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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陆琛对吗?”
小沈笑了笑,“对,陆警官说你们可能会找到我师父,让我们互帮互助。”
“你怎么会认得我们?”乌涵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小沈回了句,“你以前不是通缉犯吗?我们有你的资料。”
“那我的名字......”乌涵犹豫。
“你叫乌涵啊,陆琛说过了。”
放心地沉了口气,乌涵的眼睛瞥向没在意他们对话的周珉,见他翻看着档案盒里的一页资料十分认真,乌涵疑惑,那里面写了什么?
一旁小沈的目光也落在周珉手里的纸张上,介绍道:“那是‘案情回顾’,是11月21日情景再现的资料。师父从四面八方搜集来的信息,组成了付娟死亡的时间表。”
周珉将纸张递给叶东、乌涵,上面是秦昭用红色和黑色笔手批的日期和内容:
【案发时间:2015年11月21日,晚20:00。
付娟,新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会计,于21日下午五点十分离开实习单位(时间依据单位门口监控),她走入文化路油田街的时间大约是五点二十五分。平时她从实习单位到家的路程时间在半个小时左右,也就是五点四十分左右会回到家里。
21号下午16:50分,付娟给家里打去电话,说她有事会晚些回家(并没有说明何事)。
21号晚二十四点,当地派出所接到一起关于付娟失踪的报案。报案人正是付娟的父亲,付新民。由于被害人失踪时间不满二十四个小时,民警建议其家属联系付娟的亲戚朋友和同事,看看付娟是否和他们在一起。
22号凌晨,两点二十分左右,付娟的母亲再次给派出所打去电话,称女儿不会一声不响地离家这么长时间,母亲认为女儿被人贩子拐卖或是被绑架了。
22号凌晨,三点左右,村支书带领村干部陪同付新民一起去附近寻找付娟。寻找人员中包括苏康。据村支书回忆,当时苏康神情正常,也不惊慌,看起来与平常没有较大区别。因为村支书是临时组织大伙儿去找人,所以很多人都是在睡梦中被叫醒,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也就没人在意苏康当时的神态。
22号凌晨,四点三十分,文化路油田街口,一个村民刚刚看了手表,说了句:“估计被人贩子拐卖了。”厂房那里就传来了几个村民的叫声。
据看手表的村民交代,他和付新民一组,听到叫声后,他们立刻朝厂房跑去。当时有许多村民都在场,在付新民赶到现场时,村支书命人拦下他,抓着他的领子做了很久思想工作后,才敢给他看当时的情形。
由于当时围观人员较多,又没有懂得保护现场的人进行指挥,付新民冲去抱起了已经没有呼吸的付娟,其他人也围了过来给付娟遮盖衣服,使得犯罪现场遭到破坏,给调查带去了不小的阻力。
随后,凌晨四点五十分左右,派出所民警赶到,立刻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和清理,在场人员也被请去派出所做笔录。
第一个找到案发现场的人是在村子里开小卖铺的老板,范永,时间大约是04:25分。第二个走入案发现场的是范永的表弟,在外务工人员,范初,他当时使用手机照明,所以看了眼时间,是04:26分。
之后,寻找人员依次进入犯罪现场,苏康在人群之中。据范永交代,他当时多了个心眼,看了看大伙儿见到尸体后的表情。他记得,苏康的表情和在场其他人没什么区别,包含惊愕、愤慨和心疼。没有那种被发现秘密后的慌张、焦虑。
最后一个进入犯罪现场的人是付新民,他先是愣在那里,又哭着跪在地上,抱起了付娟的尸体。
据范永回忆,他进入犯罪现场时付娟尸体的摆放并没有被破坏。她双臂敞开平躺地面,手面朝上,头发蓬乱散开,脸也朝上,闭着眼睛,双腿蜷缩分开,身上有伤痕和血迹。一看就是被什么人给qiang奸了。
法医赶到命案现场进行取证,后经验尸推断出了付娟的死亡时间,是在21日晚20:00左右。
办案民警将当时的验尸记录提供出来,里面有对付娟尸体的全面检查结果。报告里证实,凶手在被害人毫无意识后对其实施了性qin行为。
付娟死后被脱光了衣服,擦拭了身体,销毁了身上可能留有的指纹、□□等痕迹,凶手又重新摆放了付娟的死亡姿势,使其呈现被xing侵时的状态。
警方当时在她的两乳之间发现一根粗糙的黑色头发,由于案发现场遭到了破坏,这根头发也就不能作为确认罪犯的直接证据。警方当时对给付娟的尸体盖上衣服的何永做了调查,发现那根头发并不是他的,以此推断,这根头发不是衣服上掉落的,那就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而这根头发也成了找出凶手的有力证据。
当时参与寻找付娟的人员,警方对他们的dna做了检测,发现那根头发的dna与一个叫苏康的环卫工相似,警方将调查目光放在了这个苏康身上。但是这一发现并不能证明苏康就一定是凶手,因为当时苏康和一众人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这根头发也可能是他查看尸体时不小心落在尸体上的。
在头发的dna比对结果出来前,警方对苏康进行过一次问询,他声称,21日晚八点左右,他在家里睡觉,并没有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或是人证。
警方提供的简报里提到了一点,几个命案地点的第一、第二和最后发现人:范永、范初、付新民在同一时间都有不在场证明,也有相关人证。
范永、范初和村里的几个人去喝酒、打牌,从晚上七点开始,一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到家里。
付新民一直和妻子在家里,期间,也就是九点五十分左右,村支书来过他们家里一趟,一直到八点半左右才离开,是和他讨论村里几个年轻人同他去外省工地干活的事情。
这样,嫌疑人选中,苏康的嫌疑成了最重的那个。
我(即秦昭)在结案前曾提出一个猜测,会不会是集体作案,他们之间又可以互为证人。由于付娟的尸体上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她体内的分泌物又不含精.斑,想是凶手带着避.孕.套实施的qiang奸,又或者是用物体破坏了付娟的处.女.膜,伪装成奸.尸行为。
之后,凶手将尸体擦拭干净,又打扫了周遭环境,可以看出凶手早有策划。而在做这样冗长的清理时,凶手不免会有被发现的可能,他为何可以毫不慌张、井井有条的做这些事?
由此可推测,凶手有同伙帮忙放哨,这样凶手做这一切时便不会过于紧张,也会有时间清理作案现场。
由于案件的舆论较大,这一理论我一直保留意见,即使苏康已经认罪,我以多年的经验认定,这案子没有这么简单。碍于证据不足,苏康又承认是他一人所为,案子也就无法在明面上继续进行。
......
调查中,我始终无法理解,一个被凶手打扫过的现场,一个被凶手擦拭过的身体,为什么还会留下凶手的头发?
即使苏康说那是他对付娟进行第二次性qin时留下的罪证,依然无法解释,为什么他之前有时间清理现场,最后却匆匆逃离的矛盾关系。
一切证据都巧合般的指向他,没有出现任何一个第二嫌疑人,这也成了本案中最让我疑惑的一点。】
翻看完秦昭所做的‘案情回顾’,他疑惑的问题和乌涵他们不明白的疑问大体相同,乌涵看向依然在桌案上写字的人,猜测他到底发现了什么新证据,可以扭转整个案情?而他又向局里递交了什么申请?会再次给社会带来什么动荡呢?
这个被要求低调侦查的案子,是否又要因为这个新证据而重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想到这里,乌涵起身,朝秦昭走去。
认识陆琛对吗?”
小沈笑了笑,“对,陆警官说你们可能会找到我师父,让我们互帮互助。”
“你怎么会认得我们?”乌涵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小沈回了句,“你以前不是通缉犯吗?我们有你的资料。”
“那我的名字......”乌涵犹豫。
“你叫乌涵啊,陆琛说过了。”
放心地沉了口气,乌涵的眼睛瞥向没在意他们对话的周珉,见他翻看着档案盒里的一页资料十分认真,乌涵疑惑,那里面写了什么?
一旁小沈的目光也落在周珉手里的纸张上,介绍道:“那是‘案情回顾’,是11月21日情景再现的资料。师父从四面八方搜集来的信息,组成了付娟死亡的时间表。”
周珉将纸张递给叶东、乌涵,上面是秦昭用红色和黑色笔手批的日期和内容:
【案发时间:2015年11月21日,晚20:00。
付娟,新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会计,于21日下午五点十分离开实习单位(时间依据单位门口监控),她走入文化路油田街的时间大约是五点二十五分。平时她从实习单位到家的路程时间在半个小时左右,也就是五点四十分左右会回到家里。
21号下午16:50分,付娟给家里打去电话,说她有事会晚些回家(并没有说明何事)。
21号晚二十四点,当地派出所接到一起关于付娟失踪的报案。报案人正是付娟的父亲,付新民。由于被害人失踪时间不满二十四个小时,民警建议其家属联系付娟的亲戚朋友和同事,看看付娟是否和他们在一起。
22号凌晨,两点二十分左右,付娟的母亲再次给派出所打去电话,称女儿不会一声不响地离家这么长时间,母亲认为女儿被人贩子拐卖或是被绑架了。
22号凌晨,三点左右,村支书带领村干部陪同付新民一起去附近寻找付娟。寻找人员中包括苏康。据村支书回忆,当时苏康神情正常,也不惊慌,看起来与平常没有较大区别。因为村支书是临时组织大伙儿去找人,所以很多人都是在睡梦中被叫醒,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也就没人在意苏康当时的神态。
22号凌晨,四点三十分,文化路油田街口,一个村民刚刚看了手表,说了句:“估计被人贩子拐卖了。”厂房那里就传来了几个村民的叫声。
据看手表的村民交代,他和付新民一组,听到叫声后,他们立刻朝厂房跑去。当时有许多村民都在场,在付新民赶到现场时,村支书命人拦下他,抓着他的领子做了很久思想工作后,才敢给他看当时的情形。
由于当时围观人员较多,又没有懂得保护现场的人进行指挥,付新民冲去抱起了已经没有呼吸的付娟,其他人也围了过来给付娟遮盖衣服,使得犯罪现场遭到破坏,给调查带去了不小的阻力。
随后,凌晨四点五十分左右,派出所民警赶到,立刻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和清理,在场人员也被请去派出所做笔录。
第一个找到案发现场的人是在村子里开小卖铺的老板,范永,时间大约是04:25分。第二个走入案发现场的是范永的表弟,在外务工人员,范初,他当时使用手机照明,所以看了眼时间,是04:26分。
之后,寻找人员依次进入犯罪现场,苏康在人群之中。据范永交代,他当时多了个心眼,看了看大伙儿见到尸体后的表情。他记得,苏康的表情和在场其他人没什么区别,包含惊愕、愤慨和心疼。没有那种被发现秘密后的慌张、焦虑。
最后一个进入犯罪现场的人是付新民,他先是愣在那里,又哭着跪在地上,抱起了付娟的尸体。
据范永回忆,他进入犯罪现场时付娟尸体的摆放并没有被破坏。她双臂敞开平躺地面,手面朝上,头发蓬乱散开,脸也朝上,闭着眼睛,双腿蜷缩分开,身上有伤痕和血迹。一看就是被什么人给qiang奸了。
法医赶到命案现场进行取证,后经验尸推断出了付娟的死亡时间,是在21日晚20:00左右。
办案民警将当时的验尸记录提供出来,里面有对付娟尸体的全面检查结果。报告里证实,凶手在被害人毫无意识后对其实施了性qin行为。
付娟死后被脱光了衣服,擦拭了身体,销毁了身上可能留有的指纹、□□等痕迹,凶手又重新摆放了付娟的死亡姿势,使其呈现被xing侵时的状态。
警方当时在她的两乳之间发现一根粗糙的黑色头发,由于案发现场遭到了破坏,这根头发也就不能作为确认罪犯的直接证据。警方当时对给付娟的尸体盖上衣服的何永做了调查,发现那根头发并不是他的,以此推断,这根头发不是衣服上掉落的,那就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而这根头发也成了找出凶手的有力证据。
当时参与寻找付娟的人员,警方对他们的dna做了检测,发现那根头发的dna与一个叫苏康的环卫工相似,警方将调查目光放在了这个苏康身上。但是这一发现并不能证明苏康就一定是凶手,因为当时苏康和一众人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这根头发也可能是他查看尸体时不小心落在尸体上的。
在头发的dna比对结果出来前,警方对苏康进行过一次问询,他声称,21日晚八点左右,他在家里睡觉,并没有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或是人证。
警方提供的简报里提到了一点,几个命案地点的第一、第二和最后发现人:范永、范初、付新民在同一时间都有不在场证明,也有相关人证。
范永、范初和村里的几个人去喝酒、打牌,从晚上七点开始,一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到家里。
付新民一直和妻子在家里,期间,也就是九点五十分左右,村支书来过他们家里一趟,一直到八点半左右才离开,是和他讨论村里几个年轻人同他去外省工地干活的事情。
这样,嫌疑人选中,苏康的嫌疑成了最重的那个。
我(即秦昭)在结案前曾提出一个猜测,会不会是集体作案,他们之间又可以互为证人。由于付娟的尸体上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她体内的分泌物又不含精.斑,想是凶手带着避.孕.套实施的qiang奸,又或者是用物体破坏了付娟的处.女.膜,伪装成奸.尸行为。
之后,凶手将尸体擦拭干净,又打扫了周遭环境,可以看出凶手早有策划。而在做这样冗长的清理时,凶手不免会有被发现的可能,他为何可以毫不慌张、井井有条的做这些事?
由此可推测,凶手有同伙帮忙放哨,这样凶手做这一切时便不会过于紧张,也会有时间清理作案现场。
由于案件的舆论较大,这一理论我一直保留意见,即使苏康已经认罪,我以多年的经验认定,这案子没有这么简单。碍于证据不足,苏康又承认是他一人所为,案子也就无法在明面上继续进行。
......
调查中,我始终无法理解,一个被凶手打扫过的现场,一个被凶手擦拭过的身体,为什么还会留下凶手的头发?
即使苏康说那是他对付娟进行第二次性qin时留下的罪证,依然无法解释,为什么他之前有时间清理现场,最后却匆匆逃离的矛盾关系。
一切证据都巧合般的指向他,没有出现任何一个第二嫌疑人,这也成了本案中最让我疑惑的一点。】
翻看完秦昭所做的‘案情回顾’,他疑惑的问题和乌涵他们不明白的疑问大体相同,乌涵看向依然在桌案上写字的人,猜测他到底发现了什么新证据,可以扭转整个案情?而他又向局里递交了什么申请?会再次给社会带来什么动荡呢?
这个被要求低调侦查的案子,是否又要因为这个新证据而重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想到这里,乌涵起身,朝秦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