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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尧桀推算这是他第四次见到这名女郎了。
每一场的签书会她都到场参加,身边跟着一个老是在翻白眼,面露不耐的女人,而她每次跟他攀谈的话题都一样——
“你还记得四年前曾在公园为一只猫遮雨吗?”
他从小怕猫,光是猫叫声就会让他全身起鸡皮疙瘩,怎可能去为一只猫遮雨。他在七岁之前,原本是不怕猫的,那个时候,奶奶还养了一只猫,叫小花还小黄的,他也记不得了。
一日,小花(或小黄)趁奶奶开门的时候偷溜了出去,大概是逃跑成功太过开心,忘了奶奶家就住在大马路旁,一辆轿车疾驶过来,辗过浑然未觉死神镰刀已挥起的小花(或小黄),它当场魂断车轮下,脑袋被压扁,脑桨爆裂,一颗眼珠子还滚到追出来的他跟前。
他吓傻了。
更可怕的是,奶奶竟然还叫七岁的他把小花(或小黄)捡回来。
小花(或小黄)的凄惨死状,被撞当下的凄厉喊声,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是刻凿在脑中,从此他一见猫就会全身发抖,听到猫叫声,鸡皮疙瘩迅速窜起,恨不得能移民到一个法律规定不可养猫的国家,清静过日。
那个女生叫朱兆洁,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很陌生的长相,买他的彩妆书却脸上脂粉未施,实在奇葩。
他本以为她买回去学习的,但到第四场的高雄签书会,距第一场已过三个礼拜,她还是一样一脸素净,连个粉底都没上,加上她屡次相同的攀谈话题,可见她真正的用意不在书上,而是在人身上。
疯狂粉丝他也不是没遇过,有些人现实与幻想分不清,将屏幕上喜爱的艺人当成未来的伴侣,频频示爱,甚至还有自称他老婆来闹场的。
经纪人说,这是艺人的包袱,要学习处理跟回避的。
打一开始他并没打算把自己包装成艺人,怎知一次替角上阵,反应良好,节目频频敲他通告,后来就成了固定来宾之一,出了书,也上了杂志专访,还有电视台跟他接触,想为他打造一个跟其他频道不同类型的时尚造型节目,企划书他也看了,目前正严正考虑中。
不得不承认的是,出名之后,收入大幅增加,是以前一个小小的幕后彩妆师所无法比拟的。可就像做生意一样,赚得越多,风险越大,数不清的各式各样麻烦也接踵而来。
每次朱兆洁问起同样的问题,他都淡淡的一句“抱歉,我不记得了”她可能是觉得太快被打发,每一场买书的数量都有增加,缠问的时间也越长,到高雄这场时,连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也加入,要不是宣传跟助理阻止,她们恐怕会像酷吏,来个严刑逼供,逼他承认——
“对,我四年前曾帮一只猫撑过伞。”
好不容易将朱兆洁的书签完,她抱着一迭沉重的厚书,一脸落寞的离开。她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用他听得到的音量对朱兆洁说“就跟你说他不记得了,你还不放弃!”
“我很怕蟑螂,如果哪天我帮蟑螂撑伞,我一定会记得的!”朱兆洁如此回道。
小姐,可以这样比喻的吗?
程尧桀失笑,很想跟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一样翻白眼。
“是喔?那你记得五年前跟我借一千块还没还吗?”谢文希斜睨着眼。
“哪有?我从不跟人借钱的!”她怎不记得有这回事?
“对啊,你从不跟人借钱,就那次跟我借了一千块。”谢文希语气是斩钉截铁,朱兆洁不由得有些动摇了。
“因为什么?”
“因为你忘了带钱出来啊。”谢文希翻白眼。
“有吗?”朱兆洁还是狐疑。
“看吧,你都不记得了,怎能怪人家忘记?”其实朱兆洁根本没欠钱,谢文希是故意这么骗她,表示人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值得信。
程尧桀觉得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似乎脑袋比较理智一点,可能因为她不是他的粉丝吧,因为她从头到尾一本书都没买,只是陪着朱兆洁来的。“我没有怪啊。”朱兆洁语气委屈。
“其实你根本没欠我一千块。”谢文希坦承。“啊?”朱兆洁吃惊瞪眼。
“我只是苦口婆心的让你晓得人的记忆有多不可信,忘记一件事有多么容易。”她摊手“连你自己的事都记不清呢,还怪别人忘记。”她真是名良师益友啊,打灯笼都找不着的。
“我真的没有怪啊!”朱兆洁瘪嘴。
“那以后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再来参加签书会了?”大人行行好,别再凌虐她了。
程尧桀也希望她们别再出现了,一直问他猫的事,等于一直在他脑海中放上小花(或小黄)惨死的模样,那是一件多残忍的事啊!
真是他的粉丝,怎舍得折磨他呢?唉
“已经是最后一场了。”朱兆洁落寞的回。
“他一定会再写第三本的,就像... -->>
程尧桀推算这是他第四次见到这名女郎了。
每一场的签书会她都到场参加,身边跟着一个老是在翻白眼,面露不耐的女人,而她每次跟他攀谈的话题都一样——
“你还记得四年前曾在公园为一只猫遮雨吗?”
他从小怕猫,光是猫叫声就会让他全身起鸡皮疙瘩,怎可能去为一只猫遮雨。他在七岁之前,原本是不怕猫的,那个时候,奶奶还养了一只猫,叫小花还小黄的,他也记不得了。
一日,小花(或小黄)趁奶奶开门的时候偷溜了出去,大概是逃跑成功太过开心,忘了奶奶家就住在大马路旁,一辆轿车疾驶过来,辗过浑然未觉死神镰刀已挥起的小花(或小黄),它当场魂断车轮下,脑袋被压扁,脑桨爆裂,一颗眼珠子还滚到追出来的他跟前。
他吓傻了。
更可怕的是,奶奶竟然还叫七岁的他把小花(或小黄)捡回来。
小花(或小黄)的凄惨死状,被撞当下的凄厉喊声,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是刻凿在脑中,从此他一见猫就会全身发抖,听到猫叫声,鸡皮疙瘩迅速窜起,恨不得能移民到一个法律规定不可养猫的国家,清静过日。
那个女生叫朱兆洁,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很陌生的长相,买他的彩妆书却脸上脂粉未施,实在奇葩。
他本以为她买回去学习的,但到第四场的高雄签书会,距第一场已过三个礼拜,她还是一样一脸素净,连个粉底都没上,加上她屡次相同的攀谈话题,可见她真正的用意不在书上,而是在人身上。
疯狂粉丝他也不是没遇过,有些人现实与幻想分不清,将屏幕上喜爱的艺人当成未来的伴侣,频频示爱,甚至还有自称他老婆来闹场的。
经纪人说,这是艺人的包袱,要学习处理跟回避的。
打一开始他并没打算把自己包装成艺人,怎知一次替角上阵,反应良好,节目频频敲他通告,后来就成了固定来宾之一,出了书,也上了杂志专访,还有电视台跟他接触,想为他打造一个跟其他频道不同类型的时尚造型节目,企划书他也看了,目前正严正考虑中。
不得不承认的是,出名之后,收入大幅增加,是以前一个小小的幕后彩妆师所无法比拟的。可就像做生意一样,赚得越多,风险越大,数不清的各式各样麻烦也接踵而来。
每次朱兆洁问起同样的问题,他都淡淡的一句“抱歉,我不记得了”她可能是觉得太快被打发,每一场买书的数量都有增加,缠问的时间也越长,到高雄这场时,连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也加入,要不是宣传跟助理阻止,她们恐怕会像酷吏,来个严刑逼供,逼他承认——
“对,我四年前曾帮一只猫撑过伞。”
好不容易将朱兆洁的书签完,她抱着一迭沉重的厚书,一脸落寞的离开。她旁边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用他听得到的音量对朱兆洁说“就跟你说他不记得了,你还不放弃!”
“我很怕蟑螂,如果哪天我帮蟑螂撑伞,我一定会记得的!”朱兆洁如此回道。
小姐,可以这样比喻的吗?
程尧桀失笑,很想跟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一样翻白眼。
“是喔?那你记得五年前跟我借一千块还没还吗?”谢文希斜睨着眼。
“哪有?我从不跟人借钱的!”她怎不记得有这回事?
“对啊,你从不跟人借钱,就那次跟我借了一千块。”谢文希语气是斩钉截铁,朱兆洁不由得有些动摇了。
“因为什么?”
“因为你忘了带钱出来啊。”谢文希翻白眼。
“有吗?”朱兆洁还是狐疑。
“看吧,你都不记得了,怎能怪人家忘记?”其实朱兆洁根本没欠钱,谢文希是故意这么骗她,表示人的记忆力一点都不值得信。
程尧桀觉得那个爱翻白眼的女生似乎脑袋比较理智一点,可能因为她不是他的粉丝吧,因为她从头到尾一本书都没买,只是陪着朱兆洁来的。“我没有怪啊。”朱兆洁语气委屈。
“其实你根本没欠我一千块。”谢文希坦承。“啊?”朱兆洁吃惊瞪眼。
“我只是苦口婆心的让你晓得人的记忆有多不可信,忘记一件事有多么容易。”她摊手“连你自己的事都记不清呢,还怪别人忘记。”她真是名良师益友啊,打灯笼都找不着的。
“我真的没有怪啊!”朱兆洁瘪嘴。
“那以后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再来参加签书会了?”大人行行好,别再凌虐她了。
程尧桀也希望她们别再出现了,一直问他猫的事,等于一直在他脑海中放上小花(或小黄)惨死的模样,那是一件多残忍的事啊!
真是他的粉丝,怎舍得折磨他呢?唉
“已经是最后一场了。”朱兆洁落寞的回。
“他一定会再写第三本的,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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