁摘千秋事,出疏攻谦益。谦益由此罢,遂终明世不复起。其他指摘科场事者,前后非一,往往北闱为甚,他省次之。其贿买钻营、怀挟倩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事属暧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
历科事迹稍异者:永乐初,兵革仓猝,元年癸未,始令各省乡试。二年甲申会试,以事变不循午未之旧。七年己丑会试,中陈燧等九十五人。成祖方北征,皇太子令送国子监进学,俟车驾还京廷试。九年辛卯,始擢萧时中第一。宣德五年庚戌,帝临轩发策毕,退御武英殿,谓翰林儒臣曰:“取士不尚虚文,有若刘蕡、苏辙辈直言抗论,朕当显庸之。”乃赋策士歌以示读卷官,顾所擢第一人林震,亦无所表见也。八年癸丑,廷试第一人曹鼐,由江西泰和典史会试中式。正统七年壬戌,刑部吏南昱、公陵驿丞郑温亦皆中式。十年乙丑,会试、廷试第一皆商辂。辂,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榜第一人。三试皆第一,士子艳称为三元,明代惟辂一人而已。廷试读卷尽用甲科,而是年兵部尚书徐晞、十三年户部侍郎余亨乃吏员,天顺元年丁丑读卷左都御史杨善乃译字生,时犹未甚拘流品也。迨后无杂流会试及为读卷官者矣。七年癸未试日,场屋火,死者九十馀人,俱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明年甲申三月,始廷试。时英宗已崩,宪宗以大丧未逾岁,御西角门策之。正德三年戊辰,太监刘瑾录五十人姓名以示主司,因广五十名之额。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未及廷试。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御西角门策之,擢杨维聪第一。而张璁即是榜进士也,六七年间,当国用事,权侔人主矣。嘉靖八年己丑,帝亲阅廷试卷,手批一甲罗洪先、杨名、欧阳德,二甲唐顺之、陈束、任瀚六人对策,各加评奖。大学士杨一清等遂选顺之、束、瀚及胡经等共二十人为庶吉士,疏其名上,请命官教习。忽降谕云:吉士之选,祖宗旧制诚善。迩来大臣徇私选取,市恩立党,于国无益,自今不必选留。唐顺之等一切除授,吏、礼二部及翰林院会议以闻。”尚书方献夫等遂阿旨谓顺之等不必留,并限翰林之额,侍读、侍讲、修撰各三员,编修、检讨各六员。著为令。盖顺之等出张璁、霍韬门,而心以大礼之议为非,不肯趋附,璁心恶之。璁又方欲中一清,故以立党之说进,而故事由此废。迨十一年壬辰,已罢馆选,至九月复举行之。十四年乙未,帝亲制策问,手自批阅,擢韩应龙第一。降谕论一甲三人及二甲第一名次前后之由。礼部因以圣谕列登科录之首,而十二人对策,俱以次刊刻。二十年辛丑,考选庶吉士题,文曰原政,诗曰读大明律,皆钦降也。四十四年乙丑廷试,帝始不御殿。神宗时,御殿益稀矣。天启二年壬戌会试,命大学士何宗彦、朱国祚为主考。故事,阁臣典试,翰、詹一人副之。时已推礼部尚书顾秉谦,特旨命国祚。国祚疏辞,帝曰:“今岁,朕首科,特用二辅臣以光重典,卿不必辞。”嗣后二辅臣典试以为常。是年开宗科,朱慎成进士,从宗彦、国祚请,即授中书舍人。崇祯四年,朱统饰成进士,初选庶吉士。吏部以统饰宗室,不宜官禁近,请改中书舍人。统饰疏争,命仍授庶吉士。七年甲戌,知贡举礼部侍郎林钎言,举人颜茂猷文兼五经,作二十三义。帝念其该洽,许送内帘。茂猷中副榜,特赐进士,以其名另为一行,刻于试录第一名之前。五经中式者,自此接迹矣。
武科,自吴元年定。洪武二十年俞礼部请,立武学,用武举。武臣子弟于各直省应试。天顺八年,令天下文武官举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各省抚、按、三司,直隶巡按御史考试。中式者,兵部同总兵官于帅府试策略,教场试弓马。答策二道,骑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骑、步所中半焉者次之。成化十四年,从太监汪直请,设武科乡、会试,悉视文科例。弘治六年,定武举六岁一行,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许骑射。十七年,改定三年一试,出榜赐宴。正德十四年定,初场试马上箭,以三十五步为则;二场试步下箭,以八十步为则;三场试策一道。子、午、卯、酉年乡试。嘉靖初,定制,各省应武举者,巡按御史于十月考试,两京武学于兵部选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会试,翰林二员为考试官,给事中、部曹四员为同考。乡、会场期俱于月之初九、十二、十五。起送考验监试张榜,大率仿文闱而减杀之。其后倏罢倏复。又仿文闱南北卷例,分边方、腹里。每十名,边六腹四以为常。万历三十八年,定会试之额,取中进士以百名为率。其后有奉诏增三十名者,非常制也。穆、神二宗时,议者尝言武科当以技勇为重。万历之末,科臣又请特设将材武科,初场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知者言之。报可而未行也。崇祯四年,武会试榜发,论者大哗。帝命中允方逢年、倪元璐再试,取翁英等百二十人。逢年、元璐以时方需才,奏请殿试传胪,悉如文例。乃赐王来聘等及第、出身有差。武举殿试自此始也。十四年,谕各部臣特开奇谋异勇科。诏下,无应者。
<b>译文</b>
科目即科举考试的各种名目,沿袭厦、塞的旧规,而略微变更其考试士人的办法,专门取四子书纵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考试士子。
是太祖与刘基所定。
其文章大致仿效宋代的经义,但是要代替古人的语气作文,文体采用排偶,叫做八股,通称制义。
三年大考,以诸生在直省考试,叫做乡试。
考试合格的便是举人。
第二年,以举人身份在京城考试,叫做会试。
考试合格的,天子在朝廷亲自策问,叫做廷试,亦叫殿试。
分一、三甲作为名次的顺序。
一甲只有三个人,叫做状元、榜眼、探花,赐予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予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予同进士出身。
状元、榜眼、探花的名称,是皇帝规定的。
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一、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子、午、卯、酉年举行乡试,辰、戌、丑、未年举行会试。
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都是初九日为第一场,又过三日为第二场,又遇三日为第三场。
最初设立科举时,初场考试经义二篇文章,四书义一篇文章;二场,论一篇;三场,策一篇。
考试合格后十天,又用骑、射、书、算、律五件事进行考试。
后来颁发科举的固定格式,初场考试四书义三篇,经义四篇。
四书以朱子集注为主,易以程颐传、朱子体义为主,书以蔡氏传以及古注疏为主,诗以朱子集传为主,春秋以左氏、公羊、谷梁三传以及胡安国、张洽传为主,礼记以古注疏为主。
永乐年间,颁布四书五经大全,废弃注疏不用。
其后,春秋也不用张洽传,礼记只用陈潞集说。
二场考试论一篇,判五篇,诏、诰、表、内科一篇。
三场考试经史时务策五篇。
廷试,在三月初一。
乡试,直隶在京城,各省则在布政司。
会试,在礼部。
主考官,乡、会试都是二人。
同考官,乡试四人,会试八人。
提调一人,在京城内焉京官担任,在京城外为布政司官担任。
会试,礼部官监督考试二人,在京城内焉御史,在京城外为按察司官。
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以及巡察警戒、监门,搜查挟带,都有固定人员,各自执行其事。
举子,便是国子生以及府、州、县学生员中的学成者,儒士中的没有作官者,官吏中的没有入流者,都由主管部门举荐本性资质敦厚、文章德行值得称道的人参加考试。
学校的训导专门教授的生徒,以及罢官闲居的官吏,倡优乏家,为父母服丧的人,都不允许入场考试。
试卷卷首,书写自家三代姓名及自己的籍贯年龄,所学的经书,所司的印记。
考试那天入场,说话讨论、代冒之人有禁令。
天晚没有交卷,发给蜡烛三枝。
文字中要回避皇帝的名字和庙号,以及不允许自序家族门第。
弥封编号作三合字。
考试的人用墨,叫做墨卷。
誊录的人用朱,叫做朱卷。
考试的地方,叫做贡院。
诸生的席舍,叫做号房。
一个人由一个士兵看守,叫做号军。
考试官进入贡院,便封锁内外门户。
在考场外面的提调、监考等,叫做外帘官,在考场内的主考官、同考官,叫做内帘官。
廷试使用翰林以及朝臣中文学优秀的人做读卷官。
共同阅读对策,拟定名次,等候皇帝驾临前殿。
有的按照读卷官所拟名次,有的有所更改,传达皇帝的决定,宣唱考中进士的名次。
状元授修撰官,榜眼、探花授编修官,一、三甲考选庶吉士的,都任翰林官。
其余的或授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园子博士,或授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举人、贡生没有考中、入国子监待选的,或授予小的京官,或授予府佐以及州县正官,或授予教授之职。
造就是明朝取士的大概情况。
终结明朝,崇尚文士,看轻武人。
但是也曾经设立武科以收聚士人,可以附列。
当初,太祖起兵,首先搜罗贤才。
昊元年设立文武二科选取才士的条令,派主管官吏鼓励告谕民间优秀人才以及有智谋有勇力的人,抓住时机,努力学习,等到开始科举考试的年份,到京城去做贡生。
洪武三年,下诏说:“漠、唐至宋,选取才士各有一定的制度,但是只推重文学而不追求道德技艺的全面。
前代元朝对待士人很优厚,但是权贵豪强、身居要职的人常常接纳奔竞钻营之人,攀绿阿附,擅自窃取官位俸禄。
那些胸怀奇才,深有德行的人,以与之并进而感到羞耻,甘愿隐居山林而不出仕。
风气的衰败,竟达到这样的地步。
从今年八月开始,特意设直科举考试,务求选取经书明达、德行善美、博通古今、名实相副的人。
我将亲自在朝廷策间,排列其高低等次而以官职授予他们。
使朝内朝外文臣都由科举进身,不经过科举考试的人不得授官。”于是京城和行省各自举行乡试,直隶贡生名额一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都是四十人,广西、广东都是二十五人,人才多或不够数的,不拘限名额。
高丽、安南、占城,下诏允许其国士子在本国参加乡试,贡举赴京城。
第二年参加会试,选取合格者一百二十名。
皇帝亲自制定策问,在奉天殿殿试,选拔昊伯宗为第一。
午门外张挂黄榜,在奉天殿宣唱训谕,在中书省赐宴。
授予昊伯宗为礼部员外郎,其余的按不同等次授予不同官职。
当时因天下刚刚安定,命令各行省连续考试三年,并且因为官职多缺员,举人都免于会试,赴京城听候选官。
又提拔其中年少英俊特异的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命令进入宫禁文华堂完成学业。
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人作他们的老师。
皇帝处理政务的闲暇时间,每每亲临堂中,评论他们的文章优劣。
每天光禄寺供给他们酒饭。
每次吃饭,皇太子、亲王交替作宴宾的主人,赐给他们白银、弓箭、鞍马以及冬夏的衣服,优宠礼待十分丰厚。
随后认为所选取的多是后生少年,能够以所学知识用在行政上的很少,便祇命令主管部门考察选拔贤才,而罢除科举不用。
到洪武十五年,又设科举。
洪武十七年纔规定科举的程序,命令礼部颁布施行于各省,后来便成为长久的制度,而荐举渐渐不受重视,久了便废弃不用。
洪武十八年,廷试,选拔一甲进士丁显等人任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人任编修,昊文任检讨。
进士入翰林,从此时开始。
使进士在各政府部门参与政事,叫做观政,那些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的,叫做庶吉士。
进士为庶吉士,也从此时开始。
那些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的仍然称进士,观政进士的名称也从此时开始。
其后,考试选取数额有增减,条例有变更,考官有内外轻重,礼闱之事有是非得失。
其细小的不必谈论,其有关于国家大事的不能不记述。
乡试的名额,洪武十七年,下诏不拘限额数,根据实际充任贡举。
洪熙元年,开始有了定额。
其后渐渐增多。
到正统年间,南北直隶规定一百名,江西六十五名,别的省又五个五个地减少,至云南二十名为最少。
嘉靖年间增加到四十名,而贵州仍然是二十名。
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年问,两直隶增加到一百三十多名,别的省渐渐增加,但没有超出一百名的。
交肚最初开科以十名为限额,直到放弃其地纔停止。
会试的数额,开国初期没有定额,少到三十二人,其多者,如洪武乙丑年、永乐丙戌年,多连四百七十二人。
其后有的一百名,有的二百名,有的二百五十名,有的三百五十名,增减数量不一致,都临期奏请决定。
到成化乙未年之后,大致选取三百名,有因为题请以及恩诏而扩大五十名或一百名的,不是恒定的制度。
以前的制度,会试选取才士,不分南北。
从洪武丁丑年,考官刘三吾、自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都是南方之士。
三月,廷试,选拔陈郊为第一。
皇帝因所取偏好发怒,命令侍读张信等十二人重新阅卷,陈郊也在被选中之列。
皇帝还是愤怒不息,尽诛白信蹈以及张信、陈郊等人,刘三吾谪戍边地,皇帝亲自阅卷,选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
六月,重新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名。
都是北方之士。
但是直到永乐年问,不曾分地选取。
洪熙元年,仁宗命令杨士奇等人决定取士的名额,南方十六人,北方十四人。
宣德、正统年间,分为南、北、中卷,以一百人为标准,便南方取五十五名,北方取三十五名,中间取十名。
景泰初年,诏令遵循永乐年问的规程。
景泰二年即辛未年,礼部正要奉行,但给事中李侃提出争议,说:“部臣想专以文词取士,多选取南方人0”刑部侍郎罗绮也支持李侃之言。
事情下发礼部,回奏:“臣等奉诏书,不是为私事请求。”景帝命令遵照诏书办理,不听从李侃的建议。
不久,给事中徐廷章又请求依照正统年间的规程。
景泰五年即甲戌年,会试,礼部上奏请求皇帝裁定,于是又听从徐廷章的建言,分焉南、北、中卷。
南卷,应天以及苏、松等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以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成化二十二年,万安执政,周洪谟焉礼部尚书,两人都是四川人,便趁布政使潘稹的请求,南、北各减少二名,以增加中卷录取名额。
弘治二年,,又依从原有制度。
以后沿袭不改变。
只是正德三年,给事中趟铎禀承刘瑾指使,请求扩大河南、陕西、山东、山西乡试的名额。
于是陕西增加焉一百名,河南为九十五名,山东、山西都是九十名。
而认为会试分南、北、中卷不均衡,便增加四川名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并入北卷,南、北都选取一百五十名。
原来刘瑾是陕西人,而阁臣焦芳是河南人,代皇帝批答奏章便相附和,各自谋求满足个人私心。
刘瑾、焦芳倒台之后,立即又恢复旧制。
以前的制度,两京举行乡试,主考官都使用翰林。
而各省的考官,原先是在儒官、儒士中聘任明经公正的人担任,所以有不在朝班之列而多次执掌考试权柄的。
景泰三年,命令布、按二司会同巡按御史,推荐现任教官,年龄在五十岁以下、三十岁以上,文学廉洁谨慎的,聘任充当考官。
于是教官主持考试便成为规定的制度。
此后,主管部门谋求私利,聘请的人有时不是贤才,考试时的监临官又常常侵夺考官的职权。
成化十五年,御史许进请求各省都按照两京的规程,特别命令翰林主考。
皇帝训论礼部严厉整饬徇私的弊端,而不听从许进的请求。
多次戒禁外帘官不得侵夺主考官的权力,考官不适当,便连同举蔫的人一同治罪。
又命令提学考核确定教官的等次,以备聘任。
然丽相沿已久,积累的恶习难以改变。
弘治十四年,执掌园子监谢铎上言:“考官都是御史方面所征召,职位名分已卑下,听凭他指挥使唤,外帘官预先确定取与不取,名义上是防备,实际上是暗中勾结,而科举的办法遭到破坏。
请求敕命两京的大臣,各自选举部属官中一向有文才声望的,每省派二人主考,或许先前的弊端可以革除。”当时未能听从。
嘉靖七年,采用兵部侍郎张璁的建议,各省的主考官都选派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赶往考场。
当初,两京房考也都选取教官,到此时,命令各加科部官员一人,查阅两科、两京房考,又罢除科部不再专门派遣官吏,而各省主考也不派遣京官。
到了万历十一年,下诏规定科场的有关事情。
部议重新采用张璁的建议,称:“那个时候因为主考与监临官礼节上有小的嫌疑,所以施行仅仅两科便罢除了,现在应该仍旧派遣朝廷京官。”因此浙江、江西、福建、湖广都选用编修、检讨,别的省选用科部官吏,而同考官也多选用进士,教官只选取一二名而已。
因为从嘉靖二十五年听从给事中万虞恺建议,各省乡试精审地聘任教官,不够便聘请外省的推官、知县来补充考官。
嘉靖四十三年,又听从南京御史上奏,两京同考官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礼记各一人,其余纔参用教官。
万历四年,又议两京同考官、教官衰老的遣返回去,北京在观政进士、候补甲科进士中取足,南京在附近知县、推官中取用。
至此,教官更加受到排斥。
开初的制度,会试时,同考官八人,三人聘用翰林,五人聘用教官。
景泰五年,听从礼部尚书胡淡的请求,都用翰林、部曹官。
此后,房考渐渐增加。
到正德六年,命令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分诗经房五人,易经、书经各四人,春秋、礼记各二人。
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直议论科场三件事,其一说会试同考官,按例用讲读十一人,现在讲读只有十一人,应当全部入场,纔足够履行职责。
谪求在科部再选三四人,以补充翰林不足的数额。
世宗命令按他的请求办。
但是偶尔执行一次,便又按旧规。
万历十一年,因易经卷多,减少书经的一人以增加到易经中。
万历十四年,书经的卷敷又多,纔增加翰林一人,以补足书经的缺额。
到万历四十四年,采用给事中余懋孳的上奏,诗、易各增加一房,共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到明朝末年不变。
洪武初年,在中书省赏赐诸进士御宴。
宣德五年,在中军都督府赏赐御宴。
宣德八年,在礼部赏赐御宴,从此便定为固定的法令。
庶吉士的选拔,从洪武乙丑年,选择进士担任,不专归于翰林。
永乐二年,已授予一甲三人曾柴、周述、周孟简等官职,又命令在第二甲中选择文学优等的杨相等五十人,以及善于书法的汤流等十人都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便专归属于翰林了。
又命令学士解缙等人选择才能资质聪慧而见解卓越的人,到文渊开学习。
解缙等选拔修撰曾柴,编修周述、周孟筒,庶吉士杨相等共二十八人,以对应二十八宿的数目。
庶吉士周忱自己陈述自己年少愿意学习。
皇帝喜悦而答应了他,增加周忱,为二十九人。
司礼监每月供给笔墨纸,光禄寺供给早晚僎食,礼部每月供给膏烛钱,每人三锭银,工部选择就近的房屋让他们居住。
皇帝时而到馆中召见考试。
五天一次休假,必定使内臣随行,并且供给校尉驾驭车马的侍从。
这一年所选的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陈敬宗、李时勉等,名声流传后世的,不少于十多人。
其后,每科所选的人,多少没有固定的数额。
永乐十三年即乙未年,选拔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即丁未年只有邢恭一人,因其在翰林院学习四夷译书年久,别的人都不能参与。
弘治四年,给事中涂旦因多科... -->>
选举二
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皆初九日为第一场,又三日为第二场,又三日为第三场。初设科举时,初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三场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后颁科举定式,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澔集说。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廷试,以三月朔。乡试,直隶于京府,各省于布政司。会试,于礼部。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同考,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提调一人,在内京官,在外布政司官。会试,礼部官监试二人,在内御史,在外按察司官。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举子,则国子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应之。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及罢闲官吏,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所习本经,所司印记。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晚未纳卷,给烛三枝。文字中回避御名、庙号,及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用朱,谓之朱卷。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帘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帘官。廷试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策,拟定名次,候临轩。或如所拟,或有所更定,传制唱第。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此明一代取士之大略也。终明之世,右文左武。然亦尝设武科以收之,可得而附列也。
初,太祖起事,首罗贤才。吴元年设文武二科取士之令,使有司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洪武三年,诏曰:“汉、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文学而不求德艺之全。前元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要,每纳奔竞之人,夤缘阿附,辄窃仕禄。其怀材抱道者,耻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出。风俗之弊,一至于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于是京师行省各举乡试:直隶贡额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皆四十人,广西、广东皆二十五人,才多或不及者,不拘额数。高丽、安南、占城,诏许其国士子于本国乡试,贡赴京师。明年会试,取中一百二十名。帝亲制策问,试于奉天殿,擢吴伯宗第一。午门外张挂黄榜,奉天殿宣谕,赐宴中书省。授伯宗为礼部员外郎,馀以次授官有差。时以天下初定,令各行省连试三年,且以官多缺员,举人俱免会试,赴京听选。又擢其年少俊异者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令入禁中文华堂肄业,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为之师。帝听政之暇,辄幸堂中,评其文字优劣,日给光禄酒馔。每食,皇太子、亲王迭为之主,赐白金、弓矢、鞍马及冬夏衣,宠遇之甚厚。既而谓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至十五年,复设。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而荐举渐轻,久且废不用矣。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其后试额有增减,条例有变更,考官有内外轻重,闱事有是非得失。其细者勿论,其有关于国是者不可无述也。
乡试之额,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从实充贡。洪熙元年始有定额。其后渐增。至正统间,南北直隶定以百名,江西六十五名,他省又自五而杀,至云南二十名为最少。嘉靖间,增至四十,而贵州亦二十名。庆、历、启、祯间,两直隶益增至一百三十馀名,他省渐增,无出百名者。交阯初开以十名为额,迨弃其地乃止。会试之额,国初无定,少至三十二人,其多者,若洪武乙丑、永乐丙戌,至四百七十二人。其后或百名,或二百名,或二百五十名,或三百五十名,增损不一,皆临期奏请定夺。至成化乙未而后,率取三百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广五十名或百名者,非恒制也。
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安阝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等十二人覆阅,安阝亦与焉。帝犹怒不已,悉诛信蹈及信、安阝等,戍三吾于边,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然讫永乐间,未尝分地而取。洪熙元年,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北人十四。宣德、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景泰初,诏书遵永乐间例。二年辛未,礼部方奉行,而给事中李侃争之,言:“部臣欲专以文词,多取南人。”刑部侍郎罗绮亦助侃言。事下礼部,覆奏:“臣等奉诏书,非私请也。”景帝命遵诏书,不从侃议。未几,给事中徐廷章复请依正统间例。五年甲戌,会试,礼部奏请裁定,于是复从廷章言,分南、北、中卷: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成化二十二年,万安当国,周洪谟为礼部尚书,皆四川人,乃因布政使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益于中。弘治二年,复从旧制。嗣后相沿不改。惟正德三年,给事中赵铎承刘瑾指,请广河南、陕西、山东、西乡试之额。乃增陕西为百,河南为九十五,山东、西俱九十。而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乃增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馀并入北卷,南北均取一百五十名。盖瑾陕西人,而阁臣焦芳河南人,票旨相附和,各徇其私。瑾、芳败,旋复其旧。
初制,两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景泰三年,令布、按二司同巡按御史,推举见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学廉谨者,聘充考官。于是教官主试,遂为定例。其后有司徇私,聘取或非其人,监临官又往往侵夺其职掌。成化十五年,御史许进请各省俱视两京例,特命翰林主考。帝谕礼部严饬私弊,而不从其请。屡戒外帘官毋夺主考权,考官不当,则举主连坐。又令提学考定教官等第,以备聘取。然相沿既久,积习难移。弘治十四年,掌国子监谢铎言:“考官皆御史方面所辟召,职分即卑,听其指使,以外帘官预定去取,名为防闲,实则关节,而科举之法坏矣。乞敕两京大臣,各举部属等官素有文望者,每省差二员主考,庶几前弊可革。”时未能从。嘉靖七年,用兵部侍郎张璁言,各省主试皆遣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初,两京房考亦皆取教职,至是命各加科部官一员,阅两科、两京房考,复罢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至万历十一年,诏定科场事宜。部议复举张璁之说,言:“彼时因主考与监临官礼节小嫌,故行止二科而罢,今宜仍遣廷臣。”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皆用编修、检讨,他省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职仅取一二而已。盖自嘉靖二十五年从给事中万虞恺言,各省乡试精聘教官,不足则聘外省推官、知县以益之。四十三年,又从南京御史奏,两京同考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礼记各一人,其馀乃参用教官。万历四年,复议两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回,北京取足于观政进士、候补甲科,南京于附近知县、推官取用。至是教官益绌。
初制,会试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职。景泰五年,从礼部尚书胡濙请,俱用翰林、部曹。其后房考渐增。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分诗经房五,易经、书经各四,春秋、礼记各二。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言论科场三事,其一言会试同考,例用讲读十一人,今讲读止十一人,当尽入场,方足供事。乞于部科再简三四人,以补翰林不足之数。世宗命如所请。然偶一行之,辄如其旧。万历十一年,以易卷多,减书之一以增于易。十四年,书卷复多,乃增翰林一人,以补书之缺。至四十四年,用给事中余懋孳奏,诗、易各增一房,共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变。
洪武初,赐诸进士宴于中书省。宣德五年,赐宴于中军都督府。八年,赐宴于礼部,自是遂著为令。
庶吉士之选,自洪武乙丑择进士为之,不专属于翰林也。永乐二年,既授一甲三人曾棨、周述、周孟简等官,复命于第二甲择文学优等杨相等五十人,及善书者汤流等十人,俱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遂专属翰林矣。复命学士解缙等选才资英敏者,就学文渊阁。缙等选修撰棨,编修述、孟简,庶吉士相等共二十八人,以应二十八宿之数。庶吉士周忱自陈少年愿学。帝喜而俞之,增忱为二十九人。司礼监月给笔墨纸,光禄给朝暮馔,礼部月给膏烛钞,人三锭,工部择近第宅居之。帝时至馆召试。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且给校尉驺从。是年所选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陈敬宗、李时勉等,名传后世者,不下十馀人。其后每科所选,多寡无定额。永乐十三年乙未选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丁未止邢恭一人,以其在翰林院习四夷译书久,他人俱不得与也。弘治四年,给事中涂旦以累科不选庶吉士,请循祖制行之。大学士徐溥言:“自永乐二年以来,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三科同选,初无定限。或内阁自选,或礼部选送,或会礼部同选,或限年岁,或拘地方,或采誉望,或就廷试卷中查取,或别出题考试,亦无定制。自古帝王储才馆阁以教养之。本朝所以储养之者,自及第进士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而或选或否。且有才者未必皆选,所选者未必皆才,若更拘地方、年岁,则是已成之才又多弃而不用也。请自今以后,立为定制,一次开科,一次选用。令新进士录平日所作论、策、诗、赋、序、记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礼部,送翰林考订。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许投试翰林院。择其词藻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礼部以糊名试卷,偕阁臣出题考试于东阁,试卷与所投之文相称,即收预选。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每选所留不过三五辈,将来成就必有足赖者。”孝宗从其请,命内阁同吏、礼二部考选以为常。自嘉靖癸未至万历庚辰,中间有九科不选。神宗常命间科一选。礼部侍郎吴道南持不可。崇祯甲戌、丁丑,复不选,馀悉遵例。其与选者,谓之馆选。以翰、詹官高资深者一人课之,谓之教习。三年学成,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次者出为给事、御史,谓之散馆。与常调官待选者,体格殊异。
成祖初年,内阁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诸色参用。自天顺二年,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馀人,由翰林者十九。盖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
辅臣子弟,国初少登第者。景泰七年,陈循、王文以其子北闱下第,力攻主考刘俨,台省哗然论其失。帝勉徇二人意,命其子一体会试,而心薄之。正德三年,焦芳子黄中会试中式,芳引嫌不读卷。而黄中居二甲之首,芳意犹不慊,至降调诸翰林以泄其忿。六年,杨廷和子慎廷试第一,廷和时亦引嫌不读卷。慎以高才及第,人无訾之者。嘉靖二十三年廷试,翟銮子汝俭、汝孝俱在试中。世宗疑二人滥首甲,抑第一为第三,以第三置三甲。及拆卷,而所拟第三者,果汝孝也,帝大疑之。给事中王交、王尧日因劾会试考官少詹事江汝璧及诸房考朋私通贿,且追论顺天乡试考官秦鸣夏、浦应麒阿附銮罪,乃下汝璧等镇抚司狱。狱具,诏杖汝璧、鸣夏、应麒,并革职闲住,而勒銮父子为民。神宗初,张居正当国。二年甲戌,其子礼闱下第,居正不悦,遂不选庶吉士。至五年,其子嗣修遂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至八年,其子懋修以一甲第一人及第。而次辅吕调阳、张四维、申时行之子,亦皆先后成进士。御史魏允贞疏陈时弊,言辅臣子不宜中式。帝为谪允贞。十六年,右庶子黄洪宪主顺天试,王锡爵子衡为榜首。礼部郎中高桂论劾举人李鸿等,并及衡,言:“自故相子一时并进,而大臣之子遂无见信于天下者。今辅臣锡爵子衡,素号多才,青云不难自致,而人犹疑信相半,宜一体覆试,以明大臣之心迹。”锡爵怒甚,具奏申辨,语过激。刑部主事饶伸复抗疏论之。帝为谪桂于外,下伸狱,削其官。覆试所劾举人,仍以衡第一,且无一人黜者。二十年会试,李鸿中式。鸿,大学士申时行婿也。榜将发,房考给事中某持之,以为宰相之婿不当中。主考官张位使十八房考公阅,皆言文字可取,而给事犹持不可。位怒曰:“考试不凭文字,将何取衷?我请职其咎。”鸿乃获收。王衡既被论,当锡爵在位,不复试礼闱。二十九年乃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自后辅臣当国,其子亦无登第者矣。
科场弊窦既多,议论频数。自太祖重罪刘三吾等,永、宣间大抵帖服。陈循、王文之齮刘俨也,高谷持之,俨亦无恙。弘治十二年会试,大学士李东阳、少詹事程敏政为考官。给事中华昶劾敏政鬻题与举人唐寅、徐泰,乃命东阳独阅文字。给事中林廷玉复攻敏政可疑者六事。敏政谪官,寅泰皆斥谴。寅,江左才士,戊午南闱第一,论者多惜之。嘉靖十六年,礼部尚书严嵩连摘应天、广东试录语,激世宗怒。应天主考及广东巡按御史俱逮问。二十二年,帝手批山东试录讥讪,逮御史叶经杖死阙下,布政以下皆远谪,亦嵩所中伤也。四十年,应天主考中允无锡吴情取同邑十三人,被劾,与副考胡杰俱谪外。南畿翰林遂不得典应天试矣。万历四年,顺天主考高汝愚中张居正子嗣修、懋修,及居正党吏部侍郎王篆子之衡、之鼎。居正既死,御史丁此吕追论其弊,且言:“汝愚以‘舜亦以命禹’为试题,殆以禅受阿居正。”当国者恶此吕,谪于外,而议者多不直汝愚。三十八年会试,庶子汤宾尹为同考官,与各房互换闱卷,共十八人。明年,御史孙居相劾宾尹私韩敬,其互换皆以敬故。时吏部方考察,尚书孙丕扬因置宾尹、敬于察典。敬颇有文名,众亦惜敬,而以其宣党,谓其宜斥也。四十四年会试,吴江沈同和第一,同里赵鸣阳第六。同和素不能文,文多出鸣阳手,事发觉,两人并谪戍。天启四年,山东、江西、湖广、福建考官,皆以策问讥刺,降谕切责。初命贬调,既而褫革,江西主考丁乾学至下狱拟罪,盖触魏忠贤怒也。先是二年辛酉,中允钱谦益典试浙江,所取举人钱千秋卷七篇大结,迹涉关节。榜后为人所讦,谦益自检举,千秋谪戍。未几,赦还。崇祯二年会推阁臣,谦益以礼部侍郎与焉,而尚书温体仁不与。体仁摘千秋事,出疏攻谦益。谦益由此罢,遂终明世不复起。其他指摘科场事者,前后非一,往往北闱为甚,他省次之。其贿买钻营、怀挟倩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事属暧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
历科事迹稍异者:永乐初,兵革仓猝,元年癸未,始令各省乡试。二年甲申会试,以事变不循午未之旧。七年己丑会试,中陈燧等九十五人。成祖方北征,皇太子令送国子监进学,俟车驾还京廷试。九年辛卯,始擢萧时中第一。宣德五年庚戌,帝临轩发策毕,退御武英殿,谓翰林儒臣曰:“取士不尚虚文,有若刘蕡、苏辙辈直言抗论,朕当显庸之。”乃赋策士歌以示读卷官,顾所擢第一人林震,亦无所表见也。八年癸丑,廷试第一人曹鼐,由江西泰和典史会试中式。正统七年壬戌,刑部吏南昱、公陵驿丞郑温亦皆中式。十年乙丑,会试、廷试第一皆商辂。辂,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榜第一人。三试皆第一,士子艳称为三元,明代惟辂一人而已。廷试读卷尽用甲科,而是年兵部尚书徐晞、十三年户部侍郎余亨乃吏员,天顺元年丁丑读卷左都御史杨善乃译字生,时犹未甚拘流品也。迨后无杂流会试及为读卷官者矣。七年癸未试日,场屋火,死者九十馀人,俱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明年甲申三月,始廷试。时英宗已崩,宪宗以大丧未逾岁,御西角门策之。正德三年戊辰,太监刘瑾录五十人姓名以示主司,因广五十名之额。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未及廷试。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御西角门策之,擢杨维聪第一。而张璁即是榜进士也,六七年间,当国用事,权侔人主矣。嘉靖八年己丑,帝亲阅廷试卷,手批一甲罗洪先、杨名、欧阳德,二甲唐顺之、陈束、任瀚六人对策,各加评奖。大学士杨一清等遂选顺之、束、瀚及胡经等共二十人为庶吉士,疏其名上,请命官教习。忽降谕云:吉士之选,祖宗旧制诚善。迩来大臣徇私选取,市恩立党,于国无益,自今不必选留。唐顺之等一切除授,吏、礼二部及翰林院会议以闻。”尚书方献夫等遂阿旨谓顺之等不必留,并限翰林之额,侍读、侍讲、修撰各三员,编修、检讨各六员。著为令。盖顺之等出张璁、霍韬门,而心以大礼之议为非,不肯趋附,璁心恶之。璁又方欲中一清,故以立党之说进,而故事由此废。迨十一年壬辰,已罢馆选,至九月复举行之。十四年乙未,帝亲制策问,手自批阅,擢韩应龙第一。降谕论一甲三人及二甲第一名次前后之由。礼部因以圣谕列登科录之首,而十二人对策,俱以次刊刻。二十年辛丑,考选庶吉士题,文曰原政,诗曰读大明律,皆钦降也。四十四年乙丑廷试,帝始不御殿。神宗时,御殿益稀矣。天启二年壬戌会试,命大学士何宗彦、朱国祚为主考。故事,阁臣典试,翰、詹一人副之。时已推礼部尚书顾秉谦,特旨命国祚。国祚疏辞,帝曰:“今岁,朕首科,特用二辅臣以光重典,卿不必辞。”嗣后二辅臣典试以为常。是年开宗科,朱慎成进士,从宗彦、国祚请,即授中书舍人。崇祯四年,朱统饰成进士,初选庶吉士。吏部以统饰宗室,不宜官禁近,请改中书舍人。统饰疏争,命仍授庶吉士。七年甲戌,知贡举礼部侍郎林钎言,举人颜茂猷文兼五经,作二十三义。帝念其该洽,许送内帘。茂猷中副榜,特赐进士,以其名另为一行,刻于试录第一名之前。五经中式者,自此接迹矣。
武科,自吴元年定。洪武二十年俞礼部请,立武学,用武举。武臣子弟于各直省应试。天顺八年,令天下文武官举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各省抚、按、三司,直隶巡按御史考试。中式者,兵部同总兵官于帅府试策略,教场试弓马。答策二道,骑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骑、步所中半焉者次之。成化十四年,从太监汪直请,设武科乡、会试,悉视文科例。弘治六年,定武举六岁一行,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许骑射。十七年,改定三年一试,出榜赐宴。正德十四年定,初场试马上箭,以三十五步为则;二场试步下箭,以八十步为则;三场试策一道。子、午、卯、酉年乡试。嘉靖初,定制,各省应武举者,巡按御史于十月考试,两京武学于兵部选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会试,翰林二员为考试官,给事中、部曹四员为同考。乡、会场期俱于月之初九、十二、十五。起送考验监试张榜,大率仿文闱而减杀之。其后倏罢倏复。又仿文闱南北卷例,分边方、腹里。每十名,边六腹四以为常。万历三十八年,定会试之额,取中进士以百名为率。其后有奉诏增三十名者,非常制也。穆、神二宗时,议者尝言武科当以技勇为重。万历之末,科臣又请特设将材武科,初场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知者言之。报可而未行也。崇祯四年,武会试榜发,论者大哗。帝命中允方逢年、倪元璐再试,取翁英等百二十人。逢年、元璐以时方需才,奏请殿试传胪,悉如文例。乃赐王来聘等及第、出身有差。武举殿试自此始也。十四年,谕各部臣特开奇谋异勇科。诏下,无应者。
<b>译文</b>
科目即科举考试的各种名目,沿袭厦、塞的旧规,而略微变更其考试士人的办法,专门取四子书纵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考试士子。
是太祖与刘基所定。
其文章大致仿效宋代的经义,但是要代替古人的语气作文,文体采用排偶,叫做八股,通称制义。
三年大考,以诸生在直省考试,叫做乡试。
考试合格的便是举人。
第二年,以举人身份在京城考试,叫做会试。
考试合格的,天子在朝廷亲自策问,叫做廷试,亦叫殿试。
分一、三甲作为名次的顺序。
一甲只有三个人,叫做状元、榜眼、探花,赐予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予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予同进士出身。
状元、榜眼、探花的名称,是皇帝规定的。
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一、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子、午、卯、酉年举行乡试,辰、戌、丑、未年举行会试。
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都是初九日为第一场,又过三日为第二场,又遇三日为第三场。
最初设立科举时,初场考试经义二篇文章,四书义一篇文章;二场,论一篇;三场,策一篇。
考试合格后十天,又用骑、射、书、算、律五件事进行考试。
后来颁发科举的固定格式,初场考试四书义三篇,经义四篇。
四书以朱子集注为主,易以程颐传、朱子体义为主,书以蔡氏传以及古注疏为主,诗以朱子集传为主,春秋以左氏、公羊、谷梁三传以及胡安国、张洽传为主,礼记以古注疏为主。
永乐年间,颁布四书五经大全,废弃注疏不用。
其后,春秋也不用张洽传,礼记只用陈潞集说。
二场考试论一篇,判五篇,诏、诰、表、内科一篇。
三场考试经史时务策五篇。
廷试,在三月初一。
乡试,直隶在京城,各省则在布政司。
会试,在礼部。
主考官,乡、会试都是二人。
同考官,乡试四人,会试八人。
提调一人,在京城内焉京官担任,在京城外为布政司官担任。
会试,礼部官监督考试二人,在京城内焉御史,在京城外为按察司官。
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以及巡察警戒、监门,搜查挟带,都有固定人员,各自执行其事。
举子,便是国子生以及府、州、县学生员中的学成者,儒士中的没有作官者,官吏中的没有入流者,都由主管部门举荐本性资质敦厚、文章德行值得称道的人参加考试。
学校的训导专门教授的生徒,以及罢官闲居的官吏,倡优乏家,为父母服丧的人,都不允许入场考试。
试卷卷首,书写自家三代姓名及自己的籍贯年龄,所学的经书,所司的印记。
考试那天入场,说话讨论、代冒之人有禁令。
天晚没有交卷,发给蜡烛三枝。
文字中要回避皇帝的名字和庙号,以及不允许自序家族门第。
弥封编号作三合字。
考试的人用墨,叫做墨卷。
誊录的人用朱,叫做朱卷。
考试的地方,叫做贡院。
诸生的席舍,叫做号房。
一个人由一个士兵看守,叫做号军。
考试官进入贡院,便封锁内外门户。
在考场外面的提调、监考等,叫做外帘官,在考场内的主考官、同考官,叫做内帘官。
廷试使用翰林以及朝臣中文学优秀的人做读卷官。
共同阅读对策,拟定名次,等候皇帝驾临前殿。
有的按照读卷官所拟名次,有的有所更改,传达皇帝的决定,宣唱考中进士的名次。
状元授修撰官,榜眼、探花授编修官,一、三甲考选庶吉士的,都任翰林官。
其余的或授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园子博士,或授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举人、贡生没有考中、入国子监待选的,或授予小的京官,或授予府佐以及州县正官,或授予教授之职。
造就是明朝取士的大概情况。
终结明朝,崇尚文士,看轻武人。
但是也曾经设立武科以收聚士人,可以附列。
当初,太祖起兵,首先搜罗贤才。
昊元年设立文武二科选取才士的条令,派主管官吏鼓励告谕民间优秀人才以及有智谋有勇力的人,抓住时机,努力学习,等到开始科举考试的年份,到京城去做贡生。
洪武三年,下诏说:“漠、唐至宋,选取才士各有一定的制度,但是只推重文学而不追求道德技艺的全面。
前代元朝对待士人很优厚,但是权贵豪强、身居要职的人常常接纳奔竞钻营之人,攀绿阿附,擅自窃取官位俸禄。
那些胸怀奇才,深有德行的人,以与之并进而感到羞耻,甘愿隐居山林而不出仕。
风气的衰败,竟达到这样的地步。
从今年八月开始,特意设直科举考试,务求选取经书明达、德行善美、博通古今、名实相副的人。
我将亲自在朝廷策间,排列其高低等次而以官职授予他们。
使朝内朝外文臣都由科举进身,不经过科举考试的人不得授官。”于是京城和行省各自举行乡试,直隶贡生名额一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都是四十人,广西、广东都是二十五人,人才多或不够数的,不拘限名额。
高丽、安南、占城,下诏允许其国士子在本国参加乡试,贡举赴京城。
第二年参加会试,选取合格者一百二十名。
皇帝亲自制定策问,在奉天殿殿试,选拔昊伯宗为第一。
午门外张挂黄榜,在奉天殿宣唱训谕,在中书省赐宴。
授予昊伯宗为礼部员外郎,其余的按不同等次授予不同官职。
当时因天下刚刚安定,命令各行省连续考试三年,并且因为官职多缺员,举人都免于会试,赴京城听候选官。
又提拔其中年少英俊特异的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命令进入宫禁文华堂完成学业。
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人作他们的老师。
皇帝处理政务的闲暇时间,每每亲临堂中,评论他们的文章优劣。
每天光禄寺供给他们酒饭。
每次吃饭,皇太子、亲王交替作宴宾的主人,赐给他们白银、弓箭、鞍马以及冬夏的衣服,优宠礼待十分丰厚。
随后认为所选取的多是后生少年,能够以所学知识用在行政上的很少,便祇命令主管部门考察选拔贤才,而罢除科举不用。
到洪武十五年,又设科举。
洪武十七年纔规定科举的程序,命令礼部颁布施行于各省,后来便成为长久的制度,而荐举渐渐不受重视,久了便废弃不用。
洪武十八年,廷试,选拔一甲进士丁显等人任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人任编修,昊文任检讨。
进士入翰林,从此时开始。
使进士在各政府部门参与政事,叫做观政,那些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的,叫做庶吉士。
进士为庶吉士,也从此时开始。
那些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的仍然称进士,观政进士的名称也从此时开始。
其后,考试选取数额有增减,条例有变更,考官有内外轻重,礼闱之事有是非得失。
其细小的不必谈论,其有关于国家大事的不能不记述。
乡试的名额,洪武十七年,下诏不拘限额数,根据实际充任贡举。
洪熙元年,开始有了定额。
其后渐渐增多。
到正统年间,南北直隶规定一百名,江西六十五名,别的省又五个五个地减少,至云南二十名为最少。
嘉靖年间增加到四十名,而贵州仍然是二十名。
隆庆、万历、天启、崇祯年问,两直隶增加到一百三十多名,别的省渐渐增加,但没有超出一百名的。
交肚最初开科以十名为限额,直到放弃其地纔停止。
会试的数额,开国初期没有定额,少到三十二人,其多者,如洪武乙丑年、永乐丙戌年,多连四百七十二人。
其后有的一百名,有的二百名,有的二百五十名,有的三百五十名,增减数量不一致,都临期奏请决定。
到成化乙未年之后,大致选取三百名,有因为题请以及恩诏而扩大五十名或一百名的,不是恒定的制度。
以前的制度,会试选取才士,不分南北。
从洪武丁丑年,考官刘三吾、自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都是南方之士。
三月,廷试,选拔陈郊为第一。
皇帝因所取偏好发怒,命令侍读张信等十二人重新阅卷,陈郊也在被选中之列。
皇帝还是愤怒不息,尽诛白信蹈以及张信、陈郊等人,刘三吾谪戍边地,皇帝亲自阅卷,选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
六月,重新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名。
都是北方之士。
但是直到永乐年问,不曾分地选取。
洪熙元年,仁宗命令杨士奇等人决定取士的名额,南方十六人,北方十四人。
宣德、正统年间,分为南、北、中卷,以一百人为标准,便南方取五十五名,北方取三十五名,中间取十名。
景泰初年,诏令遵循永乐年问的规程。
景泰二年即辛未年,礼部正要奉行,但给事中李侃提出争议,说:“部臣想专以文词取士,多选取南方人0”刑部侍郎罗绮也支持李侃之言。
事情下发礼部,回奏:“臣等奉诏书,不是为私事请求。”景帝命令遵照诏书办理,不听从李侃的建议。
不久,给事中徐廷章又请求依照正统年间的规程。
景泰五年即甲戌年,会试,礼部上奏请求皇帝裁定,于是又听从徐廷章的建言,分焉南、北、中卷。
南卷,应天以及苏、松等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以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成化二十二年,万安执政,周洪谟焉礼部尚书,两人都是四川人,便趁布政使潘稹的请求,南、北各减少二名,以增加中卷录取名额。
弘治二年,,又依从原有制度。
以后沿袭不改变。
只是正德三年,给事中趟铎禀承刘瑾指使,请求扩大河南、陕西、山东、山西乡试的名额。
于是陕西增加焉一百名,河南为九十五名,山东、山西都是九十名。
而认为会试分南、北、中卷不均衡,便增加四川名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并入北卷,南、北都选取一百五十名。
原来刘瑾是陕西人,而阁臣焦芳是河南人,代皇帝批答奏章便相附和,各自谋求满足个人私心。
刘瑾、焦芳倒台之后,立即又恢复旧制。
以前的制度,两京举行乡试,主考官都使用翰林。
而各省的考官,原先是在儒官、儒士中聘任明经公正的人担任,所以有不在朝班之列而多次执掌考试权柄的。
景泰三年,命令布、按二司会同巡按御史,推荐现任教官,年龄在五十岁以下、三十岁以上,文学廉洁谨慎的,聘任充当考官。
于是教官主持考试便成为规定的制度。
此后,主管部门谋求私利,聘请的人有时不是贤才,考试时的监临官又常常侵夺考官的职权。
成化十五年,御史许进请求各省都按照两京的规程,特别命令翰林主考。
皇帝训论礼部严厉整饬徇私的弊端,而不听从许进的请求。
多次戒禁外帘官不得侵夺主考官的权力,考官不适当,便连同举蔫的人一同治罪。
又命令提学考核确定教官的等次,以备聘任。
然丽相沿已久,积累的恶习难以改变。
弘治十四年,执掌园子监谢铎上言:“考官都是御史方面所征召,职位名分已卑下,听凭他指挥使唤,外帘官预先确定取与不取,名义上是防备,实际上是暗中勾结,而科举的办法遭到破坏。
请求敕命两京的大臣,各自选举部属官中一向有文才声望的,每省派二人主考,或许先前的弊端可以革除。”当时未能听从。
嘉靖七年,采用兵部侍郎张璁的建议,各省的主考官都选派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赶往考场。
当初,两京房考也都选取教官,到此时,命令各加科部官员一人,查阅两科、两京房考,又罢除科部不再专门派遣官吏,而各省主考也不派遣京官。
到了万历十一年,下诏规定科场的有关事情。
部议重新采用张璁的建议,称:“那个时候因为主考与监临官礼节上有小的嫌疑,所以施行仅仅两科便罢除了,现在应该仍旧派遣朝廷京官。”因此浙江、江西、福建、湖广都选用编修、检讨,别的省选用科部官吏,而同考官也多选用进士,教官只选取一二名而已。
因为从嘉靖二十五年听从给事中万虞恺建议,各省乡试精审地聘任教官,不够便聘请外省的推官、知县来补充考官。
嘉靖四十三年,又听从南京御史上奏,两京同考官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礼记各一人,其余纔参用教官。
万历四年,又议两京同考官、教官衰老的遣返回去,北京在观政进士、候补甲科进士中取足,南京在附近知县、推官中取用。
至此,教官更加受到排斥。
开初的制度,会试时,同考官八人,三人聘用翰林,五人聘用教官。
景泰五年,听从礼部尚书胡淡的请求,都用翰林、部曹官。
此后,房考渐渐增加。
到正德六年,命令用十七人,翰林十一人,科部各三人,分诗经房五人,易经、书经各四人,春秋、礼记各二人。
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直议论科场三件事,其一说会试同考官,按例用讲读十一人,现在讲读只有十一人,应当全部入场,纔足够履行职责。
谪求在科部再选三四人,以补充翰林不足的数额。
世宗命令按他的请求办。
但是偶尔执行一次,便又按旧规。
万历十一年,因易经卷多,减少书经的一人以增加到易经中。
万历十四年,书经的卷敷又多,纔增加翰林一人,以补足书经的缺额。
到万历四十四年,采用给事中余懋孳的上奏,诗、易各增加一房,共为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到明朝末年不变。
洪武初年,在中书省赏赐诸进士御宴。
宣德五年,在中军都督府赏赐御宴。
宣德八年,在礼部赏赐御宴,从此便定为固定的法令。
庶吉士的选拔,从洪武乙丑年,选择进士担任,不专归于翰林。
永乐二年,已授予一甲三人曾柴、周述、周孟简等官职,又命令在第二甲中选择文学优等的杨相等五十人,以及善于书法的汤流等十人都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便专归属于翰林了。
又命令学士解缙等人选择才能资质聪慧而见解卓越的人,到文渊开学习。
解缙等选拔修撰曾柴,编修周述、周孟筒,庶吉士杨相等共二十八人,以对应二十八宿的数目。
庶吉士周忱自己陈述自己年少愿意学习。
皇帝喜悦而答应了他,增加周忱,为二十九人。
司礼监每月供给笔墨纸,光禄寺供给早晚僎食,礼部每月供给膏烛钱,每人三锭银,工部选择就近的房屋让他们居住。
皇帝时而到馆中召见考试。
五天一次休假,必定使内臣随行,并且供给校尉驾驭车马的侍从。
这一年所选的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陈敬宗、李时勉等,名声流传后世的,不少于十多人。
其后,每科所选的人,多少没有固定的数额。
永乐十三年即乙未年,选拔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即丁未年只有邢恭一人,因其在翰林院学习四夷译书年久,别的人都不能参与。
弘治四年,给事中涂旦因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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