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章(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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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道:“没笑什么。就是觉得当时金总你很正义!”
金铃扑哧笑了,一笑之下,跑步速度顿时慢了下来:“那哪是正义啊,每一个中国人遇到那种情况,都应该跟高丽棒子斗争到底!”
我也减了减速,仿佛被金铃的笑容融化了。谁会想到,平时一脸严肃的金铃,这个时候竟然如此开朗!
她严肃的时候,美;笑的时候,更美。
就连自认为对美女免疫力非常强的我,也不由得多看了金铃几眼。
金铃也望了我一眼,突然之间叹了一口气,嘴巴里不知道自言自语了一句什么。
我追问:“怎么了金总,怎么叹起气来了?”
金铃道:“每次看到你我都会想起一个人来。”
我愣了一下,继续问道:“谁?”
金铃上下打量我一番,道:“我的一个救命恩人。我记得我跟你提起过,那天我没看清他的长相。但是凭借女人的第六感觉,我觉得那个人跟你很像。尤其是那句口头语,你们都曾经说过。”金铃停顿了片刻,然后模仿着我的语气说了一句:“别夸奖我,容易骄傲。”再换回原声,接着道:“就是这句。我印象可深了,当时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位恩人跟我说的这么一句话,觉得他很幽默,就像你一样。”
我脸微微红了一下,心虚地道:“希望你早日找到你的救命恩人。”
金铃却望着我道:“我倒希望那天救我的人,是你!”
我问:“为什么?”
金铃朦胧答道:“不为什么。”
我汗颜。
我们继续并肩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此时有一种特别惬意的感觉。当然,并不是我见色心动,是金铃这种崭新的形象,的确给了我一种震撼的感动。我从来不敢想象,一向严肃的金铃,在生活中竟然是如此乐观开朗,笑不离口。现在的她,身上哪里还有那个伊士东大酒店董事长的架子?
这也让我考虑到了很多。人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具有着两面性。公众场合,我们必须要戴一副面具,或许只有在这种场合之下,才能恢复自己本来的面目。
可叹,可喜,可慰。
我们一起并肩跑步,竟然又足足跑了两三公里。这个时候的金铃,已经是香汗透衣,但是在她脸上,仍然挂着笑容。
转了一大圈儿,然后返回到相遇的地点,逐渐减缓步子,直到变为行走。
金铃翻开手腕儿一看,六点半整。她转眼问了我一句:“还练什么?”
我比划着拳击的样子,笑道:“再练练拳,就可以收工了。”
金铃饶有兴趣地想了想,道:“那我陪你练。我要亲眼目睹一下,武林高手是怎样练成的!”
我没有拒绝,觉得那是一种很荣幸的事情。在我内心深处,我很想与金铃处好关系,至少,像今天的和谐局面,让我觉得来之不易。
在一处空旷的角落停下,我压了压腿,活动了一下身体。
金铃问道:“现在路上这么多人了,你不怕别人笑话你呀?”
我笑道:“这有什么好笑话的?锻炼身体嘛。”
金铃点了点头,道:“说的也是。我呀,看来心理素质方面还要加强,反正要我在公众场合舞舞喳喳的,我还没那个胆量。”
我做了几个拳击动作,转头对金铃道:“你会具备这种胆量的!”
金铃憧憬地道:“但愿吧。”
于是,我在这处角落开始练起了拳脚,金铃则成了我最忠实的观众。
我一边练,金铃在旁边一边伸手比划,饶有兴致,那挥拳出腿的动作,实在是一种形体的展示,异常完美。
不知道是由于我的拳脚的确是过于出色,还是金铃这个大美女过于吸引眼球,没出多久,这块原本空旷的角落,顿时变得人气爆满。越来越多的行人和晨练者上前围观,不知不觉已经是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甚至还有人开始鼓起掌来……
半个小时以后,结束,收功。
我和金铃开始往回走,金铃饶有兴趣地道:“你在大街上练,就不怕别人偷学你的武功?”
我被她的可爱逗乐了,道:“那怕什么,越多人学我越高兴。”
金铃赞扬道:“你真高尚。”
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
金铃扑哧笑了:“看吧,又来了。‘别夸奖我,容易骄傲’,你老是盗版我救命恩人的口头禅!”
我也幽了一默:“说不定,是他盗版我呢!”
又是一阵爽朗、悠久的笑声……
随后,我本想打道回府,但是金铃却突然说了一句:“一起去吃早餐,怎么样?”
我受宠若惊地摇了摇头,道:“不了不了,我还是回去吃吧。”
金铃一摆手,在一个叫‘周记粥铺’的粥馆门前停了下来,做了一个邀请状,大方优雅地道:“请吧,放心,不让你买单!”
我再难推辞,只有跟金铃一起进了粥铺。
确切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跟金铃一起吃饭。
感觉很新鲜,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金铃要了一碗海鲜粥,我要了一碗瘦肉粥。粥香飘逸,金铃用勺子很优雅地尝了一口,湿润的唇间发出一声细细的嘘叹:“烫。”
我暗道:刚出锅的粥,不烫才邪门儿了!
但是仍然被金铃的可爱样子,逗的很开心。我觉得生活中的金铃,真的很开朗,也很可爱。
此后再无语,只是各自喝自己的粥。
我一碗粥喝尽,金铃还剩半碗,她问了一句:“喝饱了没,要不再喝一碗?”
我摇头道:“不喝了不喝了,饱了。”
金铃将汤勺放进碗里,轻轻向前一推,俏眉轻轻皱了起来。她望着自己碗里的粥,突然说道:“喝不了了,赵队长,要不你替我喝掉它?”
我顿时一惊,望了望金铃碗中尚余的半碗粥,馋中在嘴里作梗片刻,我还是汗颜地道:“不了,谢谢金总好意。”
金铃笑问:“怎么,还嫌我脏啊?”
我笑回道:“那当然不是。只是吃的太饱了!”我抚了抚自己的肚皮,有意识地挺了挺,略显尴尬地望着金铃。
金铃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望着桌子上的半碗粥,自言自语了一句:“下次喝粥的时候记住了,要小碗儿的,大碗儿的喝不了。看来,这次只能浪费一次了!”
我宛尔一笑,心想这个金铃还挺节约的呢!
望着金铃碗里的鲜粥,我真想再吃一碗过过瘾,但是碍于面子,我当然不能去捡女人剩下的饭食………
饭毕,我想抢先买单,但是金铃死活不让,很爽快地付了账。
然后我们出了粥铺,在去金铃家的路上,我们还能有一段同路,于是边走边聊,边聊边笑,言语笑谈当中,我与金铃之间的融洽关系,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
然而,无独有偶,正当我们聊的尽兴之时,一辆黑色的奥迪A6,突然停在了我们前面,挡住了去路。
明察秋毫的我猛地发现,车上的两个人,竟然是那么面熟!
是他们!怎么会这么巧,碰到了这两个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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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扑哧笑了,一笑之下,跑步速度顿时慢了下来:“那哪是正义啊,每一个中国人遇到那种情况,都应该跟高丽棒子斗争到底!”
我也减了减速,仿佛被金铃的笑容融化了。谁会想到,平时一脸严肃的金铃,这个时候竟然如此开朗!
她严肃的时候,美;笑的时候,更美。
就连自认为对美女免疫力非常强的我,也不由得多看了金铃几眼。
金铃也望了我一眼,突然之间叹了一口气,嘴巴里不知道自言自语了一句什么。
我追问:“怎么了金总,怎么叹起气来了?”
金铃道:“每次看到你我都会想起一个人来。”
我愣了一下,继续问道:“谁?”
金铃上下打量我一番,道:“我的一个救命恩人。我记得我跟你提起过,那天我没看清他的长相。但是凭借女人的第六感觉,我觉得那个人跟你很像。尤其是那句口头语,你们都曾经说过。”金铃停顿了片刻,然后模仿着我的语气说了一句:“别夸奖我,容易骄傲。”再换回原声,接着道:“就是这句。我印象可深了,当时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位恩人跟我说的这么一句话,觉得他很幽默,就像你一样。”
我脸微微红了一下,心虚地道:“希望你早日找到你的救命恩人。”
金铃却望着我道:“我倒希望那天救我的人,是你!”
我问:“为什么?”
金铃朦胧答道:“不为什么。”
我汗颜。
我们继续并肩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此时有一种特别惬意的感觉。当然,并不是我见色心动,是金铃这种崭新的形象,的确给了我一种震撼的感动。我从来不敢想象,一向严肃的金铃,在生活中竟然是如此乐观开朗,笑不离口。现在的她,身上哪里还有那个伊士东大酒店董事长的架子?
这也让我考虑到了很多。人啊,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具有着两面性。公众场合,我们必须要戴一副面具,或许只有在这种场合之下,才能恢复自己本来的面目。
可叹,可喜,可慰。
我们一起并肩跑步,竟然又足足跑了两三公里。这个时候的金铃,已经是香汗透衣,但是在她脸上,仍然挂着笑容。
转了一大圈儿,然后返回到相遇的地点,逐渐减缓步子,直到变为行走。
金铃翻开手腕儿一看,六点半整。她转眼问了我一句:“还练什么?”
我比划着拳击的样子,笑道:“再练练拳,就可以收工了。”
金铃饶有兴趣地想了想,道:“那我陪你练。我要亲眼目睹一下,武林高手是怎样练成的!”
我没有拒绝,觉得那是一种很荣幸的事情。在我内心深处,我很想与金铃处好关系,至少,像今天的和谐局面,让我觉得来之不易。
在一处空旷的角落停下,我压了压腿,活动了一下身体。
金铃问道:“现在路上这么多人了,你不怕别人笑话你呀?”
我笑道:“这有什么好笑话的?锻炼身体嘛。”
金铃点了点头,道:“说的也是。我呀,看来心理素质方面还要加强,反正要我在公众场合舞舞喳喳的,我还没那个胆量。”
我做了几个拳击动作,转头对金铃道:“你会具备这种胆量的!”
金铃憧憬地道:“但愿吧。”
于是,我在这处角落开始练起了拳脚,金铃则成了我最忠实的观众。
我一边练,金铃在旁边一边伸手比划,饶有兴致,那挥拳出腿的动作,实在是一种形体的展示,异常完美。
不知道是由于我的拳脚的确是过于出色,还是金铃这个大美女过于吸引眼球,没出多久,这块原本空旷的角落,顿时变得人气爆满。越来越多的行人和晨练者上前围观,不知不觉已经是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甚至还有人开始鼓起掌来……
半个小时以后,结束,收功。
我和金铃开始往回走,金铃饶有兴趣地道:“你在大街上练,就不怕别人偷学你的武功?”
我被她的可爱逗乐了,道:“那怕什么,越多人学我越高兴。”
金铃赞扬道:“你真高尚。”
我道:“别夸奖我,容易骄傲。”
金铃扑哧笑了:“看吧,又来了。‘别夸奖我,容易骄傲’,你老是盗版我救命恩人的口头禅!”
我也幽了一默:“说不定,是他盗版我呢!”
又是一阵爽朗、悠久的笑声……
随后,我本想打道回府,但是金铃却突然说了一句:“一起去吃早餐,怎么样?”
我受宠若惊地摇了摇头,道:“不了不了,我还是回去吃吧。”
金铃一摆手,在一个叫‘周记粥铺’的粥馆门前停了下来,做了一个邀请状,大方优雅地道:“请吧,放心,不让你买单!”
我再难推辞,只有跟金铃一起进了粥铺。
确切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跟金铃一起吃饭。
感觉很新鲜,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金铃要了一碗海鲜粥,我要了一碗瘦肉粥。粥香飘逸,金铃用勺子很优雅地尝了一口,湿润的唇间发出一声细细的嘘叹:“烫。”
我暗道:刚出锅的粥,不烫才邪门儿了!
但是仍然被金铃的可爱样子,逗的很开心。我觉得生活中的金铃,真的很开朗,也很可爱。
此后再无语,只是各自喝自己的粥。
我一碗粥喝尽,金铃还剩半碗,她问了一句:“喝饱了没,要不再喝一碗?”
我摇头道:“不喝了不喝了,饱了。”
金铃将汤勺放进碗里,轻轻向前一推,俏眉轻轻皱了起来。她望着自己碗里的粥,突然说道:“喝不了了,赵队长,要不你替我喝掉它?”
我顿时一惊,望了望金铃碗中尚余的半碗粥,馋中在嘴里作梗片刻,我还是汗颜地道:“不了,谢谢金总好意。”
金铃笑问:“怎么,还嫌我脏啊?”
我笑回道:“那当然不是。只是吃的太饱了!”我抚了抚自己的肚皮,有意识地挺了挺,略显尴尬地望着金铃。
金铃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望着桌子上的半碗粥,自言自语了一句:“下次喝粥的时候记住了,要小碗儿的,大碗儿的喝不了。看来,这次只能浪费一次了!”
我宛尔一笑,心想这个金铃还挺节约的呢!
望着金铃碗里的鲜粥,我真想再吃一碗过过瘾,但是碍于面子,我当然不能去捡女人剩下的饭食………
饭毕,我想抢先买单,但是金铃死活不让,很爽快地付了账。
然后我们出了粥铺,在去金铃家的路上,我们还能有一段同路,于是边走边聊,边聊边笑,言语笑谈当中,我与金铃之间的融洽关系,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
然而,无独有偶,正当我们聊的尽兴之时,一辆黑色的奥迪A6,突然停在了我们前面,挡住了去路。
明察秋毫的我猛地发现,车上的两个人,竟然是那么面熟!
是他们!怎么会这么巧,碰到了这两个煞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