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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自己江流,是一名流浪歌手。每天穿梭于地铁站、广场和酒吧之间。手不停地在琴弦间跃动,用歌声陶醉自己。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
或许他与其他的歌手不同,不渴望声名远扬。曾有一位音乐人看中他,邀他去录音棚试音,可是被他婉拘了。原因令人匪夷所思,也很简单,他说,我的歌只为自己而唱。音乐人十分惋惜地递给他一张名片,说,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把你的歌唱给其他人听,来找我。
他站在礁石上,望着远处打来的浪花,想着心事。他喜欢海,因为他喜欢蓝色。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他已经离家两年了,行李只有惟一的伴随他多年的木制吉他和玫瑰形状的吊坠。那是他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已经两年了。
他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一直在流浪。他唱歌,想用歌声、旋律让自己忘掉一切。也只有这时他才不会回想过去。他本不喜欢唱歌。
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范瑶——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与他截然不同。
范瑶每日都经过广场。一个流浪歌手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也不管是否有人听。他不屑地唱着,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嗣后,范瑶才知道他叫江流。
范瑶站得远远的,每次都是这样听他唱,不敢靠近。等她的同伴赶上来,她才会走过去将一枚硬币投入他的钱带,微笑着走过。
那日,只有范瑶一人,广场上的人也寥寥无几。她对他笑。
广场中央的喷泉格外耀眼,阳光斜射,留下一道淡淡的彩虹。天真的孩童追赶着鸽群。它们起而又落,落然亦起,继续吃着地上的食物。
突然他听到女孩地喊叫声。是两个混混在纠缠她。他背起吉他径直走过去,抓住一人迎头就是一拳,打得那人眼冒金星、头破血流;另一人骇得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指着他警告不要过来,手却不停地颤抖。
他如见了仇人一样,一把抓住刀刃。混混怔怔地望着,眼中充满恐惧,彻底屈服了。他的仇恨淡薄了,开始怜惜,把刀子丢了。
他说,你们走吧。
他紧紧攥住拳头,因为在流血。他背起落在地上的吉他,转身走了。范瑶已经被他的举动吓傻了,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走远了。她看见地上的一滴血迹。是他留下的,鲜红鲜花的很是刺眼。
他得一段时间不能弹琴了。手用绷带包着,连拨片都拿不起来,何况弹出那些动人的旋律。他躺在仅有的被他称作“床”的床上,指着荧火一样昏暗的灯,地上散散稀稀地仍着几个啤酒罐。有的已经被他捏瘪。
吊坠!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那件给她的礼物——玫瑰型的吊坠!他摸遍全身,找遍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居然没有!
他就差掘地三尺了,疯子一样到处寻找,像无头苍蝇一样,广场、地铁站、酒吧、海边只要他去过的地方都找遍了,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可是全是徒劳,一无所获。
他彻底绝望了,没有在找回来的希望。他每天在街头闲逛,回到曾经去过的地方,故地重游。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有种莫名其妙的寞落感。这时他才发现这座城市的夜景甚是迷人。可是像他这样的流浪的人无心欣赏。
圆月总是有变成残月的一天,只会带给人更大的伤感。
他总是站在礁石上遥望彼岸。他来自那里。一个同样有海的城市。一个有他深爱的女孩的城市。
天开始黑了。海边的风有些凉。
他发现身后有一个女孩歪头望了他很久。是广场的那个。她一抬腿也跳上了礁石。
我叫范瑶,她自报姓名,我看了你很久,你都没有动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范瑶见他没有作答,没了最初时的兴奋。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对不起。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弄伤手,她说,对了,还有这个!是我在广场上捡的,我想应该是你的。她手里拖着一件玫瑰型的吊坠。
他确信吊坠就是他的,因为刻着她的名字——灵琳。攥在手里,眼眶里含着泪水。
谢谢。
范瑶笑了,问今天为什么刚到酒吧就走了,发生了什么事?
他嘲讽地笑了笑,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没有练琴,被炒了呗。酒吧驻唱就这样。那么长时间没有去,早就有人将他顶替了。谁弹得好,谁就有机会。这是残酷的现实。
范瑶更加自责,害得他受伤又丢了工作,心里不停地骂自己。他已经无声无息地走出去老远。她浑然不觉。她急忙追上去。
范瑶拎着把吉他走进他的小屋。里面很乱很乱。臭鞋破袜子啤酒罐什么的,到处乱扔。她却感到似曾相识,感到温馨。这是间“正规”的单身男士房间,可是某些女士也如眼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叫她坐下。他继续摆弄着眼前的曲谱,抱着吉他时而弹奏,时而停止,时而思索,时而持笔修改。范瑶见他的样子也不敢贸然打扰,东瞅瞅西看看地打发时间,有时也瞥他的曲谱几眼。
终于修改完毕。他轻轻地弹唱,范瑶静静地听。
“你说你在梦里数着棉羊:一只,两只,三只
我瞩望着列车,记起我还爱着谁”
他唱完屋里静静的,掉根针都可以听的见。两个人都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范瑶才回过神来问道,这是你写的吗?它叫什么?
失忆,他无味地回答,你拿吉他干嘛?他拿过她的琴用手拨着,调试每根弦的音准。
我是来跟你学琴的,她显然没有了进来时的兴奋,是我害得你丢了工作,所以你教我弹琴,我付你学费。
范瑶真的很单纯,甚至有些愚,依然为他手受伤的事深深的自责。不过必须承认他是个好女孩。
范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睡,想着他唱歌时真挚的样子。直觉告诉她他有喜欢的人。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
她开始幻想他喜欢的人的样子,是美还是丑?她确信一定很美。否则他不会依然爱着她!她感觉有了危机感。如果她比自己漂亮他更不会喜欢我了!不会,江流不是那样的好色之徒。我多想了,是在自添烦恼。睡觉!她自我安慰着。
憧憬美好的未来,代表每个人的心愿。她的床支支吾吾地响个不停,嘴边泛起幸福的微笑。她穿着白色的婚纱,手捧百合,伴随着美妙的婚礼进行曲姗姗走来。新郎为她带上璀璨的钻戒,亲吻她。
酒吧的灯光很暗,人员也很混杂。不过这个叫“蓝羽”的酒吧却很别致。虽然不大,但是它的装潢全是蓝色,屋顶的设计也很特别,彩灯下面放置了流动水,顺着玻璃流入硕大的鱼缸。好象在梦幻一样。
他现在就在这里驻唱。虽然待遇没有其它酒吧优越,但是他喜欢这里的设计风格,这里的幽静,都是他所期盼的。
范瑶坐在最靠近舞台的位置上。她本不喜欢泡在酒吧里,不过他只来这个酒吧。一方面是因为朋友在这里打工,比较熟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在舞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那个男人。
全场的灯... -->>
他叫自己江流,是一名流浪歌手。每天穿梭于地铁站、广场和酒吧之间。手不停地在琴弦间跃动,用歌声陶醉自己。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
或许他与其他的歌手不同,不渴望声名远扬。曾有一位音乐人看中他,邀他去录音棚试音,可是被他婉拘了。原因令人匪夷所思,也很简单,他说,我的歌只为自己而唱。音乐人十分惋惜地递给他一张名片,说,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把你的歌唱给其他人听,来找我。
他站在礁石上,望着远处打来的浪花,想着心事。他喜欢海,因为他喜欢蓝色。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他已经离家两年了,行李只有惟一的伴随他多年的木制吉他和玫瑰形状的吊坠。那是他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已经两年了。
他独自来到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一直在流浪。他唱歌,想用歌声、旋律让自己忘掉一切。也只有这时他才不会回想过去。他本不喜欢唱歌。
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范瑶——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与他截然不同。
范瑶每日都经过广场。一个流浪歌手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也不管是否有人听。他不屑地唱着,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嗣后,范瑶才知道他叫江流。
范瑶站得远远的,每次都是这样听他唱,不敢靠近。等她的同伴赶上来,她才会走过去将一枚硬币投入他的钱带,微笑着走过。
那日,只有范瑶一人,广场上的人也寥寥无几。她对他笑。
广场中央的喷泉格外耀眼,阳光斜射,留下一道淡淡的彩虹。天真的孩童追赶着鸽群。它们起而又落,落然亦起,继续吃着地上的食物。
突然他听到女孩地喊叫声。是两个混混在纠缠她。他背起吉他径直走过去,抓住一人迎头就是一拳,打得那人眼冒金星、头破血流;另一人骇得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指着他警告不要过来,手却不停地颤抖。
他如见了仇人一样,一把抓住刀刃。混混怔怔地望着,眼中充满恐惧,彻底屈服了。他的仇恨淡薄了,开始怜惜,把刀子丢了。
他说,你们走吧。
他紧紧攥住拳头,因为在流血。他背起落在地上的吉他,转身走了。范瑶已经被他的举动吓傻了,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走远了。她看见地上的一滴血迹。是他留下的,鲜红鲜花的很是刺眼。
他得一段时间不能弹琴了。手用绷带包着,连拨片都拿不起来,何况弹出那些动人的旋律。他躺在仅有的被他称作“床”的床上,指着荧火一样昏暗的灯,地上散散稀稀地仍着几个啤酒罐。有的已经被他捏瘪。
吊坠!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那件给她的礼物——玫瑰型的吊坠!他摸遍全身,找遍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居然没有!
他就差掘地三尺了,疯子一样到处寻找,像无头苍蝇一样,广场、地铁站、酒吧、海边只要他去过的地方都找遍了,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可是全是徒劳,一无所获。
他彻底绝望了,没有在找回来的希望。他每天在街头闲逛,回到曾经去过的地方,故地重游。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有种莫名其妙的寞落感。这时他才发现这座城市的夜景甚是迷人。可是像他这样的流浪的人无心欣赏。
圆月总是有变成残月的一天,只会带给人更大的伤感。
他总是站在礁石上遥望彼岸。他来自那里。一个同样有海的城市。一个有他深爱的女孩的城市。
天开始黑了。海边的风有些凉。
他发现身后有一个女孩歪头望了他很久。是广场的那个。她一抬腿也跳上了礁石。
我叫范瑶,她自报姓名,我看了你很久,你都没有动过,你是怎么做到的?
范瑶见他没有作答,没了最初时的兴奋。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对不起。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弄伤手,她说,对了,还有这个!是我在广场上捡的,我想应该是你的。她手里拖着一件玫瑰型的吊坠。
他确信吊坠就是他的,因为刻着她的名字——灵琳。攥在手里,眼眶里含着泪水。
谢谢。
范瑶笑了,问今天为什么刚到酒吧就走了,发生了什么事?
他嘲讽地笑了笑,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那么长时间没有练琴,被炒了呗。酒吧驻唱就这样。那么长时间没有去,早就有人将他顶替了。谁弹得好,谁就有机会。这是残酷的现实。
范瑶更加自责,害得他受伤又丢了工作,心里不停地骂自己。他已经无声无息地走出去老远。她浑然不觉。她急忙追上去。
范瑶拎着把吉他走进他的小屋。里面很乱很乱。臭鞋破袜子啤酒罐什么的,到处乱扔。她却感到似曾相识,感到温馨。这是间“正规”的单身男士房间,可是某些女士也如眼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叫她坐下。他继续摆弄着眼前的曲谱,抱着吉他时而弹奏,时而停止,时而思索,时而持笔修改。范瑶见他的样子也不敢贸然打扰,东瞅瞅西看看地打发时间,有时也瞥他的曲谱几眼。
终于修改完毕。他轻轻地弹唱,范瑶静静地听。
“你说你在梦里数着棉羊:一只,两只,三只
我瞩望着列车,记起我还爱着谁”
他唱完屋里静静的,掉根针都可以听的见。两个人都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范瑶才回过神来问道,这是你写的吗?它叫什么?
失忆,他无味地回答,你拿吉他干嘛?他拿过她的琴用手拨着,调试每根弦的音准。
我是来跟你学琴的,她显然没有了进来时的兴奋,是我害得你丢了工作,所以你教我弹琴,我付你学费。
范瑶真的很单纯,甚至有些愚,依然为他手受伤的事深深的自责。不过必须承认他是个好女孩。
范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睡,想着他唱歌时真挚的样子。直觉告诉她他有喜欢的人。女人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
她开始幻想他喜欢的人的样子,是美还是丑?她确信一定很美。否则他不会依然爱着她!她感觉有了危机感。如果她比自己漂亮他更不会喜欢我了!不会,江流不是那样的好色之徒。我多想了,是在自添烦恼。睡觉!她自我安慰着。
憧憬美好的未来,代表每个人的心愿。她的床支支吾吾地响个不停,嘴边泛起幸福的微笑。她穿着白色的婚纱,手捧百合,伴随着美妙的婚礼进行曲姗姗走来。新郎为她带上璀璨的钻戒,亲吻她。
酒吧的灯光很暗,人员也很混杂。不过这个叫“蓝羽”的酒吧却很别致。虽然不大,但是它的装潢全是蓝色,屋顶的设计也很特别,彩灯下面放置了流动水,顺着玻璃流入硕大的鱼缸。好象在梦幻一样。
他现在就在这里驻唱。虽然待遇没有其它酒吧优越,但是他喜欢这里的设计风格,这里的幽静,都是他所期盼的。
范瑶坐在最靠近舞台的位置上。她本不喜欢泡在酒吧里,不过他只来这个酒吧。一方面是因为朋友在这里打工,比较熟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在舞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那个男人。
全场的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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