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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非常忠实。千喜,你的亲祖父是个好男人。“
千喜笑一笑,也不好多说什么。
“巧盈阿姨姐姐的内心一定很不平吧!”
“即便有,也是过去的事了。”必娜的眼光一闪,带有嘲弄的意味道:“卫老头作梦也想不到,四个老婆之中,只有巧盈的妈生下她这么一个女儿,所谓物以稀为贵,弄得现在他想见女儿,还得看巧盈高兴不高兴。人老了,才想有个女儿在身边撒娇,可是,你别看巧盈人长得娇滴滴的,她是绝不会向父母撒娇的,她从小就不会,如今长大成人更不知如何跟父母沟通。”必娜顿了一下,又说:“她高中就开始离家住校,我跟她当了三年室友才弄清楚她的身世,我一度很同情她,尤其那时我们班上有一位家世顶好的正牌公主,天天由司机、保镖接送上下学,我心里就代巧盈遗憾,所以才封她为落难公主。”
她叹了口气,轻抚千喜的秀发,淡然道:“难怪丽儿不告诉你巧盈的事,因为小千喜也是个落难公主。”
“少来了!”千喜不安的移动了一下,呶起嘴。“不过是个企业家,稍为有钱一点,也还不到富可敌国的地步,就什么公主不公主的,肉麻死了!私生女就是私生女嘛!又不会少一块肉。又不是古代,还怕被丢石头不成?”
“你果真看得开就好。”
“必娜阿姨,我是很重实际的。”
“叫姐姐!”
千喜吐吐小舌,耸耸肩,丢开巧盈身世的问题。可是从那天起,她对徐巧盈就多了一股说不出的亲切感,似乎两人共同守护着一个秘密,反而使徐巧盈有点莫明其妙,不知自己何以得到她青睐。
路上,千喜走进一家超市买些晚餐的材料。想到这里就叹气,秋必娜只会煮很好喝的咖啡,其他的就不行,甚至比她老妈更白痴。千喜吃怕了下水饺、冷冻披萨和一锅煮(把能吃的全丢进一锅热水里煮,随便加点监、味精、沙茶酱的火锅),后来又吃不两天便当,不得已只好自力救济。
“你这样也算女人吗?”在摸清楚对方的“底细”后,千喜忍不住摇头讥道;“我现在才知道,每回我妈赶完稿后的那半个月,你们两个就频频来我家吃免费饭,我还曾感动你们之间的友谊深厚呢!原来是自己太白痴了,巴着我妈要吃好料理。我家的笨妈咪和你一比,简直是天才一个!你老实说,巧盈阿姨姐姐是不是和你半斤八两?”
“呵呵,呵呵,”必娜避开她的视线。“比我好一点啦!”
意思就是一样笨啦!
千喜忍耐的咽下一声叹息,只差没高歌“世上只有妈妈好”
付完帐出来,必娜住的公寓就在一百公尺前的住宅区,千喜脚步轻快地走,忽然感觉后面好像有人跟着,回头看,却不见任何行迹诡祟的人。
“大概是我神经过敏。”千喜耸耸肩。
太阳尚未下山,路上行人又多,她心里也不觉得害怕,只是下意识的加快脚步,直冲上a栋2楼的秋宅,自己用钥匙开门进屋
这点秋必娜和她妈一个样,明明人在屋内,也懒得为她开门,因为她们随时可能在白天睡觉。
“你回来啦?”
一进门就闻到咖啡香,必娜难得优闲地半躺在沙发上看报纸,触手可及的桌上自然搁着她生命中的鸦片——咖啡!
“你今天没工作?”
“做完啦!”必娜闲闲的说:“今天写得好顺,提早写完第六章节,决定放自己一天假,顺便构思下一个高潮情节。”
“真羡慕你有快手的文笔,我妈若有你一半成绩,我会乐死。”
“我每个月要缴房租,你妈不必,差别就在这里。”
“你父母不是希望你搬回去住吗?”千喜见过秋母亲自来拜托女儿回家。
“我就是受不了一大群亲朋故旧都住在同一条街上,出门买瓶酱油少说会和五、六个长辈打照面,每个都问你,有没有男朋友?几时请吃喜饼?,谁吃得消啊?”必娜轻蹙起眉梢。“我这个人最讨厌攀亲带戚一大堆,所以才故意投考离家远须住校的高中、大学,耳根子也清净多了。”
“我懂了,你妈要你回去相亲,虽然她没明讲。”
“聪明小孩,答对了。”
千喜笑了笑,把买来的材料放在餐台上。单身公寓嘛!除了卧房、浴厕会隔间之外,客厅、餐厅都呈开放式的在同一空间,以免显得过于局促。
这时,叮咚!有客来访。
“一定是巧盈阿姨姐姐。”
“我来开,我来开。”必娜跳起来。“看她有没有带粮草来,最好是吃现成的,不用动手煮”
她满怀希望的打开木门,却见铁门外站着一名男孩。你是谁?她还来不及问哪!
“这位姐姐你好。”男孩嘴很甜的主动先说明:“我是朱千喜的朋友,我叫潘化智。请问姐姐,千喜在里面吗?”
必娜眼睛一亮,笑道:“你又出现啦!千喜——”
“我早听见啦!”千喜一脸臭臭的走来,先阻止秋必娜说:“不要给他开门。”凭她女性的直觉,指着铁门外的俊小子控诉:“刚才就是你跟踪我对不对?”
“你没跟我说你搬家了。”他一脸无辜的表情。
“我搬家关你屁事!为什么要告诉你?”
必娜瞠目结舌。千喜说粗话!
潘化智以宽容的口吻说:“你放心,我已经鼓动我爸爸去追求他公司里唯一的女性主管。两人己进入状况,决定在年底结婚,他不会再去追求你妈了。”
千喜听了,心情略好一点点,却又不愿坐实自己是因潘父的关系才憎恶潘化智,那显得自己太不成熟懂事了,而她这年纪,最怕被冠上“幼稚”的污名。
她不大热心的说:“你真是个好儿子,懂得成全老爸下半辈子的幸福。”
“我的理由没这么冠冕堂皇,私心倒占了大半。”潘化智略为眨眨眼。“我不想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照顾他的三餐上,虽然我很会煮菜”
“你会做菜?”必娜马上露出崇拜的目光,一双手不自主的把铁门打开,延客入内,用比千喜多一倍热情的口吻说:“潘化智,你真的很会煮菜?”
“我妈只生我一个,她生前最大的乐趣就是教我做菜。一开始我也排斥过,我妈就我看国兴日片的电视冠军节目,有一次播放小学生料理赛,冠军是一名国小六年级的男生,才彻底颠覆了我对女生做菜的想法,原来男生也一样行。我妈还说,我外公生前是饭店的大厨呢!”
潘化智的外貌遗传母亲多些,十分斯文俊逸,像古代的美书生;然则,他的“牛皮糖”性格是连朱千喜也感到头疼不已,一旦认定了就绝不更改。
秋必娜喜出望外。“原来是系出名门,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人做菜。”
“我会做。”千喜没好气道,圆睁杏眼死瞪着必娜,见风转舵的家伙,枉费我连续煮三天饭给你吃。
“别这样,小千喜,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嘛!”必娜宅心仁厚,不想给千喜出洋相:你是煮一锅咖哩充作三天的晚餐。
潘化智也不在乎第一次拜访“女朋友的家”不但没受到招待,反而要替人下厨。来日方长嘛!他是个很有耐心的男孩子,不比一般毛躁小子。他把千喜买的材料一样样拿出来摆在餐柜上,看了看,又打开冰箱检查剩余材料,不禁眉锋微蹙,摇了摇头。“千喜,你买菜都没计算?”他用怡人的男中音说:“你买一颗大白菜,是要炒还是要卤?你买之前要想一下,然后别忘了把葱、大蒜、虾米、肉丝、红萝卜等配料买齐全,煮出来才色、香、味俱全。”
千喜咕哝道:“你喜欢逞强就乖乖的煮,不要唠唠叨叨的烦死人。”
潘化智斟酌了一会,便开始洗手作羹汤。“他真的会做菜哩,小千喜。”拉开高脚椅,必娜把整壶咖啡移过来,隔着餐柜看他的手艺。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她没有买餐桌,把空位用来放她的大桌子,安置电脑和杂物,而长条型的餐柜间隔着客厅和梳理台,正好权充吃饭的桌子。
千喜坐上另一把高脚椅。这两位小女子真的存心等吃现成饭。
必娜喜孜孜地道:“你看他动作多么熟练,真不简单。”
“你也多少学一学吧!”千喜把脸转向她。神色古怪的笑一笑。“难得家里来一位现成师傅,你应当站到他旁边充当下手,一来你是屋主,不好意思只看不做,二来也借这个机会学做几道菜,不然,你秋大小姐凭什么嫁人?”
“啥?”必娜低嚷:“谁规定女人不会做菜就不能嫁人?”
“社会规定的。”千喜理所当然的道。
“我怎么不知道台湾社会有这样规定?”
“不信的话,我替你问。潘化智”
潘化智回头。“千喜,叫我大智,否则我拒绝回答你所问的问题。”
“好吧!”千喜忍耐的咽了一口口水。“大智,我问你,你说你很会做菜,那么你将来娶的妻子是不是可以完全不会做菜?”
他没有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会做并不表示我喜欢每天做,最好两人都会,轮着做比较公平。”
“你看吧!”千喜发出胜利的笑声。“会做菜的男生都希望老婆也会帮忙,更何况大多数的台湾男性属于白吃族,你什么都不会的嫁过去,教你老公天天陪你吃下水饺或巷口的牛肉面,不出半年准完蛋。”
“你危言耸听。”秋必娜不怎么担心。
“想想,将来你老公要外遇多方便,理由多堂皇:老婆连煎蛋都不会,家庭生活没有温暖,我回去做什么?”千喜索性毒她一番。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老婆不会做菜而诉请离婚的。”
“是吗?怪不得拿破仑也说:美妇娱日,供半生之玩好,良妇娱心,作终身之援侣,你是前者。”
必娜啼笑皆非的望着她。“既然你如此在意,何不过去磨练你的厨艺,毕竟在场的女生不只我一个,将来要为人妻子的也有你一份。”
“笑话,我本来就会了。”
“你那点本事啊,日后也会是餐馆的常客。”
“好过你只会泡面、下水饺。”
你一言我一语,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两女什么忙也没帮上,在口水战中,潘化智已做好了蒸蛋、醋溜鱼片、炸猪排、炒白菜和蕃茄豆腐汤。
“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式的一餐了。”必娜感动得直眨眼,自动自发的盛了三碗饭,随便招呼一下两位小娇客,便自个儿先吃了起来。
“真丢脸!”千喜取笑她“你的读者如果知道所谓的浪漫女作家是这副德行,不抱着你的书来砸你才怪,欺骗社会大众嘛!”
“所以我从来不办签名会。”必娜反顶回去。出版社所举办的宣传活动,她一概举双手赞成,就是不肯与读者面对面接触,什么签名会、书香茶会,她一概否决,怕读者的浪漫细胞一下子死灭了,以后谁来买她的书?在必娜眼中,最适宜办书香活动的人就属朱丽儿,她的形象完全符合读者心目中“浪漫女作家”的标准,可惜她的读者群不广。
“千喜,”潘化智不是专程来做白工,他自有一套追求术。“你怎么突然搬到秋姐姐家来了你家一个人都没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妈不在家。”有道是吃人的嘴软,千喜没送他卫生眼。
秋必娜突然露出有点奸诈的笑容。“我告诉你,大智,千喜的妈妈好可怜,因为,她被千喜赶出家门,现在正不知流落何方。”
“啊?”潘化智怪怪的瞄向千喜。
“你别听她胡说,我妈和我爸二度来电,本来就应该在一起的,所以我就催着她去了。”千喜不愿被误会,不知不觉解释一堆“我妈一辈子没主动过,若不是我爸死心眼,她永远也结不成婚。我光想到这一点就头度发麻,所以赶紧踢她出门去找我爸,早早霸住太座的宝位,我才好无事一身轻!”
潘化智笑容和煦。“原来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真幸运,老天保佑我们没变成兄妹,我爸和你妈都需要人家照顾,果真结婚,他们快乐,我们会很惨。”他们相视微笑,惺惺相惜啊!
妻子非常忠实。千喜,你的亲祖父是个好男人。“
千喜笑一笑,也不好多说什么。
“巧盈阿姨姐姐的内心一定很不平吧!”
“即便有,也是过去的事了。”必娜的眼光一闪,带有嘲弄的意味道:“卫老头作梦也想不到,四个老婆之中,只有巧盈的妈生下她这么一个女儿,所谓物以稀为贵,弄得现在他想见女儿,还得看巧盈高兴不高兴。人老了,才想有个女儿在身边撒娇,可是,你别看巧盈人长得娇滴滴的,她是绝不会向父母撒娇的,她从小就不会,如今长大成人更不知如何跟父母沟通。”必娜顿了一下,又说:“她高中就开始离家住校,我跟她当了三年室友才弄清楚她的身世,我一度很同情她,尤其那时我们班上有一位家世顶好的正牌公主,天天由司机、保镖接送上下学,我心里就代巧盈遗憾,所以才封她为落难公主。”
她叹了口气,轻抚千喜的秀发,淡然道:“难怪丽儿不告诉你巧盈的事,因为小千喜也是个落难公主。”
“少来了!”千喜不安的移动了一下,呶起嘴。“不过是个企业家,稍为有钱一点,也还不到富可敌国的地步,就什么公主不公主的,肉麻死了!私生女就是私生女嘛!又不会少一块肉。又不是古代,还怕被丢石头不成?”
“你果真看得开就好。”
“必娜阿姨,我是很重实际的。”
“叫姐姐!”
千喜吐吐小舌,耸耸肩,丢开巧盈身世的问题。可是从那天起,她对徐巧盈就多了一股说不出的亲切感,似乎两人共同守护着一个秘密,反而使徐巧盈有点莫明其妙,不知自己何以得到她青睐。
路上,千喜走进一家超市买些晚餐的材料。想到这里就叹气,秋必娜只会煮很好喝的咖啡,其他的就不行,甚至比她老妈更白痴。千喜吃怕了下水饺、冷冻披萨和一锅煮(把能吃的全丢进一锅热水里煮,随便加点监、味精、沙茶酱的火锅),后来又吃不两天便当,不得已只好自力救济。
“你这样也算女人吗?”在摸清楚对方的“底细”后,千喜忍不住摇头讥道;“我现在才知道,每回我妈赶完稿后的那半个月,你们两个就频频来我家吃免费饭,我还曾感动你们之间的友谊深厚呢!原来是自己太白痴了,巴着我妈要吃好料理。我家的笨妈咪和你一比,简直是天才一个!你老实说,巧盈阿姨姐姐是不是和你半斤八两?”
“呵呵,呵呵,”必娜避开她的视线。“比我好一点啦!”
意思就是一样笨啦!
千喜忍耐的咽下一声叹息,只差没高歌“世上只有妈妈好”
付完帐出来,必娜住的公寓就在一百公尺前的住宅区,千喜脚步轻快地走,忽然感觉后面好像有人跟着,回头看,却不见任何行迹诡祟的人。
“大概是我神经过敏。”千喜耸耸肩。
太阳尚未下山,路上行人又多,她心里也不觉得害怕,只是下意识的加快脚步,直冲上a栋2楼的秋宅,自己用钥匙开门进屋
这点秋必娜和她妈一个样,明明人在屋内,也懒得为她开门,因为她们随时可能在白天睡觉。
“你回来啦?”
一进门就闻到咖啡香,必娜难得优闲地半躺在沙发上看报纸,触手可及的桌上自然搁着她生命中的鸦片——咖啡!
“你今天没工作?”
“做完啦!”必娜闲闲的说:“今天写得好顺,提早写完第六章节,决定放自己一天假,顺便构思下一个高潮情节。”
“真羡慕你有快手的文笔,我妈若有你一半成绩,我会乐死。”
“我每个月要缴房租,你妈不必,差别就在这里。”
“你父母不是希望你搬回去住吗?”千喜见过秋母亲自来拜托女儿回家。
“我就是受不了一大群亲朋故旧都住在同一条街上,出门买瓶酱油少说会和五、六个长辈打照面,每个都问你,有没有男朋友?几时请吃喜饼?,谁吃得消啊?”必娜轻蹙起眉梢。“我这个人最讨厌攀亲带戚一大堆,所以才故意投考离家远须住校的高中、大学,耳根子也清净多了。”
“我懂了,你妈要你回去相亲,虽然她没明讲。”
“聪明小孩,答对了。”
千喜笑了笑,把买来的材料放在餐台上。单身公寓嘛!除了卧房、浴厕会隔间之外,客厅、餐厅都呈开放式的在同一空间,以免显得过于局促。
这时,叮咚!有客来访。
“一定是巧盈阿姨姐姐。”
“我来开,我来开。”必娜跳起来。“看她有没有带粮草来,最好是吃现成的,不用动手煮”
她满怀希望的打开木门,却见铁门外站着一名男孩。你是谁?她还来不及问哪!
“这位姐姐你好。”男孩嘴很甜的主动先说明:“我是朱千喜的朋友,我叫潘化智。请问姐姐,千喜在里面吗?”
必娜眼睛一亮,笑道:“你又出现啦!千喜——”
“我早听见啦!”千喜一脸臭臭的走来,先阻止秋必娜说:“不要给他开门。”凭她女性的直觉,指着铁门外的俊小子控诉:“刚才就是你跟踪我对不对?”
“你没跟我说你搬家了。”他一脸无辜的表情。
“我搬家关你屁事!为什么要告诉你?”
必娜瞠目结舌。千喜说粗话!
潘化智以宽容的口吻说:“你放心,我已经鼓动我爸爸去追求他公司里唯一的女性主管。两人己进入状况,决定在年底结婚,他不会再去追求你妈了。”
千喜听了,心情略好一点点,却又不愿坐实自己是因潘父的关系才憎恶潘化智,那显得自己太不成熟懂事了,而她这年纪,最怕被冠上“幼稚”的污名。
她不大热心的说:“你真是个好儿子,懂得成全老爸下半辈子的幸福。”
“我的理由没这么冠冕堂皇,私心倒占了大半。”潘化智略为眨眨眼。“我不想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照顾他的三餐上,虽然我很会煮菜”
“你会做菜?”必娜马上露出崇拜的目光,一双手不自主的把铁门打开,延客入内,用比千喜多一倍热情的口吻说:“潘化智,你真的很会煮菜?”
“我妈只生我一个,她生前最大的乐趣就是教我做菜。一开始我也排斥过,我妈就我看国兴日片的电视冠军节目,有一次播放小学生料理赛,冠军是一名国小六年级的男生,才彻底颠覆了我对女生做菜的想法,原来男生也一样行。我妈还说,我外公生前是饭店的大厨呢!”
潘化智的外貌遗传母亲多些,十分斯文俊逸,像古代的美书生;然则,他的“牛皮糖”性格是连朱千喜也感到头疼不已,一旦认定了就绝不更改。
秋必娜喜出望外。“原来是系出名门,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人做菜。”
“我会做。”千喜没好气道,圆睁杏眼死瞪着必娜,见风转舵的家伙,枉费我连续煮三天饭给你吃。
“别这样,小千喜,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嘛!”必娜宅心仁厚,不想给千喜出洋相:你是煮一锅咖哩充作三天的晚餐。
潘化智也不在乎第一次拜访“女朋友的家”不但没受到招待,反而要替人下厨。来日方长嘛!他是个很有耐心的男孩子,不比一般毛躁小子。他把千喜买的材料一样样拿出来摆在餐柜上,看了看,又打开冰箱检查剩余材料,不禁眉锋微蹙,摇了摇头。“千喜,你买菜都没计算?”他用怡人的男中音说:“你买一颗大白菜,是要炒还是要卤?你买之前要想一下,然后别忘了把葱、大蒜、虾米、肉丝、红萝卜等配料买齐全,煮出来才色、香、味俱全。”
千喜咕哝道:“你喜欢逞强就乖乖的煮,不要唠唠叨叨的烦死人。”
潘化智斟酌了一会,便开始洗手作羹汤。“他真的会做菜哩,小千喜。”拉开高脚椅,必娜把整壶咖啡移过来,隔着餐柜看他的手艺。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她没有买餐桌,把空位用来放她的大桌子,安置电脑和杂物,而长条型的餐柜间隔着客厅和梳理台,正好权充吃饭的桌子。
千喜坐上另一把高脚椅。这两位小女子真的存心等吃现成饭。
必娜喜孜孜地道:“你看他动作多么熟练,真不简单。”
“你也多少学一学吧!”千喜把脸转向她。神色古怪的笑一笑。“难得家里来一位现成师傅,你应当站到他旁边充当下手,一来你是屋主,不好意思只看不做,二来也借这个机会学做几道菜,不然,你秋大小姐凭什么嫁人?”
“啥?”必娜低嚷:“谁规定女人不会做菜就不能嫁人?”
“社会规定的。”千喜理所当然的道。
“我怎么不知道台湾社会有这样规定?”
“不信的话,我替你问。潘化智”
潘化智回头。“千喜,叫我大智,否则我拒绝回答你所问的问题。”
“好吧!”千喜忍耐的咽了一口口水。“大智,我问你,你说你很会做菜,那么你将来娶的妻子是不是可以完全不会做菜?”
他没有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会做并不表示我喜欢每天做,最好两人都会,轮着做比较公平。”
“你看吧!”千喜发出胜利的笑声。“会做菜的男生都希望老婆也会帮忙,更何况大多数的台湾男性属于白吃族,你什么都不会的嫁过去,教你老公天天陪你吃下水饺或巷口的牛肉面,不出半年准完蛋。”
“你危言耸听。”秋必娜不怎么担心。
“想想,将来你老公要外遇多方便,理由多堂皇:老婆连煎蛋都不会,家庭生活没有温暖,我回去做什么?”千喜索性毒她一番。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老婆不会做菜而诉请离婚的。”
“是吗?怪不得拿破仑也说:美妇娱日,供半生之玩好,良妇娱心,作终身之援侣,你是前者。”
必娜啼笑皆非的望着她。“既然你如此在意,何不过去磨练你的厨艺,毕竟在场的女生不只我一个,将来要为人妻子的也有你一份。”
“笑话,我本来就会了。”
“你那点本事啊,日后也会是餐馆的常客。”
“好过你只会泡面、下水饺。”
你一言我一语,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两女什么忙也没帮上,在口水战中,潘化智已做好了蒸蛋、醋溜鱼片、炸猪排、炒白菜和蕃茄豆腐汤。
“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式的一餐了。”必娜感动得直眨眼,自动自发的盛了三碗饭,随便招呼一下两位小娇客,便自个儿先吃了起来。
“真丢脸!”千喜取笑她“你的读者如果知道所谓的浪漫女作家是这副德行,不抱着你的书来砸你才怪,欺骗社会大众嘛!”
“所以我从来不办签名会。”必娜反顶回去。出版社所举办的宣传活动,她一概举双手赞成,就是不肯与读者面对面接触,什么签名会、书香茶会,她一概否决,怕读者的浪漫细胞一下子死灭了,以后谁来买她的书?在必娜眼中,最适宜办书香活动的人就属朱丽儿,她的形象完全符合读者心目中“浪漫女作家”的标准,可惜她的读者群不广。
“千喜,”潘化智不是专程来做白工,他自有一套追求术。“你怎么突然搬到秋姐姐家来了你家一个人都没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妈不在家。”有道是吃人的嘴软,千喜没送他卫生眼。
秋必娜突然露出有点奸诈的笑容。“我告诉你,大智,千喜的妈妈好可怜,因为,她被千喜赶出家门,现在正不知流落何方。”
“啊?”潘化智怪怪的瞄向千喜。
“你别听她胡说,我妈和我爸二度来电,本来就应该在一起的,所以我就催着她去了。”千喜不愿被误会,不知不觉解释一堆“我妈一辈子没主动过,若不是我爸死心眼,她永远也结不成婚。我光想到这一点就头度发麻,所以赶紧踢她出门去找我爸,早早霸住太座的宝位,我才好无事一身轻!”
潘化智笑容和煦。“原来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真幸运,老天保佑我们没变成兄妹,我爸和你妈都需要人家照顾,果真结婚,他们快乐,我们会很惨。”他们相视微笑,惺惺相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