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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高傲的离开。自己这次是真的踢到了铁板,但他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觉得很好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女生,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么特别的女人,他应该不会忘记才对呀。想了好一会,还是想不起来,正巧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最后他决定放弃,走出电梯,接起电话。
一听到对方尖锐的质问声,他立刻后悔,早知道就不要接电话;比起陈菱的歇斯底里,他现在开始怀念起那女人的冷言冷语了。
走进饭店特别为新娘准备的休息室,江乐芙看到巩书柔已经化好妆、但仍未换上新娘礼服,正坐在沙发上跟巩母聊天,看她一走进来,立刻起身,走到她身边。
“不是说在楼下吗?怎么这么久才上来?”
“刚遇到一对神经病情侣,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江乐芙满脸的嫌弃,看得出来她很不想说。“巩妈妈有问我怎么这么晚到吗?”她小声的在巩书柔耳旁问道。
昨天公司活动的安排出了点问题,所以她忙到凌晨才回家;因为实在太累了,以致早上根本没听到闹钟的声音,一直到巩书柔打电话给她,她才从床上惊醒;匆匆忙忙的出门,虽然她知道巩母人很好,但还是不希望让巩母知道她是睡过头。
“我已经先跟她说过你昨天临时接了案子,今天早上才从南部赶回来。”巩书柔招来化妆师,要她们先为江乐芙打理门面。
“阿姨,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江乐芙在进房间化妆前,跟长辈打了声招呼。“没关系,反正还有时间,快进去吧。”巩母慈爱的看着江乐芙,脸上完全没有一丝不悦。
巩父因为过世得早,他们兄妹俩从小就由巩母拉拔长大,好在巩家本身就有不少家产,巩母娘家的状况也不错,巩母的哥哥更是照顾他们,所以,巩母其实并没有吃什么苦,也才能一直维持她出身名门的优雅气质。
“好。”江乐芙点点头,在化妆师的带领之下,到另一个房间去化妆。
过了一会,巩书柔拿了一份三明治和果汁进来,放到她面前。“快点吃吧,我想你一定还没吃早餐。”
“谢谢,我赶都赶到忘了。”江乐芙接过三明治,一口接一口吃了起来,看得出来刚刚的跑步耗去她不少体力。
“慢慢吃,别噎到。”看到她吃得那么急,巩书柔连忙送上果汁,让她顺顺喉。
喝口果汁,将口中食物吞下去后,江乐芙这才问:“怎么没看到小宇?”
小宇是巩书柔和宋杰的孩子,之前因为一些误会,让原本早就该步入礼堂的两人婚期无限期延后,就算有了小宇,巩书柔还是迟迟不答应宋杰的求婚。原以为他们就要这么耗下去了,没想到最后巩书柔在生产前夕竟然答应了他的求婚,在小宇五个月大的这个时候,这对有情人终于要步入礼堂。
“我婆婆昨天就把他接过去了,她说要让我好好休息一下。”有了孩子后,就算家里请了保姆,她仍坚持要自己带小孩,而疼她的婆婆为了让她能在结婚前好好睡个美容觉,早就将小宇带回大宅去。
“她是真的很疼你,你真是好命。”虽然之前宋杰对巩书柔并不算太好,但宋杰的母亲对她可是呵护备至,就算当时她要离开儿子时,宋母都还是站在她这边,让江乐芙很羡慕好友有个这么疼她的好婆婆。
“我是真的很感谢她。”巩书柔笑得幸福,因为她现在有爱她的丈夫和儿子,还有个将她视如己出的婆婆,过去的不开心和苦难,对她来说,都已经成为过去。
“对了,你刚说遇到一对神经病情侣,是怎么回事?”
“书柔,你哥还没有到,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巩母的声音从房外传来,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我先去打电话,等下再聊。”说完,巩书柔随即起身,走回休息室,打电话给她那个爱迟到的哥哥。
江乐芙继续吃著手上食物,乖乖的坐在椅子上,任由化妆师和发型师为她整理门面。
“你来啦,我本来要打电话给你耶。”
虽然在房间里,但因为房门并没有关上,所以江乐芙还是可以听到休息室传来断断续续、不太清楚的谈话声。
“我这不就来了吗。”
不太清楚的男声,江乐芙猜想应该是巩书柔的哥哥来了;不过,为什么他的声音让她觉得很耳熟?不太可能呀,她和他只见过一次,连他的长相她都不太记得了,只依稀记得他有一双深邃放肆的迷人双眸,她不太可能会记得他的声音呀。
她忍不住拉长耳朵,想要再听清楚对方的声音,不到几秒,她的身体就被发型师给拉了回来。“小姐,麻烦请坐好。”
她尴尬的对著镜子里的两人笑了笑,因为她压根就忘了自己正在梳妆。接下来的时间,她虽然没有移动身体,但仍注意著外面的状况,每次听到那个低沉的男声,她还是在心里犯嘀咕,却是怎么也想不起究竟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
***
“是你!”
“是你!”
一男一女看到对方时,异口同声惊呼。江乐芙根本不敢相信眼前要跟她一起走红毯的伴郎,也就是巩书柔的哥哥巩书怀,居然是刚刚被自己整的男子,难怪她会觉得他的声音这么耳熟。
“怎么,你们之前认识吗?”巩母不解地看着噙著淡淡笑意的儿子,和一脸惊恐的江乐芙。
“刚在电梯──”巩书怀正要向母亲解释,立刻被心急的江乐芙给打断。
“上次书柔订婚的时候我们见过面,刚刚又在电梯里遇到,难怪我刚刚觉得他很眼熟,原来是书柔的哥哥。”江乐芙一边向他使眼色,一边尴尬的跟巩母解释。
“喔,原来是这样呀。”巩母不疑有它,完全相信她的说法。“婚礼要开始了,你们快点进去吧。”
巩母将江乐芙的纤手放到巩书怀微弯的手臂上,满意的看着相当登对的两人,心想要是他们能在一起该有多好!自信又独立的乐芙,应该可以制得住她这个爱好自由的儿子才对。
“妈,我们进去了。”巩书怀嘴角的笑痕从他看到江乐芙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消失过,尤其是看到她对母亲的动作感到十分苦恼时,笑痕就更深了。
巩书怀带著她走到会场门口,在她要将手由他臂间抽回时,他即时叫住她。“我妈要是看到我们没勾著手走进去,一定会很难过。”
他很聪明,没有强迫她不准抽手,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提醒她,因为,他看得出来,这女人吃软不吃硬,对他母亲也有一定程度的尊重,当然也就不会违背母亲的意思了。
江乐芙停下动作,不悦的白了他一眼,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勾著他的手臂,因为,她实在不想让温柔又慈爱的巩母有一丝丝的失望和难过。
在优雅音乐伴随下,身著粉紫色平口小礼服的江乐芙,勾著身著黑色西装、高大挺拔的巩书怀走进会场,立刻引起现场所有人的注意,还引起了不小骚动,似乎都很看好这对金童玉女组合。
但只有他们自己心里知道,在和谐的外表下,他们对对方有多么的感冒。
“微笑。要不然别人会以为我欺负你。”巩书怀微笑的低下头,小声在她耳畔低语。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属于情人间的亲匿动作,绝不会有人猜得到他是在警告她。
她偷偷抬头瞪他,下一秒就露出看似甜美的专业笑容,只有她心里清楚,她现在有多么想揍身边的男子。
“你笑得好假。”明知道她现在很生气,但他还是故意凉凉的用话打击她。
“干你屁事。”她持续笑着,咬著牙,冷冷蹦出这句话。
“这么美的女人,说这么不合宜的话来,是不是不太好?你在美国当教授的父母若是知道了,应该不会太高兴吧?”他没被她的话给惹怒,反而对她越来越感兴趣。
“干你屁事。”她还是老话一句。她要怎么样是她的事情,跟这个不懂得尊重女人的男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斜瞟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怎么会知道她爸妈带著她的小弟移民到美国去的事情?书柔没事干么跟他说这些啦,让她在这个时候还要被他教训!
她嘟嘴的模样真可爱,像个有气无处发的小孩一样。
巩书怀望着她的双眸溢满笑意,神情也变得更加深暗。她真的很有趣,而他也真的对她有好感,只是,他现在也不确定是否要花时间和这个高傲的女人耗下去。他百分之百肯定,她和一般女人不同,不是他招招手就会走过来的;不对,她也许会走过来,但是,她会拿刀砍下他的手去喂狗,再盛气凌人的昂首离去。
想到这一幕,他的好胜心被挑了起来。他实在很想知道,当他赢得她的心的时候,她会变成怎样呢?是跟现在一样高傲,或是会变得很小女人呢?不过,不管是哪一种,他知道,未来他将有好一阵子不会感到无聊没事做了。
似,高傲的离开。自己这次是真的踢到了铁板,但他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觉得很好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女生,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么特别的女人,他应该不会忘记才对呀。想了好一会,还是想不起来,正巧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最后他决定放弃,走出电梯,接起电话。
一听到对方尖锐的质问声,他立刻后悔,早知道就不要接电话;比起陈菱的歇斯底里,他现在开始怀念起那女人的冷言冷语了。
走进饭店特别为新娘准备的休息室,江乐芙看到巩书柔已经化好妆、但仍未换上新娘礼服,正坐在沙发上跟巩母聊天,看她一走进来,立刻起身,走到她身边。
“不是说在楼下吗?怎么这么久才上来?”
“刚遇到一对神经病情侣,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江乐芙满脸的嫌弃,看得出来她很不想说。“巩妈妈有问我怎么这么晚到吗?”她小声的在巩书柔耳旁问道。
昨天公司活动的安排出了点问题,所以她忙到凌晨才回家;因为实在太累了,以致早上根本没听到闹钟的声音,一直到巩书柔打电话给她,她才从床上惊醒;匆匆忙忙的出门,虽然她知道巩母人很好,但还是不希望让巩母知道她是睡过头。
“我已经先跟她说过你昨天临时接了案子,今天早上才从南部赶回来。”巩书柔招来化妆师,要她们先为江乐芙打理门面。
“阿姨,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江乐芙在进房间化妆前,跟长辈打了声招呼。“没关系,反正还有时间,快进去吧。”巩母慈爱的看着江乐芙,脸上完全没有一丝不悦。
巩父因为过世得早,他们兄妹俩从小就由巩母拉拔长大,好在巩家本身就有不少家产,巩母娘家的状况也不错,巩母的哥哥更是照顾他们,所以,巩母其实并没有吃什么苦,也才能一直维持她出身名门的优雅气质。
“好。”江乐芙点点头,在化妆师的带领之下,到另一个房间去化妆。
过了一会,巩书柔拿了一份三明治和果汁进来,放到她面前。“快点吃吧,我想你一定还没吃早餐。”
“谢谢,我赶都赶到忘了。”江乐芙接过三明治,一口接一口吃了起来,看得出来刚刚的跑步耗去她不少体力。
“慢慢吃,别噎到。”看到她吃得那么急,巩书柔连忙送上果汁,让她顺顺喉。
喝口果汁,将口中食物吞下去后,江乐芙这才问:“怎么没看到小宇?”
小宇是巩书柔和宋杰的孩子,之前因为一些误会,让原本早就该步入礼堂的两人婚期无限期延后,就算有了小宇,巩书柔还是迟迟不答应宋杰的求婚。原以为他们就要这么耗下去了,没想到最后巩书柔在生产前夕竟然答应了他的求婚,在小宇五个月大的这个时候,这对有情人终于要步入礼堂。
“我婆婆昨天就把他接过去了,她说要让我好好休息一下。”有了孩子后,就算家里请了保姆,她仍坚持要自己带小孩,而疼她的婆婆为了让她能在结婚前好好睡个美容觉,早就将小宇带回大宅去。
“她是真的很疼你,你真是好命。”虽然之前宋杰对巩书柔并不算太好,但宋杰的母亲对她可是呵护备至,就算当时她要离开儿子时,宋母都还是站在她这边,让江乐芙很羡慕好友有个这么疼她的好婆婆。
“我是真的很感谢她。”巩书柔笑得幸福,因为她现在有爱她的丈夫和儿子,还有个将她视如己出的婆婆,过去的不开心和苦难,对她来说,都已经成为过去。
“对了,你刚说遇到一对神经病情侣,是怎么回事?”
“书柔,你哥还没有到,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巩母的声音从房外传来,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我先去打电话,等下再聊。”说完,巩书柔随即起身,走回休息室,打电话给她那个爱迟到的哥哥。
江乐芙继续吃著手上食物,乖乖的坐在椅子上,任由化妆师和发型师为她整理门面。
“你来啦,我本来要打电话给你耶。”
虽然在房间里,但因为房门并没有关上,所以江乐芙还是可以听到休息室传来断断续续、不太清楚的谈话声。
“我这不就来了吗。”
不太清楚的男声,江乐芙猜想应该是巩书柔的哥哥来了;不过,为什么他的声音让她觉得很耳熟?不太可能呀,她和他只见过一次,连他的长相她都不太记得了,只依稀记得他有一双深邃放肆的迷人双眸,她不太可能会记得他的声音呀。
她忍不住拉长耳朵,想要再听清楚对方的声音,不到几秒,她的身体就被发型师给拉了回来。“小姐,麻烦请坐好。”
她尴尬的对著镜子里的两人笑了笑,因为她压根就忘了自己正在梳妆。接下来的时间,她虽然没有移动身体,但仍注意著外面的状况,每次听到那个低沉的男声,她还是在心里犯嘀咕,却是怎么也想不起究竟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
***
“是你!”
“是你!”
一男一女看到对方时,异口同声惊呼。江乐芙根本不敢相信眼前要跟她一起走红毯的伴郎,也就是巩书柔的哥哥巩书怀,居然是刚刚被自己整的男子,难怪她会觉得他的声音这么耳熟。
“怎么,你们之前认识吗?”巩母不解地看着噙著淡淡笑意的儿子,和一脸惊恐的江乐芙。
“刚在电梯──”巩书怀正要向母亲解释,立刻被心急的江乐芙给打断。
“上次书柔订婚的时候我们见过面,刚刚又在电梯里遇到,难怪我刚刚觉得他很眼熟,原来是书柔的哥哥。”江乐芙一边向他使眼色,一边尴尬的跟巩母解释。
“喔,原来是这样呀。”巩母不疑有它,完全相信她的说法。“婚礼要开始了,你们快点进去吧。”
巩母将江乐芙的纤手放到巩书怀微弯的手臂上,满意的看着相当登对的两人,心想要是他们能在一起该有多好!自信又独立的乐芙,应该可以制得住她这个爱好自由的儿子才对。
“妈,我们进去了。”巩书怀嘴角的笑痕从他看到江乐芙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消失过,尤其是看到她对母亲的动作感到十分苦恼时,笑痕就更深了。
巩书怀带著她走到会场门口,在她要将手由他臂间抽回时,他即时叫住她。“我妈要是看到我们没勾著手走进去,一定会很难过。”
他很聪明,没有强迫她不准抽手,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提醒她,因为,他看得出来,这女人吃软不吃硬,对他母亲也有一定程度的尊重,当然也就不会违背母亲的意思了。
江乐芙停下动作,不悦的白了他一眼,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勾著他的手臂,因为,她实在不想让温柔又慈爱的巩母有一丝丝的失望和难过。
在优雅音乐伴随下,身著粉紫色平口小礼服的江乐芙,勾著身著黑色西装、高大挺拔的巩书怀走进会场,立刻引起现场所有人的注意,还引起了不小骚动,似乎都很看好这对金童玉女组合。
但只有他们自己心里知道,在和谐的外表下,他们对对方有多么的感冒。
“微笑。要不然别人会以为我欺负你。”巩书怀微笑的低下头,小声在她耳畔低语。在外人看来,这是个属于情人间的亲匿动作,绝不会有人猜得到他是在警告她。
她偷偷抬头瞪他,下一秒就露出看似甜美的专业笑容,只有她心里清楚,她现在有多么想揍身边的男子。
“你笑得好假。”明知道她现在很生气,但他还是故意凉凉的用话打击她。
“干你屁事。”她持续笑着,咬著牙,冷冷蹦出这句话。
“这么美的女人,说这么不合宜的话来,是不是不太好?你在美国当教授的父母若是知道了,应该不会太高兴吧?”他没被她的话给惹怒,反而对她越来越感兴趣。
“干你屁事。”她还是老话一句。她要怎么样是她的事情,跟这个不懂得尊重女人的男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斜瞟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怎么会知道她爸妈带著她的小弟移民到美国去的事情?书柔没事干么跟他说这些啦,让她在这个时候还要被他教训!
她嘟嘴的模样真可爱,像个有气无处发的小孩一样。
巩书怀望着她的双眸溢满笑意,神情也变得更加深暗。她真的很有趣,而他也真的对她有好感,只是,他现在也不确定是否要花时间和这个高傲的女人耗下去。他百分之百肯定,她和一般女人不同,不是他招招手就会走过来的;不对,她也许会走过来,但是,她会拿刀砍下他的手去喂狗,再盛气凌人的昂首离去。
想到这一幕,他的好胜心被挑了起来。他实在很想知道,当他赢得她的心的时候,她会变成怎样呢?是跟现在一样高傲,或是会变得很小女人呢?不过,不管是哪一种,他知道,未来他将有好一阵子不会感到无聊没事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