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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一早。
每个上班的人免不了有周一症候群,然而仲蘅却有法子整天喜气洋洋的上班,甚至连开完那狗屁倒灶的一月一度员工会议,他居然还可以哼着歌走出会议室。
别人了不了他是不知道,不过林桑是老狐狸一只,绝对不可能不了的。一个男人可以失常到这种地步,只有一个原因,肯定是谈恋爱了。
不过别人谈恋爱都没什么,仲蘅谈恋爱就严重了。一来仲衡是他老爸交代给他带到台南来学做生意,不是来台南修恋爱学分的;二来仲蘅的家庭背景特殊,自然他发晕的对象也很重要;三来,如果林桑没猜错,仲衡的对象是简洛湄那个唱歌仔戏的小旦。
这还能不糟吗?这还能不严重吗?你说,你说!
于是快下班的时候,林桑敲开了仲蘅办公室的门,拉开椅子,一副认真长谈的打算。
他老人家先从今天的天气湿度谈到早上的会议,中午的午餐谈到下班后的打算,于是就扯出洛湄了。
“看你的样子,晚上是要去约会吧?”
仲蘅微微一笑,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是他的眼睛早背叛了他,下意识一瞟桌上的某张字条,那上面是洛湄的电话,他准备要打电话约洛湄出来吃晚饭。
林桑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冤孽啊。
“是那个戏班的女孩吗?”林桑试探的问。
这又没什么好不承认的,仲蘅很大方的点了头。
“老弟呀,”林桑一副前辈样的拍拍仲蘅。“如果你只是玩玩,那就当我今天什么也没说。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是玩玩,也不必找个唱戏的,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我去给你找,看是要性感小野猫,还是幼齿的,统统包在我身上。”林桑还很够义气的拍了拍自己那干干瘪瘪的胸膛。
林桑的那些莺莺燕燕仲蘅一想起上回饭店事件就要头疼,还不如让他死了先。
“多谢林桑的好意,”仲蘅回答得迅速极了。“不过我对洛湄是真心的,所以林桑不必担心了。”
真心的?办公室里的冷气开得刚刚好,可是林桑却流了满头的大汗。
“老弟呀,不是我要触你霉头,那女孩是个唱歌仔戏的你好歹听我一句,要谨慎哪。”
仲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怎么林桑今天讲的没有一句是好听的?不过他还是心平气和的跟林桑解释:“其实不瞒你说,我当初知道她在家里的戏班唱戏,也是一样要晕倒,可是后来跟她相处之后,发现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而且唱戏又怎样呢?就比我们没水准吗?”
“不是比我们没水准,”林桑这回这口气叹出来了。“只是你父母肯定会觉得她不够水准。老弟呀,你要是普通人我今天就不跟你讲这些,偏偏你爷爷当过台湾光复时期的官,你老妈是xx大学校长的女儿,你谁不找偏偏找个唱歌仔戏的当女朋友,是想在家里闹革命呀?”
这几句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仲蘅突然感受到强烈的使命感与压力,虽然口中仍在辩驳,但是力量小了很多:“我哪想闹什么革命?只是谈场恋爱罢了。”
不过说归说,仲衡不是笨人,自然也像霎时被丢进北海道冰封的湖一样,立刻从爱情的暖潮中清醒,除非他有办法把洛湄藏着永远不让家人知道,否则一想到把洛湄介绍给家人——
他的眉头立刻打一百个死结。
林桑眼见他的话仲蘅就算听不进十分也吸收了六、七分,顺水又再推了一把。
“老弟,今天你才刚从哈佛毕业出来接你老爸的事业,青年才俊哪,所有的一切才都开始,你就搞个天翻地覆的恋爱出来,这对你的未来实在不太好呀。”
未不未来仲蘅倒是不担心,横竖他从小到大的未来都有家人像红地毡那样铺得好好的,他像王子那般走过去就行了;不过这也正是问题所在,万一每踩一步他老爸就雷霆大怒,他老妈就哭哭啼啼,那他跟洛湄哪还走得下去?
林桑又是长长一叹,体谅的再拍拍仲蘅的肩,真心劝道:“老弟,上帝创造人是公平的,你看你既年轻又帅,家里有地位也有钱,简直就是人神共愤既然如此,你总得付点代价,凡事也得考虑考虑家人,没有什么事都那么自由,随心所欲的。”
这样的话实在叫仲衡要沮丧到拿头去撞墙,原本飞翔在爱情的天空一下子跌落深层地狱。是啊,林桑讲的他都明白,也都相信,奇怪他当时一头栽进洛湄的灿亮灵动的眼眸中怎么就没想到呢?
爱情是让人盲目的,让人迷惑的,让人痛苦的仲蘅才享受到一点点爱情的甜美,那苦涩就先奉送了。
林桑摇摇头,自己该劝的也劝完了,至少在仲蘅老爸面前他有得交代。“老弟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最好趁着现在你们还刚开始,也不会太痛苦哎,算了,我也不多说了。”
“林桑,”仲蘅心一提,叫住临出他办公室门的林桑,半吩咐半拜托的说:“先别告诉我家人这些好不好?”
林桑很阿莎力的回道:“没问题,放心啦,我不会扯你后腿的。”这种火最好是趁还没点燃时就扑熄,大家没事,林桑才不会笨到去仲衡老爸面前搬砖头砸自己的脚。
林桑走了,但是仲蘅心里不但一点也平复不下来,相反的,上刀山下油锅的煎熬挣扎才正要开始。
他传统世家的老爸,他贵族式的老妈,加上那个男朋友是美国参议员的大姊他想都不用想当他们听见洛湄的家庭时是会先笑掉大牙呢,还是干脆冷笑一阵把她踢出门去。
林桑说得没错,他如果执意要跟洛湄在一块,大概真的要先效法国父,有他的革命精神不可。
没错,就是革命。可是怎么革?仲衡从小到大连西装该买“hugobo 还是hermes他都懒得去跟老妈、老姊争辩,这下要去争辩更严重千倍的事件?
这对洛湄来说不公平,她什么也没做也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陪他一起去革命?这样实在是委屈了她,对。
不过他老爸、老妈、老姊也没错,长年生活在那种接近“贵族”的环境,就连他自己当初听到洛湄在唱戏也都不禁嗤之以鼻。是洛湄的率真、自然改变了他,所以,他家人会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也是必然的,对。
好,大家都对,那错的人是他了?仲蘅的脑子里像有一万颗炸弹在那里轮流引爆。
或许,他还真的不该跟洛湄沉入爱河里去,这样一来,对谁都不好,也许就像林桑说得一样:趁着现在还刚开始,也不会太痛苦。
仲蘅心里到底是怎么想,连他自己都不太搞得清楚,不过当他眼角再瞥到桌上那张写有洛湄电话的字条,他只是直直瞪着那字看,好像看不懂那些字似的,一直瞪一直瞪,瞪了好几分钟。
突然,他猛地伸出一只手拉开抽屉,然后用飞快的速度把那张字条扫进抽屉里。
“吴小姐,”他速速按下电话,仿佛不让自己有犹豫的机会。“把早上开会的报告全部搬进来,我今天晚上要加班。”
?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洛湄在学校上完最后一堂课,当讲师说完最后一句话,洛湄就迫不及待的把书胡乱塞进包包里,要往教室外面跑。
“喂——你急什么呀?”岚枫一下子堵在教室门口挡住洛湄的出路。“你忘了我们说好,今天晚上要来我家看我上回买的vcd?”
vcd?唔,好像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洛湄还真的忘了。她摸摸鼻子、撇撇嘴,向岚枫甜甜一笑。
“不要装可爱了啦,你有事对不对?”岚枫还是挡着不走,其他同学都只好走前门。她促狭的笑说:“约会,去约会对不对?有了异性,就没了人性的家伙。”
“不是约会啦。”洛湄皱皱眉头。“我要赶着去买个东西,晚了怕人家关门了,我买完立刻到你家去好不好?”
“买什么?”岚枫不挡了,跟洛湄边走边聊。“什么东西这么重要?今天一定要买?喔,你中午不是也说要去买什么东西,难道是还没买到啊?”
洛湄摇头。她中午的确也是跑去找了,只不过没找到,刚刚上课的时候,忽然又想起有个地方可能有卖,所以才急着要去。
“到底买什么?说!”岚枫的口气像在跟犯人做笔录。
“也没什么啦,买个瓷娃娃。”洛湄一来因为买不到很呕,二来因为岚枫问得她很烦,所以一下子脱口而出:“是曲仲蘅说他喜欢。我老记得那娃娃我在什么地方有看到在卖,但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
“啧,我说是什么,原来是情人的东西,那当然要去找啦。”岚枫调笑着,夸张的叹气。“不管多远,多偏僻的地方有卖,都要去给它找到对不对?”
洛湄吃不住岚枫的嘲弄,微红着脸打了她一下。
“你别说成这样好不好,其实也是因为我自己啦,明明在哪里见过的,却又想不起来,愈找不到就愈不甘愿,一定要买到不可。”
“唔,看不出来平常又帅又潇洒的洛湄,原来谈了恋爱也是这样一副德性,跟别人没什么差别嘛。”岚枫还是一个劲儿的揶揄洛湄,毕竟难得找到这样的机会,呵呵呵。
洛湄不想再脸红下去了,她调过视线来,死瞪着岚枫。
再嘲笑下去有人就要翻脸了,岚枫吐吐舌头。“好啦,不说你了。你到底想到哪里有卖没有?”
“如果我没记错,xx路上那几家卖艺品的店好像有。”洛湄也有点伤脑筋,毕竟她中午已经白跑一趟了,要是现在还白跑。
“要不要我陪你去?”岚枫很好心。
“你这么闲,那就一起走吧。”洛湄笑了。
“什么我很闲;我是觉得你可怜,一个人快天黑了还在外头东奔西跑的。”
“喂,骑车的人可是我耶,你重得像只恐龙,我还要载着你钻车阵,很累人的。”
“什么话——我全身的重量加起来也不及你的骨头重。”
就这样一路习惯性的斗嘴,两人找到了那几家卖艺品的店,也终于在其中一家找到了洛湄想买的瓷娃娃。
“哇,太棒了,曲仲蘅看到一定很高兴。”在商家替洛湄用漂亮的包装纸包装的时候,洛湄不由得吐出了这么一句。
岚枫偷偷斜眼看洛湄,居然看到洛湄脸上那种开心又甜蜜的笑容,似乎沉浸在某种浪漫的情绪之中这是岚枫认识洛湄四、五年,从来没见过的。
原来爱情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岚枫暗暗称奇。
抱着包装完美的礼物走出店门,洛湄满意的说:“好啦,这下买到我就放心了,我们回你家看vcd吧。”
岚枫却笑盈盈的说:“你还想去我家吗?”
洛湄微微一怔,觉得岚枫笑得有点奇怪。“不是说好的吗?”
岚枫用手敲着机车把手,笑得很故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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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一早。
每个上班的人免不了有周一症候群,然而仲蘅却有法子整天喜气洋洋的上班,甚至连开完那狗屁倒灶的一月一度员工会议,他居然还可以哼着歌走出会议室。
别人了不了他是不知道,不过林桑是老狐狸一只,绝对不可能不了的。一个男人可以失常到这种地步,只有一个原因,肯定是谈恋爱了。
不过别人谈恋爱都没什么,仲蘅谈恋爱就严重了。一来仲衡是他老爸交代给他带到台南来学做生意,不是来台南修恋爱学分的;二来仲蘅的家庭背景特殊,自然他发晕的对象也很重要;三来,如果林桑没猜错,仲衡的对象是简洛湄那个唱歌仔戏的小旦。
这还能不糟吗?这还能不严重吗?你说,你说!
于是快下班的时候,林桑敲开了仲蘅办公室的门,拉开椅子,一副认真长谈的打算。
他老人家先从今天的天气湿度谈到早上的会议,中午的午餐谈到下班后的打算,于是就扯出洛湄了。
“看你的样子,晚上是要去约会吧?”
仲蘅微微一笑,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是他的眼睛早背叛了他,下意识一瞟桌上的某张字条,那上面是洛湄的电话,他准备要打电话约洛湄出来吃晚饭。
林桑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冤孽啊。
“是那个戏班的女孩吗?”林桑试探的问。
这又没什么好不承认的,仲蘅很大方的点了头。
“老弟呀,”林桑一副前辈样的拍拍仲蘅。“如果你只是玩玩,那就当我今天什么也没说。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是玩玩,也不必找个唱戏的,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我去给你找,看是要性感小野猫,还是幼齿的,统统包在我身上。”林桑还很够义气的拍了拍自己那干干瘪瘪的胸膛。
林桑的那些莺莺燕燕仲蘅一想起上回饭店事件就要头疼,还不如让他死了先。
“多谢林桑的好意,”仲蘅回答得迅速极了。“不过我对洛湄是真心的,所以林桑不必担心了。”
真心的?办公室里的冷气开得刚刚好,可是林桑却流了满头的大汗。
“老弟呀,不是我要触你霉头,那女孩是个唱歌仔戏的你好歹听我一句,要谨慎哪。”
仲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怎么林桑今天讲的没有一句是好听的?不过他还是心平气和的跟林桑解释:“其实不瞒你说,我当初知道她在家里的戏班唱戏,也是一样要晕倒,可是后来跟她相处之后,发现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而且唱戏又怎样呢?就比我们没水准吗?”
“不是比我们没水准,”林桑这回这口气叹出来了。“只是你父母肯定会觉得她不够水准。老弟呀,你要是普通人我今天就不跟你讲这些,偏偏你爷爷当过台湾光复时期的官,你老妈是xx大学校长的女儿,你谁不找偏偏找个唱歌仔戏的当女朋友,是想在家里闹革命呀?”
这几句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仲蘅突然感受到强烈的使命感与压力,虽然口中仍在辩驳,但是力量小了很多:“我哪想闹什么革命?只是谈场恋爱罢了。”
不过说归说,仲衡不是笨人,自然也像霎时被丢进北海道冰封的湖一样,立刻从爱情的暖潮中清醒,除非他有办法把洛湄藏着永远不让家人知道,否则一想到把洛湄介绍给家人——
他的眉头立刻打一百个死结。
林桑眼见他的话仲蘅就算听不进十分也吸收了六、七分,顺水又再推了一把。
“老弟,今天你才刚从哈佛毕业出来接你老爸的事业,青年才俊哪,所有的一切才都开始,你就搞个天翻地覆的恋爱出来,这对你的未来实在不太好呀。”
未不未来仲蘅倒是不担心,横竖他从小到大的未来都有家人像红地毡那样铺得好好的,他像王子那般走过去就行了;不过这也正是问题所在,万一每踩一步他老爸就雷霆大怒,他老妈就哭哭啼啼,那他跟洛湄哪还走得下去?
林桑又是长长一叹,体谅的再拍拍仲蘅的肩,真心劝道:“老弟,上帝创造人是公平的,你看你既年轻又帅,家里有地位也有钱,简直就是人神共愤既然如此,你总得付点代价,凡事也得考虑考虑家人,没有什么事都那么自由,随心所欲的。”
这样的话实在叫仲衡要沮丧到拿头去撞墙,原本飞翔在爱情的天空一下子跌落深层地狱。是啊,林桑讲的他都明白,也都相信,奇怪他当时一头栽进洛湄的灿亮灵动的眼眸中怎么就没想到呢?
爱情是让人盲目的,让人迷惑的,让人痛苦的仲蘅才享受到一点点爱情的甜美,那苦涩就先奉送了。
林桑摇摇头,自己该劝的也劝完了,至少在仲蘅老爸面前他有得交代。“老弟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最好趁着现在你们还刚开始,也不会太痛苦哎,算了,我也不多说了。”
“林桑,”仲蘅心一提,叫住临出他办公室门的林桑,半吩咐半拜托的说:“先别告诉我家人这些好不好?”
林桑很阿莎力的回道:“没问题,放心啦,我不会扯你后腿的。”这种火最好是趁还没点燃时就扑熄,大家没事,林桑才不会笨到去仲衡老爸面前搬砖头砸自己的脚。
林桑走了,但是仲蘅心里不但一点也平复不下来,相反的,上刀山下油锅的煎熬挣扎才正要开始。
他传统世家的老爸,他贵族式的老妈,加上那个男朋友是美国参议员的大姊他想都不用想当他们听见洛湄的家庭时是会先笑掉大牙呢,还是干脆冷笑一阵把她踢出门去。
林桑说得没错,他如果执意要跟洛湄在一块,大概真的要先效法国父,有他的革命精神不可。
没错,就是革命。可是怎么革?仲衡从小到大连西装该买“hugobo 还是hermes他都懒得去跟老妈、老姊争辩,这下要去争辩更严重千倍的事件?
这对洛湄来说不公平,她什么也没做也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陪他一起去革命?这样实在是委屈了她,对。
不过他老爸、老妈、老姊也没错,长年生活在那种接近“贵族”的环境,就连他自己当初听到洛湄在唱戏也都不禁嗤之以鼻。是洛湄的率真、自然改变了他,所以,他家人会有什么激烈的反应,也是必然的,对。
好,大家都对,那错的人是他了?仲蘅的脑子里像有一万颗炸弹在那里轮流引爆。
或许,他还真的不该跟洛湄沉入爱河里去,这样一来,对谁都不好,也许就像林桑说得一样:趁着现在还刚开始,也不会太痛苦。
仲蘅心里到底是怎么想,连他自己都不太搞得清楚,不过当他眼角再瞥到桌上那张写有洛湄电话的字条,他只是直直瞪着那字看,好像看不懂那些字似的,一直瞪一直瞪,瞪了好几分钟。
突然,他猛地伸出一只手拉开抽屉,然后用飞快的速度把那张字条扫进抽屉里。
“吴小姐,”他速速按下电话,仿佛不让自己有犹豫的机会。“把早上开会的报告全部搬进来,我今天晚上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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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就在同一时刻,洛湄在学校上完最后一堂课,当讲师说完最后一句话,洛湄就迫不及待的把书胡乱塞进包包里,要往教室外面跑。
“喂——你急什么呀?”岚枫一下子堵在教室门口挡住洛湄的出路。“你忘了我们说好,今天晚上要来我家看我上回买的vcd?”
vcd?唔,好像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洛湄还真的忘了。她摸摸鼻子、撇撇嘴,向岚枫甜甜一笑。
“不要装可爱了啦,你有事对不对?”岚枫还是挡着不走,其他同学都只好走前门。她促狭的笑说:“约会,去约会对不对?有了异性,就没了人性的家伙。”
“不是约会啦。”洛湄皱皱眉头。“我要赶着去买个东西,晚了怕人家关门了,我买完立刻到你家去好不好?”
“买什么?”岚枫不挡了,跟洛湄边走边聊。“什么东西这么重要?今天一定要买?喔,你中午不是也说要去买什么东西,难道是还没买到啊?”
洛湄摇头。她中午的确也是跑去找了,只不过没找到,刚刚上课的时候,忽然又想起有个地方可能有卖,所以才急着要去。
“到底买什么?说!”岚枫的口气像在跟犯人做笔录。
“也没什么啦,买个瓷娃娃。”洛湄一来因为买不到很呕,二来因为岚枫问得她很烦,所以一下子脱口而出:“是曲仲蘅说他喜欢。我老记得那娃娃我在什么地方有看到在卖,但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
“啧,我说是什么,原来是情人的东西,那当然要去找啦。”岚枫调笑着,夸张的叹气。“不管多远,多偏僻的地方有卖,都要去给它找到对不对?”
洛湄吃不住岚枫的嘲弄,微红着脸打了她一下。
“你别说成这样好不好,其实也是因为我自己啦,明明在哪里见过的,却又想不起来,愈找不到就愈不甘愿,一定要买到不可。”
“唔,看不出来平常又帅又潇洒的洛湄,原来谈了恋爱也是这样一副德性,跟别人没什么差别嘛。”岚枫还是一个劲儿的揶揄洛湄,毕竟难得找到这样的机会,呵呵呵。
洛湄不想再脸红下去了,她调过视线来,死瞪着岚枫。
再嘲笑下去有人就要翻脸了,岚枫吐吐舌头。“好啦,不说你了。你到底想到哪里有卖没有?”
“如果我没记错,xx路上那几家卖艺品的店好像有。”洛湄也有点伤脑筋,毕竟她中午已经白跑一趟了,要是现在还白跑。
“要不要我陪你去?”岚枫很好心。
“你这么闲,那就一起走吧。”洛湄笑了。
“什么我很闲;我是觉得你可怜,一个人快天黑了还在外头东奔西跑的。”
“喂,骑车的人可是我耶,你重得像只恐龙,我还要载着你钻车阵,很累人的。”
“什么话——我全身的重量加起来也不及你的骨头重。”
就这样一路习惯性的斗嘴,两人找到了那几家卖艺品的店,也终于在其中一家找到了洛湄想买的瓷娃娃。
“哇,太棒了,曲仲蘅看到一定很高兴。”在商家替洛湄用漂亮的包装纸包装的时候,洛湄不由得吐出了这么一句。
岚枫偷偷斜眼看洛湄,居然看到洛湄脸上那种开心又甜蜜的笑容,似乎沉浸在某种浪漫的情绪之中这是岚枫认识洛湄四、五年,从来没见过的。
原来爱情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岚枫暗暗称奇。
抱着包装完美的礼物走出店门,洛湄满意的说:“好啦,这下买到我就放心了,我们回你家看vcd吧。”
岚枫却笑盈盈的说:“你还想去我家吗?”
洛湄微微一怔,觉得岚枫笑得有点奇怪。“不是说好的吗?”
岚枫用手敲着机车把手,笑得很故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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