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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小姐寻爱记》又名《浮生锦年》,作者EVA,另一笔名古月慈。
许多年以后,年迈的金妙言躺在后院的摇椅中,看着满院鲜花盛开,草地青翠,种下的草莓吐露着芬芳,而旁边的爱人满头银丝,怀抱着一只花猫,轻轻地抚摸着猫儿光洁的毛,在夕阳中闭上眼睛享受着生活的平静和闲暇,他年轻时的凌厉表情早已被岁月打磨得只剩下慈爱和疲惫。
往事一幕幕在她脑海中重现,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平静。那些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曾让她的生活跌宕起伏,现在看来,它们无疑充盈了她的人生,让她的老年有了一种厚重感,她会感谢那些繁复的落寞与悲哀,教会她珍惜平实;她会感谢那些薄凉的人们,为她上了一堂堂课,让她更加感恩留在身边的人。
夕阳西下,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摇椅上,摇啊,摇啊,那个相守一生的承诺,在摇椅的吱呀吱呀声中,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一)大小姐的脾气真臭。
清晨,太阳还是一个朦胧的圆,像一只橙色的气球,羞涩地躲在山的后面,探出半个脑袋。薄雾尚未散去,林间犹如仙境,时不时传出几只鸟儿的啁啾声,让人有些置身世外的恍惚感。
公园里,老头老太已经开始伸胳膊活动腿,开始了早锻炼,正印证了那句:最美不过夕阳红;上学的孩子们也在妈妈的催促下揉着眼睛坐在餐桌边,等着热气腾腾的早餐;慵懒的年轻人,也许此时正躺在被窝里,做着“只睡最后五分钟”的艰难挣扎。也许,上帝每天都像看戏一样看着芸芸众生,并不时发出嬉笑。
山北路是A市的 “富人区”,精致的联排豪宅一栋栋聚集在这里,散发着高贵和难以接近的气息。这个时间,园丁们已经开始工作了,他们哼着歌、拿着大剪子修整着路边的矮灌木,扭开洒水龙头浇灌草坪,落在叶子上的水珠闪着独有的光泽,像被洒下的一粒粒钻石。
在这些别墅中,有一栋无论外观还是格局都特别醒目,像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在悲悯地傲视一群乞丐,那就是金公馆。
金公馆是标准的欧式建筑,尖角屋顶,巨大的落地窗,巴洛克风的屋檐和露台,无一不流露出盛气凌人的贵族姿态。
金公馆里的佣人在早上五点半就忙得团团转了,他们的大小姐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吃过饭后要去上学,这位大小姐脾气之差、要求之高让所有金公馆的佣人都战战兢兢,所以不得不早点起床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以免被责骂。
当客厅的古董落地钟敲响第一声的时候,一个女孩儿正在室内游泳池中游泳,她湿漉漉地从水中钻出来,仿佛一朵出水芙蓉。佣人们帮她披上浴袍,她用浴巾擦拭着滴水的头发,转身上楼。再次见她下来时,她已经换上了真丝睡衣,她就是金公馆的主人,金妙言。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长发披肩,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身量高挑,体态匀称,一脸不高兴地坐在诺曼尼斯的餐桌前,胡乱吃着桌上的早餐。佣人Emma地把煎好的牛排端了上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脸色。金妙言切开一小块塞到嘴里,嚼了两下,眉毛立刻拧到了一起,她把牛排吐了出来,转过头来问Emma:“这牛排你是煎给Vita(家里养的狗)吃的吗?这么老。”
Emma的声音有些发抖:“小姐,是您昨天吩咐了早上牛排要煎全熟的。”她小声辩解。
“是吗?那我有没有说过,要硬到可以硌牙的程度?”金妙言摔掉刀叉,不满地抱怨:“一点点小事都做不好,真没用。”她将装牛排的盘子摆在了VITA面前,转身上楼去了,留下了偌大的餐厅里不知所措的Emma。
金妙言很喜欢吃牛排,即便早餐也不例外。她口味很挑,今天想吃嫩牛柳,可能明天就想吃T骨牛排了,Emma甚至不知道她要求的牛排熟度,因为这些金妙言都不屑于和她交代,所以任凭Emma如何拿捏主人的心思,这位大小姐总是不满意的,Emma也免不了天天受训斥,她都习... -->>
《富家小姐寻爱记》又名《浮生锦年》,作者EVA,另一笔名古月慈。
许多年以后,年迈的金妙言躺在后院的摇椅中,看着满院鲜花盛开,草地青翠,种下的草莓吐露着芬芳,而旁边的爱人满头银丝,怀抱着一只花猫,轻轻地抚摸着猫儿光洁的毛,在夕阳中闭上眼睛享受着生活的平静和闲暇,他年轻时的凌厉表情早已被岁月打磨得只剩下慈爱和疲惫。
往事一幕幕在她脑海中重现,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平静。那些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曾让她的生活跌宕起伏,现在看来,它们无疑充盈了她的人生,让她的老年有了一种厚重感,她会感谢那些繁复的落寞与悲哀,教会她珍惜平实;她会感谢那些薄凉的人们,为她上了一堂堂课,让她更加感恩留在身边的人。
夕阳西下,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摇椅上,摇啊,摇啊,那个相守一生的承诺,在摇椅的吱呀吱呀声中,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一)大小姐的脾气真臭。
清晨,太阳还是一个朦胧的圆,像一只橙色的气球,羞涩地躲在山的后面,探出半个脑袋。薄雾尚未散去,林间犹如仙境,时不时传出几只鸟儿的啁啾声,让人有些置身世外的恍惚感。
公园里,老头老太已经开始伸胳膊活动腿,开始了早锻炼,正印证了那句:最美不过夕阳红;上学的孩子们也在妈妈的催促下揉着眼睛坐在餐桌边,等着热气腾腾的早餐;慵懒的年轻人,也许此时正躺在被窝里,做着“只睡最后五分钟”的艰难挣扎。也许,上帝每天都像看戏一样看着芸芸众生,并不时发出嬉笑。
山北路是A市的 “富人区”,精致的联排豪宅一栋栋聚集在这里,散发着高贵和难以接近的气息。这个时间,园丁们已经开始工作了,他们哼着歌、拿着大剪子修整着路边的矮灌木,扭开洒水龙头浇灌草坪,落在叶子上的水珠闪着独有的光泽,像被洒下的一粒粒钻石。
在这些别墅中,有一栋无论外观还是格局都特别醒目,像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在悲悯地傲视一群乞丐,那就是金公馆。
金公馆是标准的欧式建筑,尖角屋顶,巨大的落地窗,巴洛克风的屋檐和露台,无一不流露出盛气凌人的贵族姿态。
金公馆里的佣人在早上五点半就忙得团团转了,他们的大小姐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吃过饭后要去上学,这位大小姐脾气之差、要求之高让所有金公馆的佣人都战战兢兢,所以不得不早点起床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以免被责骂。
当客厅的古董落地钟敲响第一声的时候,一个女孩儿正在室内游泳池中游泳,她湿漉漉地从水中钻出来,仿佛一朵出水芙蓉。佣人们帮她披上浴袍,她用浴巾擦拭着滴水的头发,转身上楼。再次见她下来时,她已经换上了真丝睡衣,她就是金公馆的主人,金妙言。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长发披肩,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身量高挑,体态匀称,一脸不高兴地坐在诺曼尼斯的餐桌前,胡乱吃着桌上的早餐。佣人Emma地把煎好的牛排端了上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脸色。金妙言切开一小块塞到嘴里,嚼了两下,眉毛立刻拧到了一起,她把牛排吐了出来,转过头来问Emma:“这牛排你是煎给Vita(家里养的狗)吃的吗?这么老。”
Emma的声音有些发抖:“小姐,是您昨天吩咐了早上牛排要煎全熟的。”她小声辩解。
“是吗?那我有没有说过,要硬到可以硌牙的程度?”金妙言摔掉刀叉,不满地抱怨:“一点点小事都做不好,真没用。”她将装牛排的盘子摆在了VITA面前,转身上楼去了,留下了偌大的餐厅里不知所措的Emma。
金妙言很喜欢吃牛排,即便早餐也不例外。她口味很挑,今天想吃嫩牛柳,可能明天就想吃T骨牛排了,Emma甚至不知道她要求的牛排熟度,因为这些金妙言都不屑于和她交代,所以任凭Emma如何拿捏主人的心思,这位大小姐总是不满意的,Emma也免不了天天受训斥,她都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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